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市政污水管线改造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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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某市政污水管线改造工程监理细则

**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工程基本概况1

二、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1

三、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内容2

一、总则3

二、施工准备3

三、测量4

四、土方工程6

五、下管8

六、稳管9

七、泵站施工9

八、钢管安装12

九、回填土13

十、附属构筑物14

十一、监理安全工作15

 

**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基本概况

本工程为**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

由南线干管截流**宾馆污水渠中的污水后,再沿河大堤西侧铺设直到厂外泵站,污水经过提升后,用压力管输运,沿河大堤西侧向南直到**街,在**街与**路交口处设卸压井,将压力管转为重力管。

再由**路─**街─**路—**街─**庄口─排水沟到达西线干管上的W32井,由W32井进入污水处理厂。

管线全长7.2公里。

全线630*9焊接钢管长913米。

d800-d1000砼管约6306米

本工程工分3个标段

合同开工日期:

2006年2月15日

合同交工日期:

2006年4月20日

为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完成监理任务质量控制重点编制可行性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1、本工程招标文件

2、DBJ-13-2004排水管(渠)道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DBJ-90-200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

3、其它有关国家和北京市规程、规范和规定。

4、设计图纸、文件。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施工组织设计。

三、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内容

(一)工程材料监理实施细则

1、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图纸中工程量计算出本标段的工程材料总需求量。

分种类、规格作出材料使用计划,报监理审批。

根据30%的抽检频率制定监理抽检计划。

2、为确保工程质量,本监理办要求见证试验室必须具备公路工程和市政工程一级资质担当。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见证计划。

监理办将选出工程师级别人员作为见证员,取样、选样等控制全过程,其结果由总监办审核。

3、用于本工程的水泥、砂、石、砖等材料,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必须提交“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经监理办审批后上报业主批准后方能生效。

4、本工程分包材料主要包括:

钢管、混凝土管、井盖等。

均由总监办邀请业主对生产厂家资质审查,原材料检查及生产过程抽查,监理办及业主代表批准后方可供料。

在供料过程,监理认为必要时进行过程抽查。

5、凡进场的材料,一律填报“工程物资进场报验单”附件必须齐全,其中包括出厂合格证、厂家资质检验报告、厂家质量保证书、进场检验记录、进场复试报告等。

6、工程材料的审批和报验一律执行现行规范的规定、检验频率和标准。

凡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本工程,按要求及时清出现场。

7、监理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使用的工程材料不合格,要及时填写监理日志并下发监理通知,令其整改后回复。

8、凡工程材料不符合要求和资料不齐全一律不进行工程验收。

材料合格是工程验收的基本条件。

9、监理按施工单位报验数量大于等于30%进行独立抽检,并进行材料审批台帐、验收和试验台帐等。

(二)管道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为认真贯彻**区**污水管道改造建设单位的总体要求,全面实现监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目标,更好地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依据我监理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及**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监理规划的要求,编制本监理实施细则。

1.2本细则仅适用于**区**污水管线改造工程监理工作使用。

1.3各监理组应严格依据本实施细则开展各专业工程监理工作。

二、施工准备

2.1施工前,应组织参加施工管理的人员认真学习设计文件。

了解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核对图纸各项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研究解决。

并形成文件。

2.2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设计交底,以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形成交底记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由错误、疑问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或其代表提出变更要求与质疑,经签署认定后实施。

2.3施工前应根据合同规定与施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充分掌握下列情况与资料。

2.3.1现场地形、地貌及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情况;

2.3.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资料;

2.3.3气象资料;

2.3.4工程用地、交通运输,施工用水、供电、排水及环境条件;

2.3.5交通疏导、通讯条件;

2.3.6工程材料及施工机械供应条件;

2.3.7地上杆线、树木、地下电缆、管线及构筑物等情况;

2.3.8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的其它情况资料。

2.4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标注再图纸上。

对地下交叉管线的平面位置和高程与施工管线的关系。

应核实后标注。

2.5施工前,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经市规划部门批准的拟建管线位置及有关部门批准的实用地图,实测占地边线桩,核实域内的房屋、各种地上杆线、树木、地下电缆、管线等的位置,并核实拟建管线与上述地上、地下构筑物、管线等的关系。

2.6施工前,上述2.5条中的拆迁准备工作已就绪。

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2.6.1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拆迁协议已落实;

2.6.2地上、地下管线设施拆迁或加固措施已落实,协议已签署,有关工作已经进行;

2.6.3施工期交通疏导方案、施工便线业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6.4完成必要的坑探工作。

2.7施工前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目标设计。

其内容包括:

总平面图,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施工部署;疏导交通;施工方法;工、料、机、运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降低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技术措施。

对关键施工部位还应分别编制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2.8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或其委托的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并办理交桩手续。

2.9施工前,应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10施工前,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开工申请书、测量复核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三、测量

3.1排水管道工程施工测量作业开始前应完成如下工作;

3.1.1学习设计文件及响应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掌握设计要求;

3.1.2进行现场踏勘,依据有关部门提交的各种平面、高程控制桩、点资料,结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制订工程测量的具体技术方案;

3.1.3对使用的仪器、工具,应认定再规定有效期内,且再使用前完成检查、校正;

3.1.4应完成交接桩手续。

3.2.1工程的概况;

3.2.2工程的平面、高程控制方法;

3.2.3测量作业的具体方法;

3.2.4计算手段及控制精度设计,测量误差分析和质量目标设计;

3.2.5为配合工程特殊的施工方法,测量工作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3.2.6工程进行所需与工程测量有关的各种表格的表样及填写的相应要求;

3.2.7配备符合控制精度要求的仪器。

3.3施工单位在验线过程中,发现平面、高程控制点由疑问时,应向有关部门查询,并应取得准确结果。

3.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测量控制资料,应作内业计算复核,并结合工程验线工作,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向建设单位或其代表提交工程验线的书面报告,报告中包括外业观测记录,并获得成果确认。

3.5应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提前做好工程的平面、高程测量数据的准备、计算工作。

开工前,依内业准备作施工测量。

对现场地形的纵、横断面进行水平测量,实施现场加桩。

转角桩、方向桩、

高程桩应验桩,作出标志,妥加保护。

3.6应核对接入原有管道或河道接头处的平面位置及高程。

当分段出图或分段施工时,应相互校核结合部的平面位置和高程。

3.7应施放挖槽边线,堆土、堆料界线及临时用地范围。

3.8与测量有关的工序操作前,测量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测量交底,双方签认交底单。

交底单应妥善保管。

3.9测量记录应使用专用表格,按规定填写,且应编号按序保存。

四、土方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土方开挖前应对开挖段土质、地下水位、地下构筑物、沟槽附近的地上构筑物、树木、输电、通讯杆线、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确定开槽断面、堆土位置、施工道路和机械设备,制定施工方案。

重要的施工措施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确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4.1.2对与已建地下管道交叉的位置,应进行坑探,当确认已建地下管道位置后,应设明显标志,标明管道种类、管径、高程等。

与管理单位联系,听取监理单位意见,采取保护措施。

4.1.3沟槽穿越道路,应制定导行方案,不能导行时,应根据道路的通行量及最大荷载,设计并架设施工临时便桥,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施工便桥应设荷载标志、护拦和安全灯。

4.1.4应根据管道的不同,制定回填土方方案。

有水压试验要求的管道,在水压试验合格后,应即行完成最终还土;无水压试验要求的管道,在管道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即行还土。

4.2挖槽

4.2.1挖槽断面应按底宽、挖深、槽层、各层边坡、层间留台宽度与相临构筑物关系及排管方式等因素确定。

挖槽断面应符合管道结构施工方便、保证质量和安全,以少挖方、少占地为宜;

4.2.2槽底宽度应根据施工设计确定,包括管道结构宽度及两侧工作宽度。

当有支撑时槽底宽度指支撑板间的净宽。

4.2.3在天然湿度的土质地区开挖沟槽,地下水位低于槽底,可开直槽,不设支撑,但槽深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砖土和沙砾石1.0m

亚沙土和亚粘土1.25m

粘土1.50m

4.2.4分层开挖沟槽,支撑方式应根据施工环境、土质条件确定。

每层槽的开挖深度,应根据支撑方式、挖槽机械性能确定;人工挖槽宜为2m左右。

4.2.5支撑直槽的槽帮坡度宜采用1:

0.05。

4.2.6人工开挖多层槽的层间留台宽度,不设支撑的槽于直槽之间不应小于0.8m。

4.3地基处理

4.3.1地基处理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施工中遇有于设计不符的松软地基及枯井、地质不均匀等情况,应提请进行设计变更。

4.3.2挖槽应控制槽底高程。

4.3.3设计要求采用换土方案时,应按要求清槽,并经检查合格,方可进行换土回填。

4.4支撑

4.4.1应根据土质情况、施工环境、工期及施工季节,经计算比较选择支撑的类型;宜选用木支撑、型钢支撑或时混凝土灌注桩支撑等。

4.4.2应经常检查沟槽支撑,发现撑杆、梁、撑板等有变形、松动、劈裂、损坏等现象,应及时加固处理;每次雨后与化冻后均应进行检查。

4.4.3严禁攀登支撑系统及利用支撑系统装卸施工机具材料。

4.4.4支撑、拆撑、倒撑必须由经过培训的工人进行作业。

4.4.5严禁攀登支撑,上、下沟槽应是和安全梯。

4.4.6当拆撑确有困难或拆撑后可能影响附近建筑物安全时应研究妥善处理措施。

4.5管道交叉处理

4.5.1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管道交叉处理;设计文件未规定的应根据管道交叉的实勘资料,制定加固和保护管道的措施。

4.5.2应根据交叉管道的种类、断面、荷载、槽宽等确定加固方式,加固方式宜采用单梁、复合梁吊架或支架等。

4.5.3管道断面大、荷载较大、宜采用支架加固;管道断面小且荷载较小时,如电缆、小口径上水管、煤气管等,宜采用单梁吊架或复合型吊架加固。

五下管

5.1下管应根据人工操作的熟练程度、管件重量、管长、施工环境、沟槽深度及吊装设备供应条件等,确定下管方案。

5.2下管前应制定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应由经过培训的工人承担指挥。

5.3下管时槽内工作人员应避开下管位置;起吊管子的下方严禁站人。

5.4在混凝土基础上下管时,除基础面高程与宽度应符合质量标准外,混凝土强度应不小于5.0N/mm²。

5.5下管时,管子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得管道相互碰撞,沟运管不得扰动天然地基。

5.6架空管道支架得高程、位置、结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脚手架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

管道吊装前应进行复核。

5.7运至工地得管子、管件及闸门等,应合理安排卸存地点,卸存场地应平整。

5.8下管前应对管子、管件及闸门等逐件进行规格、质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9施工现场布设管件、闸门及管材等,应设专人指挥。

5.10当钢管组成管段下管时,其长度及吊点距离,应根据管径、壁厚、防腐层种类及下管方法,在施工方案中确定。

5.11下管所用得工具、机械、设备,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符合技术、安全要求方可使用;发现布正常情况,应及时检查、纠正、处理。

5.12下管前应清扫管内外壁。

六稳管

6.1采用沙砾基础得管道稳管时,应先在地基上挖弧形槽,并铺沙砾层,使管子与沙砾基础接触良好。

6.2稳管前应将管子内外清扫干净。

6.3稳管时应根据高程线控制管内底得高程。

调整管子高程量,所垫垫块必须稳固。

七泵站施工

7.1工程简介

7.1.1本泵站室**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分项工程,规模近期1万m²/d远期2万m²/d。

7.1.2泵站位于河大堤西侧。

建设该泵站的目的室浆**宾馆后的村子的污水以及田园小区内的污水收集并提升到南线污水收集干管中,送往污水厂处理。

7.1.3泵站内设置1台回转式粗隔栅、3套潜水泵,以及电动阀门、手动阀门、止回阀、可曲挠橡胶接头、螺旋压榨机、附壁闸、电动葫芦等设备。

7.1.4建筑物均采用绝对高程。

采用的高程系为北京地方高城系。

室外地坪绝对高程为25.00m。

7.2土建施工

7.2.1施工前应熟悉施工设计图,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机设计单位提出。

7.2.2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应充分了解,以防由于准备不足而影响施工。

7.2.3施工场地安排合理,堆放与保管都应执行有关规定。

7.2.4各部位的预埋件位置要准确,穿墙套管参照结构设计图。

7.2.5在施工中,应紧密结合每个专业的设计图纸进行。

7.3设备

7.3.1本施工图室在未进行设备招标的情况下参考代表厂家的产品进行设计的,因此安装施工应根据实际订货设备尺寸核对后进行,如与设计不符,应进行调整,并同志我院进行解决。

7.3.2设备的安装方法与精度应按生产厂家的说明要求,或者在生产厂的指导下进行安装调试。

7.3.3潜水泵的滑动拉杆的材质选用不锈钢管,管道要光滑,拉杆的固定架与池顶壁的预埋钢板要焊接牢固。

每台潜水泵必须配套潜水电缆,且保证所需足够长度。

7.3.4粗隔栅高度约6.20米。

7.3.5手,电动蝶阀阀体与阀体均采用不锈钢材质,橡胶圈密封。

7.4管道

7.4.1泵站内的管道材质分类

工艺管道与管件:

钢管(Q235-A)

给水管道:

给水PPP管

排水管道:

排水用UPVC

7.4.2连接方式

(1)工艺管道一般采用焊接钢管,与设备的连接采用钢制法兰连接。

(2)PPP管道的连接采用热熔连接。

(3)UPVC管道的连接采用胶粘接。

7.4.3管道施工中的管槽开挖尺寸、回填方法均按有关规范进行。

管道均采用直埋方式,管基应平整,不得有突出得尖硬物,必要时铺砂垫层。

地基如被扰动、应先夯实。

7.4.4在管道交叉时,需采用固定支墩,将上面的管道进行支护。

管道施工应执行相关规范。

7.4.5管道长度除了注明外只统计建(构)筑物外1m。

7.5管道防腐

7.5.1钢管内防腐

(1)先将管道内壁的浮锈、氧化铁皮、焊渣、油污等物彻底清除干净,以保施工质量。

(2)喷刷煤觉油瓷漆防腐涂料,底漆一道,面漆三道。

7.5.2钢管外防腐

(1)管道表面应进行机械喷砂除锈,并清理油污、泥土、潮气等物,漆表面预处理质量达到Sa2.5级。

(2)在管道表面涂刷防锈底漆。

(3)采用玻璃布与煤焦油瓷漆组成的特强级防腐结构。

(4)玻璃布应采用干燥、脱蜡、封边、网状平纹、中碱的产品。

7.5.3上述要求的具体防腐施工方法应严格遵照栅品说明进行操作。

7.6管道试水

7.6.1泵后的管道安装后进行压力试验,试验压力为0.6MPa。

7.6.2排水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

7.6.3试水阶段均应执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中的有关条款。

八钢管安装

8.1钢管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节的材料、规格、压力等级、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2)管节表面无斑疤、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

(3)同一管节允许有两条裂缝,管径大于或等于600mm时,纵向焊缝的间距应大于300mm;管径小于600mm时,其间距应大于100mm。

8.2管道安装时,管节应逐根测量、编号,宜选用管径相差最小的管节组对对接。

8.3下管前应先检查管节的内外防腐,合格后方可下管。

8.4管节组成管段下管时,管道的长度、吊距,应根据管径、壁厚、外防腐材料的种类及下管方法确定。

8.5弯管起弯垫至接口的距离不得小于管径,且不得小于100mm。

8.6管节焊接采用得焊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条得化学成分、机械强度应于母材相同且匹配,兼顾工作条件河工艺性。

(2)焊条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低合金焊条》得规定;

(3)焊条应干燥。

8.7对口时应使内壁齐平,当采用长300mm得直尺在接口内壁周围顺序贴靠,错口得允许偏差为0.2倍壁厚,且不得大于2mm。

8.8对口时纵、环向焊缝得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焊缝应放在管道中心垂线上半圆得45°左右处;

(2)纵向焊缝应错开,当管径小于600mm时,错开的间距不得小于100mm,当管径大于等于600mm时,错开得间距不得小于300mm;

(3)有加固环得钢管,加固环的对焊焊缝应于管节纵向焊缝错开,其间距不应小于100mm;加固环距管节的环向焊缝不应小于50mm;

(4)环向焊缝距支架净距不应小于100mm;

(5)直管管段两相邻环向焊缝的间距不应小于200mm;

(6)管道任何位置不得有十字焊缝。

8.9不同壁厚得管节对口时,管壁厚度相差不宜大于3mm。

不同得管节相连时,当两管径相差大于小管管径得15%时,可用渐缩管连接。

8.10直线管段不宜采用长度小于800mm得短节拼接。

8.11管径大于800mm时,应采用双面焊。

九、回填土

9.1工程当年铺设管线当年修路,回填质量至关重要。

所以各分项工程回填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并制定特殊关键部位的回填质量保证措施。

9.2回填时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压实度和最佳含水量试验。

9.3严禁回填垃圾、房渣、腐植土。

回填时应将土中的碎砖、石块及大于10cm的硬土块筛除。

9.4回填时必须保证管道的安全,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采用蛙式夯压实,还土虚铺厚度不得超过25cm。

9.5管道两侧对称回填,高差不超过30cm,分段回填时,相邻段接茬做成阶梯形,每层台阶宽度不得小于厚度的2倍。

9.6虚铺厚度:

压路机20-40cm,蛙式打夯机20-30cm。

9.7压实度要求不低于下列数值:

胸腔填土≥95%(轻型击实)。

管枯以上50cm范围内≥85%(重型击实),管顶以上50cm至地面,按路床以下深度

0-80cm≥98%,大于150cm≥93%,采用重型击实标准。

9.8为解决检查井周边沉陷问题,在道路范围内的检查井周围1m内回填12%灰土,每层虚铺厚度不超过25cm,道路结构层井筒外1m范围内浇筑掺加4%的425号水泥的石灰粉煤灰。

9.9回填土应分层摊铺。

每层铺土厚度应根据土质、密实度要求和机具性能确定。

一般蛙式打夯机每层铺土厚度为30cm;人工打夯不大于20cm。

每层铺摊后,随之耙平。

十、附属构筑物

10.1排水管道检查井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注。

10.2排水管道检查井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0.2.1排水检查井内得流槽,宜与井壁同时进行砌筑;有预留支管的检查井时,应案设计将预留管做好;当采用砌、砌块砌筑时,表面应用沙浆分层压实抹光,流槽应与上下游管道接顺。

10.2.2砌筑时,对接入的支管应随砌随安,管口宜伸入井内3cm。

不得将截断管端放在井内,预留管口应封堵严密,封口抹平,封堵便于拆除。

10.2.3检查井内的踏步,安装前应刷防锈剂,在砌筑时应沙浆埋固,沙浆未凝固前不得踩踏。

10.2.4砌筑检查井得内壁应用原浆勾缝,有抹面要求时,内壁抹面应分层压实,外壁应沙浆搓缝应密实;

10.2.5有闭水要求的排水管道检查井,回填土前应进行管道、井体的一体闭水试验。

10.2.6有闭水要求的检查井经闭水合格、隐蔽验收后,方可进行回填土。

10.3预制检查井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0.3.1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井位桩号、井内底高程,确定沙砾石垫层顶面高程、检查井井口高程、配管中心高程等参数,控制施工;

10.3.2应设计文件规定核对运至现场的预制检查井构件的类型、编号、数量等。

10.3.3预制检查井底板、井室、井筒等构件均应标示吊装轴线标记;

10.3.4宜用专用吊具进行底板吊装。

10.3.5井室、井筒应在底板安装位置经检验合格后进行安装。

10.4现浇检查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0.4.1应按设计位置设置井位。

10.4.2当先施作检查井时,应根据井底设计高程和接入管道尺寸、位置确定预留口尺寸和位置;

10.4.3现浇检查井混凝土及混凝土浇注,应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

10.4.4现浇检查井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2)井室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预留孔、预埋件符合设计要求;

3)底板、墙面、顶板混凝土,应振捣密实,表面平整、光滑,不得有裂缝、

蜂窝、麻面、漏振现象;

十一、监理安全工作

11.1安全监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办法》,《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委托协议书。

11.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并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大的分项工程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安全施工风险较大的工程如T型梁的吊装、现浇混凝土箱涵等工程项目,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协助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5)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7)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并对其审核;

(9)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应急救援抢险方案;

(10)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11)督促施工单位组织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12)审核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条件以及特种设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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