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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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制度
医疗质量控制系统分为三级: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对医疗、病历、药事、设备等按要求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由院长任主任;分管副院长任副主任;医务部部长、护理部主任、药学部主任、质控科主任、各临床、医技科室学科带头人或技术骨干。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1在院长和业务院长领导下监控全院质量运行情况。
1.2审校医院医疗规章制度,制定医疗质量评审标准和奖惩办法,制定医疗质量检查操作程序,指导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促进医疗安全。
1.3管理及控制各科室医疗质量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以期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1.4开展医疗质量、医疗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医疗质量培训会,共同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1.5向领导反映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对医院有关质量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进行讨论并形成初步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1.6每季度由院长主持召开医院质量问题研讨会。
2、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下设医务科)是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全院的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其职责为:
2.1具体负责监控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工作。
2.2督促和检查各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工作的落实情况。
2.3每月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医疗质量问题,进行持续监控,对
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并向院长及分管副院长汇报。
2.4每月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终末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向相关科室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2.5将上述医疗质量检查情况制成PPT,在每半月召开的科主任例会上,向各科室主任反映医疗质量问题,同时协调、解决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6每月向医院提交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并与临床科室绩效管理挂钩。
2.7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质量讲评会。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医院质量专题会议。
3、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由各科室的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小组成员进行具体分工,分别负责科室各项医疗质量监控和管理。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为:
3.1结合本专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和修改本科疾病诊疗、护理常规、医疗事故预防措施和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
3.2制定本科《全程医疗质量控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3.3每月组织各级医务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强化质量和安全意识。
3.4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科主任例会,反映问题并收集与本科有关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4、各级医务人员的自我管理是实现医院质量控制的源动力。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
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核心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