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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规范及标准

电杆技术规格书

1、本工程采用φ190-15-I、φ190-15-J型电杆。

2、使用环境

海拔高度:

≤1000m

最低温度:

-47°C

短时最高温度:

+55°C

24小时最高平均温度:

35°C

物资应允许在较高或较低温度和较高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工作。

安装地点:

昌赣客专江西段

地震烈度:

8度

3.技术要求、规范及标准

3.1、水泥电杆

3.1.1总则

3.1.1.1为贯彻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标准,加强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的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3.1.1.2本规程适用于按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标准生产的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

3.1.1.3凡本工艺技术规程中未作规定的部分,按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4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使用。

如新技术的应用和本规程不相适应时,可另制订专项规程。

3.1.1.5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本技术规程,并结合生产实际,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

3.1.2技术要求

3.1.2.1原材料

3.1.2.1水泥

3.1.2.1.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快硬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其性能应分别符合: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99《快硬硅酸盐水泥》;

GB1344《矿渣硅酸盐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748《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电杆生产用水泥强度等级:

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

钢筋混凝土电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32.5。

3.1.2.1.2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按进厂顺序分别存放。

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2包,库内应有防潮措施。

3.1.2.1.3水泥存放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期或对质量有怀疑时,需按规定重新检验后使用。

3.1.2.1.4使用袋装水泥时,不同厂商、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用,水泥中不应有夹杂物和结块。

3.1.2.1.5使用散装水泥时,不同厂商、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放在同一罐内,水泥中不应有杂物和结块。

3.1.2.2细骨料

应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其细度模数宜为2.3-3.2、含泥量不得大于2%,其它各项指标须符合GB/T14684《建筑用砂》的有关规定。

3.1.2.3粗骨料

应采用卵石或碎石,含泥量小于1%、石子最大粒径不大于1/2壁厚或钢筋最小间距的3/4,其它各项要求须符合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的有关规定。

3.1.2.4水

拌和混凝土用水宜采用自来水和洁净天然水,并符合JGJ63《混凝土拌和用水》。

3.1.2.5外加剂

使用外加剂应按照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和GB8077《混凝土外加剂均质性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经试验后选用合适的品种并确定其掺量。

3.1.2.6钢材

3.1.2.6.1电杆所用钢材的品种、规格,均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进厂钢材应有质量保证书,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2.6.2预应力钢筋应优先选用变截面钢筋。

3.1.2.6.3钢材的技术要求与验收规定

3.1.2.6.3.1生产用普通钢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14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3788《冷轧带肋钢筋》、GB701《低碳钢热轧园盘条》和GB/T700《普通碳素结构钢》的有关规定。

3.1.2.6.3.2碳素钢丝、刻痕钢丝和螺旋肋钢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T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筋》和GB2103《钢丝验收、包装、标志、质量证书的一般规定》的规定。

3.1.2.6.3.3冷拔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343《一般用途低碳钢丝》规定。

3.1.2.6.4钢筋(丝)经检验合格后,应按不同厂商、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强度等级分别堆放并标识,不得混放,并应避免锈蚀和污染。

3.1.2.钢筋加工和半成品骨架制作

3.1.2.1钢筋

3.1.2.1.1钢筋不得有颈缩,表面不得有裂纹、损伤。

钢筋和钢丝表面应洁净,如有油渍、漆污、浮皮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3.1.2.1.2预应力钢丝宜采用变截面钢丝。

3.1.2.1.3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成盘的钢筋或变曲的钢筋均应调直。

3.1.2.2钢筋加工

3.1.2.2.1预应力钢丝经调直、定长切断后的长度相对误差应不大于钢筋长度的1.5/10000。

3.1.2.2.2非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宜采用闪光电焊,焊接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204的规定,其接头处的强度应不小于钢筋本身强度。

3.1.2.2.3热轧光圆钢筋用作冷拉强化时,应先焊后拉。

其冷拉总延伸率对Ⅰ级钢不大于10%,Ⅱ级钢不大于5.5%,Ⅲ级钢不大于5%,Ⅳ级钢不大于4%,5号钢不大于6%。

3.1.2.2.4热轧光圆钢筋或热轧螺纹钢筋在调直除锈时,其延伸率Ⅰ级-Ⅳ级钢为3%-5%,5号钢不大于4%。

3.1.2.3半成品骨架

3.1.2.3.1钢筋半成品应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

3.1.2.3.2纵向受力钢筋沿电杆环向均匀配置,其根数不应少于国标规定或设计要求。

3.1.2.3.3螺旋筋的直径、螺距断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3.1.2.3.3.1预应力混凝土电杆螺旋筋螺旋筋直径:

a)梢径小于190mm的锥形杆不小于2.5mm;

b)梢径等于190mm的锥形杆不小于3.0mm;

c)锥形杆的梢径或等径杆的直径大于或等于230mm的杆段不小于4.0mm,或按设计图纸配置。

螺旋筋间距:

a)当锥形杆杆段梢径小于或等于170mm时,间距不大于150mm,杆段梢径大于170mm时,间距不大于100mm;

b)等径杆不大于100mm;

c)所有杆段的两端,螺旋钢筋应密缠3-5圈。

3.1.2.3.3.2钢筋混凝土电杆螺旋筋

螺旋筋直径宜采用2mm-6mm,其间距不大于150mm。

当手工缠绕时,螺旋钢筋应用钢丝与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或用接触焊固定;当用机械缠绕时,两端必须挂牢,且两端密缠3-5圈。

3.1.2.3.4预应力钢筋半成品

3.1.2.3.4.1预应力钢筋的镦头强度不得低于该材料标准强度的95%(达不到时,可降低强度使用);镦头的直径一般为钢筋直径的1.5-1.8倍;镦头不得歪斜和有裂纹。

3.1.2.3.4.2架立圈应求园正,椭园度及外径公差不得大于1.5mm,不平度不得大于3mm,架立圈接头力求重合,并按规格堆放,不得混放。

3.1.2.3.4.3预应力钢丝的架立圈,应与主筋垂直。

3.1.2.3.5普通钢筋半成品

3.1.2.3.5.1主筋对焊接头在500mm或不小于主筋直径3.5倍的区间范围内,接头总截面积不得大于主筋总截面积的25%;焊接骨架的接头总截面积不得大于主筋总截面积的5%;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一处以上接头。

2.3.5.2架立圈应园正,椭园度及外径公差不得大于1.5mm,不平度不得大于3mm,架立圈应用电弧焊与主筋焊接牢固并与主筋垂直。

2.3.5.3螺旋筋的配制应符合电杆现行标准规定,在骨架两端应密绕3-5圈。

2.3.5.4用电弧焊焊接的钢筋骨架,钢板圈及法兰盘应满足下列要求:

a)为防止焊接咬边缺陷,不宜采用过大电流,焊接角度必须准确,焊接缝隙不得超过钢筋直径或钢板圈厚度的10%;

b)主筋与钢板圈或法兰盘的焊接,焊接高度应等于被焊接钢筋直径的25%,但不得小于4mm,宽度等于焊接钢筋直径的50%,但不得小于8mm,其主筋应与钢板圈或法兰盘保持垂直;

c)焊接应平滑均匀无中断现象,被熔过的金属在焊接缝上应呈鱼鳞状,无裂缝及气泡;d)为保证钢筋骨架在混凝土环向截面上的设计位置,钢筋骨架沿着纵向每隔1.5米在环向均匀放置三个水泥垫块或塑料垫块。

3.1.2.3.6钢筋骨架各项尺寸公差不得超过表1规定。

表1

项目

允许误差

主筋(纵向受力钢筋)间距

5mm

架立圈间距

±20mm

架立圈垂直度偏差

1/40架立圈直径

骨架长度偏差

±10mm

螺旋筋间距

±10mm

法兰盘倾斜偏差

±2mm

钢板圈倾斜偏差

±2mm

3.1.2.3.6钢筋骨架堆放要求如下:

a)钢筋骨架堆放时,严禁抛掷和拖移,以免变形。

b)钢筋骨架分规格整齐堆放,对焊接骨架的堆放层数:

当杆长小于≤12m时,不超过四层;杆长大于12m时不超过三层。

c)搬运钢筋骨架,其受力点应为架立圈与主筋交叉处,起吊时受力点不少于2点。

d)骨架在使用时不得有锈蚀、脱皮、松动、坍垮、油污及附杂物。

3.1.2.3.7钢筋骨架经检验合格并标识后方可使用。

3.1.2.3.8骨架在冬季和雨天焊接时,未冷却前严禁碰冰雪和雨水。

3.1.3.成型工艺

3.1.3.1混凝土的配制

3.1.3.1.1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50;钢筋混凝土电杆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通过试验确定。

3.1.3.1.2配料

3.1.3.1.2.1严格按规定的配合比配料,其原材料称量偏差:

水泥、水、外加剂不大于±1%;砂、石不大于±2%。

称量器具定期检验,计量装置称量前检查,符合要求方能使用。

3.1.3.1.2.2应随气候变化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并及时调整配料,冬季不得含冰块。

3.1.3.1.3混凝土搅拌

3.1.3.1.3.1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混凝土应搅拌均匀,其搅拌时间经试验确定。

3.1.3.1.3.2搅拌第一罐混凝土时,应适当增加水泥用量。

3.1.3.1.3.3混凝土混合物应即拌即用,最长停放时间:

当室温在20℃以下时,不宜超过1h;当室温在20℃上时,不宜超过45min,混凝土坍落度宜控制在2cm-6cm。

3.1.3.1.3.4冬季施工混凝土温度不宜低于10℃,并宜适当延长搅拌时间,采用热水搅拌时,水温不得高于60℃。

3.1.3.2成型

3.1.3.2.1钢模必须清理干净,螺丝应齐全完好,钢模内壁及合缝处应均匀涂刷脱模剂。

3.1.3.2.2模内的钢筋骨架必须保证在混凝土中的设计位置,钢筋骨架不得扭曲。

对主筋、螺旋筋、架力圈、预埋件的位置必须检查校正,合格后方可布料。

3.1.3.2.3布料时,模具温度不宜超过45℃。

3.1.3.2.4布料时,在梢端1.5m内应填满混凝土,在根端0.5m内应适当少布混凝土或不布混凝土。

3.1.3.2.5布料后,应将钢模合缝处清理干净,均匀对称拧紧螺栓。

为防止漏浆,可采取相应密封措施。

3.1.3.2.6含有杂物或初凝后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3.1.3.3张拉预应力筋

3.1.3.3.1张拉预应力筋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及仪表,应定期维护和校验,长期未用者,使用前应全面进行检验。

3.1.3.3.2张拉预应力筋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及仪表,应由专人操作和维护。

3.1.3.3.3当张拉过程中发生断筋频次过高、张拉机具设备漏油严重、油压表指针不能退回零位或更换油压表时,应重新校验仪表和检查张拉机具。

3.1.3.3.4张拉机头中心对准钢模轴心后开始张拉。

为减少预应力损失,可采用超张拉,其张拉程序:

钢筋:

0→105%σcon→90%σcon→σcon

钢丝:

0→103%σcon

3.1.3.3.5张拉控制应力:

对冷拔低碳钢丝、冷轧带肋钢筋σcon取0.7fpyk;

对碳素钢丝、螺旋肋钢丝σcon不高于0.75fpyk;

对低预应力度的部分预应力电杆中的Ⅳ、Ⅴ级钢筋,碳素钢丝的最低控制应力不得低于0.4fpyk。

3.1.3.3.6实际张拉值与设计张拉值的允许偏差应控制在±3%之内。

3.1.3.3.7在张拉过程中,当出现预应力筋的实际伸长值与理论伸长值相差10%以上时,应及时检查其原因。

3.1.3.3.8张拉后的质量要求:

3.1.3.3.8.1张拉盘或挂筋板的倾斜不得超过2mm。

3.1.3.3.8.2张拉盘的支承点不得少于3处,并应等分设置,支承稳定后才可撤出张拉机。

3.1.3.3.8.3张拉后不得有断筋。

3.1.3.4离心成型

3.1.3.4.1离心转速分慢、中、快三级。

具体的慢、中、快速离心时间可根据离心机的速度、混凝土分布均匀程度和脱水密实情况,通过理论计算与实际试验而确定。

快速离心速度可参考表2、表3中数值

表2

钢模转速(r/min)

时间(min)

慢速

80-120

1.5-3

中速

过渡

2-3

快速

见表3

6-12

总离心时间

不得少于12

快速转速范围表3

电杆的梢径和直径(mm)

快速转速范围(r/min)

190以下

400-450

190-310

350-400

310以上

330-370

3.1.3.4.2梢端混凝土发生串动而产生缺料时,在中速阶段填补相同配比的混凝土,在停车前3分钟不得再补料,电杆根端在中速阶段应采取擀光的办法。

3.1.3.4.3离心完毕,将杆内余浆倾倒干净,有缺陷时,应立即修整。

3.1.3.4.4离心成型后的电杆,起吊运输时应轻起轻落,严禁碰撞。

3.1.3.5养护及脱模

3.1.3.5.1为保证产品质量和节省能源,蒸养方式宜采用节能养护窑,不得用直通式养护。

3.1.3.5.2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材料、不同工艺制度由试验室确定合理的养护制度。

3.1.3.5.3蒸汽养护时,升、降温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40℃,恒温温度: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不高于80℃;矿渣硅酸盐水泥不高于95℃。

3.1.3.5.4养护时每隔0.5h-1h测温一次,并调整供气量。

3.1.3.5.5脱模强度:

预应力混凝土电杆脱模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脱模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60%。

3.1.3.5.6预应力钢筋宜采用整体放张应力工艺,当单根放松时,应对称切割。

3.1.3.5.7脱模后应找出预埋件,打通预留孔,切除伸出端面的预应力钢筋头,并在切除处涂上防锈涂料。

3.1.3.5.8电杆脱模时,应在同一水平面上放置软垫层,脱模后的电杆应按标准规定注明临时标志,转入堆场保养。

当气温在25℃以上时,电杆宜在水池中养护或洒水保湿养护,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能正常增长。

3.1.4.钢模和离心机

3.1.4.1钢模

3.1.4.1.1电杆钢模应符合JC/T364《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钢模》的技术要求。

3.1.4.1.2钢模投入使用前应在埋深点以上1.5m处模体内作产品永久标记。

3.1.4.1.3在用钢模均应分规格编号,便于分析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和维修模具。

3.1.4.1.4按JC/T364要求定期检修钢模。

3.1.4.2离心机

3.1.4.2.1电杆离心机应符合《水泥制品工业用离心成型机技术条件》的要求。

3.1.4.2.2电杆离心机的性能要整体性好、坚固耐久、运转平稳,并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转速要求。

3.1.4.2.3电杆离心机各托轮直径及顶点高差,各托轮公共轴线的水平度与同轴度,相邻两托轮轴不平行度(即同一边托轮端面的一致性)的误差,均不大于1mm。

3.1.4.2.4托轮中心距的确定,应以电杆钢模跑轮与两托轮间切点至钢模中心夹角75-110°为宜,优先选用90°。

3.1.5.产品检验

3.1.5.1产成品按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规定进行外观尺寸和力学性能检验。

3.1.5.2对标准允许修补范围内的缺陷,应采用有效方法进行修补。

3.1.6.质量控制

3.1.6.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1.6.2对原材料应实行进厂复检,根据相应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1.6.3企业应建立满足生产要求的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检验仪器、设备。

3.1.6.4投标人应详细描述招标物资在零下40℃的运行环境中所采用的技术标准、生产工艺、质量保证方案,并承诺如果投标物资在使用寿命周期内,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3.1.7.产品验收

验收规则

制造方的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出厂,出厂的包装件上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1.3技术资料和技术图纸

投标人应将完整的规格表及下列图纸和资料在其报价书中提供:

3.1.3.1投标方应具有足够的资料来证明提供的产品达到性能要求及其预期性能和结构特点,所提供的资料精确性的与整体性能要求一致是投标方应有的责任。

3.1.3.2资料

1)提供与本条件有关的产品结构图。

2)备品备件的清单(如果有)。

3)生产资质等文件。

3.1.3.3试验报告

1)例行试验报告。

2)型式试验报告。

3.1.3.4使用手册

1)投标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合同中陈述的方式和拷贝数,提供一系列的使用手册。

2)如合同中没有指明,每部件或各组部件应有一份使用手册,如果各部件之间没有差别,至少应有一份使用手册。

3)安装说明。

4)使用和维护说明。

3.1.4技术服务和联络

3.1.4.1厂家负责将电杆运到施工单位指定的地点地面,厂家负责卸车。

3.1.4.2协助处理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3物资制造期间购货方有权进厂抽查,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含交通、住宿)

3.1.5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如果有)

供货厂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备品备件清单及单价。

此报价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1.5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3.1.5.1标志

产品应在明显的地方设置产品标牌,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3.1.5.1.1制造厂名

3.1.5.1.2产品型号及名称

3.1.5.1.3主要参数

3.1.5.1.4出厂编号

3.1.5.1.5制造年月

3.1.5.1.6毛重/净重

3.1.5.1.7长度

3.1.5.2产品贮存和运输

3.1.5.2.1产品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产品按生产日期、规格、型号等级分别堆放。

3.1.5.2.2堆放支点:

杆长小于12m,采用两支点;杆长大于等于12m,宜采用三支点支承。

电杆支点位置见1.2.3图。

3.1.5.2.3堆放层数:

梢径小于270mm和直径小于400mm的电杆,堆放层数不得超过六层。

3.1.5.2.4产品堆放时层与层之间用支垫物隔开,每层支承点在同一平面上,各层支垫物位置在同一垂直线上。

3.1.5.2.5电杆出厂前外露钢筋应切除。

梢端应用混凝土封实,钢板圈、法兰盘及根端要进行防腐处理。

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处理。

3.1.5.2.6电杆起吊运输时,应采用两支点法,装卸起吊应轻起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或自由滚落。

3.1.5.2.7电杆运输过程中,每次吊运数,梢径大于等于170mm的电杆不宜超过3根。

3.1.5.2.8每根15米电杆下部6米上部9米,连接处设置为法兰盘连接,螺栓垫片均为热镀锌,每个螺栓包含双螺帽双平一弹。

3.1.5.2.9厂家负责送货至指定地点昌赣客专江西段(万安车站至赣州西段沿线车站外电源线路),运输中保证产品质量、外观不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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