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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明工地管理文件资料

上海市文明工地管理有关文件、资料

目录

1.关于调整补充上海市文明工地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

2.《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

3.上海市文明工地(第二管理块)检查建议书

4.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告示牌

5.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

6.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简介(施工单位)

7.上海市文明工地建设单位创建简介

8.上海市文明工地监理单位创建简介

9.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专业工程)检查表目录

10.检查表否决项汇总

 

关于调整补充上海市文明工地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9]第0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文明工地的创建和查评行为,提升创建的工作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沪建安质监[2008]第050号)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具体如下:

  一、申报

  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明确由项目的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协调,项目的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创建。

  原则上由建设单位申报,施工总承包和监理作为参评单位。

一般工程参评的施工单位不得超过一家;重大工程(如轨道交通、世博、虹桥公共交通枢纽等)参评的施工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劳务分包单位不得作为参评单位。

  二、推荐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工地,不应推荐检查评比:

1、上年度未按规定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达标的企业所属工地。

2、未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表的企业所属工地。

3、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工地。

4、推荐文明工地当月的环保便民考核不达标的工地。

5、文明施工未达到《上海市建设工程迎世博文明施工整治标准》规定的工地。

三、检查评比

  1、检查评比时,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汇报,汇报内容应融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三方参建的工作内容。

  2、对施工作业点多、作业时间短,检查评比时较难反映作业特征的工地,如:

轨道交通工程中的接触网、供电系统干线电缆、杂散电流防护系统及高架区间动力照明系统工程,其它如:

爆破填筑工程、疏浚工程等,推荐资料应补充本工程按照市级文明工地评比标准开展施工的录像资料,录像资料需能反映出主要施工环节和工程特征,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报市文明工地工作小组作为检查评比依据之一。

  3、检查评比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评审:

  

(1)工地形象进度超过规定要求的;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检查表(表1)、施工机械和临时用电检查表(表2)、质量检查表(表3及附表)、安全管理资料检查表(表8)、质量管理资料检查表(表9及附表)等任一张检查表中评分内容有缺项的,且缺项的标准分值高于该表总分值一半及以上;

  (3)其他检查表(表4~表7)二张及以上中评分内容有缺项的,且每张表缺项的标准分值高于该表总分值一半及以上。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上海市文明工地(重大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

管理块初评实施细则》(2008版)

一、目的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和重大工程文明工地管理,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文明工地(场站)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建【2003】第89号),结合本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和重大工程施工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市、区、县(专业)安质监站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道路、管线工程除外)市文明工地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

上海市土建、装饰、安装工程、重大工程文明工地初评委员会由市建设交通委相关部门(市建管办、市重大办)、有关沪办建管处、市安质监总站、有关集团总公司、行业协会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四、实施机构

初评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在市安质监总站),具体负责本管理块市文明工地的评比组织实施及推进工作。

五、文明工地评选方式

文明工地评选实行预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评查与日常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六、申报

1、预申报:

施工单位应在申报工程开工后30天内进行网上预申报;跨年度结转工地在当年1月底之前再重新预申报;逾期预申报的工地不列入本年度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评查范围。

2、申报条件:

土建安装专业工程:

建筑面积市区在8000㎡以上;郊区在4000㎡以上;市政工程连续施工总工期大于七个月;工作量大于700万;施工面积大于15000㎡;装潢工程工作量大于200万元。

凡列入上海市重大工程的项目都必须申报参加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3、申报要求:

工程申报前应完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网上操作系统的登录。

轨道交通类工程,原则上均以一个工程合同为单位进行申报。

对于工程内容为土建、盾构推进的大标段合同,凡由一个集团公司或单位总承包,分包由下属具有施工资质单位或项目部来承建的单个工地,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允许以单个分包工地进行申报:

 

(1)单独成立工地项目部,配备独立的项目管理班子;

 

(2)工地安质保体系及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单独认证、考评达标;

 (3)工地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及日常管理均按文明工地的评比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

七、推荐

1、资料申报文明工地的书面推荐资料应包括:

(1)工程中标通知书;

(2)施工现场安保体系审核认证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通过的证书;

(3)《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

2、推荐工地形象进度

 

(1)土建类工程主体结构完成50%时;

(2)对开挖深度不少于2层且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万㎡的建筑工程,应在基坑土方开挖工作量50%时申报推荐,该工地上部结构仍应参加文明工地评选;

 (3)轨道交通类工程当年开工工程完成总体工作量的30%以上、跨年度工程完成工作总量的70%(盾构工程完成管片推进50环);

 (4)其它类工程完成工作量50%;

逾期推荐的工地不列入本年度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评查范围。

3、推荐程序

(1)土建类、其它类工程:

由施工总包单位填写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经建设(代建制)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后,将相关申报工程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工地受监安监站;

(2)轨道交通类工程:

由施工总包单位填写上海市文明工地推荐表,经上海市轨道交通文明工地管理办公室确认推荐并盖章后,将相关申报工程的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至工地受监安监站;

(3)每年三月份起逢单月15日以前,企业将申报推荐查评工地的相关书面资料报送至工地受监安监站;20日以前,工地受监安监站对相关工程网上申报记录、书面推荐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网上推荐到第二管理块。

4、推荐条件

(1)安全质量标准化网上申报(包括分包单位增报、重大危险源上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考核,监理单位确认,监督站季度复核必须及时准确;

(2)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等级为“优良”(包括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

(3)符合推荐形象进度要求;

(4)工地主要大门外悬挂《文明工地创建社会监督告示牌》;

(5)连续两年以上参加市文明工地评选的工地,推荐间隔时间应跨年度,并不得少于6个月;

(6)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地当年度不得推荐参评;跨年度推荐的时间,距事故发生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八、受理核实

每年三月份起逢单月20日为网上受理截止日,逾期网上申报程序锁定,所有的申报、推荐、受理工作均不再进行。

单月21日-28日,工作小组对上报工地的推荐条件进行核实,通过后方可参加市文明工地的检查评比。

单月28日—30日,工作小组确定检查工地的时间名单等日程安排,同时上网公布;申报企业可网上查询相关工程的受理情况及检查通知。

九、检查评定

1、检查时间每年四月份起逢双月的中旬组织检查。

2、检查评分内容

按照“全面开展、各方参与”的原则,施工现场作为一个整体,在对工地进行检查时,建设、监理单位、所有分包单位都列入检查范围。

具体如下:

(1)评委检查评分:

每个工程一张检查表,综合了现场八个方面的内容;

(2)工地检查评分:

共分9张表式,满分分值为100分,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和临时用电(包括检测,表略)、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宣传教育、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资料、质量管理资料等;

(3)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检查评分,每个工程一张表。

3、检查人员

每次检查评分活动由文明工地工作小组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人员名单另定),同时邀请部分评委参与检查评分。

4、检查评比要求

(1)文明工地检查人员必须持证检查,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

(2)候查工地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迎查,不得违反有关廉洁规定。

按规定签订迎查承诺书;

(3)对存在问题的工地,按规定必须开具《文明工地创建建议书》,落实整改;

(4)检查评分借助录像、照像、仪器、工具进行现场记录,达不到文明工地评分标准要求的,不再作第二次复验。

5、日常监督管理

(1)实施过程动态管理。

凡查评过的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取消其文明工地评选资格:

1)日常监督检查、抽巡查,及相关管理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文明工地标准的;

2)工程在建期间发生安全死亡事故;

3)查评后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达不到“优良”等级;

4)因不文明施工或其他违规行为受到社会投诉、舆论媒体曝光并被查实的等情况。

(2)专业讲评。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将分专业不定期开展研讨、讲评活动,促进整体水平提高。

十、初评上报

1、每年12月底,工作小组将结合创建工地的检查及日常管理总体情况,汇总名单报第二块初评委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初评委人数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

2、工作小组对初评委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总结年度工作,向市文明工地(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块推荐的市级文明工地初评名单和工作总结。

附件一:

上海市文明工地(第二管理块)检查建议书

你单位承建的工程,在本次文明工地创建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4、

5、

建议(在序号上打钩):

1、上述问题立即整改,于月日前将整改回复单及照片报文明工地工作小组备案。

2、上述问题立即整改,经受监安监站复查确认后,于月日前将整改回复单报文明工地工作小组备案。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签发人:

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告示牌

×××办公楼创建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受监安监站:

创建活动投诉电话:

64434364

2009年2月

图牌格式:

红框白底红字,图牌尺寸:

600×900

标题:

黑体字,字高70mm。

正文:

黑体字,字高40mm。

附件四:

上海市级文明工地推荐表

工地名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作量

 万元

形象进度

%

工程特点

类别

性质

是否重大工程

所属施工管理块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

手机号码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工地地址

 

所在区县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是否参与创建活动并接受检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是否参与创建活动并接受检查

施工管理块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县

(专业)

安监站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各项栏目须详细填写。

2.目前进度须按实填写,即将完工、已完工或进度未达到要求的工地不应予以推荐受理。

3.工程特点中“类别”填写:

土建类、基坑类(指开挖深度≧2层且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轨道交通类;工程性质:

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公路、市政配套、排水工程、绿化、盾构隧道、轨交地下结构、高架及区间、铺轨、其他。

4.工地地址请填写路名、门牌号及与之相交叉的路名。

5.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意见中:

“是否参与创建活动并接受检查”是作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文明工地评选的推荐表。

6.施工管理块指:

外省市沪办管理处、建工集团、城建集团、轨道交通文明工地管理办公室等。

7.本表由施工企业填写,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认可,报管理块同意、备案后(无管理块的企业无须此程序),报受监区、县(专业)安监站审查、备案。

8.如果形象进度、规模不符合申报、推荐要求,或现场检查时发现现场实际与申报的情况不相符时,将一票否则。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附件二:

上海市文明工地创建简介

(施工单位)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注明标段);

工程类型:

○土建类○开挖深度≧2层且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轨道交通类

工程性质:

○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公路○市政配套○排水工程○绿化

○盾构隧道○轨交地下结构○高架及区间○铺轨○其他;

结构类型:

○砖混○框架○框剪○剪力墙○钢结构○其它;

工程位置:

○市区○郊区;

建筑面积:

m2;共栋;主体结构地上共层,地下层;

工作量:

万元;工期:

月;

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目前施工进度。

二、本工程有关建设参建方及监督机构

建设(或代建)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施工总包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共同创建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检测单位名称:

组长:

受监安监站名称:

三、施工现场主要安全设施、设备

1、盾构机台,检测日期,检测结论:

○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

2、龙门吊台,检测日期,检测结论:

○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

3、履带吊台,检测日期,检测结论:

○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

4、塔吊台,检测日期,检测结论:

○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

5、人货电梯台,检测日期,检测结论:

○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

6、井架台;

7、脚手架:

○悬挑脚手架○落地脚手架○吊篮○爬架

检测日期,检测结论:

○合格○整改合格○不合格

8、悬挑钢平台个,落地卸料平台个;

9、搅拌机台

10、其它;

四、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是否使用预拌砂浆:

○是○否;是否使用粘土砖:

○是○否

2、安保体系外审认证:

○未通过○通过,通过日期,

认证机构名称:

○一中心○二中心;认证组长。

3、总包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考核了次,首次考核日期:

阶段性达标考核结论为:

○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日期:

(申报单位为两家及以上时,应当同时提供分包单位达标情况)

4、总包是否对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是○否共考核了家,竣工评定了家。

5、危险性较大工程共有个,其中已施工完成个,目前正在施工个。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统计上报了次,首次上报日期:

7、工程结构创优情况:

(号房)。

8、项目部曾获得的其它荣誉:

五、文明工地创建特色(简单扼要条文式)

1、安全防护设施:

2、工程质量管理:

3、卫生防疫:

4、环境保护:

5、综合整治:

6、宣传教育:

7、工程安全质量资料管理:

8、大型机械管理:

9、其它:

施工企业:

(盖章)

年月日

1.安全防护设施

1.1脚手架

1.1.1架体与建筑结构稳定:

脚手架必须随施工进度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

1.1.2架体封闭隔离:

施工层以下,采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设置防护栏杆、踢脚板,施工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采用密目网进行隔离严密。

1.1.3脚手架杆件与脚手板

1.1.3.1每10延长米立杆、大、小横杆间距符合规范要求;杆件搭接长度不小于1m,且在搭接处加至少两个扣件。

1.1.3.2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剪刀撑应随架子同步搭设,以保证架子的稳定性。

架子的剪刀撑应从脚手架纵向两端和山墙处搭起。

剪刀撑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50~600。

剪刀撑的底部要支承在垫板上。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少于100cm,且在搭接处加至少两个扣件。

1.1.3.3禁止使用锈蚀、变形严重的杆件,所有杆件作防锈处理。

1.1.3.4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距离不得大于20cm。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用直径1.2㎜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1.1.3.5脚手架上的可坠物要及时清理干净。

1.2模板工程

1.2.1立杆间距或纵横向支撑必须符合规范和模板工程施工方案规定要求。

1.2.22m以上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1.2.3立柱底部处理应符合规定要求。

1.3高处作业及洞口临边

1.3.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3.1.1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1)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0±50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3)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0~450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出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3.1.2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3)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登。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4)浇注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5)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6)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1.3.2操作平台(移动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2)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出80mm。

(3)操作平台台面满铺脚手板,四周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设置上下扶梯。

(4)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规范进行设计及安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5)操作平台上应标明容许荷载值,严禁超过设计荷载。

1.3.3洞口防护

(1)安全通道口:

通道口防护棚采用直径48㎜、壁厚3.5㎜钢管和直角扣件组合,搭设高度3.5m,宽4m,长4m,棚顶铺设二层竹笆片,间距大于60㎝,满铺,铺严、铺平、铺稳,防护棚上挂好安全通道标识。

(2)楼梯口安全防护:

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楼层作业由楼内楼梯通行,为了保证行人安全,延楼梯踏步采用直径48㎜、壁厚3.5㎜的钢管和旋转扣件组合成防护栏杆,防护高度0.6m米一道、1.2m一道。

(3)电梯口安全防护:

电梯井必须设不低于1.6m的金属防护门,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4)预留洞口防护:

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为2.5cm~25cm的洞口,必须设坚实盖板并能防止挪动移位。

25×25cm~50×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50×50cm~150×150cm的洞口,必须预埋通长钢筋网片,纵横钢筋间距不得大于15cm;或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绑扎固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150×150cm以上洞口,四周必须搭设围护架,并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网的四周要拴挂牢固、严密。

1.3.4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采用钢管脚手架进行防护,防护高度0.6m,1.2m两道,立柱间距不大于2m。

外挂密目网或满扎竹笆。

1.4特殊部位:

防护棚搭设,内脚手架(满堂)搭设,电梯井、采光井脚手架搭设,卸料平台搭设,施工货梯等通道口防护搭设,均要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施工。

1.3.5个人防护

1.3.5.1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佩戴,帽带要系紧。

(2)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1.3.5.2安全带

(1)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2)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3)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2.施工机械、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2.1起重机械

2.1.1基础设置排水措施,确保基础无积水;底部采用钢管、扣件等进行封闭围挡,并做到不影响检查和保养。

2.1.2按规定配备持证机管员、驾驶员、指挥。

2.1.3绳索、吊具、夹具经常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使用。

2.1.4严格按规定的机械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使用。

严格按“十不吊”规定操作。

2.1.6做好机械日常保养、维护工作,机械不得带病运转。

2.1.7针对不同施工阶段、特殊的工作环境、季节和气候变化,对机械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2施工机具

2.2.1搅拌机操作杆安装保险装置,进料斗有挂钩、链;转动部位防护齐全,进料斗钢丝绳符合规定。

2.2.2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手持移动机具配备规定的刀(器)具,并设置齐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2.3电焊机按规定安装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2.2.4施工机具设置地点要符合要求,露天作业要有防雨措施。

2.2.5每台机械要挂验收合格牌,并进行日常保养,不准机械带病运转。

2.3临时用电

2.3.1独立变压器供电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按规定设置,不得混用;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设置符合要求,并标明接地电阻值。

2.3.2总配电室内配电柜设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按规范要求布置;分别设置正常及事故照明;门口不得堵塞,室内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2.3.3电箱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构造及配置(隔离开关、断路器、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符合规范要求;带电体不得外露;用电设备设专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与用电设备要相匹配,并保证漏电保护器灵敏有效;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米。

2.3.4现场照明:

特殊场所(地下室或潮湿场所等)必须采用安全电压;按照环境条件选择照明器;室内外照明灯具的使用(固定、高度、接线等)应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2.3.5配电线路按规范使用五芯电缆线,支线架设或埋地要符合规范要求,电线老化、破损及时包扎或者更换。

3.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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