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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安全监理细则

                                     

   目      录 

一、 工程特点  ………………………………………(2 )

二、 编制依据 ………………………………………(3)

三、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流程  …………………(3)

四、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 4)

 

(二)、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要求  …………………( 5)

 (三)、主要安全控制点具体要求 …………………( 5)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8)

六、工程安全检查制度………………………………(9) 

七、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0)

八、扬尘治理措施……………………………………(10)

本工程基坑土方开挖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规定及其他相关规范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监理细则以指导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工程特点

本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达州市金龙大道西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9971.00㎡总建筑面积:

497777.82㎡B地块总建筑面积:

319951.17㎡其中:

B地块计容(含半地下室)部分建筑面积为239652.76㎡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

7766.53㎡,地下部分建筑面积(不加车库物管)为72653.06㎡。

各栋建筑结构概况分别如下:

6#楼:

主要使用功能为公寓式办公楼,基础形式为独基、筏板基础,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7#楼:

主要使用功能为商住楼,基础形式为机械钻孔旋挖桩、筏板,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14#楼:

主要使用功能为住宅楼,基础形式为机械钻孔旋挖桩、筏板,主体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

15#楼:

主要使用功能为住宅楼,基础形式为机械钻孔旋挖桩、筏板,主体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

16#楼:

主要使用功能为商业楼,基础形式为独基、条基,主体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10、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11、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

三、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流程 

(一)、监理监控运行程序 

1、监理审查承包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人员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网络、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自检,并定期向监理报告; 

3、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承包单位应及时将整改结果报监理复查; 

4、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发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5、做好安全资料记录、收集、归档工作。

 四、 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控制要点 

(一)、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管理人员责任考核制度,并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将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施工单位应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定人、定时、定措施,按期整改完成。

 

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对重大工伤事故按规定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建立事故档案。

 

8)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9)暴雨、台风前后,施工单位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

 

10)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 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震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栏。

 

2、施工场地应有排水设施,道路畅通。

 

3、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照总平面图布局堆放,并按堆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做到 工完场地清。

 

4、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5、施工单位应编制有应急预案。

 

6、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及方案,夜间施工应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主要安全控制点及具体要求 

1、基坑支护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经专家认可后施行。

 

2、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基坑开挖及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报总监签字确认后,再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评审,评审通过,监理严格依据方案实施监理;如需修改,再施工单位必须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方案报总监再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3、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

 

4、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进行观测。

 

5、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

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

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

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6、 基坑支护施工必须严格按基坑支护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7、 施工单位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物等情况设计支撑。

 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8、 基坑开挖,应由上而下、分层进行;多台机械开挖时,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严禁先挖坡角或 逆坡挖土,严禁超挖。

 

a) 基坑开挖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 

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b) 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 造成翻机事故。

 

c) 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 坑四周应设置红白相间安全栏杆。

 

d) 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 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塌方。

 

e) 甲方委托有测量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基坑监测方案。

对高程、孔径、支护,以及基坑水平位移、基 坑周边道路、建筑物沉降、支护桩的桩身应力、桩身变形、支撑轴力等进行认真的观察、检测,并留有全部记录。

在施工关键时期,需24小时跟踪测量,以便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采取抢救措施。

 

f)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坑防坍塌等抢险措施。

基坑开挖时,要求抢险设备、 材料,如压密注浆设备、水泥、砂包、水玻璃、备用钢支撑等,必须提前进场;抢险班子全部就位,抢险人员24小时值班。

 

g)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得少于1.2m。

各类施 工机械距离基坑(槽)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自重及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等情况来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弃土堆置高度不得高于1.5m。

 

h) 基坑(槽)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随意 攀爬。

 

i) 机械开挖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j) 施工单位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

基坑(槽)开挖后,应 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k) 基坑(槽)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队后,方可作业。

 

l) 基坑(槽)的临边防护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五、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 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管理网络 要健全,安全员要坚守岗位,安全责任制、奖罚制度要上墙,并便于操作,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 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监理,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实施中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

 

4)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 督促承包单位每周报安全检查周报,并记录。

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6) 不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明确组织单位、检查频次、参加单位、分析安全形势、处理安全问题等,加强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以达到预控目标(使用的记录表式附后)

六、工程安全检查制度  

1、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2 、对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3、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七、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 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

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八、扬尘治理措施

 1、深基坑开挖应选择合理的土石方存放位置,对施工现场的原土、回填土采取防尘网进行覆盖,有效防止扬尘。

充分利用经沉淀处理后的废水定期对表层进行雾化喷水,遇干旱天气和大风天气,应随时喷水防止扬尘。

2、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应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存放,设置标识牌, 建筑材料、构件的存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构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洒水,加以覆盖。

建材、土方运输车辆出入工地,做好清洁工作,车斗要有遮蔽盖板,或者有掩护设施,确保周边环境不被污染。

3、控制粉尘污染:

 

      1)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

     

2)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清运建筑垃圾必须集中用绿网覆盖并每日洒水。

 

      3)生活区,现场有闲置空地种植一些绿化,美化环境,增大空气湿度,降低空气颗粒漂浮物的四处飘散。

 

      4)施工现场立干道,每日安排人员清扫,晴天洒水处理。

水泥进场必须用彩条布遮盖。

  

      5)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4、控制大气污染:

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对大气的污染,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严格按照“四节一环保”的要求。

 

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达州市仁和春天城市综合体项目监理部

2014年8月6日

达州市仁和春天城市综合体项目

 

编制:

审核:

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达州仁和春天城市综合体项目监理部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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