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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分制考核办法总则资料

收费站职工千分制考核办法总则

千分制考核办法是收费所对员工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也是年终评定先进工作者和评定星级收费员的一个重要指标。

为规范我所通行费收费的服务工作,提高收费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收费所“五大员”、行政后勤人员的考核。

二、考核实施:

千分制考核以1000分为基础。

由本站成立的千分制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具体的考核实施。

考核采取月度定期与不定期期的检查考核形式,每月1至2日对上个月的情况进行检查汇总,然后对每个员工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打分。

三、惩罚措施:

员工月度评分980分以上为优秀,评为月度星级收费员或月度先进个人。

评分950至979分为良好。

评分900至949分为合格。

低于90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年内如有1次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年度评先;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按待岗培训1个月处理;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进行待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员工当月千分制考核在980分以上不罚款,低于980分按千分制每低于1分罚1元,千分制罚款由所在员工月工资中扣除。

 

收费员千分制考核试行办法

一、业务考核(总分300分,本项扣完300分后不再扣分)

1、车型、轴组、车情误判次数,由审带员负责稽查,稽核发生的短款,由当事人负责补齐,每发现一次误判(含出入口)扣10分。

2、滥用车队键或锁杆键,每次50分。

3、车牌准确率每天由审带员对照车牌号与图像审核,每次扣5分。

4、擅自使用手工票或未按手工票使用流程操作的,每次扣10分。

5、输入票号错误,人为造成数据修改,每次扣100分。

6、未按规定通知监控室相关事宜,每次扣10分。

7、发放坏卡或无信息卡的,每次扣20分。

8、对车辆无故不刷卡的,每次扣50分。

9、私自使用军警键或紧急键造成通行费流失的,除等额赔偿外,每次扣20分。

10、冲岗车、车队登记不全每车次扣10分。

11、绿通车未按验货规定进行验货的,每次扣验货当事人20分。

12、免费车、特情车、绿通车等未记录,每车次扣5分。

13、对坏卡,无卡车要及时通知监控,并做好记录,否则每次扣10分。

14、私自推杆放行车辆的,报管理中心处理。

二、工作纪律考核(700分,各单项累计扣完满700分后不再扣分)

(一)收费管理规定

1、班长针对自身发现的违纪行为,每月提交对收费员考核的汇总表予以所考核汇总人员,存在包庇行为的,每次扣班长30分。

2、出口收费员对无卡车,车牌不符车辆等应仔细核对,对无卡冲岗车,换卡车,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误判的,每次扣50分。

3、非当班人员(稽查和检查人员及车道发生紧急情况除外)禁止进入收费亭内。

违反一次扣10分。

4、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保持亭内环境及设备清洁完好。

严禁在亭内、外扔纸屑、烟头及食物残渣。

严禁在操作台、收费电器设备上放置水杯、水瓶等物品。

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0分。

5、保证收费亭内的通讯、监控、收费设备完好有效。

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报监控人员,并做好记录。

未及时通知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扣10分。

严禁使用岗亭电话聊天,每次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违者每次扣10分。

6、严禁在岗亭内,擅自插接使用其它电器设备,严禁搬移已安装好的系统设备。

每发现一次扣50分,造成严重后果,由个人承担所有责任。

7、在收费过程中应按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流程。

未做到的每次扣20分。

8、当班收费员不得随意关机或封道,因特殊原因应由班长向站值班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并应按时恢复。

未做到的每次扣20分。

9、按批准的规定进行收费,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

严禁收费员私放车辆或借工作之便私自搭便车并因搭车为车主减免通行费,对应收费车辆而未收费的,除由收费员补齐通行费外,另按应缴通行费的十倍罚款,并扣考核分100分。

10、对少数车主、司机为少缴或不缴通行费,用金钱贿赂收费人员的现象,收费员应主动制止。

照章补足票款,并记录车辆号牌、单位和车辆主要特征,以便查验。

对司机或车主丢下的贿赂款物应主动上交,如若不报,一律按贪污同等数额款论处,并扣考核分200分。

严重违纪的作开除处理。

11、执行一车一杆制,出现废票,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另扣200分。

12、对执坏卡(无卡)车辆,出口收费员应仔细查明坏卡(无卡)原因及车辆相关入口信息,按规定处理。

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误判的,每次扣20分。

13、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应保持书面整洁,对司乘人员反映本所管辖区段发生的重大事项应有记载,并逐级上报。

未做到的每次扣10分。

14、对冲岗或肇事车辆,应严厉制止,若造成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扣下肇事车辆或记下车牌。

未做到的每次扣10分。

15、服从班长工作安排,不得随意换道、替道串岗(每车道每班次只允许上一个工号)未做到的每次扣10分。

16、严禁恶意攻击计算机系统,禁止在车道系统中接键盘和鼠标,或在专用键盘上故意进行与收费业务无关的操作。

未做到的每次扣50分。

17、严禁随意切断计算机系统电源、故意破坏系统软、硬件设备。

严禁在设备上乱涂乱画。

未做到的每次扣50分。

18、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对待工作的,由站考核委员会根据情况扣10-300分,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可报请管理中心处理。

19、违反《机电系统保养工作规定》,每次扣5分,班长扣10分。

(二)交接班制度

1、违反《交接班制度》,每次扣当班违规人员10分,班长10分。

2、交班人员未对岗亭卫生打扫合格的,每次扣当班全体人员10分,岗亭卫生不合格,接班人员接受了的,扣接班全体人员10分。

(三)着装、纪律、行为规定

1、违反《收费所人员着装、风纪规定》,每次扣10分。

2、违反《岗亭收费行为“十不准”》,每次扣20分。

3、丢失执收员证的,每次扣50分;

4、上班未挂工号牌及执收证的扣10分。

(四)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一至九款,每次扣10分。

2、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款,扣考核分20分。

责任不清,扣同房每人20分。

3、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一款,每次扣考核分100分。

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4、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二款,非直系亲属人员留宿需领导批准,违反者扣当事人20分。

5、严禁浪费粮食、严禁职工在宿舍吃饭、严禁乱倒剩饭剩菜,每次扣10分。

(五)学习制度

1、由收费所组织全所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政治、业务学习。

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按正常考勤处理。

无故迟到半小时以内的扣5分,无故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早退的扣10分,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扣考核分20分。

2、员工参加政治、业务学习要准时进学习室,带上记录本,不带记录本,不记录或迟到的每次扣10分。

(六)考勤制度

1、收费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按规定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到岗上班后,必须及时销假。

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每次扣考核分50分。

2、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

经领导批准电话请假的,必须在到岗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未做到的追扣50分。

3、上岗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的扣考核分20分。

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考核分30分,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扣考核分50分。

4、因迟到或早退使收费工作中断,或造成不良影响者,扣考核分100分。

5、收费员因事离岗需向班长请假,向监控报告,离岗(用餐除外)超过二十分钟的,已请假的按半天事假处理,未请假的按半天旷工处理。

并扣考核分20分。

每班次离岗不得超过4次每次时间不超过15分钟(用餐除外),每超过一次扣当事人10分。

6、严禁睡岗。

一个月内第一次睡岗扣考核分50分,第二次睡岗扣考核分100分,第三次睡岗作待岗处理。

7、严禁无关人员未经领导批准进入监控室,未做到的每次扣20分。

8、以上扣分处罚与行政管理中心罚无关,即行政处罚照样执行。

(七)票据、IC卡、票款管理规定

1、收费员上岗必须领足IC卡,并将备用金换为零钱。

严禁上岗后领卡。

未做到的每次扣20分。

2、下班后,收费人员及班长应及时到票管室上交所收通行费款,核销票据,每班未用完及回收的IC卡下班后及时交回票管室。

班长和下班收费人员在票管做完本班业务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未做到的每次扣20分。

3、严禁贪污票款,截留、挪用票款的按贪污处理。

贪污票款的按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4、收费人员领用IC卡和手工票后由个人进行保管,遗失票据按“票据丢失处理规定”办理;遗失IC卡的按每张50元赔偿。

5、收费员上岗时,不能携带私款,经查出按“收费工作规定”处理,并扣考核分100分。

收费站和上级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检查收费亭,查验当班收费员的票、卡、钱是否和班报表相符,收费员不得拒绝。

不主动配合检查的,每次扣50分。

6、出售手工票应先向监控室说明原因,监控室做好相应记录,由班长和收费员共同操作出售。

按“手工票出售程序”操作。

未做到的每次扣20分。

7、领用后的IC卡应妥善保管,避免与污物,磁性物质放在一起。

对发现的坏卡、未复位卡、多发出的卡,严禁截留或出售给司机,做好标记与好卡分开后,上交票管室。

未做到的每次扣20分。

多卡不交,按贪污处理。

8、严禁出、入口岗亭之间互相交换IC卡,否则交换者每次扣100分,班长扣50分。

9、收费亭内不得留有过期通行票,司机不要的票据应及时当监控镜头撕毁,否则一经发现,按“收费工作规定”办理,并每张扣除班长10分,当事收费员20分。

10、不准出售抽芯票、回笼票、拼凑票或收款不给票,少撕票,否则按贪污处理。

11、收费员出现长款,应主动上交。

否则按贪污处理,并扣考核分100分。

出现短款应及时补齐,并每次扣考核分10分。

12、产生废票每张扣200分。

13、不准在下班前填制报表。

不准由他人代交票款和IC卡。

未做到的每次扣10分。

(八)其它

不服从所、中心领导工作安排或布置的任务(非收费任务)完成不及时、不合格者或本考核办法未作规定,但确属违纪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所长有权扣分,但月累计本项扣分不得超过300分,情节严重待岗处理。

 

稽核(审带)员千分制考核办法

一、业务考核(总分600分,本项600分每月扣完为止)

1、负责审带等各类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不得向他人泄漏本路段机密。

因失职造成的资料遗失或泄漏机密,扣50分。

2、熟悉收费业务,严格按“稽核(审带)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中审带内容要求进行审带,对审带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不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存在贪污等严重违纪行为不能及时发现的,每次扣400分。

3、对监控记录及时作出评价,审查监控工作是否到位,未对监控记录作出评价或不能及时发现监控记录中存在的问题,每次扣10分。

4、稽核员每天需及时稽核完前一天的工作内容,审带不及时的,每次扣20分。

5、发现问题不及时调查的,每次扣20分。

6、审带记录填写马虎、描述不清、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7、审带内容不全或未完成审带任务的,每次扣40分。

8、通过审带人员,每月按时提交对收费人员,监控员的考核汇总表给所考核汇总人员,不能按时提交,或考核中存在包庇行为的,每次或每处扣30分。

9、发现违纪行为不向所领导报告的,每次扣50分。

10、稽核员稽核发生错误的,每次扣10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不及时或完成不到位的,每次扣5-20分。

12、违反《机电系统保养规定》的,每次扣10分。

二、工作纪律考核(总分400分,本项400分每月扣完为止)

1、审带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保持办公室环境及审带机清洁完好。

严禁在相关审带设备上放置水杯等物品。

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10分。

(2)审带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报系管人员,并做好记录。

未及时通知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扣10分。

(3)严禁无故拆装已安装好的审带设备,每次发现一次扣50分。

(4)严禁在审带机上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操作,如看VCD,玩游戏等。

未做到的每次扣200分,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5)违反《机电系统保养工作规定》,每次扣10分。

2、着装、风纪规定

(1)违反《收费所人员着装、风纪规定》,每次扣10分。

(2)丢失执收员证的,每次扣50分。

3、宿舍管理规定

(1)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一至九款,每次扣10分。

(2)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款,扣考核分20分。

责任不清,扣同房每人20分。

(3)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一款,每次扣考核分100分。

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4)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二款,非直系亲属人员留宿需领导批准,违反者扣当事人20分。

(5)严禁浪费粮食、严禁职工在宿舍吃饭、严禁乱倒剩饭剩菜,每次扣10分。

4、学习制度

(1)由收费所组织全所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政治、业务学习。

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按正常考勤处理。

无故迟到半小时以内的扣5分,无故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早退的扣10分,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扣考核分20分。

(2)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带记录本,不记录的每次扣10分。

5、考勤制度

(1)审带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到岗上班后,必须及时销假。

否则按旷工计算,扣考核分40分,事假请人代岗(法定丧假、婚假、产假、节育假等法定假日除外)每天扣考核分2分

(2)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

经领导批准电话请假的,必须在到岗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未做到的每次追扣5分。

(3)审带员上行政班,但有事必须主动加班。

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的扣考核分10分。

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考核分20分,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扣考核分40分。

(4)因迟到或早退使工作中断,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另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并扣考核分100分。

6、其它

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或布置的任务(非收费任务)完成不及时,不合格者,或本考核办法未作规定,但确属违纪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所长有权扣分,但月累计本项扣分不得超过50分。

 

监控员千分制考核办法

一、业务考核(总分600分,本项600分每月扣完为止)

(一)监控室

1、熟悉收费业务,认真监视车道通过的车辆的类型,判别其应缴通行费、车型、车情、卡情等信息是否与上传数据信息一致,若不一致及时询问并做好记录备查。

若收费员出现大车小收、私放车辆等违纪行为而监控员未及时干预、询问并做好记录者一经查出与收费员负同等责任并每次扣100分。

2、参照“监控员职责”中监控内容,对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备查,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记录不全的,每次扣5分。

3、配合收费员监管监控员视线内相应车道设施,如有车碰、盗窃或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同时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发生时间、车道并做好跟踪记录故障情况及修复时间。

工作不认真未发现该类情况的,视情节每次扣20-50分。

4、熟练掌握监控室内各类设施及软件的使用,保证正常工作的进行。

能迅速查找系统中相关资料,以处理异常情况(如确认坏卡的来源等),业务不熟、处理事情缓慢的,每次视情节扣20-100分。

5、对收费员的违纪行为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对屡次不改者予以记录并向所领导报告。

每天每班不定时对收费人员进行点到,记录在岗情况。

对上述违纪情况不制止不记录不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6、负责紧急电话的一级接警工作,参照《报警电话处理程序》,对报警人员所报事故及时进行处理,并对事件经过做好详细记录。

接紧急电话时应用文明用语,做到态度和蔼,言简意赅。

记录不清,对事件处理不及时或文明服务不好的,每次扣20分。

7、参照《收费投诉管理规定》,负责投诉电话的接听、报告、调查、回复、记录工作,不按规定程序或给本路段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5-20分。

8、根据道路及天气状况选择预定方案设置情报板的内容。

未按要求完成本项工作的,每次扣20分。

9、通过监控,每月提交对收费人员考核的汇总表予以所考核汇总人员,提交不及时或存在包庇行为的,每次或每处扣30分。

10、在工作过程中应按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流程。

未做到的每次扣10分。

11、严禁恶意攻击计算机系统,禁止在系统中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操作。

未做到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12、严禁随意切断计算机电源、故意破坏系统软、硬件设备。

严禁在设备上乱涂乱画。

未做到的根据情况严肃处理并每次扣50分。

13、收费人员与司机发生争执,出现过激言语行为的苗头时,监控员有义务及时制止,并提醒收费人员注意文明服务与形象。

未制止的每次扣10分;未制止导致打架的,每次扣20分;制止了但未控住的(以核实录像为准)不扣分。

14、收费车道出现争执较激烈时,监控人员要及时通知值班所领导和当班班长,未通知的每次扣20分。

要求监控员熟记本所办公室及宿舍电话。

15、树立保护员工意识,车道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调整监控云台,摄下对己方有利的图像,未做到的每次扣50分。

二、工作纪律考核(总分400分,本项400分每月扣完为止)

(一)监控室工作制度

1、未经领导批准,监控中心及各收费所监控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监控员擅自让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的,每次扣10分。

2、监控室所有的资料属于内部保密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到本站查看录像,擅自做主的扣10-50分。

3、严格执行卫生制度,保持监控室内环境及设备清洁完好。

严禁在监控室内仍纸屑、烟头及食物残渣。

严禁在相关设备上放置水杯、水瓶等物品。

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5分。

4、必须保证监控室内的通讯、监控、收费管理设备完好有效。

设备发生故障时(含收费道设备)及时报系管员,并做好记录。

未及时通知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扣10分。

使用监控电话聊天,每发现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监控室内插接、使用其他电器电流设备或使用U盘,严禁搬移已安装好的系统设备。

每发现一次扣10分。

6、违反《机电系统保养工作规定》,每次扣10分。

(二)交接班制度

1、监控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监控室做好接班准备,未做到的每次扣5分。

2、接班人员接班后,交班人员负责卫生打扫工作,做到监控室内设施整齐,抽屉无杂物,设备上无灰尘,地面无油污、烟头、纸屑等污物,无脏乱死角。

卫生打扫合格后接班人员在交班本上签署接收情况。

检查不合格的,已由接班人员接收的,扣接班人员每次5分,未接收的,扣交班人员每次5分。

3、接班人员负责检查工作区域各项设施是否完好,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监控室内各项设施谁损坏谁赔偿,责任不清的由当班人员共同赔偿,交班不清的由接班人员赔偿,并扣考核分每次10分。

(三)着装、风纪、行为规定

1、违反《收费所人员着装、风纪规定》,每次扣10分。

2、参照《岗亭收费行为“十不准”》,违反相应条款,每次扣10分。

3、丢失执收员证的,每次扣50分。

(四)宿舍管理规定

1、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一至九款,每次扣10分。

2、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款,扣考核分20分。

责任不清,扣同房每人20分。

3、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一款,每次扣考核分100分。

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4、违反《收费所宿舍管理规定》十二款,非直系亲属人员留宿需领导批准,违反者扣当事人20分。

5、严禁浪费粮食、严禁职工在宿舍吃饭、严禁乱倒剩饭剩菜,每次扣10分。

(五)学习制度

1、由收费所组织全所人员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政治、业务学习。

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按正常考勤处理。

无故迟到半小时以内的扣5分,无故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早退的扣10分,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扣考核分20分。

2、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带记录本,不记录的每次扣10分。

(六)考勤制度

1、监控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严禁私自换班,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到岗上班后,必须及时销假。

否则按旷工计算,扣考核分40分。

2、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

经领导批准电话请假的,必须在到岗后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未做到的每次扣5分。

3、上岗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的按管理中心相关制度执行,并扣考核分10分。

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考核分20分,四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扣考核分40分。

4、因迟到或早退使工作中断,或造成不良影响者,另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并扣考核分100分。

5、上岗人员不准中途脱岗、串岗,当班期间不准进入宿舍或票房。

未做到的每次扣10分。

6、严禁睡岗。

第一次睡岗扣考核分50分,情节严重的作待岗处理。

(七)其他

不服从所、中心领导工作安排或布置的任务(非收费任务)完成不及时、不合格者,或本考核办法未作规定,但确属违纪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所长有权扣分,但月累计本项扣分不得超过50分。

系统管理员千分制考核办法

一、业务考核(700)

(一)业务知识

1、系统管理员应对整个机电系统有详细的了解,对系统结构、系统组成设备有全面的了解,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工作经验。

系统管理员学习业务知识不认真,基本业务知识不了解的,每次扣50分。

2、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常见故障有较好的了解,并能及时处理解决。

对系统常见故障不了解,不能解决的,每发现一次扣100分。

(二)工作职责

1、系统管理员应按机电系统维护制度的要求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设施进行维护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20分。

2、系统管理员按要求指导并检查属于收费员和监控员职责的日常维护内容。

未按要求完成且系统管理员未发现指出的,每发现一处扣系统管理员10分。

3、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指导本所监控员和审带员的日常工作,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的,每次扣系统管理员20分。

4、系统管理员负责本所人员对系统使用培训和指导工作,对收费员及监控员等违规操作进行批评指正。

未做到位的每次扣20分。

5、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系统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对常见故障进行及时修复,未做到的每次扣50分。

6、系统管理员对系统发生的本人不能修复的故障,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与监控中心或系统承包商联系解决。

未做到的每次扣100分。

7、系统管理员对系统发生的重大问题应在二小时内向监控中心汇报,并在三日补报有所长签名和本收费所公章的情况说明书面材料。

未做到的每次扣300分,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收费工作正常开展的给予下岗处理。

8、对本所设施进行较大的调整移动,及本所系统长期未解决的故障问题,系统管理员应以书面形式报监控中心。

未做到的每次扣100分。

9、系统管理员应按要求做好每天记录,记录应清晰,条理性好,无差错,原因分析及总结全面合理。

未做到的每项扣10分。

10、系统管理员负责对IC卡及IC卡读写器进行维护,指导票管员对损坏的IC卡进行维护,未做到的扣100分。

11、系统管理员每月应至少有二次对所属范围的外场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未做到的每次扣50分。

12、系统管理员应积极与路政人员联系,做好设施损坏的赔偿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报监控中心。

13、系统管理员应按时报送监控中心有关报表及数据,应至少每周向监控中心递交一份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半个月系统发现的问题及所做的维护工作,应至少一个季度做一次工作总结,总结本人工作表现、工作经验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未做到的每次扣20分。

14、每月按时提交收费员、审带员、监控员、机电系统保养及其他工作的考核表予以所考核汇总人,不按时提交或存在包庇行为,每次扣20分。

15、每周检查一次票管室录象是否正常,录象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报所领导,并做好记录。

未及时通知或记录不全的,每次扣50分。

二、工作纪律考核(300分)

本项由监控中心和各收费所共同考核,其中收费所考核分为150分,监控中心考核分为150分,根据系统管理员每月表现打分。

(一)考核工作态度

重点考核是否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勇于承担有难度的任务,工作不分份内份外,认真负责,任劳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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