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借款合同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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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借款合同5篇.docx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5篇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____),借款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____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如到期后____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连带责任保证人):

乙方因购买复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为其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关事宜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肆佰万元整(小写:

人民币____万元整)。

借款用途:

购买复合肥原料。

借款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期限届满即归还本金及利息。

借款利息:

如乙方按期还款,则借款期间按月息____%计算;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则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____%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还清,同时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金额部分万分之八的违约金。

第二条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位于郴州市沿江路____号和壹舍A栋202(土地使用权证号:

郴国用(____)第S____号;产权证号:

郴房权证苏仙字第____号)土地和房屋为乙方该项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自愿担任连带责任保证人。

1、抵押物权利凭证:

郴国用(____)第S____号;郴房权证苏仙字第____号)。

2、抵押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为止。

3、乙方、丙方保证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三条如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均由乙方承担。

同时甲方有权通过司法强制措施拍卖抵押物偿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第四条抵押借款合同签订后,应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办理抵押登记时房管部门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变更或替代,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签字盖章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办理抵押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三)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因经营需要,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与贷款人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利率小写),实际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计息,同类利率的____倍,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借款人欲延长借款期

第三条还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还款方式为:

按月偿还利息,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偿付借款,需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应将在公证处的委托书原件交还给借款人。

第四条抵押担保

1、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原件交给贷款人,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文件原件由贷款人代为保管。

2、抵押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人民币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拍卖费、公告费、评估费等)。

3、在抵押担保期限内,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本合同项下抵押的优先权提出疑义或产生纠纷,一切责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负责。

第五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当事人须持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权利证书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条抵押人保证及声明

1、本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方面的争议。

2、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保证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再设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及出租、转让、馈赠给任何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对的担保。

3、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时,抵押人应当以所获得的征用补偿提前清偿所担保主债权或向双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抵押期间,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检查。

在抵押权收到或可能收到来自人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并协助抵押权人免受侵害。

5、抵押期间,贷款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证明,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得以全部实现后,贷款人应立即解除抵押登记,返还抵押人的抵押物权属证明。

第八条违约及其处理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出现下列任意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按时如数归还借款。

2、借款人的财产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诉讼或仲裁案件的。

二、发生违约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和抵押人采取以下措施:

1、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偿全部贷款、利息及产生的一切费用。

2、有权以从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3、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

诉讼活动和处理抵押物过程中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担。

处理抵押物后仍不足还清贷款的,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4、借款人或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或其他影响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九条费用支付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公证(鉴证)、登记、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款人和抵押人应承担贷款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拍卖费、国土局核收的房屋转让税、费。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约定之抵押物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同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抵押权人无需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借款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借款人抵押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项下的借据、借款出账凭证及经各方确认的借款申请书等相关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之处,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人、抵押人、贷款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四)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至.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

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五)

抵押权人:

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

抵押人:

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

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

购房____字第__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

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

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

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

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

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

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

人民币____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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