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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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操作规程
电焊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带好防护罩、手套、袜子并用干木质垫于足下或穿绝缘胶鞋。
2、工作时必须经常注意电焊机的温度,一般不超过35。
。
3、焊把不得随意乱放,电爆时必须戴焊帽。
4、非电焊工不得乱动电焊机和焊把。
5、工作前必须考虑工作物件在烧焊过程中是否会变形。
6、在烧焊前必须检查电爆机各部位线圈及接头。
7、工作前应根据工作物的厚薄调整电流。
8、凡带有压力的工作物,必须将它拆解,使压力消除方可烧焊。
9、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开关拉开。
10、雨天禁止露天工作。
11、电焊机电源线必须接刀闸、保险丝,作为短路保护,保险丝的精细根据电流的大小整定。
12、阴雨天焊接应采取特殊措施,防止漏电击人。
13、焊接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焊接完应清理好现场,把焊碴熄灭后,方可离开现场,以防引起火灾。
15、井下焊接或者是特殊地方焊接应重新审批措施后,再施工。
氧焊工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胶管的各接头是否严密。
2、胶管应不横过通道,如必须通过时,须加以妥善的防护装置。
3、胶管不许靠近火源。
4、胶管两端的接头须用卡子卡牢。
5、氧气管和乙炔管不可弄错或使用。
6、禁止以火柴点火,应使用火绳。
7、减压器阀上没有安全盖的氧气瓶不准搬运。
8、搬运氧气瓶时,不可将减压器阀当把手用,也不可使风门朝下。
9、氧气瓶和乙炔瓶附近严禁烧火及放置油类物质,并禁止放于日光照晒之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
10、氧气瓶与乙炔瓶应距工作地点五公尺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相距应五公尺以上。
11、爆接器或熔断器点火时,先开乙炔气阀,后开氧气阀。
熄火时与此相反。
12、不准将正燃烧的焊接器放下离开,离开时必须先熄火。
13、在工作完后切记关闭氧气瓶及乙炔瓶气阀。
14、氧气瓶及乙决瓶须放于空气流通干燥不接近易燃物品室内。
15氧气工必须持经劳动局颁发的证,方可上岗,否则严禁使用。
16气瓶应轻拿轻放,必须完好,瓶咀损坏后严禁使用。
车床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
1、接班时放开丝杆的手柄,用手转动鞍子手轮,将刀架沿床面左右走动一遍,看看有无障碍物,然后再将刀架移到适当位置。
2、将尾架松开推到左方将机尾顶尖和床头顶尖对好,用手徐徐搬动卡盘一周,看看前后顶尖是否在一条直线上。
3、检查注油孔是否畅通,并加注润滑油。
4、打空车试运转,检查机床声音是否正常,电气方面有无毛病。
5、在紧卡盘时,不可用管子套在搬子上用。
6、检查床面及卡盘是否有障碍东西,没有时方可开车。
7、使用各种车刀均不许伸出过长。
8、使用顶针其伸出长度不得超过顶针全长二分之一。
二、工作中:
1、车削工作物时应按机床性能进行。
2、凡车削之材料有碎片,火星等飞溅之金属物均需佩带护目镜。
3、切削时,如有连续不断的长铁屑时,在车刀上必须安装铁屑拆断器,不可用手去拿。
4、当车床旋转时,严禁隔着车床传送物品。
5、工作中禁止脚踏机器上任何一部分及将臂靠于机器上。
6、在车床上用锉刀锉工作物时,要左手在前,其锉刀必须有木把,并需严防卡盘等碰伤手臂。
7、长工作物件切削时要按跟刀架。
8、使用顶尖与跟刀架时,必须经常加润滑油。
9、挂换齿轮应在停车时进行,禁止开车或挂换各种齿轮。
10、床面上除木制工具外,禁止放置其它任何金属物品。
11、在加工生铁或铜活时,在床面上应放置隔离板或布。
12、工作中不准戴手套,衣服扣要扣好,袖口要扎紧长发者必须戴安全帽。
三、工作完毕后:
1、工作完了时,退出大刀架松开丝杠、抱闸,卸下工作物并将尾架移支床尾部分,大刀架松开丝杠、抱闸,卸下工作物将尾架移到床尾部分,大刀架移放在床找的中间位置。
2、工作完毕时,必须擦床身。
3、禁止用手握住工作物或卡具来制止车头回转。
充电电机车修理工
一、一般规定:
1、充电机车修理工必须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2、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操作。
3、修理工必须是在机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
检修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4、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充电机车要拔开电池插销。
5、修理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作业,井下充电机车的电气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准备工作:
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所用机器、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防护用品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并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三、检修作业:
1、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压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理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作物歪倒伤人。
2、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己或他人的伤害。
3、使用手锤、手钳、改锥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4、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按其使用要求使用。
5、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6、电焊、气焊、喷灯等工作,要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来承担。
7、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
安装轴承,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装配。
8、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9、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
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
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磨面。
10、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轴及齿轮不受热。
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11、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12、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13、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
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油漆。
14、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收尾工作:
1、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2、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五、有关说明:
1、本规程只做为矿用14吨以下充电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2、本标准未尽部分按部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充电机车充电工
一、一般规定:
1、充电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
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能熟练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5、充电工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
二、准备工作:
1、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2、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
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3、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进行起吊。
吊车升起后,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4、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再进行送电。
5、先擦净电池箱盖上的尘土、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6、电压装置每次充电前都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检查各电池产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8、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瓶箱应定期加注蒸溜水。
9、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业插销,不得用其它代替。
10、打开全部电池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
三、充电作业:
1、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
然后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1.9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
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汽泡,而且达到1.9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
酸性为1.26ﻩ±0.01,否则可用蒸馏水或比重为1:
300的稀硫酸调整。
液面高出极板高度:
酸性为10-20毫米。
6、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硫酸电解液45。
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止充电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
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7、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
8、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9、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止,待处理完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板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流、电压、液面、比例。
12、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定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上面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四、收尾工作:
1、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活塞。
擦净注液口的酸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待用。
2、工作结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再行交换。
五、充电室设施:
1、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之用。
2、必须设置电压表、恒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与检测仪表。
3、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
4、必须设置充电架及起吊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5、必须放置有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靴,以备配制电解液时使用。
6、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坚固耐酸碱,在调和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7、配制酸性中解液时,充电室内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在硫酸钠溶液,遇有被电解液烫伤应先用其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六、其它规定:
1、每周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2、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3、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4、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5、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蒸馏水。
矿井维修电工
一、一般规定:
1、井下维修电工必须持有“维修电工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进行电气操作。
2、井下维修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设备防爆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3、井下维修电工应熟悉矿井巷道布置,了解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熟悉在灾害情况下的停电顺序及人员撤离路线。
4、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与工作票。
二、操作前的准备:
1、井下电气维修工入井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2、必须熟悉所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的主要技术特征,以及电缆的分别情况。
3、供电干线需停电检修时,事先必须办事停电报告,将停送电时间影响范围通知有关区队,以便有关单位采取措施。
三、操作:
1、各井下电气设备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
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检查瓦斯浓度在低于1%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验电,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
悬挂地线,操作手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采区变电气的高压开关设备的操作,必须由值班员根据电气工作票、倒闸操作票进行停送电操作。
单人值班的由维修工监护、无人值班的采区配电所配电点或移动变电站的操作。
由检修负责人安排熟悉供电系统的专人操作,由检修负责人监护。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操作千优级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从员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127伏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
3)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佩带电工常用工具及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
4)维修电工对维修职责范围内的设备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高低压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电缆悬挂的要求。
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原有性能。
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及连接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5)运行中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应保持完整,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6)移动变电站的安装、运行、维修和管理必须安照煤炭部《煤矿井下1140V电气设备安全技术和运行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漏电保护主、辅接地极的安全、维护必须符合要求。
7)各类晶体管电机综合保护器,线路脱扣器按产品技术要求和负载的有关参数正确整定和定期校验。
8)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开路,二次侧接地线不准断路,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进行通电试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
9)在检查和维修设备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
对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无件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11)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
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12)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解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
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细则规定。
13)铠装电缆芯线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方式,禁止采用绑扎方式。
14)连接屏蔽电缆时,其半导体屏蔽层应先用三氯乙稀洗剂将导电裸粒洗干净,对于金属屏蔽层,不允许金属丝刺破芯线绝缘层。
屏蔽层剥离长度应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耐泄痕性d级绝缘的最小爬电距离的1.5-2倍。
15)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2)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3)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16)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告牌。
17)在同一馈电开关控制的系统中有两个以上多点同时作业时,要分别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并应有一个总负责人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环节的工作进度。
工作结束后,恢复送电前必须由专人逐点检查,全部完工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电标志牌后,方可送电。
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18)当发现有人触电时,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地面调度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19)当发生电气设备或电缆着火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或砂子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0)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恢复正常供电并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21)每天工作结束升井后,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检查维修记录。
行车司机操作规程
1、行车运行前应检查各部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是否灵活可靠,起吊上限保护形式必须可靠灵敏,严防上提过卷断绳。
2、在开车前必须检查工作范围是否有障碍物,其它工作人员是否站在不安全地段。
3、行车工作时检查钩头、绳套是否可靠,工作物捆绑是否牢固。
4、行车最大载重量不得超过3吨。
5、行车停止工作时,必须将钩头置于地面2m高度以上,开关位置处于切断位置,并把电源刀闸断开。
6、行车只供本单位起重大物料之用,其它人员不准乱开。
7、本行车应有固定的操作人员。
8、机械传动部分,必须加注足够的润滑。
9、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10、行车保护必须齐全可靠,动作灵敏,否则严禁使用。
11、起吊物件时,一人操作,另一人指挥。
12、起吊物件时,下方严禁站人。
13、定期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或断股现象,发现及时更换,定期检查起吊架、勾头等是否有裂纹。
14、应定期检查行车大架是否弯曲,小车是否完好等,发现问题严禁使用。
水泵工操作规程
一、开泵前的检查:
1、详细检查管路、闸阀、水表、压力表、逆止阀是否正常。
2、检查排气阀是否仍在排气,如排气不准起动水泵,直至排气阀不排气方可进和地送电开泵。
二、水泵的起动:
1、上述检查全部完成,且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以下开泵程序。
2、开泵前先把水闸阀打开至其二分之一的指示位置,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起动水泵后,立即反水阀打开至其二分之一的指示位置,以控制其流量和运行电流,然后观察其流量大约为 t/h,电流三相均为 左右,方才进入正常运行完成起动过程,如流量或电流三相匀恒而打不到,证明仍需调整阀门直至达到如下要求。
4、等水泵运行到正常状态时,观察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若一切正常表明起动完毕,若根据仪表指示判断水泵,没有上水,应立即停止送电,汇报队、区、矿进行检查处理,在问题没有查清前不准进行第二次送电,直至把问题查出并处理方可进行第二次试运行。
三、运行中注意事项:
1、检查各部音响及振动情况,有无异常。
2、经常观察压力表的指示变化情况,同时检查水表的运行情况,不得在水闸阀闭死的情况下长期运行。
四、水泵的停止:
1、按停止按钮,停止水泵运行。
2、停泵后立即关闭水阀至零位,直至下一次开泵前方可打开至阀门的六分之一的指示位。
3、将开关的手柄恢复到停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