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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小池镇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小池镇各项城市建设,以及镇域镇村发展的引导与统筹,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要求,以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塑造特色、群众参与为基本原则,结实际情况,制定小池镇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小池镇各项城市建设,以及镇域镇村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在城镇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太湖县城总体规划》(2004—2020);

5、《小池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6、其他相关文件与标准

第4条.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在城市战略规划指导基础上,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指引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结合小池镇独特的自然条件、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经济实际状况,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5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则和规划附件(规划附件包括总体规划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条.规划年限

近期:

2008——2012年

远期:

2013——2020年

第7条.规划目标

规划期末,将小池镇建设成为一个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镇。

提高农村城镇化质量,形成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镇村体系;以便捷的道路交通系统为骨架,建立现代化的基础设施系统;以二、三产业为支撑,经济协调发展;以绿色空间为格局、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现代化气息的山水小城镇生态新风貌。

⏹工业企业相对集中形成工业聚集区,实现工业生产的无污染化;

⏹围绕城镇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加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

⏹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和第三产业,以建立生产要素市场为契机,促进商业贸易、信息咨询、休闲旅游等各行业的兴旺,形成适合外向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良好服务网络;

⏹继续加大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完善现有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合理配置其它市政设施,形成完备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

⏹通过环境的综合整治,提高大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

⏹在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的过程中,注重提高城镇化的质量,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农民落户镇区,加快小城镇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发展的新型的镇村体系。

⏹深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方针,积极开展试点村的建设工作。

第二章.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8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改革为动力,优化产业结构,建立以工业为基础,三大产业协调发展,结构合理,具有强大应变能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格局,基本实现工业、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生态环境有量化,创造适宜的居住和商贸业发展条件。

第9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三大产业协调战略

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引导乡镇工业和私营工业连片发展,推动农村小城镇建设;进一步增强传统产业的品牌认知度,努力扩大区域影响范围。

积极寻找突破口,引进新型的工业产业;有重点地选择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合理发展农副畜产品加工业。

努力提高三产服务品质,利用发达的交通条件,发展旅游观光产业。

2、外向引资战略

依据小池镇现状经济发展水平,吸引外来投资是推动小池镇经济快速发展的最重要和最有效途径,小池镇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3、错位竞争战略

作为处于太湖东部经济区划中的重要城镇,应该寻找自己的发展优势,必须提供差异化的、具有前瞻性的产品,与其他地区进行错位竞争,才有可能找到经济快速发展的新途径。

4、品牌营造战略

小城镇品牌是小城镇竞争力的综合体现,进一步扩大品牌资源优势,并将之转换为竞争优势。

5、产业重构战略

稳定第一产业,大力发展和扶持龙头企业为核心,加速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加强对农民的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化,通过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形成特色农业。

依托工业集聚区的建设,实现镇区升级,走“工业集聚区——企业集聚——产业发展——小城镇成长”的路子。

推进商贸、物流和旅游业的发展,激发教育、文化等第三产业,确保均衡发展。

6、可持续协调发展战略

保持社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以人为本,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使小池镇经济社会发展健康而充满后劲。

7、城镇化发展战略(重点发展战略)

坚持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的发展策略,大力发展与强化镇区的各项职能,以点带面加快镇域城镇化发展速度,努力提高现状的城镇化水平,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吸引生产要素集聚,壮大经济实力,带动镇域经济整体发展。

第10条.产业发展定位

以太湖县105国道发展轴上重要节点作为定位,积极发展三产、商贸,鼓励房地产和教育文化产业,保持传统优势工业项目,积极发展为特色工业项目。

第11条.产业结构布局

结合太湖县105国道发展轴,合九铁路,及小池镇山水格局明显的地形地貌特点进行镇区结构布局。

中部中心经济区——是小池镇原有经济活力聚集的地方,以综合性发展为主。

西部旅游区——小池镇的西部,靠近县城区,加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产业。

西北部山林经济区——位于小池镇的西北部,因其位于大别山的余脉,山势较高,地形复杂,农田耕地较少,自然植被较好,当地气候适宜,发展茶、桐、蚕桑、木材加工等经济产业。

各行政村主导发展产业:

村名

产业

备注

洪星

毛竹、经济林

石霞

药材、经果林

以茶厂、木材为主

红旗

经济林

银山

蚕桑

依托蚕桑经济合作社发展

新华

太湖瓷厂配套产业、水稻

围绕太湖瓷厂做配套产业

海会

水稻

以小池大米为主导

天龙

门厂、经济林

白沙

水稻、水泥加工

以小池大米为主导

枫铺

茶、经济林、水稻

以小池大米为主导

百鸣

经济林、个体户门厂

中心

烧砖厂、养殖、水稻

以养殖为主导

方兴

门厂、水稻、经果林

以桃、栗、桐为主

白庙

门厂、水稻、个体养殖户

第三章.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第12条.城镇人口规模

镇域总人口:

近期(2012年)镇域总人口为4.16万人;远期(2020年)总人口为4.26万人。

镇区总人口:

近期(2012年)总人口为1.45万人;远期(2020年)总人口为2.13万人。

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规划按年均增长1.4个百分点预测,到2012年,城镇化水平达到35%。

远期,小池镇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规划按年均增长2.7个百分点计算,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50%。

第13条.镇村体系结构

在规划期内镇村体系为“一心二轴三片”及“镇区-----中心村----基层村”三级结构,“一心”就是小池镇区;“二轴”指即105国道发展轴、石霞——镇区——百庙村城镇发展轴;“三区”就是西部旅游、中部中心经济、西北部山林经济;

第14条.镇村体系规划

小池镇区作为太湖县东部工贸型城镇,同时又是镇域发展中心,是镇村体系的核心,是接收农村进镇农民的基地,同时也为工业配套区提供生活居住用地。

对现状14个行政村,根据各个基础条件和空间距离,进行重新整合定位,具体为:

将中心村、小池村、白沙村的一部分合并到小池镇区石霞村,海会村、方兴村、枫铺村、白庙村确定为5个重点发展中心村,红星、天龙、红旗、百鸣、小池、银山、中心、白沙、白庙、海会等确定为9个普通发展中心村,最终形成一个镇区,14个中心村,73个基础村的镇村发展格局。

第四章.村庄布点规划

第15条.村庄布点规划:

根据小池镇各行政村现状人口、人口增长情况及社会发展情况制订各行政村居民点数量、规模、位置。

宅基地面积定为80平方米/人。

2008—2012村庄布点基本情况表

镇村等级

现状基本情况

近期规划基本情况(2012年)

基层村个数

人口

基层村个数

人口

备注

镇区

镇区

——

6000

——

14500

 

重点发展

白庙村

33

3622

12

3650

方兴村

34

2717

7

2750

海会村

39

3213

6

3250

枫铺村

28

3406

6

3450

石霞村

26

1765

15

1800

 

普通发展中心

 

小池村

48

4148

3

2000

人口部分并入镇区

天龙村

30

2655

4

2700

百鸣村

20

2006

4

2050

中心村

39

3979

3

2000

人口部分并入镇区

银山村

29

2830

4

2850

新华村

26

2458

9

2500

白沙村

32

3488

3

2000

人口部分并入镇区

红星村

15

1113

3

1150

红旗村

27

2071

6

2100

第16条.中心村规划

·结合新农村建设创建市级以上小康示范村

以石霞村,海会村,方兴村,枫铺村,白庙村为新农村建设重点,全面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工作。

·实施向中心村倾斜的经济政策

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投资建设中心村,完善中心村的道路网,在信贷方面可以对政府鼓励但可由企业运作的项目优先实施,低息和长期贷款。

在产业导向上,引导二、三产业向城镇集中,中心村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现代化。

·实行农民居住用地的有偿置换制度

鼓励农民迁出宅基地以置换居住用地,适当放宽中心村建房用地规模,促进农民居住集中,以退出农村宅基地为前提,适当放宽农民在集镇的用地标准,将新建住宅集中于集镇。

第五章.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第17条.镇域道路交通规划

结合“水泥(柏油)路村村通”工程形成国道——县道——镇域一级公路——镇域二级公路的道路网体系。

主路网形成“一横四纵”的道路交通系统格局。

一横:

105国道,继续发挥105国道的重要作用,远期拓展拓宽105国道路幅,恢复105国道的原40米红线宽度;

四纵:

①小花公路,为县道,红线宽度控制在30米之内,远期按一级公路改建;

②霞池路,由红星——石霞——白沙——中心——百亩,道路红线控制宽度30米,远期按一级公路改建;

③海鸣路,由海会——百鸣——105国道,道路红线控制宽度30米,远期按一级公路改建;

④旗新路,由红旗——银山——新华——105国道,道路红线控制宽度30米,远期按一级公路改建。

远期主要完成镇区与基层村之间的道路,提高现有的乡村道路的等级,道路红线控制宽度16米,达到二级道路标准。

最终形成高效快捷、等级完善的镇域交通体系和对外交通体系。

第18条.给水规划

供水方式采取集中与分散供水相结合的方式。

要求镇区(即小池镇区)、五个重点发展中心村(即石霞村、海会村、方兴村、枫铺村、白庙村)进行集中供水;中心村要确保水源卫生。

基层村采用分散供水,即以井水为主要水源。

第19条.排水规划

镇区建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石霞村、海会村、方兴村、枫铺村、白庙村五个重点发展中心村建立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中心村污水有序排放,采取生物处理方法,有条件的基层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第20条.电力规划

加强镇域电网改造,将现状镇区35kv变电所进行改造使用,并沿镇域主要道路进行架线,使电网布局更加合理可靠,进一步提高供电能力。

规划镇区远期采取地下电缆。

第21条.电信邮政规划

采取“高起点、高层次”的建设方针,扩大镇区电信支局规模,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

规划期末镇区电话普及率达90%,农村电话普及率达60%,加强邮政设施建设,各行政村设邮政代办所,逐步采用先进的邮政处理手段。

电信线路沿道路架设。

第六章.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22条.镇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

)行政办公机构

)教育机构:

包括中学、小学、幼托等。

)医疗卫生:

中心医院,卫生防疫站等

)市场:

菜市场、小商品交易市场和专业市场等

)商业金融:

相对齐全的便民的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小型影剧院等

 

第23条.石霞村、海会村、方兴村、枫铺村、白庙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教育机构:

包括中学、小学、幼托等。

(2)医疗卫生:

卫生所等

(3)市场:

菜市场、小商品交易市场等

(4)商业金融:

相对齐全的便民的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5)文化设施:

文化活动中心、旅游接待中心等

第24条.基础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村委会

(2)教育机构:

幼托等

)医疗卫生:

卫生室

)文化科技:

文化站

)商业服务:

基层商店,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机具供应、修理、租货

第25条.主要镇域公共服务设施布点

·教育设施

到规划期末全镇16所小学、1所完全中学、1所初中。

·医疗卫生

根据《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3-5万人设200-300床医院),以及《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大于1000元,其床位规模取1—2床/千人),结合镇域各居民点的交通、卫生服务条件和人口规模,进行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具体为:

保留完善现有镇中心医院医院,床位总规模为70床;在各行政村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卫生站,规模为10床,使全镇形成规模适度,服务经济、方便居民的医疗卫生网络

·市场与文化娱乐、体育用地

规划结合新镇区中心在镇区设立体育中心,规划在小池镇结合公共活动空间用地,布置文化娱乐设施,结合工业用地,在工业聚集区北部,靠近镇行政中心,结合行政办公设施设施布置综合型市场。

第26条.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小池镇城乡协调发展规划贯彻“以人为本、以空间为重点、以现代化为目标的原则”,在空间地域上实现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城镇工业聚集区集中,居民向城镇居住小区和中心村集中,农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

镇域空间管制

1、生态敏感区分布

(1)水域生态敏感区和水源地保护区分布

主要为白沙河、小池河及其支流流域,

(2)山地生态敏感区分布

主要为由镇域北部的山体生态林地。

(3)农业地区

小池地属江淮丘陵,地表起伏,岗冲相间。

但地势不高,缓坡宽谷,有利于土地的农业开发利用和农业生产。

(4)自然与人文景观区

太湖县是禅宗的发源地之一,禅宗文化遗迹在小池镇域内多有分布,其中海会寺、法华寺皆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针对性管制规则

·水域生态敏感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管制规则

⑴整个水域生态敏感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⑵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⑶水源地保护区内严格禁止各类污染源进入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受污染的水自然流入或人为排放进入水源地保护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倾倒垃圾、渣土和其他固体废弃物;

⑷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毒品捕杀鱼类;鼓励在水源地保护区植树种草,以净化环境,涵养水源;

⑸严禁在水源地及其附近地区进行矿产开采、搞地下建筑和大型建筑,以防水源地保护区的地质构造和生态植被遭到破坏;

⑹水源地保护区的土地不得作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用地使用;

⑺保护区附近不得建设化工、造纸、制药、制革、印染、电镀、冶金以及其他对水质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设其他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安徽省、安庆市及太湖县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山地生态敏感区保护规则

(1)、区内严禁乱砍滥伐森林和过度利用矿产资源;

(2)、积极鼓励在本区大力发展植树造林和人工草地、改良草地等;

(3)、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4)、对目前存在的坡耕地,要采取积极的措施鼓励逐渐退耕、还林、还草,或者修建梯田;

(5)、采伐林木必须因地制宜地采用合理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采伐区和集材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6)、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7)、在五度以上坡地上整地造林,抚育幼林,垦复油茶、油桐等经济林木,必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8)、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应当尽量减少破坏植被;

(9)、废弃的沙、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10)、在铁路、公路两侧地界以内的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者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

(11)、工程竣工后,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的砂、石、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

(12)、加强对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活动的管理;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禁止取土、挖砂、采石。

(13)、旅游景点内内严格控制与旅游发展无关的项目,且建设容积率控制在0.1以下。

·农业地区保护规则

(1)、农业地区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

(2)、鼓励农业用地区内的其它用地,按规划转为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用地,控制农业地区内的农田转变用途;

(3)、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无法避开农业用地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审批用地;

(4)、禁止占用农业地区内的基本农田进行城镇、镇村、开发区和工业小区建设;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种植结构,但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鱼塘、种果树;

(6)、禁止挖沙、取土、烧砖、建坟、采石、采矿、建房等非种植业建设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倾倒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和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水。

·自然与人文景观区保护规则

(1)、自然与人文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必须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

(2)、区内影响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的其他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

(3)、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内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他各类建设;

(4)、在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5)、在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应当限期治理;

(6)、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

(7)、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守相关的文物保护法规;

(8)、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9)、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10)、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

在这个地带内修建新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

其设计方案须征得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3、建设限制分区

(1)适宜建设地区:

综合条件下适宜建设的地区,是城镇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

(2)限制建设地区:

自然资源条件与自净能力相对较好的生态保护区或生态敏感区,城镇建设用地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规模。

(3)禁止建设地区:

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地带及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城市建设行为

4、建设限制分区的划分原则

名称

划分原则

禁止建设地区

水域生态敏感区、地表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保护区、矿产资源重点保护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河湖湿地、林网、城市绿地控制范围等。

限制建设地区

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次重点保护区、地质环境不适宜区、山地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绿化隔离地区等

适宜建设地区

禁止建设地区、限制建设地区以外的地区

第27条.四线控制规划

黄线

主要对小池污水处理厂、小池水厂、小池加油站和变电所等各项基础设施用地的界线划分和控制。

蓝线:

结合白沙河、小池河及其重要水库的蓝绿线规划,严格控制两河沿岸地段,限制建设。

绿线

结合白沙河和小池河蓝绿线规划,严格控制白沙河、小池河沿岸的绿化用地,限制建设;结合105国道、合九铁路、沪汉蓉高速公路小池段严格控制两侧的绿化用地;对110Kv、35Kv高压走廊沿线绿化带加以严格控制;对公园以及其他公共绿化用地加以严格控制,严禁侵占;

紫线

对海会寺、法华寺等重要禅宗遗迹及上格城等重要历史遗迹周边用地加以严格控制。

第七章.镇区总体规划

第28条.镇区性质与规模

1.城镇性质:

以工业发展为主,商贸旅游服务相结合,具有鲜明自然山水格局的生态型小城镇。

2..城镇职能:

--太湖县生态山水旅游观光的重要基地

--105国道沿线重要发展城镇

--小池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小池镇工业集聚区

3.镇区规模

近期镇区建设用地规模163.44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12.72平方米;

远期镇区建设用地规模221.9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104.18平方米。

3.人口规模:

近期(2012年)总人口为1.45万人。

远期(2020年)总人口为2.13万人。

第29条.城镇用地发展方向

结合土地整治和产业布局建设以及小池镇现有的自然山水格局的影响,镇区向东南侧用地发展。

第30条.镇区规划结构

规划采用“多组团”的空间模式,各组团通过合理的交通系统,特色景观轴线联系。

镇区采用“两心、两轴、三带、四区”的空间格局。

两心即为“商业行政公共服务中心”与“现代居住服务中心”,两心一主一次,互相补充,互相吸引,同步发展,和谐进步,共荣共生。

两轴即为老中心路发展轴与中心路景观商业发展轴。

三带是指沿小池河滨河休闲绿带、105国道沿路绿带、白沙河滨河观光风景带。

四区分别为小池镇老镇区、政务商业服务区、现代居住区、工业园区集聚区。

第31条.生产设施用地规划

按照工业布局的原则,结合小池镇现状用地发展条件,规划考虑,在镇区东南侧沿合九铁路北侧布置工业用地。

依托区位优势,带动和加快工业发展的步伐。

生产设施用地总面积为42.85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19.31%。

1、小池镇老镇区——小池镇老镇区位于105国道南侧,以小池老街道为主发展成熟的城镇建成区。

规划对其老街坊进行适当的改造,加强其内部交通功能的完善。

对其已有用地权属及性质予以尊重和保留。

并进行适当的旅游观光方面的开发。

2、政务商业服务区——小池镇中心地带,是镇政府所在地,规划还布置有农贸市场、商业中心、镇政府广场、文化中心、体育中心等设施,是小池镇的核心区,集中展示了小池的新面貌地区的所在,立足镇区,服务于全镇的核心所在。

3、现代居住区——现代居住位于工业集聚区的外围,政务商业服务区的南侧以及小池河的东侧。

是未来居住地产的发展主导方向,以高档现代的居住小区为主。

4、工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位于合九铁路的北侧,现代居住区的东南侧,规划结合原小池镇工业园区规划,集聚区结合小池货运站进行规划布置,并适当规划有部分仓储用地,对现状存在的较大面积的水面予以保留并加以改造为公园,这些公园像一颗颗明珠一样点缀集聚区期间,不仅节约了大量的工程土方,给后期的三通一平工作带来便利,也大大改善了集聚区的环境景观。

集聚区的规划是小池未来发展新的引擎,是小池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的产生地。

第32条.仓储用地

规划中仓储用地本着交通方便、就近使用的原则,主要布置在临近合九铁路小池货运站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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