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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主井揭煤安全技术措施

目录

一施工方案1

二测压孔施工2

三防治突出措施10

四防突措施效果检验11

五揭煤施工12

六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24

 

一施工方案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规定,确定采取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技术为主的原则施工。

2、施工顺序

矿上目前主井已掘到距离煤层1.3米的位置,为了安全期间在主井井底加2.8米混凝土垫层。

根据预测有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分别采取相应的施工顺序

(1)在垫层之上确定煤层产状及赋存情况→采用取芯器取煤样,在排放钻孔施工期间取其中钻孔数的30%的煤样钻屑→施工两个测压钻孔,进行瓦斯压力测定→利用测压钻孔进行透气性系数测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确认地质破坏、瓦斯异常带层是否有危险性→主井采取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防突措施是否有效→主井施工至距瓦斯异常带煤层垂距2m→防震动炮揭开主井瓦斯异常带煤层。

 

二测压孔施工

(一)钻孔机具

1、液压钻机一台;

2、钻杆:

Ф50mm;

3、钻头:

Ф75mm、Ф133mm。

(二)钻孔参数

当主井施工至距地质破坏、瓦斯异常带层20m,施工瓦斯压力测定钻孔。

钻孔参数见下表:

表一瓦斯压力测定钻孔参数

孔号

孔径

(mm)

钻孔方位

倾角(°)

预计见煤深度(m)

钻孔终孔长度(m)

备注

1#

75

70

-25

27.5

40

记录钻孔是否有动力现象

2#

75

185

-70

7.5

18

记录钻孔是否有动力现象

(三)施工步骤

1、施工单位根据钻孔参数固定好钻机,钻孔参数需符合设计要求;

2、先用Ф130mm钻头钻进4m深,扫净孔内岩粉,退出钻杆,将孔口管送进孔内,距孔底100mm,孔口管外露长300mm。

3、用聚氨酯固定孔口管,将孔口管上高压法兰盘合好,严密不漏浆,连接注浆管和注浆泵;

4、用灰浆与水玻璃一起注浆加固孔口管,水玻璃浓度采用38波美度的液体,灰浆:

水玻璃=1:

0.5,注浆压力达6MPa,孔口管外不跑浆为止;

5、待孔口管加固的双液浆凝固8h后,用Ф75mm钻头扫孔钻进6m,然后退出钻杆,用注浆机注水进行孔口管耐压试验,要求耐压10MPa,耐压稳定时间不小于30min。

耐压试验合格方可钻进,不合格则重新注浆加固,重新耐压试验,直至孔口管耐压试验合格;

6、孔口管耐压试验合格后,用Ф75mm钻头正常钻进,1号孔钻进至10m停,然后进行注单液浆封堵岩层裂隙。

2号孔钻进至25m停,然后进行注单液浆封堵岩层裂隙;

7、注单液浆的浓度,先注稀浆后注浓浆,最后用0.75:

1的浓浆封孔,注浆终压达10MPa或注5~6包水泥即可;

8、待水泥浆凝固8小时左右,用Ф75mm钻头扫孔钻进,直至穿透煤层,并记下煤层厚度;换压风将钻孔内残留的水吹出,退出钻杆,即完成测压孔施工任务;

(四)操作规程

1、孔口管注浆操作规程

1)、按水:

灰=0.75:

1的配比配制水泥浆;

2)、将孔口管放入事先打好的钻孔,外部先用聚氨酯封孔;

3)、将带球阀的高压法兰盘装与孔口管上的法兰盘对接;

4)、用双液注浆泵把水泥浆与38波美度的水玻璃同时注浆加固孔口管,灰浆:

水玻璃=1:

0.5;

5)、冲洗注浆机注浆管路;

6)、待注浆8h后,进行耐压实验,压力需保持6Mpa且钻孔无漏浆现象;

2、钻孔二次注浆操作规程

1)、钻孔施工到预定的位置后进行单液注浆;

2)、先注稀浆后注稠浆,最后用0.75:

1的浓浆封孔;

3)、注浆结束后,关闭孔口法兰盘上的球阀,停止注浆机;

4)、冲洗注浆机注浆管路;

3、压力观测过程规程

1)、瓦斯压力测定仪装好后,在水泵和粘液泵的卸压阀上挂上“禁止触摸”的警告牌;

2)、指派专人记录数据,记录频率按照瓦斯压力表示数上升速度来定,初期一般变化0.1MPa即记录一次,待瓦斯压力上升的速度稳定后,一般1小时记录一次即可;

3)、记录内容分别为日期时间、水泵压力示数、粘液泵压力示数、瓦斯压力表数据;

4)、记录表格带到井上以后,应交至通风科;

5)、当瓦斯压力稳定不动10~15小时后,观测过程结束;

6)、对测压数据进行处理,作出瓦斯压力—时间曲线,得到煤层瓦斯压力;

4、测压仪拆卸规程

1)、打开瓦斯压力表卸压阀门,观测并记录瓦斯释放的时间;

2)、等瓦斯流量显著降低,瓦斯室内没有压力时,拧开粘液泵卸压阀,使粘液回归泵内;

3)、粘液停止流动后,使专人用管钳卡住推入管;

4)、打开水泵上的卸压阀,使胶囊水回归泵内;

5)、待胶囊松动后,卸下高压法兰盘上固定瓦斯测定仪的8#钢丝;

6)、利用推入管把瓦斯测定仪逐段拉出,并逐段拆卸推入管;

7)、依次卸下与胶囊相接的瓦斯长管、水长管、粘液长管;

8)、卸下连接两胶囊的中间管;

5、注浆泵操作规程

1)、在井上对注浆泵进行试运转,看工作是否正常;

2)、检查压力表连接是否正确及能否正常示数,抗震压力表连接在注浆泵油压接口处,普通压力表连接在法兰盘处;

2)、注浆泵应放平且稳定好,连接注浆管路,与注浆泵相连两个高压管通过三通阀与孔口管上的高压法兰盘连接好;

3)、打开高压法兰盘上的球阀,进行注浆;

4)、调节溢流阀,控制注浆压力;

5)、固定孔口管时注浆压力应该达到6MPa或者孔口返浆即关闭球阀,停止注浆泵,二次注浆时待注浆压力达到10MPa或注入5-6袋水泥即关闭球阀,停止注浆泵;

6)、注浆完毕后应及时冲洗注浆管路;

(五)测压钻孔施工工艺

1、钻进工艺:

采用无芯金刚石复合片清水压风混合钻进;

2、钻探设备打运到位后,整平基础,按照设计参数确定好孔位,找准方位后,固定好钻机,做到钻机平稳、牢固,方可开孔;

3、严格按各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施工中要确保钻机稳固性,检查立轴方位和倾角,钻进过程中要注意孔口返渣情况,确保钻孔质量;

4、钻场需安装电话,以便于及时向调度及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六)测压钻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钻场的所有防爆电器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标志,电气设备严禁失爆,杜绝失爆现象,确保设备的完好;

2、开关等电气设备必须经矿机电部检验合格并贴有入井许可证和加盖防检员专用章后方可打运下井。

3、施工场所实行瓦斯电闭锁,悬挂瓦斯便携仪,瓦斯浓度0.8%时断电停钻;所有设备停用时必须将施工电源停掉并挂停电牌并撤人;

4、打运钻机、管材、机电设备和器材要遵守井下的运输规定;

5、打运钻机等设备时,吊点下方严禁站人,如需打锚杆的,请有关部门给予协调了;

6、钻窝须做好排水沟,以便及时排水。

用风排渣时孔口必须设置喷雾;

7、钻机安装前,要根据钻孔技术参数要求,打好锚杆,安设好钻机,须保证钻机平稳,打牢压车柱,吊挂好风水管路及电缆;同时要认真检查施工处的巷道支护情况,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8、钻孔施工过程中,若孔内有顶钻、喷孔、夹钻透水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迅速汇报相关领导,待充分卸压并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9、软岩施工时若孔内冒烟(着火),应立即停止钻孔施工,关闭孔内压风,将孔口临时封堵,并将孔内压风改为供水利用钻杆向孔内注水。

严禁不处理不汇报离开现场;

10、施工现场必须配备黄砂等灭火材料和铜锤;

11、施工时人员不得正对钻杆。

钻机未停稳,严禁跨越钻机或钻杆、用手摸或管钳夹卡钻杆、接触转动部位;

12、禁止用手、脚或其它物件直接制动机器运转部分,禁止将工具或其它物品放在钻机、水泵电机防护罩上;

13、钻机施工期间,钻场周围10m严禁从事与打钻无关的工作;

14、严格遵守矿方机电接、拆火制度,人撤走时停掉所有电源;

15、预计见煤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现场检查;终孔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组织验收;

16、每班上井前当班班长打电话给调度、工程科及汇报钻孔深度和孔内情况;意外情况随时汇报;

17、开钻前要保证操作手柄灵活、可靠,压力表要在规定压力范围内,禁止无表操作;

18、每次施工前必须由钻机班长负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为安全施工提供保障;

19、钻孔施工过程中,钻杆后方不准站人,不准用手托扶钻杆,所有施工人员将工作服穿戴整齐,袖口扎牢;

20、在钻孔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要按照钻机操作规程和钻孔参数精心施工,严格控制钻进速度,在人工取下钻杆及加钻杆过程中,钻机的送电开关必须处在停止位置,不得违章作业;

21、在钻孔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时刻观察孔口返渣、压力表情况及岩性的变化,注意见煤情况,并做好本班记录;

22、临时停钻时,需将钻头提离孔底一定距离,防止煤岩粉“抱钻”现象发生,接卸钻杆前,钻头退离孔底至少一个行程;停钻2小时以上时,停钻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孔内情况决定是否将钻杆拉出;

23、施工人员施工时要穿戴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

(七)瓦斯压力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1、连接法兰盘时须在里面装上O型密封圈,并且将螺丝拧紧;

2、注浆压力达6MPa,孔口管外不跑浆为止;

3、连接法兰盘时须在里面装上O型密封圈,并且将螺丝拧紧;

4、注浆压力达10Mpa或者注入5-6包水泥为止;

5、在安装过程中,胶囊要保持不动,防止密封端的反向螺纹松动;

6、两胶囊之间的连接管上滑动螺栓要处于中部位置,使胶囊向前后两个方向有伸缩的余地;

7、为防止水管及瓦斯管在送入钻孔时滑到胶囊部位,引起卡孔事故,胶囊之间的水管与瓦斯管应该用细绳捆住;

8、安装推入管时应钳住与胶囊相近的推入管不动,安装与胶囊较远的推入管;

9、如果粘液泵压力加不上,切不可强行加压,只要保持粘液压力稍大于瓦斯压力表显示压力即可;

10、在记录过程中,如果发现水泵压力低于3MPa,或者粘液泵压力低于1.5MPa时(如果粘液已注入半桶以上,仍然无法达到预定压力,说明粘液室与瓦斯室可能贯通,这是只要保持粘液压力大于等于瓦斯压力即可)应按照安装规程进行加压;

11、如果发现瓦斯压力高于粘液压力,则需要对粘液泵加压,保持粘液压力高于或等于瓦斯压力,胶囊的水泵压力要高于粘液压力0.5MPa;

12、如果测压过程中粘液压力始终加不上去,说明注浆段有泄漏,则不要强行加压,但必须对出现的情况进行记录;

13、在加压过程中不得触动水泵和粘液泵上的卸压阀;

14、在压力观测期间,避免周围施工人员站在孔口正对的位置;

15、瓦斯卸压时要缓慢,释放瓦斯过程中应注意观察便携仪,防止瓦斯超限;

16、拆卸推入管时应钳住与胶囊相近的推入管不动,卸掉与胶囊较远的推入管;

17、在拆卸过程中,胶囊要保持不动,防止密封端的反向螺纹松动;

18、检查注浆泵液压油是否加满;

19、检查注浆所需两个压力表是否能正常示数及是否满足量程(一块抗震压力表与一块普通压力表),量程应大于16MPa;

20、用手搬动注浆机转向阀看是否灵活。

并调向时拽动连杆端,严禁接触支架接触点,以防挤伤;

21、注浆前应检查注浆高压管路及接头是否完好无损。

如有破损应立即更换。

以防高压管路出现爆裂,造成事故;

22、注浆前应试运转注浆泵,检查是否运转正常;

23、注浆前应用手搬动转向阀看是否灵活。

并调向时拽动连杆端,严禁接触支架接触点,以防挤伤;

24、注浆过程中要派专人观察注浆压力,以防压力过高;

 

三防治突出措施

根据突出危险性预测结果,如果需要采取防突措施,将采取打钻排放瓦斯的方法进行防治。

暂定为,当主井工作面距离瓦斯异常带垂距5m时,在掘进断面上打Ф90的排放孔65个,释放瓦斯,降低煤体中的瓦斯压力和地应力,杜绝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瓦斯压力测定及透气性测定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当调整。

(一)排放瓦斯孔设计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规定及煤层特点,设计排放钻孔。

其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1、钻孔有效排放半径1.1m;

2、钻孔深度:

穿透煤层全厚进入底板至少0.5m(特殊情况除外);

3、控帮距:

6m;

4、钻孔总数:

65个。

(二)排放瓦斯孔施工

钻孔施工需严格按照参数及测压钻孔施工要求进行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按照测压钻孔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和管理。

 

四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采取过防突措施之后,需要对防突措施的效果进行检验。

(一)检验指标

1、残余瓦斯压力:

根据煤样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与瓦斯压力呈线性关系的特点,计算出煤层抽放瓦斯后初始释放瓦斯膨胀能降低到43mj/g时所具有的瓦斯压力,这就是残余瓦斯压力;

2、瓦斯排放率:

测定煤样的吸附常数a,b值及煤样的真假密度,分别计算出煤样在原始压力及残余压力条件下的瓦斯含量值,两者相减,再除以原始压力条件下的含量,就是最低瓦斯排放率。

(二)检验方法及效果分析

根据副井瓦斯排放量,我们可以算出达到最低瓦斯排放率的时间;这样,在达到了最低瓦斯排放率后再对地质破坏、瓦斯异常带层的残余瓦斯压力进行测定,判断残余瓦斯压力是否超标及瓦斯排放是否均匀;只有当两个指标都不超标,确认工作面突出危险消失之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五揭煤施工

(一)爆破工艺

揭煤采用震动放炮的方法一次揭露煤层。

1、起爆采用铜质脚线毫秒延期电雷管,1~5段,总延期时间不超过100ms,不允许隔断使用。

2、炮眼布置及封孔要求

将工作面刷成与煤层倾角相同的一个斜面,从而便于对炮眼眼深的布置。

揭煤和过煤层放炮作业,炮眼必须用黄泥封满填实,药卷与炮泥之间用1~2个水炮泥。

3、联线方法:

装药采用正向装药。

联线时,要认真仔细,首尾分清,各联结点要除锈、去泥、保证接触良好。

各线要悬空,不能与其它导体接触。

4、起爆方法

揭煤震动放炮在地面距井口50m以外,用380V交流电起爆。

(二)爆破设计

1、爆破设计原则

1)、炮眼布置:

根据经验采用直眼掏槽方式,长短炮眼间隔布置;

2)、炮眼数目:

为一般普通爆破的1.2~1.5倍;

3)、震动爆破炸药消耗量为正常爆破的炸药消耗量的1.5~2倍;

4)、一次爆破揭开煤层。

3、在揭露煤层至揭穿煤层期间施工,使用震动放炮法施工。

(三)爆破后支护

在放炮出矸后,必须及时进行围岩或煤层的支护工作,本矿井经预测具有突出危险性,在揭煤点以上5m至穿过煤层后5m段,采用金属骨架方法进行掩护通过,同时还要防止在掘进过程中从井筒侧面发生突出,其未支护超前距不得大于0.5米。

(四)揭煤前掘进过程中煤与瓦斯突出预测

1)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应适当加大法向距离)前进行。

2)在经工作面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可掘进至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再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详见《防治煤瓦斯突出规定》第四章第二节)进行最后验证。

若经验证仍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否则必须补充工作面防突措施。

(五)过煤门煤与瓦斯突出预测

经过矿方施工探煤钻孔,可知井筒下方煤层厚度较大,在石门揭开煤层后,掘进过程中要进行确定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根据矿上现有的设备,采用钻屑解吸指标法进行预测。

(1)在煤层中至少施工3个直径42mm、孔深尽量穿透煤层全厚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2)钻孔尽可能的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3)钻孔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至少测定一次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和△h2值。

(4)采用钻屑指标法预测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的指标临界值应根据实验考查确定,在确定之前可暂按下表的临界值确定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突出危险性参考临界值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Pa

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ml*(g*min1/2)-1]

钻屑量S/

(kg*m-1)

L*m-1

200

0.5

6

5.4

(5)如果实测得到的S、K1和△h2的所有测定的值均小于临界值,并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该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可继续掘进。

(五)一般规定

1、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揭煤施工时要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自主保安,建立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工人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互相协作,共同做好揭煤安全工作;

2、井口附近20m内严禁明火,下井人员实行“检身制”;

3、必须使用同一厂家、同一批次的雷管且下井前对雷管要进行电阻测试,电阻差控制在0.2欧姆以内,装药前脚线要扭结成短路。

4、揭煤施工时,要有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现场统一指挥;

5、放炮后立即开启局部风扇通风,瓦检员在井口检测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降至1%,方可由瓦检员、安检员携带铜质器具,坐吊桶缓慢自上而下下井检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停止下罐,等低于规定值后,方可向下继续检查。

放炮后至少30min后,方可组织人员(瓦检员、安检员、放炮员)下井安全检查。

6、揭煤放炮前,要详细检查通风设施是否完好,有损坏的立即修复,保证放炮后恢复通风工作面能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7、副井揭煤施工前,应对副井内一切机电设施、设备进行防爆检查,更换不合格设施设备,副井内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并做好检查记录,负责人签字;

8、下井人员要佩戴矿灯和隔离式自救器;

9、入境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10、必须坚持瓦斯检查制度,坚持正常瓦斯检查,不得漏检。

11、煤层具有突出危险性时,煤层段施共缩小浇注段高;

12、本措施自井深828m开始执行,至井深888m结束。

(六)揭煤时的通风与瓦斯管理

1、施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局扇,发生意外停机时,工作面人员要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电气设备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电气附近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送电启动。

3、矿井因停电和检修,局扇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必须及时恢复通风,排除瓦斯。

恢复正常通风后,经过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4、瓦斯检测工作

瓦斯检测:

采用3台光学瓦斯检测仪和2台便携式电子瓦斯报警仪检测,瓦斯检测仪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专职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瓦斯,填写报表,由当班班长签字,并汇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当钻孔见煤后及时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瓦斯含量增大,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或其它异状时都必须撤出人员,加强通风,并汇报项目部安检组,只有在瓦斯含量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149条规定,工作面瓦斯浓度检测次数,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在执行本措施时,项目部由专职瓦检员对矿井瓦斯随时监测。

5、预防瓦斯燃烧、爆炸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加强通风是预防瓦斯积聚的主要手段,对高瓦斯矿的通风必须作到有效、稳定和连续不断,保证工作面有新鲜风流,并将井底的瓦斯及时吹散,排出副井,经常检查矿井通风情况和瓦斯情况,发现瓦斯超限及时处理。

2)防止瓦斯引燃:

井下人员绝对禁止携带烟草及点火工具下井,井口房和局扇附近20m内禁止烟火,井口房和井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打眼装药联线必须按本措施爆破参数规定执行。

严禁放糊炮和明火放炮,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不得超过100ms,防止摩擦和静电火花引燃瓦斯。

(七)揭煤施工中的机电设备管理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查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2、井下供电应做到“四有”、“三全”、“两齐”、“三无”、“三坚持”。

“四有”:

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圈、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

“三全”:

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

“两齐”:

电缆悬挂整齐、设备清洁整齐。

“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三坚持”:

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照明和信号综保、坚持使用瓦斯继电仪和风电闭锁。

3、健全瓦斯断电和风电闭锁装置,瓦斯探头TI安装在距工作面5m风筒对侧的位置,断电点1.5%,且瓦斯探头T2随工作面移动;瓦斯探头T2安装在距井口以下10~15m位置且牢固固定,断电点1%;复电点均小于1%,主机放在井口信号房。

4、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有良好的绝缘。

5、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6、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铺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3)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7、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铺设时,必须铺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8、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9、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灵敏度不合格的使用相敏保护,各类过流保护要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10、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

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检验制度。

1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12、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不得下井使用:

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坐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

4)喇叭嘴部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9)没有经过制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验员编号章;

10)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14、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他防松装置。

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5、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16、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7、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号。

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1)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2)使用未经部制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3)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6)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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