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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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工表

序号

工作名称

主要内容

计划安排

完成时限

责任处室

配合部门

一、优化纳税服务

1

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

  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6月底前,强化责任后台支撑,在转办、承办环节通过加强局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办税效率;加强对限时办结制度的管理,对纳税人发起的非即办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按季度通过系统后台抽取数据,对限时办结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通报。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 刘宾 22563260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按照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让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温暖。

 1-2月,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3-12月,具体开展工作,并于3月20、6月20日、11月20日前分别总结汇报春风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相关单位

3

畅通服务咨询渠道。

 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优化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功能.

 确保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畅通,选派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担任纳税咨询岗。

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即时处理,对不能即时解答的问题,留存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 刘宾 22563260

政策法规处

4

推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

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和“掌上办税服务厅”,探索更丰富、便捷、惠民的“互联网+税务”项目。

1-2月,建设具有沈阳特色的“纳税人家园”互联网平台项目;3-12月,完善“纳税人家园”互联网平台项目,并大力推广使用.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苏宁  22563079

纳税服务处

信息中心

5

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

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1-3月,通过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同进驻政务大厅和共建办税服务厅方式,纳税人可到国地税任何一方的办税服务厅一次性办理国、地税两家业务,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2017年3月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信息中心

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

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七个方面66项内容,实现“同城通办".

1-3月,按照《沈阳市国家税务局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七个方面66项内容,打破属地限制,实现“同城通办”。

纳税人可通过微信平台实时查询各办税服务厅等候人数,就近、就便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

2017年3月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对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实行发票按需供应.B级纳税人以及实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一次领用3个月用量.

已完成

货物和劳务税处  王越 22563087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8

完善拓展“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服务项目.

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发票,由邮政快递送票上门,进一步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全天侯完成发票领用业务。

4月底,将申领纳税人范围由A级、B级纳税人扩大到C级纳税人;6月底,将申领发票范围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发票扩大到通用机打的全部种类发票。

2017年7月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9

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

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和影像扫描系统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

3月底,按照省局相关文件推行无纸化、免填单,杜绝纳税人重复报送涉税资料。

2017年3月

纳税服务处  刘宾22563260

相关单位

二、规范税收执法

10

规范进户执法检查。

统筹规范税收进户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杜绝随意检查等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纳税人除专案、专项检查及金税发票协查等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接受国税机关的入户检查不超过1次.

1—4月,完善“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进户执法项目公示平台",统筹协调国税系统内各部门单位做好规范进户执法工作;应用“双随机"抽查系统,实现稽查案件执法人员随机选派。

2017年4月

稽查局方韧22563340

11

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派单制”。

 制定推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实施方案(试行)》,将依纳税人申请的需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工作事项和依税务机关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事项纳入派单范围,税收管理员根据派单内容开展工作。

1-3月,完成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管理系统的初步研发,在系统未开发完成前,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采取手工派单模式;4—6月完成系统研发,并在全市推广使用,实现税收管理员工作事项从任务来源、任务发起、任务推送、结果反馈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在同一自然年度内,除涉及税收违法案件检查和特殊调查事项外,对同一纳税人不得重复进户开展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审计”的工作目标.

2017年6月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苏宁   22563079

相关单位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

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1.纳税服务及执法培训阶段(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在官方网站及办税场所公开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的公告》;对全系统执法人员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培训。

2.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

建立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向社会公告。

对全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3.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政策法规处 徐丽

13

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权。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行使税收执法权.

3月底,在官方网站及办税场所公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将行使的行政职权及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办结时限、对应责任等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3月

政策法规处徐丽

14

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落实总局、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制定履行法定程序。

1.起草文件部门遵从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和程序,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及解读要通过市局网站、公文系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系统内外意见,征求意见情况要在《文件起草说明表》中记载,《文件起草说明表》要录入公文系统。

2.法规部门严把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关口。

3。

税收规范性文件的签发严格执行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后签发制度。

4.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由法规部门负责起草部门配合在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在市局互联网站公开。

5.落实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异议处理制度,及时解决行政当事人对本级及下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争议。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政策法规处徐丽

相关单位

15

规范行政审批(许可)。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1。

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

2.推行受理单制度。

3。

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

4.编制和提供服务指南。

5.落实审查工作细则。

6.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

7.建立申请人评议制度。

2017年3月

政策法规处 徐丽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

16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网上办理。

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1—3月要加大对网上办税和网上审批的推广力度,通过制作各种媒体形式的操作演示深入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税;4—9月配合省局征科处不断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扩大网上审批的覆盖范围,加强系统稳定性,提高用户体验度。

1-12月定期对各基层局推广情况进行通报。

2017年9月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苏宁 22563079

政策法规处

纳税服务处

17

 提速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

 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金税三期操作版)》的工作要求,承诺:

“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税务机关业务全部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注销申请即时办结。

  截至2016年末,上述承诺已经落实到位.2017年全年将对前述工作内容加强考核、监督,对未按规定落实承诺的单位和个人定期进行通报;将“注销税务登记核查"工作纳入“派单制"管理、考核。

已完成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苏宁 22563079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8

开展信用评级工作.

国地税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申报、纳税等情况,联合开展2016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3月,完成全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4月,完成试点局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根据省局时间安排,向社会公示A级纳税人。

依纳税人申请,随时发起纳税评价补复评工作。

评定工作完成后,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省局网站,省局纳服微信平台查询相关等级信息。

2017年6月

纳税服务处  刘宾22563260

19

推进诚信建设。

发挥信用等级的激励作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扩大“银税互动"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银税互动工作,分别与浦发银行、盛京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享机制,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守信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同相关部门联合守信激励的力度,让诚信企业享受更多的“特权”和优惠。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五、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20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建立和完善规范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工作流程。

 4月,出台政府信息查阅点工作规定,拟定查阅工作流程,建立查阅台账;5月,完成基层单位实体信息查阅点建设.

2017年5月

办公室 李志林 22563093

21

实行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

按照市发改委信用办要求,及时向“信用沈阳”上报公示信息.

按照信用办工作要求,每周向“信用沈阳"提交“双公示”信息;不定期向“信用沈阳”提交“黑名单”清册;按时上报信用办要求的其它各类信息及材料。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22563260

稽查局

22

  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公开办税指南.

市局和基层局定期召开纳税人学堂,进行政策讲解和答疑;在办税服务厅摆放政策宣传手册,供纳税人查阅;在官方网站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指南等。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 刘宾 22563260

六、强化督查问责

23

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窗口服务质效、进户检查不规范、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

1.集中行动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0月31日)。

(1)自查自纠。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逐项整改解决,逐项完善优化。

(2)整改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任务进行分类汇总,交由责任部门进行整改落实,明确时限和要求.责任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工作任务落实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实时进行通报.2。

 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系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健全完善诉求受理、交办、整改、反馈工作长效机制。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相关单位

24

着力整治税务人员工作作风。

制定《沈阳市国税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

1-2月,制订《沈阳市国税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4月开展自查自纠,查摆自身问题,分清主体责任;4—12月检查整改,实行督促检查,开展明察暗访。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监察室 康健22563240

纳税服务处

25

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按照《沈阳市国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规定,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

定期约谈投诉问题和数量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借助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每2个月进行一次通报.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 刘宾 22563260

监察室

26

加强涉税中介的服务和监管。

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

定期向省局报送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情况报告;

按省局时间要求,不定期开展自查、抽查和明察暗访工作的。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27

健全服务投诉机制。

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

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依托12366热线系统,转办投诉工单。

及时受理并处理民心网、96123热线等渠道收到的投诉,做好服务投诉的事前控制、事中跟踪、事后管理工作,强化过程跟踪和反馈回访,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纳税服务处刘宾 22563260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稽查局

28

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厦门等先进城市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1-3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2017年政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及考核实施细则;4—12月,组织各考核责任部门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全年推进,截止2017年12月完成.

绩效办  刘存旭 2256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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