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第七至九章重点内容梳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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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第七至九章重点内容梳理
教案---第七至九章重点问题梳理
第七章民族平等团结政策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讲授,使学生全面掌握民族平等团结的理论和原则和民族平等团结的总政策,正确认识和理解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重要性。
考核内容及要求:
了解:
民族平等团结的总政策
理解:
1.民族平等团结的理论和原则
2.散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教学内容:
第一节民族平等团结的理论和原则
一、民族平等概念
民族平等是指不同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的相互关系中,处于同等地位,具有同样的权利,包括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的地位、待遇和权利、利益的平等。
马克思主义最初提出民族平等原则的基本出发点是反对民族压迫,反对民族歧视。
民族平等的核心是同等的地位和权利。
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含义主要是:
1.承认和坚持一切民族的一律平等。
坚决反对任何民族享受任何特权。
从一个国家来说,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从世界范围来说,世界所有民族一律平等。
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民族无论先进与落后一律平等;聚居和散居民族一律平等。
2.承认和坚持各民族在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的一切权利上完全平等,并无条件地保护一切少数民族的权利。
不仅在政治上完全平等,而且在经济上完全平等,还要在文化上完全平等,以及一切社会生活领域内完全平等。
3.承认和坚持各民族在形式上、法律上,乃至事实上的完全平等。
不仅在执政党的党规及国家的法律中要有民族平等的明确规定(纲领政策、法律),而且要在实际生活中加以实施和保障,还要大民族(原来的压迫民族)采取措施,包括照顾、帮助甚至牺牲自己的某些利益,以对待自己的不平等来抵偿生活上实际形成的不平等。
二、民族平等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
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中的和睦、友好和协调、联合。
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团结的含义,有它的特定的范围和阶级基础。
从民族团结的内容来说,是不分民族大小、先进与落后、不分原先所处的不同社会地位的真诚的团结。
它是指民族之间的团结,但是,民族内部的团结对民族之间的团结具有很重要的影响。
民族团结,从实质来说,是有特定阶级内容的团结,主要是各民族中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团结,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的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人民的团结。
民族团结是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体系中的总政策,因为民族平等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发展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根本保障。
实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发展繁荣,从而使我国的民族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这是我国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第二节民族平等团结的总政策
一、民族平等团结是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中的总政策
二、我国民族平等、团结的含义
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中的民族平等是权利、义务的统一。
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作为权利主体的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异同,都在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同等地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具有同等的社会地位。
汉族和少数民族一律平等,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也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民族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
二是作为法律客体的各民族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到同等对待和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绝不允许任何民族中的违法行为逍遥法外;任何人不得强制任何民族的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各个民族的公民不得受到法律之外的处罚。
三是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方面对少数民族的权利实行特殊保护,这也是我国民族平等的合理内涵。
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中的民族团结是我国56个民族的和睦、友好和协调、联合,是各民族劳动人民的团结,是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是以各民族内部团结为前提和基础。
三、实现民族平等团结的基本条件
从宏观上讲,实现民族平等的基本条件包括:
以反对民族压迫、民族歧视为出发点,以建立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度为前提,以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民主政治为政治保证,以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物质基础,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为指导思想。
从民族平等的主客体条件来说:
主体条件包括提高民族素质,增强民族平等的主体意识、能力;客体条件包括强化和建设民主的政治环境和制度以及民主的组织形式。
总之,要加强社会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民主、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实现民族团结的基本条件包括:
社会主义道路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是民族团结的核心;人民民主专政是民族团结的政治保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民族团结的指导思想;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条件;物质文明是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政治文明是民族团结的政治环境;精神文明是民族团结的精神条件。
第三节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一、散居少数民族及其特点
散居少数民族则是指没有实行区域自治、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以内的少数民族和居住在民族自治地方以外的少数民族,包括城市和农村(包括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
特点:
广、多、杂、散;多层次性、不平衡性、包容性、可变性。
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权利包括保障平等权利、保障族籍权利、保障参政权、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持或改革风俗习惯权利、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等。
二、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一,有利于保障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二,有利于加速散居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
第三,有利于我国各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稳定。
三、保障散居少数民族权利的法律和政策措施
1、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2、保障族籍权利
3、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参政权
4、保障散居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的权利
5、保障散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及保持或改革风俗习惯自由的权利。
6、保障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第八章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讲授,使学生全面掌握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内容,正确认识和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和作用,深入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考核内容及要求:
了解:
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内容
理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掌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教学内容:
第一节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和内容
一、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的总原则
1、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民族区域自治的总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的,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的,遵循宪法规定的总道路前进的,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区域自治。
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
第一,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性质,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人民的自治。
自治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
第三,一切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国家宪法规定的总原则总道路,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履行它规定的义务。
第四,一切聚居的少数民族(可以构成一级自治单位的)都有权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
4、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质
实质是要在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内,使有着一定的聚居区的少数民族,有当家做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保证各少数民族按照自己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促进民族发展和繁荣,巩固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二、民族区域自治的内容
1.建立民族自治地方: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首要问题。
2.设立自治机关: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两个基本问题之一,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键。
3.行使自治权: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两个基本问题之一,也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根据本民族、本地区的情况和特点,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的权利。
怎样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应该明确:
1.自治权不仅包括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也包括管理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
2.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
3.自治权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前提下的自主权。
4.自治权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并行使的权利,它主要体现着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自主管理权,但不仅仅是自治民族的权利;它同时体现着自治地方内其他民族的平等权利。
5.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还包括地方性立法权等。
第二节民族区域自治的地位和作用
一、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原则:
1.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
2.坚持民族团结的原则。
3.坚持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
4.维护国家统一的原则。
5.尊重民族自治权利的原则。
二、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
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
第三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
到1997年底,全国共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44个少数民族建立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约60%;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80%左右。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建设
三、自治机关自治权的完善
四、民族自治地方内民族关系的协调
五、自治机关与上级国家机关的关系的协调
六、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
如何完善和发展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建设,包括自治机关建设要注意民族特点和自治机关的社会主义民主化。
2.自治机关自治权的完善,包括自治权内容的完善和行使自治权机制的完善。
3.民族自治地方内民族关系的协调,包括切实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坚决维护各民族团结和坚持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
4.自治机关与上级国家机关关系协调,包括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和集中统一下的广泛民主。
5.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是在中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指导下,总结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经验而进行的。
第九章民族干部政策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讲授,使学生全面掌握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了解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正确理解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考核内容及要求:
了解:
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
理解:
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掌握:
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意义
因为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与民族地区特点相适应的特点和优点,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大力培养、选拔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是进一步加强党对各民族的领导,社会主义事业在各民族中深深扎根并取得彻底胜利的根本保证。
2.培养和任用足够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是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实现民族平等的标志。
3.努力培养和任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带领各族人民群众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才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关键所在。
4.大力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长治久安的中心环节。
5.努力培养一支具有高度觉悟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可靠保证。
二、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第二节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
一、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原则
二、培养和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政策、措施
第一,加强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
第二,加强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注重实践锻炼,加快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
第四,注重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五,中央军委重视军队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节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
一、少数民族干部结构的现状
二、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
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包括:
1.拓宽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渠道。
2.重视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廉洁自律、敬业勤政、奉公守法、密切联系群众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队伍。
3.重点选拔少数民族经济、科技和管理人才,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加强少数民族中高级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
5.拓宽乡镇基层后备干部的来源。
6.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7.注重少数民族干部观念的不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