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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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
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
篇一:
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
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开工时间:
XX年月日,(注:
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竣工时间:
XX年月日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场地土石方工程开挖(含爆破)装、运、平(自然辗压),运距公里,每超出1公里按每公司每立方元另行加费。
第三条工程量的确认
1、本土石方工程总量暂定100万m3
2、结算以双方实际测量的工程量为准。
第四条工程单价
1、土石方综合价(税后包干价):
元/m3
2、本工程所用油料及爆破物资由遵义镁厂提供,施工方签字使用,费用从施工方(乙)主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因
炸药、油料上涨,遵义镁厂负责调差。
第五条工程量的计算
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当月工程量呈报甲方,由遵义镁厂和甲方指定专人按施工现场实收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审核,核定的工程量经乙方再次确认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乙方第一个月的工程款,甲方按80%支付,从第二月起,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工程量的100%支付乙方工程款。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进度报表后,及时核定工程量,并将工程款于次月7日前足额拨付给乙方(特殊情况不能超延15天)。
3、甲方所扣乙方第一月20%的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履约金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七日内由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合同履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元)合同履约金在工程完工后15日内一次性返还。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安排乙方进场施工(具体日期以遵义镁厂进场通知为准)。
第八条合同工程
本工程有效工期为180天,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甲方责任
1、开工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书。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地形图),并以书面形式移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由遵义镁厂将水电接到施工现场内,开工后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3、做好工程油料、爆破物资的按时供应和工程款项按时支付给乙方。
4、负责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乙方责任
1、按工程量配备工程所需人员和机械设备,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书(或电话通知)7日内,组织所有人员和机械设备进驻施工现场,并做好工程开工所需的准备工程和开工典礼准备工作。
2、本工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和法律责任。
3、负责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现场人员的食宿和安全管理,按时发放人工工资。
4、监督现场作业人员佩戴上岗证,穿戴安全防护具,为所有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购买工伤责任保险。
5、遵守当地政府和工业园区管理规定,负责施工范围内环境污染处理,因环境染治理不当造成处罚的,其损失自行承担。
6、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其损失自负。
7、加强工程油料,爆破物资的使用管理,及时申报油
料爆破物资用量计划,承担因使用管理不当和计划不周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由乙方向甲方交清合同履约金后生效,办完竣工结算手续,结清工程余款和甲方返还履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延误、终止或不能履行时,其风险和损失各自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章时间:
年月日
篇二:
土石方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
3、工程规模:
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4、工程施工内容和承包范围:
土石方施工,就地回填,包括运输至指定位置。
5、开竣工时间:
开工日期为XX年11月20日
二、工程质量:
开挖后的尺寸、标高必须达到设计开挖图或建设单位书面通知要求,所涉施工项目各检验批、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与甲方上级合同规定执行。
工程单价:
本工程采用包干单价壹拾伍圆/m3(包括挖、爆、运)。
包干单价已包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各种设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使用费、车辆密闭费、人身意外保险费及其它风险等到所有费用。
结算时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己办理。
四、工程款支付:
由乙方垫资到贰万立方米结算垫资部分的80%,以后按月进度的80%结算。
3、工程结尾款:
工程验收合格做完结算后90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工程竣工验收及标准:
工程完工后乙方经书面形式通知书甲方验收,甲方收到后报建设单位在5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以设计开挖图、建设单位书面修改通知书及相关的国家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如验收合格,同意交付使用。
如验收不合格,则由乙方负责立即修正,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安全条例和措施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有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工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权。
B、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位置;乙方从接口位置接入施工工地所发生的费用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C、派驻现场管理人员。
2、乙方责任:
A、乙方按照国家对工程建设有关规定、规范及施工合同要求,搞好安全文明施工,做到精心施工,按时完成和交付使用,安全而圆满地完成本合同所下达的施工任务。
B、做好管和相邻建筑构物保护,做好车辆冲洗及道路清扫工作,安排专人打扫道路和清洁车辆,保证周边道路清洁、控制扬尘。
C、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呈送工程验收单及结算书,移交已完成平基的现场。
D、搞好本项目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并对本单位职工一切责任负责,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确保施工期间人事安全。
E、搞好安全施工,负责处理、修复和赔偿因乙方施工造成对周边环境的损坏。
施工中引起的周边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F、必须加强对施工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做好现场安全生产、警戒保卫工作,必须在施工道口设置安全标志和采用多样化有效安全措施。
G、乙方私自将工程转包他人承建;在施工过程中有严重安全、质量事故;及工期未按合同要求实施,造成对甲方有严重声誉影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有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H、施工中指定负责施工现场管理,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
八、本工程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三:
土石方劳务合同
土石方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承建的重庆市綦江区新城横七路土石方工程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建筑施工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新城横七路边坡支护
2、工程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新城马家坡
二、承包范围1、按照本工程设计施工开挖红线、深度范围组织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2、满足施工规范要求及甲方现场确定的工作面,坡度;
3、负责开挖土方的机具、设备、运输等工具的组织与管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4、负责开挖土方的卸料场地,手续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落实开挖土方的运输过程城市市政管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负责协调、处理开挖土方全过程城市执法、市政检查、社区环境及可能影响施工的一切情况,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土方挖掘地面垃圾的清运以及在挖掘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清运,并承担费用。
三、工程单价和付款方式
甲方将本项目土方开挖工程承包给乙方,挖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以实际测算为准。
上述单价包括了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机械进出场费、机械在施工现场内多次转运费、土方挖运费、机械台班费、装卸车费、炮机爆破土石方费、渣场费、机械柴油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垃圾清运费、场内外和沿线道路保洁、文明施工、周边协调、治安交通市容环卫环保渣土巡警、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医疗费、差旅费、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
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应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合理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和劳务款结算支付程序
1、乙方须在进场开工前一次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计5万元,该保证金必须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甲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收条、收据等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
2、保证金的返回:
在乙方进场施工总产值达到50万元后15日内,甲方保证金总额的50%给乙方(不计利息);在乙方进场施工总产值达到100万元后15日内,且在无任何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约责任的前提下,甲方返还余下的50%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3、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
乙方每月15日向甲方提交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甲方收到进度报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按审定工程进度款的70%支付乙方月进度款。
4、劳务工程结算款支付的特别约定:
(1)乙方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及付款规定、程序办理。
(2)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3)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和
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
乙方提供的结账结账单必须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以上单据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单据,甲方不予认可。
(4)乙方在承包本单项劳务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结帐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负责人、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劳务工程尾款:
土石方工程及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额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
五、合同工期
本工程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从XX年1月13日至XX年2月28日完成。
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暴风雨雾等天气。
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及分包单位延误的工作时间在内。
七、劳务工程其它费用的确定
1、单项工程劳务原则上不再另行计算计时工,若因设计变更或其它非本班组原因造成的需另行计算计时工的情况,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
同时,因工程设计变更,在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减劳务量(按定额计算)在10000元以内不予计算,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实际变更量(以定额计算)进行结算。
2、计时工工资:
技术工按150元/工日计算,普工按100元/工日计算,该计时工资均含有高温补贴、加班补贴及其他相关的各种补贴。
八、安全施工及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2)乙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甲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
3)乙方应在其企业所在地为其管理及施工人员办理相应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伤亡事故处理:
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抢救伤者,同时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由乙方所聘用的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农民工等)与乙方形成劳动关系,与甲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致使财产、人员伤亡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因政府及其他原因致使甲方承担了该项损失赔偿,则视为甲方替代乙方履行,甲方替代乙方对外承担了上述损害赔偿后,有权向乙方主张权利。
九、环境控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产生的扬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有害气休、污水等加强管理与控制。
十、甲方责任
1)对乙方进驻甲方施工现场的人员及时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负责该工程统一指挥、管理和协调。
3)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容,监督乙方工人工资的发放。
4)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和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等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十一、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
未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执行甲方通知的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
3、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
每天进行班前教育
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随时有一位施工员在现场检查指挥工作。
4、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
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乙方就向甲方承担500元违约金。
5、乙方与其它单项承包人必须有效协调配合,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进度计划,以及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6、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工程转包或分包,对本单项劳务工程自负盈亏,不能因承包工程亏损而找甲方无理取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甲方在合同约定以外增加费用。
7、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严禁偷盗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
负责保护好已完工程工作成果,不得损坏。
8、乙方合同签订责任人必须每周到现场并参加项目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例会,凡缺席甲方将对其本人按500元每次进行处罚
9、乙方必须保证组织工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对于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证上岗的工种,必须雇佣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工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乙方如中途工作人员变更,在变更后立即上报甲方。
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减劳务款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甲方交付乙方的所有物品,乙方必须要求工人爱护使用,若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甲方也可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1、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运输及其他费用,按照甲方要求按时上报支付表,甲方在工程款支付方面可能出现滞后,乙方承诺自行筹集资金,保证按时足额支付。
若乙方未未按时支付足额工资导致乙方人员到甲方项目部寻衅滋事、讨要费用等。
上述情况每发生一次,乙方自愿承担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若上述情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方自愿承担人民币10000元/次违约金。
若上述情况扰乱甲方正常施工生产或致使施工生产停止,则乙方自愿承担人民币XX0元违约金。
篇四:
土石方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渝辽建字号: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投资合作重庆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土石方工程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按主合同执行)
3、工程量:
4、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项目:
土石方工程土石比为:
1:
6:
3,1:
7:
2。
即总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如有管、道路、绿化,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计价。
工期天,XX年月日进场施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施工炸材(雷管,炸药)、油料甲供(价格按主合同的市场调拨价,在工程当月结算款内扣除);自然碾压,运距1公里以内,如超出1公里,按每公里2元/m33结算。
第二条合作条件、主要内容和方式
1、甲方获得的土石方工程,以甲方名义承接该项目工程,并签订有关项内部劳务合同;乙方不缴
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如签订合同后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和规定,此协议自动作废。
2、单价:
土石方按每立方人民币元整计算(此价为综合包干价,包括所有材料费、人工费、施工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机械设备费等费用,不含税),工程量暂以合同约定为准。
4、工程量计量:
由业主、监理单位、甲方和乙方共同派人参加当月完成工程的计量收方工作,参与工程量收方工作的人员均应在工程量计量单上签字确认。
5、支付方式:
在每个月的2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的工程量统计资料,次月10日前甲方按乙方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剩余20%工程款按主合同约定执行,甲方在业主方结算款项拔付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6、决算方式:
施工完工后审报告作出后15日内,甲方给乙方办理决算手续,乙方工程量决算数据以政府审计结论为准。
7、质量缺陷期:
以甲方签订的主合同为准。
在质量缺陷期内,涉及本合同项目产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以甲方签订的主合同为准。
第三条项目部的组建
1、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派人员作为本协议指定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组建,全权独立负责开展项目工程前期及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工作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工程管理
制度、规范,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工程享有工程实施有关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在项目部内组建由乙方负责的下属部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和随附义务。
第四条工程现场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下,乙方负责现场的具体施工组织,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设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
3、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流水畅通,避免发生“扬尘”污染,若被环保、市政等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处罚,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施工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标志,禁止非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区。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施工现场不喝酒、不打架,不闹事。
对工人打架闹事的,发生一起罚款一万元;工人围攻项目部,阻塞施工道路,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的,罚款四万元;工人围攻甲方、监理单位的,罚款三万元;工人围攻政府职能部门的,阻碍社会交通秩序的,罚款四万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所有罚款均在乙方进度款扣除。
第五条乙方责任
1、由甲方向乙方交基准点,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测量工作。
2、全部施工任务由乙方组织施工,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监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
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4、负责完成施工范围内的有关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负责现场资料填写,提供原始资料、办理监理签认等工作。
按时报送施工计划表、填写施工日志、报检隐蔽工程、填写各种现场原始记录和报告等,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5、交工前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
积极配合保运,在保修期内对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6、乙方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所使用劳动力(农民工等)的详细花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在施工中增减用工时必须报到项目部备案。
7、乙方必须提供为其所使用的劳动力购买国家所规定的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工伤意外保险等)。
8、在开工前接受甲方的岗前培训,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甲方技术交底会和安全教育活动,服从甲方有关安全、质量人员的监督,施工操作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9、服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设计文件、相关技术规范、验收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劳务工期、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
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建立工作联系,如有发生,甲方将做出严厉的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均与甲方无关。
10、负责承担其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进、退场的一切费用及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食、宿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所发生的燃油、维修保养等费用。
11、按照甲方文明施工和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保护好甲方设臵的测量用桩,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造成的农田、道路、河流、鱼塘等环境污染,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12、乙方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进场必须在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由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进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施工人员及设备进场后,如因不可抗力影响乙方开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提出索赔及补偿要求。
14、对已完工程,保证其完好状态,负责清理好施工现场;
15、遵守有关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规定,服从和支持项目部公安派出所的执法管理工作。
16、在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或岗位资格证书。
篇五:
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
土石方工程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