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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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

企业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用工方式、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和各种利益矛盾的复杂化,都对工会工作,尤其是基层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近年来,上海工会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加大工会组建力度,一大批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如何使不断涌现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组织建起来后,工作转起来,发挥作用活起来,已成为当前工会发挥好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的迫切要求。

为此,市总组织部于今年8月起开展《基层工会建设中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本次调研采用了总课题、专题研究和分课题研究相结合的调研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案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深入的研究,旨在摸清当前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和总结各级工会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对策和建议。

一、上海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上海工会在市委和全总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一手抓组建,一手抓运作,为上海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提供了组织保证。

(一)建会企业数量增加,会员队伍不断壮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随着我国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乡镇集体企业等新建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猛发展,新建企业职工队伍不断壮大,新建企业的职工已成为上海工人阶级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针对上海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增长和职工队伍发生的新变化,上海各级工会站在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按照“哪里有企业,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把工会组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好。

2004年3月,在上海工会组织工作会议上,上海市总工会提出了用两年时间新发展会员100万,到2005年底全市工会会员总数达到500万的组建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一把手”抓工会组建工作的目标责任制。

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市总工会组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区县局(产业)工会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严密组织,扎实推进。

在组建中,各级工会坚持“党建指导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积极争取党组织对组建工作的领导。

有的区委专门召开组建工作会议,对工会组建工作作了明确的批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亲自挂帅抓组建。

按照工会主席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区县总工会主席亲自下基层调研组建工作,协调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下级工会组建工作中的困难,组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领导保证。

各级工会在组建中加大工会组建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工会组建工作的意义,营造了浓厚的组建工作氛围;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组建形式,先后创造了“项目联合工会”、“建筑施工企业工会联合会”等,通过组建形式的创新,仅2004年,浦东新区就吸纳了5300名外来建设者入会,中建八局40个重点项目的约3万名务工人员加入了工会组织。

在推进组建工作中上海各级工会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各方力量,促进组建工作。

针对外商投资企业搞活组建工作难点,一些单位会同人大、劳动和外经委等政府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了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目前,上海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6209家,与2004年相比,净增1479家。

上海各级工会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逐步走出了一条结合上海实际,以社区工会建设为抓手的特大型城市工会组建工作的新路子,基本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组建工作新格局。

通过各级工会的努力,上海工会组建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截至2005年9月,全市工会会员总数达到506万、基层工会组织数3.4万个、工会组织覆盖单位12.4万家,与2003年同期相比,净增会员126万、净增基层工会组织9000个、净增工会组织覆盖单位3.8万家。

(二)工会组织体制在创新中得到加强和理顺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管理模式、社会经济体制与企业经济体制及职工队伍的结构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上海工会顺应形势变化,从更有利于工会作用的发挥的要求出发,不断创新工会组织体制,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1、根据大口党委管理体制的变化,及时建立系统工会。

近几年,上海大口党委的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撤销了经委、商委、外经贸委、旅游委、农委五个大口党委的同时,建立了经济、综合、社会、合作交流和国资委党委。

大口党委管理体制的变化,使相当部分工会原有的组织体制被打破,上海市总工会根据这一变化,及时进行工会组织体制的调整,在有关党组织的支持下,建立了经济、综合、社会和合作交流四个大口的系统工会,既保证了工会组织体制的完整性,又有利于这些系统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也保证了工会组织在改革发展中的不断、不乱。

2、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和国有资产结构性的调整,探索建立了全市性的行业工会。

上海市总工会在有关部门党组织的支持下,继新闻出版建立行业工会后,又在市容环卫、城市交通、轻工业等行业探索建立了行业工会联合会。

行业工会联合会在不改变基层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的前提下,进行行业政策的研究,对行业的共性问题对基层工会进行指导,就行业的特点开展活动。

这是一种跨不同所有制、不同管理部门、不同地区的同行业的工会组织的联合体,它对今后上海产业工会的走向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适应企业形式的多样化创新基层工会组织形式,创造性地建立了“楼宇工会”“经济园区工会”“一条街联合工会”等新的基层工会的组织形式。

有的区还根据本区域行业集聚的特点,建立了区域性行业工会,如普陀区的物业管理行业工会、长宁区的IT行业工会等等,有的还建立了区、镇(街道)两级行业工会。

多样化的基层工会组织形式,为“组织化、凝聚力”提供了基础。

4、加强地区工会建设,形成了上海三级组织、四级网络的组织架构。

从上世纪末开始,上海不断加强地区工会的建设,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一级地区性工会的基础上,今年起,又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了总工会,目前,全市已有37个镇、街道建立了总工会,静安、普陀两区的所有镇、街道建立了总工会。

全市还建立了1594个小区联合工会和1366个村级经济组织工会。

通过近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上海基本形成了市、区县局(产业和镇、街道工会三级组织,四级网络(小区、商务楼宇、村、工业园区),产业和区县条块结合,行业联合,全覆盖的工会组织体制。

(三)坚持依法治会,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基层活力有所增强。

坚持依法治会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时代对工会组织提出的要求,也是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期盼。

上海各级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据了解,全市大多数基层工会组织都能按有关规定要求,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基层工会代表常任制的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已在不少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稳步推进,直接选举基层工会主席的方式愈来愈被广大党政领导、工会干部和会员群众所接受、认可,直选的面正在逐步扩大,工会组织群众化、民主化进程不断加快。

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基层工会组织健全、制度完备、台帐齐全、基础扎实,在企业中较好发挥了作用。

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温馨的“家”,已成为上海各级工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自身活力的有效载体。

建家活动开展20年来,各级工会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会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推进工会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赋予建家活动以新的形式、新的内涵,增强了基层工会的活力,提高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

各级工会组织坚持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作为新时期工会基层组织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将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活动的重要标准,注重维权机制的建立,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工会工作真正贴近经济建设中心,真正贴近广大职工群众,工会组织充满活力,真正成为受到党政领导肯定和广大职工群众欢迎的,职工群众自己的家。

目前,上海共有市级模范职工之家920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14家,初步形成了基层工会的示范群体。

(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呈现出新的特点

1、非公企业工会占据上海基层工会的大多数。

近年来,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和工会组建力度的加大,非公企业工会在上海基层工会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非公企业工会已占到四分之三强。

非公企业工会大多建会时间较短,工会干部兼职的多,工作经验少。

在部分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环境不是很理想。

2、以“三高”群体为会员主体的工会组织比重增加。

随着上海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实施,高新技术企业、高档服务业发展迅速。

这些企业的员工主要为“高学历、高技能、高收入”的“三高”群体,以他们为会员主体的工会组织比重也在逐年增加。

“三高”群体自我维护意识强,对企业的管理参与意识也较强,因此,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工会组织多样,小企业联合工会占一定比重。

由于非公企业具有量大、规模小、员工少等特点,在推进非公企业工会组建过程中,上海各级工会根据企业的多样新,探索了工会组织形式的多样性。

在多样性的工会组织形式中,小企业联合工会占了一定的比重。

如嘉定区建立私营企业独立工会276家,联合工会217家。

217家联合工会覆盖了近6000家私营小企业。

二、上海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在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上海基层工会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企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也存在一些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不广,缺乏影响力和凝聚力;工作运转不正常,缺乏生气和活力;维权能力不强,与职工群众的期望值有差距等问题。

特别是在非公企业中这些问题表现更显突出。

据对闵行、青浦、松江、普陀、嘉定、黄浦六个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民)营企业工会的调查,约四分之三的基层工会在建起来后,工作能够转起来;约四分之一的基层工会在建起来后,处于不转或空转状态。

而能充分发挥作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层工会约占全部被调查单位的三分之一强。

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工会组建难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工会组建难是近年来困扰工会组织工作的一大难点问题。

为了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近年来,各级工会将工会组建作为工会组织重中之重的任务,化了大力气来抓,取得突出的成绩,到年底全市工会会员总数将达500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但是组建难的问题,并没因此而完全消失。

一是部分私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组建工会难。

由于相当部分的私营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还处于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业主们不愿也不想在企业内树立一个“对立”面,而影响他们在企业的“自主权”,更不愿意由于要上缴工会经费等现实原因,而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和业主自身利益,因而造成在这些企业中建立工会比较难。

同时,由于私营企业变化大,私营企业职工的流动性大,也是工会组建难的原因之一。

据对普陀区调查,一个街道每年有100家企业流动,一个经济园区每年有300多家企业的流动是习以为常的事,许多私营企业的生存周期仅为1年半。

二是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难。

据闵行、青浦、松江三区外商投资企业调查统计,在已开业的2564家外商投资企业中,有三分之一的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

虽然仍有三分之一的外企未建工会,但这个比率在上海外企工会组建中还算是高的。

可见。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相对私营企业而言,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更加困难,特别是一些台资企业和跨国公司。

由于外商投资者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经营理念,使得外方和企业高层管理者对中国工会充满疑虑和抵触情绪。

有的把中国工会与西方工会等同起来,有的认为企业建立工会就是行政的对立面,束缚行政的手脚,影响企业的政常经营管理。

有的认为,建立了工会组织要缴纳工会经费,增加企业经济负担,减少企业经济效益,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部分外企对足见工会的态度是能不建尽量不建,能拖延尽量拖延。

有的台资企业业主明确表示,员工的待遇,福利都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就是不能建工会。

闵行区外商投资企业调查显示,明确表示不愿建立搞活组织的有61家,占未建工会单位数的16%,这些单位数量虽然不大,但影响很坏。

有的外企以成立“职工福利会”,“康乐会”等组织来替代工会。

据闵行、青浦、松江三区调查,有类似“职工福利会”组织的外企有34家,上海旭福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有1200多员工的台资企业,于1996年建成投产。

10多年来,上级工会多次上门宣传做工作,要求企业建立工会组织,但资方百般推诿,却在2004年成立了“职工福利委员会”,“福利会”有章程、有活动,除负责职工的伙食津贴外、节日福利、困难补助、重大疾病及非工伤事故的补贴外,还管理生日庆祝、旅游、文体活动等。

另外,相当部分外企有内部管理网络、定期的中层干部或一线员工例会、敞开的员工意见建议信箱、员工培训及劳动保护规定等,因此,部分外企认为,这些已覆盖了工会的大部分工作,企业没必要再成立工会。

(二)基层工会履行维权职能难,维权效果不明显。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也是工会作用能否发挥的一个主要的标志。

不论从前几年贯彻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还是近年来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上海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在宏观、中观、微观层面上建立了维权机制,为广大职工筑起了一道保护的屏障。

但是不可否认,在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中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有的还比较严重。

而从私营企业工会维权的情况来看,由于一部分私营企业工会组建过程中的先天不足,导致了工会一是很难发挥维权的作用,二是即使维权效果也不明显,与职工实际需求距离较大。

如有的不能与业主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有的连最基本的维权的机制和手段也没有;有的虽然建立了制度,但在程序和内容上不规范,有的甚至流于形式。

特别是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一些明显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以堂而皇之的理由在发生,而工会却无能为力。

如提高劳动定额,迫使职工超时加班加点完成各种任务的现象,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普陀区私营企业职工调查显示,在被调查职工中月平均工资1073.1元,平均每天工作8.3小时,最长日工作时间12小时。

每周保证休息一天的占被调查者的50.38%,说不准休息时间的占13.04%,基本不休息的占0.51%。

从表面上看,这些职工达到甚至超过了最低工资,但在这背后,职工的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都受到了侵害。

对此,一些私营企业工会往往无可奈何。

(三)部分基层工会作为不够,职工对工会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不高

由于部分基层工会在干部配备上的不到位,在工作方式、运作模式等方面缺乏针对性,缺少有效性,有的基层工会作为不够,不能经常深入职工群众,真心实意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有的基层工会甚至行同摆设,毫无作为,致使相当部分职工对工会漠不关心,对工会工作不闻不问,工会在职工中缺乏威信,没有影响力和凝聚力。

特别是在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和“三高”群体中间,由于我们在工作覆盖、工作渗透等方面的不足,以及开展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工会在他们心目中成为可有可无,与他们关系不大的一个组织。

而这两大群体恰恰是我们当前工会工作,尤其是组建工作特别需要关注的群体。

目前,还有相当部分劳务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游离在工会组织之外,由于我们工作的缺位,没能有效激发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人阶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因而,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只想干活、糊口,对加入工会不知可否,相当麻木,有的甚至说,只要有活干就行,其它的不想找“麻烦”,参不参加工会无所谓。

即使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采取忍气吞声的办法,生存成为他们的第一需要。

这种情况在本市的企业中为数不少。

相对于进城务工人员而言,“三高”群体由于有较好的工作环境、体面的工作、较高的收入,其生存环境要优于进城务工人员。

但是紧张、压力、焦虑是目前“三高”群体的职业生存的写照,他们同样有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工会去维护。

但是,由于一些基层工会的工作方式,开展的活动与他们不“贴肉”,部分工会干部由于工作能力等方面原因与他们“说不上话”,因而导致“三高”群体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不强,对工会维权能力认可度不高,对工会工作的参与兴趣不浓。

据对静安区“三高”群体的调查显示,占调研人数近80%的40岁以下的“三高”群体员工对工会的认同感不强,30岁以下的员工中43%表示对工会工作和事务“不太关心”或“不关心”。

在一些已建立工会的企业,有的员工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在的企业是否建立了工会组织。

同样,问卷显示,“如果你与单位发生了劳动争议,你会怎样”,有36%的员工选择“直接找公司领导”,28%的员工选择“提请劳动仲裁”,仅有21%的员工选择“寻求工会组织协调”。

(四)国有企业的转制、改制对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带来冲击。

随着国有企业结构性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改变,大量的国有中小企业转制、改制为私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

在转制、改制过程中,由于一些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淡薄,或受利益驱动,对工会组织横加干涉,个别改制、转制企业工会会员流失,工会组织名存实亡;有的上级工会对转改制企业工会的指导不力,致使转改制企业工会出现工作断、组织散、队伍乱的现象,这些都给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带来了冲击。

如个别转改制企业大量职工被安置回家,企业只留几个管理人员(包括工会主席)“看门”,工会会员大量流失,工会组织只剩主席一人留守,工会组织名存实亡。

一些企业转制后,工会组织首当其冲,受到影响。

工会干部被随意裁减,工会组织被随意撤并,成为企业行政管理的一个部门,这种情况甚至在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也时有出现,工会和党群部门合并,工会主席兼任企业党群部门负责人,有的甚至为党群部门负责人属下的一名办事人员。

在这些单位,工会的地位无从谈起。

个别企业转制后,原有的上级主管单位没有按规定将这些企业及时转交给新的主管部门或地方工会,也没有继续关心、过问过这些企业今后生存的问题,对企业的求助,以“企业已经转制了,你们已不属我们管理”为由推托不管,造成个别企业多年找不到上级工会,“无依无靠”,自生自灭。

有的企业转改制后,经营者成为“老板”,他们把工会也作为他们的“私有财产”,一旦对工会主席看不顺眼,就随意要求撤换工会主席。

奉贤区有一家转改制企业,其经营者要求该企业工会提前换届改选,罢免现任工会主席,理由就是现任工会主席不合他的心意。

如此荒唐之事,绝不是绝无仅有的。

(五)基层工会干部配备和能力问题,限制工会作用的发挥。

基层工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是否具有活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坚强的工会领导班子;取决于是否有一个能力强、具有人格魅力的工会主席。

但是,从目前上海基层工会干部的情况来看,不容乐观。

一是兼职工会干部多,本次调查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绝大多数的工会干部为兼职。

静安区对“三高”群体所在企业的调查显示,所有被调查企业工会主席23%兼高级管理人员,21%兼人力资源主管,13%兼财务主管。

工会干部的兼职,虽然给基层工会主席参与企业决策、源头维护职工权益,与行政正常沟通带来便利,但也造成工会主席“角色”的两难,作为企业雇员,他必须听命于企业,作为工会主席,他必须要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往往要站到企业的对立面。

双重身份使他们处在一种尴尬境地,影响工作积极性,严重制约了工会工作。

二是部分工会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

一些工会干部观念落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思想上缺乏深刻的认识,在工作上缺乏应对办法,对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复杂性估计不足,因而碰到困难只能“绕道走”,影响了工会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影响了工会在职工群众中的威信,影响了最大限度地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吸收职工入会。

一些工会干部年龄老化,文化知识结构不合理,对工会业务不收悉,不了解,因而开展工作针对性不强,忙了半天搞的活动没有人参加,而职工群众需求的活动,工会干部没有能力组织开展。

三是工会干部的工作环境还不够理想。

工会干部要在企业中代表职工与行政开展集体协商、工资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及时反映职工的呼声建议,在各种利益冲突中往往处于“风口浪尖”上。

近年来,工会主席与企业发生争议的案件时有发生,但由于我们没有建立规范化的工会干部保护机制,常使一些工会主席处于无助的状态。

据我们对工会干部兼职问题的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基层工会主席愿意当兼职工会干部,这是当前工会干部兼职化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工会主席出于保护自己的一种无奈的选择。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主席一般都是兼职的,由于培训不够造成工会业务知识的缺乏,或自身精力有限,都影响了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另外,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中缺乏合适的工会主席人选,有个别私营企业工会主席是业主的亲属或亲信,这也影响了工会战斗力的发挥。

三、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对策和建议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关系到工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地位作用的发挥,它是工会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完成工会各项任务和目标的重要保证。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要以进一步推进“凝聚力工程”为主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各级工会更好地组织职工、宣传职工、教育职工关心职工、服务职工,更好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做到有声音、有影响、有作为、不断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把职工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一)进一步加大工会组建力度,夯实基层工会建设的组织基础。

工会组建工作是工会工作必须紧紧抓住的一个主题。

哪里有职工,哪里有企业,哪里有必须建立工会组织,这不仅是工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

近年来,上海工会组建工作在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但是,工会组建仍然存在许多难点,还有相当部分的职工还没被组织到工会中来。

因此,各级工会一定要在已经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攻克组建难点,创新工会组建方式,按照“巩固、发展、提高”的要求,做到组建工作常抓不懈。

一要加强依法建会的宣传力度。

不仅要在工会内部、广大职工中广泛宣传工会组建的有关法律,还要向新建企业的业主、政府的各职能部门、社会的方方面面广泛宣传工会组建的有关法律,要善于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通过各种宣传形式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提高社会、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对工会作用、地位的知晓度,为组建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要坚持“党建指导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加强依法建会的协作力度。

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保障,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关系到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因此,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绝不是工会一家的事,是党的事业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工会要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指导下争取方方面面对新建企业工会组建的支持,特别是争取外资委、台办、工商、税务、劳动、执法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组建格局。

三要探索工会组建新模式,针对一些工会组建工作较难开展的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我们要改变传统的组建方式,创新工作思路来推进组建。

如对在企业内暂时难以建立工会的,可以采取在“体外”先行建立工会,然后逐步推进的做法;对一些组建难度较大的,可以由上级工会派工会组建指导员上门帮助组建,组建指导员既要做“业主”的工作,更要做职工的工作,要积极激发职工自愿建立工会的意识,否则,靠业主“同意”加入工会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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