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讨论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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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讨论稿

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南昌大学学生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升中心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品位,全面发挥中心作为全校学生党建工作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努力把中心打造成“全省教育系统为民服务”的示范窗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组织架构

第一条中心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一名,副主任三名,并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部、文化宣传部和组织部四个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组成集体决策小组,负责对中心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二条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中心人员的选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召开每周例会,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布置;

(三)起草中心的各类管理制度,对中心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

第三条部长职责

(一)召开部门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做讨论与总结;

(二)负责部门内信息的上传下达,保证部门成员及时了解组织内的工作动态;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协助做好组织成员的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关活动,及时了解其成员思想动态。

第四条部委职责

(一)严格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

(二)参加中心例会和部门会议,完成部长所下达的任务;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办公室的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值班管理:

负责安排值班、检查值班、助理请假换班协调;了解值班情况,总结意见和问题。

1、安排值班时,要尽量使每个助理都有相应的值班安排,并以老助理带新助理的形式,提升值班工作的整体质量;

2、协调助理请假及换班时,要提前一天做好换班工作并及时通知替班助理到岗;遇有特殊情况要向老师请示;

3、每周检查值班记录本,认真总结记录情况,包括换班记录、交接事项的完成情况、助理值班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在会议上做出总结;

4、协调学工楼办公室和中心的钥匙交接,了解每日钥匙的去向,及时收回辞职助理手中的钥匙;

5、及时制作更新值班记录本和意见反馈本;

6、动态制作和更新助理通讯录及空余时间表。

(二)办公用品管理

1、监督检查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情况,并于每个学期末对其汇总,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2、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表》进行更新和完善;

3、本着节约的原则,每月定期对中心办公用品进行盘检,及时把握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并统一汇总所缺办公用品,制作《办公用品领用清单》;

4、负责中心绿化花草的养护;

5、负责定期更新中心的报刊杂志。

(三)会务管理

1、提前4—5天到综合科申请会议场所,及时通知全体助理开会,做好请假人员统计;

2、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电子纪要,并及时上传至群共享。

(四)岗位津贴管理

1、根据值班记录本上的值班情况,准确核算学生助理基本岗位津贴;

2、每月月底,主持开展学生助理绩效考核工作;

3、基本岗位津贴核算以及绩效考核工作,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综合业务部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综合业务部主要负责学生证补(换)发工作、假期学生火车票优待卡购买和充磁、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报销、商业保险报销等综合业务的办理。

(一)要做好中心所有成员特别是新进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定期对成员的业务知识进行考核;

(三)培养工作人员扎实的业务的基本,切实掌握业务办理的流程,熟练的对业务材料进行准确判断和整理;

(四)上班期间注意形象。

女生不得佩戴首饰、散发披肩、浓妆艳抹、应穿衣得体大方端庄;男生不得穿奇装异服、应干净利落精神饱满;

(五)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需佩戴工作证、摆放好工作牌,微笑服务,用心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语言表达明确,真诚的对待每一位来访人员和业务办理者;

(六)工作人员应了解各种材料的相应存放位置,做到办理医疗保险报销和学生证办理时有条不紊,不遗漏;

(七)工作人员碰到问题时应做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业务材料应做到“不积压、不错放、不隐瞒”的基本原则。

(八)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问题马上告知两位主管老师,不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解决。

第七条文化宣传部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文化宣传部主要负责学工处管理科与中心的特色的宣传与总结工作,中心学习型组织建设工作,网络舆情收集工作、中心的组织文化建设工作。

(一)文化宣传部主要负责中心微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应及时将中心的工作成效及与全校学生服务相关的信息进行发布;

(二)认真做好中心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工作,每周或每两周安排好报告成员的发言,并做好组织工作;

(三)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定期将相关信息整理并报主管老师;

(四)切实做好组织的文化建设,定期安排有实践意义的文体类活动。

第八条组织部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组织部主要是接受学生工作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领导,负责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考核评优、作风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用“真诚、热情、贴心”的服务,切实树立学生服务窗口的“旗帜”。

(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学校的有关政策在本支部的贯彻执行,协助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开好中心内部的党支部大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

(二)加强各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支部特色活动,为支部成员的业余生活增添乐趣与意义,打造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先进特色党支部”。

(三)负责制定中心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计划,做好中心内部党员的推荐及评优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九条聘用制度

(一)中心的学生助理以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面向全校在读研究生、本科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能较好协调日常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2、思想道德素质良好,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工作心强,工作细致,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设计及网络管理能力;

4、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时间充裕者优先考虑。

(三)学生助理选聘及管理

1、学生助理的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通过面试的学生助理试用期为一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中心将组织试用助理的转正考核,并最终确定助理聘用名单,学生助理聘期为一年。

2、学生助理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期内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

3、按照学校要求与标准,统一发放学生助理岗位津贴。

第十条例会制度

(一)中心例会采取每周一次小会每月一次大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通知。

会议时间为每周日晚7:

00,地点在学工楼会议室。

(二)会议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与旷会;有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助理团队会议由老师或团长主持召开。

会议中全体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听会,积极记录或发言。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在会上向大家通报上一阶段的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

第十一条请假制度

(一)因事、因病不能值班的,应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找好替班人员,否则不予准假。

(二)因事、因病不能执行部门事务或参加中心例会的,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以上两种情况需请假的,应详细填写《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请假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四)每月月底,办公室应统一收集各部门的请假单,将请假情况汇总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月度考勤统计表》中。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在于通过对助理一定时期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助理的实际工作状况,以改善助理的工作表现,提高其工作满意度和成就感。

2、考核的结果主要是用于工作反馈、职务调整、奖励表彰等。

同时也可促使助理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中心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认可各助理对中心工作的贡献;

2、考核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3、考核应以规定的考核内容及其事实为依据;

4、考核应坚持公开原则,每位助理应了解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全体助理:

1、处于考察期的新学生助理;

2、因私、因病、因伤而缺勤十五日以上的助理。

(四)考核者的职责

1、必须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在考核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的绩效考核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小结及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之间相互理解;

3、应根据考核评论的结果,对被考核者进行一定的工作指导。

(五)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每月25日,遇到重要节假日延后。

(六)考核一般程序

1、各助理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考核登记表》;

2、每月召开各部门绩效考核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打分,并由中心主席团统筹,确定优秀成员名单;

3、部门负责人应在考核结束后,与助理进行面谈,并提出改进意见。

4、每学期中心召开民主评议会,中心成员进行分别述职并考核。

(七)考核分值

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部门负责人意见40分(包括包括出勤状况10分、工作努力度10分、工作态度10分以及工作创新度10分),主席团意见30分,单位负责人意见30分。

(八)绩点的确定

1、根据助理的最终绩效考核分数的排名,前30%可享有绩效工资,其余拿最基本的津贴;

2、具体绩点分布,参见下图:

绩点分布范围

绩点等级

具体绩点数

20%

A等级

0.8

30%

B等级

0.5

50%

C等级

0.2

 

(九)考核表的保管和查阅

1、考核表的保管。

考核表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2、考核表的查阅。

如助理需要查阅自己的有关绩效考核内容时,可以向办公室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三条缺勤处理办法

(一)本办法的缺勤包括日常值班缺勤和例会缺勤;

(二)在工作中迟到、早退的,按缺勤一次处理;

(三)在未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岗的,按缺勤两次处理;

(四)每学期缺勤次数达到10次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辞退管理办法

(一)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辞退:

1、严重违反中心管理制度,经教育或警告无效的;

2、试用期的学生助理,因考核不合格的;

3、每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辞退需提前书面通知其本人,并且办妥离职手续,提交《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离职审批交接单》,并办理相应交接手续:

1、缴还所领用或保存使用的公共物品(图表、钥匙等);

2、认真交接本人所承担的工作(含已完成及未完成的工作及数据的纸质稿及电子档);

3、其他应移交的工作。

(三)中心各部门应认真根据《审批交接单》的移交程序,核查并确认相应的移交事项,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管理科分管老师处,(《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办公室存底,一份交送离职助理)。

(四)根据所辞退助理在服务中心具体工作时间,发放相应的工作津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学生助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南昌大学学工处学生管理科负责解释。

附件:

1、《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党支部)组织结构图》

2、《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嘉宾接待流程》

3、《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请假条》

4、《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考核登记表》

5、《学生事务服务中心试用期学生助理转正评估审核表》

6、《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月度考勤统计表》

7、《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离职审批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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