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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调研汇报材料

机构编制工作情况调研汇报材料

近年来,我县机构编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按照全省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注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制度化管理,严控编制增长,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实现了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目标。

现将我县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县县直党政群机关实有机构个数59个,其中县委部门10个,政府部门26个(监察局、民族宗教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不占机构个数),群团机构4个,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各1个;乡镇机关15个;其它各类事业单位385个。

目前各类机构都是严格按省市编办规定执行的,未有违规现象。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我县党政群政法机关、乡镇机关行政编制1433名,(含新增加林业公安专项编制27名),实有在编人员1164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41名,实有在编人员153人;全县事业编制6773名(含企业划归地方153名编制),实有在编人员6548人(企业划归地方153人)。

我县编制使用和人员配备较为合理,总体上看不超编。

但是从局部看有超编现象。

一是教育系统超编。

全县教育系统核定编制3087名,实有人员3196名,超编109人,由于撤乡并校、生源减少及核编方法改变,导致乡镇学校超编现象较为严重,全县乡镇学校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001名,实有在职教师2190名,超编189名;二是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整合的部门农业和畜牧业局行政编制超编8人,商务和粮食局行政编制人员超编10人;三是其它个别单位也有超编现象,如通化县食品工业办公室核定编制3人,实有在编人员7人,超编4人。

超编原因分析:

2005年乡镇税费改革时省编办按我县乡镇学校的学额重新核定了我县乡镇学校的编制,受乡镇学校学额较少的限制,我县乡镇学校只核定编制2001名,而当时的在编教师远超过编制数(约超编300名左右),超编问题一直延续到现在。

县农业和畜牧业局、县商务和粮食局超编是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整合人员编制过程中形成的,省里也明确了整合部门可以超编安置人员的政策;县食品工业办公室等个别事业单位超编是因为工作需要超编调入或安置的人员。

对上述超编人员一方面采取自然减员、空岗调整的方式消化解决,另一方面可以在同层级编制内进行调剂的方式解决。

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

为把加强编制管理、控制编制增长用制度的形式规范下来,我们制定了《通化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从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等几个方面对加强全县机构编制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旨在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同时制定了《通化县人事局(编办)内部工作流程》,以编制为龙头,全面梳理细化人事管理、人才服务、机构编制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对行政审核审批和服务事项逐一从“政策规定、申报条件、申报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建立了各科室之间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二)坚持集中统一管理,严格照章办事。

工作中,我们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持机构编制工作“三个一”审批制度,即:

凡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由编委会集体研究,县编办一个部门承办,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一家行文,严禁违反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决定机构编制事项。

在机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调整职能上,以科学配置为基础,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坚持综合设置、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按报批程序办事。

在编制管理上,按照编制的不同类别和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坚持做到不符合规定的事项不上会,不够条件的请示报告不研究,与政策有冲突的问题不受理,杜绝了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三)强化动态管理,确保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

既注重管总量、管数额、管审批,又注重管结构、管标准,实现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

在机构调整中,除上级党委、政府、编制部门有明确规定外,不新增设机构,保证不突破现有机构限额或造成新的职能交叉、重复设置;在编制调整过程中,坚持总量内有增有减、动态调整的原则,编制调整坚持“减一增一”的原则,在控制的总量内有增有减、动态调整,通过“有增有减,有保有压”,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集中到推动发展、保障民生上来,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

(四)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工资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

建立编制、财政、组织人事相互联动衔接,又相互制约的人员工资信息管理机制,编制部门、财政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在经费来源、人员管理、单位性质三个方面达到一致。

与此同时,我们建立了编制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联系通报制度,每当发生财政供养人员增减,编制部门即以编制部门文件的形式通知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形成了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工资管理动态有序的约束管理机制。

(五)强化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工作中,我们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管理的基础工作,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和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随机构调整、人员增减随时调整《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底册,实现人、编、证、册的对应。

在去年完成全县行政事业编制实名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同时,进一步完善“人事编制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虚拟与实际的有效结合,现“人事编制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已接入省政府专网,实现了该系统的省市县三级联网。

在编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浮在上面多,下基层调研少,对基层机构编制管理存在的问题了解少,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探索的不够。

另外工作中重管理、轻服务,重形式、轻结果,重平稳、轻创新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事业单位管理及改革的相关情况

(一)事业机构设置情况

全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共有385个,其中,全额事业单位321个,差额事业单位3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4个。

(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情况

全县事业编制总数为6773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5316名,差额事业编制896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61名。

事业编制人员总数为6548人,其中全额拨款5262人,差额拨款786人,自收自支500人。

(三)事业单位登记情况

全县385个事业单位中,有203个进行了法人登记,182个未进行法人登记。

未进行法人登记的主要原因是有四方面:

一是事业单位登记手续繁杂,实际运用效果差,社会认知度低;二是部门事业单位完全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财务和人事均由主管部门统管,事业单位大体相当于行政主管部门的一个内设科室,协助机关科室完成管理性工作成了其主要任务;三是事业单位法制意识不强,缺乏参与登记的主动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领导)不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为何物。

有的虽然知道这项工作,但对登记的相关规定、登记的意义却不甚了然,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不重视。

四是事业单位登记主管机关的执法力度不够,重登记、轻监督,缺乏必要的监督检查。

(四)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我们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探索:

一是推动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进入市场,促进事业单位改革转企,2006年、2007年两年,将建筑设计院、种子公司、黄金公司、英额布水库、水利物质站、鱼苗繁育场等6个单位划出事业单位序列,实行企业化管理,收回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78名,同时还对农业、水利、牧业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进行理顺。

二是探索部分事业单位工资实行定额管理的模式,针对县幼儿园因教师年龄限制缺少幼儿教师和县职教中心因教学内容受市场限制专业教师不足的实际情况,实行财政定额补贴,人员由用人单位自主聘用。

三是探索将部分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制度改革,将卫生系统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从我县自身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探索不够;从全省来看,主要是政策指导不到位,事业单位改革的保障机制、服务机制不明确。

建议省尽快出台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配套政策,使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各项工作、能配套跟进。

四、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基本情况

(一)编制人事财政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

按照省市推行“人事编制财政”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要求,我们从2007年着手建立了机构编制信息库,指定专人负责该系统的管理。

2008年8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7000多名在编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双向核对,对数据库中导入的不正确信息进行了更正,确保准确无误。

对该信息库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将行政事业机构、编制、人员、领导职数等方面的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地输入信息库,并接入省政府专网,实现了该系统的省市县三级联网。

但目前该系统的信息未能和人事、财政部门共享。

(二)计算机配置情况:

县编办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加大了硬件设施建设力度,添置了一批办公设备,充分保障办公用品开支,保证了每科室一台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均能满足工作需要,接入省政府专网的电脑实现了专机专用。

(三)编制部门门户网站的建立情况:

我县编制部门尚没有建立专门的门户网站,只是依托县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尽快建立起自己的门户网站,构建一个交流、研讨和宣传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的网络平台,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机构编制信息化管理建设。

五、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一)管理现状

一是实行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

我县从2006年起推行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近两年来加强了对《机构编制管理证》的使用和管理,2008年7月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各单位正确建立和使用《机构编制管理证》,现已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年检制度,并随机构调整、人员增减随时调整《机构编制管理证》。

二是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对应,用编单位和编制部门建立统一的《人员编制名册》,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对应,机构调整、人员增减及时调整编制底册,规范了用编单位机构编制的使用情况,实现人、编、册的一致。

三是与“编制人事财政管理系统”相衔接。

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的基本信息庞大,传统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全省推行统一的“编制人事财政管理系统”基本能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机构编制管理的需求,我们已基本完成了两者的相衔接。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们在实名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传统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与计算机管理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未能实现同步调整,由于计算机管理的机构编制信息程序繁杂,登记量大,更新难度大,我们习惯于在传统方式下及时调整编制名册和《机构编制管理证》信息,而计算机中机构编制人员信息的调整相对滞后,往往是等到一个工作时期后进行阶段性调整,致使机构编制名册与计算机中机构编制人员信息不完全吻合。

随着操作人员工作不断熟练,在今后的工作中力争达到二者的同步调整,同步完善。

六、编制“零增长”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08年,我县行政编制1406名,机关工勤编制141名,事业编制6620名,目前,我县行政编制1433名(含2009年新增27名林业公安编制),事业编制6773名,(扣除企业划转地方的153人的编制,仍然是6620名),实现了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目标。

自省编办下发《关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有问题的通知》以来,我县未审批成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8年我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空编54名全部收回,2009年我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空出的7名编制收回,总计收回61名编制。

(二)编制“零增长”主要做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编制部门组织编印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编制管理实现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录其中,分发给县级领导及各部门、各乡镇。

并依托政府网站、多媒体触摸查询机等多种载体全面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使全县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都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观念,充分认识编制“零增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维护机构编制权威的意识。

二是领导重视,强化落实责任。

按照全省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要求,我们确立了编制“零增长”工作目标,坚持机构编制工作管理、督查两手抓,两不松。

明确县编委主任(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县编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编办是办事机构,其他相关部门也积极行动。

县委、县政府定期听取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了编委主任亲自抓,编制部门具体抓,各部门、各乡镇合力抓的局面,为实现编制“零增长”目标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编制《便民服务指南》,将机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程序,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落编程序,列编外长休审批程序等印制到便民服务手册,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也便于服务对象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

同时我们还依托县政府网站发布机构编制信息,增强编制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是严格机构设置、编制增加的审批和管理。

对于行政编制,我们自觉遵守省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规定,没有在行政编制总额外越权审批行政编制或自行确定用于党政机关的其他编制。

对纳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的调整,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从服务全县经济大局出发,对确需增加的编制在既定编制总额内,实行从职能弱化的单位调剂的办法解决。

对确需成立的机构,按照审批权限,尽可能采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或“撤一建一”的方式解决。

如对原建设局报请成立的股级事业单位“通化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处”,我们在“县城乡建设档案馆”加挂牌子,对经济局报请成立的股级事业单位“通化县企业上市办公室”,我们撤销了经济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后予以批准成立。

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共收到增加事业编制的请示48名,对确需增加的如成立“通化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核定的8名编制、成立“通化县纪检案件管理室”增加的2名编制共24名编制等均从县内其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调剂解决,未新增编制。

(三)存在的问题

1、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有增长。

2009年有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转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较2008年增加了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减少了10名。

划转原因: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低保工作,经县编委会研究通过,将“通化县民政局保障办公室”更名为“通化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同时将民政局管理的股级单位通化县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的10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划转到通化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并转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股级事业机构有增长。

2009年,我县编制部门按审批权限批准设立了两个股级事业机构,其一是根据2007年9月全省纪检监察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批准设立了“通化县纪检案件管理室”为纪检委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其二是根据《吉林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体系建设的通知》(吉林政法[2003]86号)、《吉林省编办关于省林业厅设立林政稽查处的批复》(吉编办[2007]87号)精神,批准设立了“通化县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大队”,为林业局管理的股级事业单位。

3、2008年报表时漏报机构5个(2009年7月份报表时已上报省编办)。

4、企业办社会部门划入地方后机构及人员一直列编外管理,2005年以来共有“通化铜镍公司学校”、“通化赤柏铜镍矿学校”等六所学校及“通化化康医院”“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卫生所”两所企业医院划归地方管理,相应的应增加股级事业机构,及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在2009年上半年的报表中,我们已将应增加的这部门分事业机构和事业编制一并报省编办,共8个机构,13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建议

1、建议省里考虑我县县直行政编制过少而乡镇行政编制又有空余的实际情况,允许跨层级调整使用编制,将乡镇行政编制调整一部分到县直机关使用。

2、建议在事业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允许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转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我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于收费项目取消,如环保局管理下的环境监察大队等已无收费来源,在这情况下,必须纳入县财政预算,我县目前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没有余量,只能将相应的自收自支事业编制转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3、剥离企业办社会部分纳入地方管理后,建议省里允许增加相应的机构和编制。

七、编办机构设置及人员队伍情况

县编办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实际配备编办主任1名,编办副主任1名。

县编办内设两个职能科室,即机构编制管理科和综合监督科,另有股级事业机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核定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8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在人员的配备中坚持宁精勿庸的原则,共配备人员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1人领创办企业),事业编制5人(1人领创办企业)。

在内设机构设置上,由于受行政编制少的限制,只能设置2个科室,所以将监督检查工作职责放与机关日常工作管理职责整合在一起,成立综合监督科,将信息管理职责放在机构编制管理科。

在人员队伍上,我县编办配备人员较少,从事机构编制工作时间不长,除编办主任多年从事编制工作外,其余人员从事编制工作的时间均比较短(0—3年),工作经验不足。

在今后的工作中,编办的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使编办的干部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握时代的脉搏,明确自己人生的奋斗目标和具体的工作目标,始终保持旺盛的精神和活力,投入到工作中去。

二是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

坚持业务学习制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干部的电脑操作能力和文字水平,努力让干部从工作的单面手转变为工作的多面手。

三是提高干部的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工作激励机制,明确提出工作创新的标准和奖励办法,对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的干部给予重奖,对于墨守成规完不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干部给予一定的处罚,激励干部在工作中大胆创新。

四是提高干部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服务理念,推进政务公开,树立编制干部的良好形象。

八、2010年机构编制工作思路

2010年的机构编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服务方式,优化执政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服务质量和水平,要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服务发展”的原则,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优化,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

要在进一步理顺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巩固2009年政府机构改革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县政府机构职能的有效落实和机制的良性运作;要探索乡镇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探索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我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优化发展环境。

(二)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制度改革。

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调查研究,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以及规范、发展、搞活事业单位的改革思路,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和掌握其职责及职责履行情况,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做好基础;

研究探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的途径和方法;研究探索将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推向市场的方法,积极探索财政定额补贴、人员由用人单位自主聘用的管理体制,对艺术团等受市场和客观因素制约的事业单位,探索由原来的编办管编管人,下放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管人,最大限度地扩大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编制和财政部门按其工作量核定人员经费,实行财政定额拨付。

促使有经营能力的事业单位不断提高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县县情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继续坚持实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目标管理。

按编制“零增长”要求,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坚持“三个一”制度和“五不准”规定,从严控制机构编制;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完善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台帐,继续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在职人员、编外长休人员、提前离岗人员等各类信息库,夯实各项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与年报统计数据相衔接的机构编制数据库;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服务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机构职责任务的变化,适时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优化,管住、管活、管好机构编制。

加强“人事—编制—财政”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努力实现人事、编制、财政信息共享,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四)加大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要加大对各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清理力度,限期清退临时用工人员;要规范借调人员审批程序,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要继续加大清理“吃空饷”的工作力度,彻底杜绝虚领、冒领工资的现象;二要突出重点,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着力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各项改革措施和机构编制方案的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执行力;三要研究制定我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规定及实施细则,强化责任追究,会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受理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五)加强机构编制调查研究工作。

一要坚持经常性的调查研究。

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新问题、新情况、新矛盾也会不断出现,要通过经常化的调查研究,了解新问题、应对新情况、解决新矛盾。

二要制定计划,落实责任。

要把调查研究工作列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完善,使每位同志都能切实把调查研究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要加强对调查研究的考核,把调查研究作为政绩考核和提拔任用的重要指标,实行奖优罚劣。

三要规范调查研究的各环节。

要认真进行调查大研究的准备工作,围绕调研课题,列出调研提纲,明确调研内容,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广泛搜集情况,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调查资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透过现象把握本质,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并把调研成果及时吸纳到决策和工作中去,有效发挥发挥调查研究的作用。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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