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6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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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6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教材

全省脱贫攻坚第一次推进会议材料之六

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产业扶持脱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必由之路和根本之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5号)精神,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脱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脱贫对象和目标

(一)脱贫对象。

全省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

(二)脱贫目标。

产业扶持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到2017年,实现产业扶持项目对脱贫对象的全覆盖;到2020年,通过产业发展带动200万贫困人口脱贫。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顺应消费需求趋势和产业发展规律,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脱贫产业和项目,避免盲目建设和无效投资。

(二)坚持以资源为基础。

立足贫困地区自然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扬长避短,积极发展地域特色突出的脱贫产业。

(三)坚持以科技为依托。

强化贫困地区科技和人才服务,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产业扶持脱贫的技术支撑。

(四)坚持以规模经营为引领。

结合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产权改革,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

三、重点脱贫产业

贫困地区要依托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和各类专业园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高成长性制造业,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形成一批竞争优势突出的产业集群,成为带动经济增长和吸纳就业的主要支撑。

在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发展能力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能力,积极发展投资少、风险小、带动大、发展快的8个脱贫产业。

(一)特色农产品产业。

在贫困地区着力发展地域优势突出的特色种植业,支持建设一批生态好、效益高、质量优、品牌强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重点扩大苹果、核桃、油茶、板栗、猕猴桃等特色林果产品和山茱萸、丹参等中药材生产规模,做大香菇、平菇等大众消费型食用菌和杏鲍菇等高档珍稀食用菌产业,加快发展桂花、月季、兰花等特色花卉和苗木产业,大力发展优质茶产业,积极发展花生、芝麻、双低油菜、油牡丹等特色油料作物产业。

(二)畜牧养殖产业。

优化贫困地区畜禽养殖结构和生产布局,扩大豫西、豫南浅山丘陵贫困地区的生猪养殖规模,建设豫西、豫西南贫困地区肉牛养殖基地、沿黄和豫西南贫困地区奶业基地、豫东肉禽和豫南水禽生产基地,积极发展槐山羊、伏牛白山羊、大别山黑山羊等地方特色肉羊养殖,推动沿黄、沿淮和豫西南贫困地区水产基地建设。

(三)优质粮食产业。

加强贫困地区高标准粮田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力提升工程,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优化粮食品种结构,扩大强、弱筋优质专用小麦比重和青贮玉米、鲜食玉米比重。

加强生物育种、绿色栽培和农机装备集成创新,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

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种养循环、农牧一体发展模式。

推广优质粮食订单生产,大力发展粮食深加工,构建产业优势突出的优质粮食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四)设施农业。

积极扩大名特优新蔬菜生产规模,运输便利的贫困地区重点发展速生绿叶菜类和精细菜类蔬菜生产,运输不便的贫困地区重点发展耐贮运的茄果类蔬菜生产;加快完善蔬菜冷链物流网络,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产地预冷工程,大力开发速冻蔬菜、鲜切蔬菜、脱水蔬菜、蔬菜饮料、大蒜油等精深加工产品。

(五)乡村旅游产业。

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等,建设伏牛山旅游通道,完善桐柏-大别山、豫东平原贫困县旅游基础设施,发展贫困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

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支持贫困村就地就近销售土特产品,鼓励星级宾馆、大型连锁超市在贫困村建立农副产品直供基地。

扶持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合作社,培育乡村旅游模范村(户)、金牌农家乐,引入社会资本开发休闲农庄、特色民宿、山地运动等项目。

推进栾川、嵩县、新县等全域旅游发展,创建兰考红色旅游示范区,打造伏牛山生态旅游、大别山红绿结合精品景区和线路。

(六)特色加工产业。

发挥农产品和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果蔬加工、油脂加工、肉类加工、速冻食品等农副产品加工业,积极承接针织服装、运动服装、休闲服装、童装、制鞋等服装服饰产业,引进培育塑料制品、包装印刷、五金制品、手工艺品等特色轻工产业,扩大贫困地区就业承载能力。

支持食品和医药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建设原料生产基地,与贫困户形成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模式。

鼓励服装服饰和特色轻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将部分加工环节转移至贫困户生产。

(七)电商流通产业。

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建设县服务中心、乡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子商务及配送综合服务网络,支持村服务点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农资代售、快递代理等服务,对贫困户、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开办网店给予适当补助和小额贷款扶持,免费对村服务点和农村网站经营户进行专业培训。

引导贫困县建设集农资及农产品价格、供需等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互联网+特色产品”品牌企业,扩大农产品和特色产品网上销售。

(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贫困地区推行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深入拓展农业的生态美化、旅游休闲、文化传承、健康养老、科普教育等功能,积极发展光伏农业、立体农业、庭院农业、信息化农业、智能化农业、创意农业、工厂化农业等新型业态,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形成产业链条较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的贫困农村发展新格局。

四、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确定具体产业扶持脱贫模式。

(一)直接帮扶模式。

对有劳动力、有能力、有土地,但缺资金、缺技术的贫困对象发展脱贫产业的,给予一定额度资金帮扶,具体额度和方式由各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安排贷款贴息所需资金。

(二)托管帮扶模式。

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转移就业的贫困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将土地等生产要素托管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实行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

各县采取财政贴息和保险补贴等方式,对承接托管的经营主体给予支持。

(三)合作帮扶模式。

支持以贫困村为单位组建专业合作社,可将贫困户享受的到户增收补贴、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进社入股分红。

对专业合作社实施的产业扶持脱贫项目,项目扶贫资金的50%作为贫困户货币出资,50%由专业合作社社员集体持有;所形成收益的50%分配给贫困户,50%归专业合作社社员集体所有。

对社员达到50户以上、贫困户社员比例不低于20%、运转良好的合作社,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四)社会帮扶模式。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院所、学校等社会力量,与贫困村合作发展产业,采取“单位+农户”、吸纳贫困人口就业、订购农产品、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多种形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吸纳贫困人口达到一定比例、符合信贷条件的社会力量给予信贷支持,省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补助。

将对贫困户的“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小额信贷政策,用于贫困户参与或对贫困户脱贫带动作用突出的经营主体。

(五)股份帮扶模式。

鼓励探索将脱贫对象的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或对参与股份合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项目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以现金入股,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

各县对吸纳贫困户入股的企业,通过购买收益保证保险等方式,保障贫困户现金股份按照不低于银行基准利率的标准享受保底分红。

(六)资产收益模式。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确权颁证,支持贫困户通过租赁、委托经营等形式获取资产性收益。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除重点用于贫困户产业发展外,其他用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财政资金或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形成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渠道。

对贫困户为房屋租赁或者委托经营进行改造的、用宅基地与资方合作建房的,各县根据当地实际和财力,统筹相关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七)代种代养帮扶模式。

对采用借母还犊、寄养付酬、反租倒包等模式带动贫困户的企业和专业大户,在品种引进和改良、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等方面给予项目支持。

各县利用现有政策,统筹相关资金对贫困户圈舍建设给予补助,补贴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确定。

五、产业扶持脱贫平台

(一)融资平台。

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

从省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重点扶持脱贫产业发展。

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助农贷”、“助保贷”等信贷新产品,以及“风险补偿基金+经营主体+银行”、“担保基金+脱贫互助社+银行”、“产业脱贫担保贷款”等融资业务。

拓展农业产业保险险种,扩大扶贫产业保险覆盖范围,降低产业扶持脱贫项目风险,优先保障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险种。

对现有村级互助资金组织进行评估,对管理规范、运转良好的,通过脱贫资金补助、社会帮扶等方式进行支持。

(二)服务平台。

支持贫困县组建脱贫技术服务团,每个贫困村至少有一名专家、一名驻村干部、一个帮扶单位提供技术支撑、指导产业发展等,定期为每个贫困村开展技术培训,每个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技术培训。

推行“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推广服务体系+农户”的链条式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定期组织科技人员对贫困村开展农技推广和技术服务。

(三)营销平台。

支持商业服务网点、农资交易配送网点、农畜产品交易网点建设,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支持贫困地区与大型超市和城市社区合作,拓展生鲜农产品、特色产品“农超对接”、“基地+社区直供”等多种形式,实现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与城镇消费群体对接。

在鲜活农产品产量较大的地区建设一批生鲜冷链物流设施,力争每个县建成一个兼具城市、乡镇配送功能和区域集配功能的物流中心。

(四)项目平台。

指导贫困县编制产业扶持脱贫规划,建立产业扶持脱贫项目库,按年度动态调整,滚动实施。

根据贫困原因和产业需求,逐户确定贫困户产业扶持脱贫项目,建立产业精准脱贫工作台账,落实帮扶责任人、扶持资金、扶持项目和工作进度。

对列入省级以上产业脱贫示范项目的,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六、组织保障

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产业扶持脱贫工作。

省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分工,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强配合,联动推进。

有关省辖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上下衔接、协调推动、督促检查等工作。

有关县是产业扶持脱贫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按年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建立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附件: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附件

重点工作部门分工

序号

专项工作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1

确定脱贫对象和目标

省扶贫办

2

发展特色农产品产业

省农业厅

省扶贫办、省林业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3

发展畜牧养殖产业

省畜牧局

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4

发展优质粮食产业

省农业厅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

5

发展设施农业

省农业厅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财政厅

6

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省旅游局

省扶贫办、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林业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7

发展特色加工产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8

发展电商流通产业

省商务厅

省扶贫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财政厅、省通信管理局

9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

融合发展

省农业厅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省旅游局

10

推广帮扶模式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1

建设融资平台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12

建设服务平台

省科技厅

省扶贫办、省农业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3

建设营销平台

省商务厅

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交通厅、财政厅

14

建设项目平台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省旅游局、省商务厅、水利厅、林业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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