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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各项工作制度样本

 

血库工作制度

1、统一计划从中心血站领取血液的数量、品种和规格。

2、宣传和指导临床使用成分血,执行临床输血有关规定。

3、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并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将存血移置备用冰箱内,或立即报告血应负责人员及时处理。

4、每个冰箱应有登记牌记清冰箱内每袋血的血型、血量、采血日期和存放位置。

A、B、O、AB各型血应分开存放,血袋排列应按采血日期先后由前向后排放。

每日应有交接班记录交清当日进血量、用血量及储血量。

库血储存不得超过规定日期。

5、储血期间禁止开袋,已开袋的血液或血浆应立即输用,已输用过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6、输血须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决定,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液标本送交输血科作血型交叉配合试验。

标本试管应贴上标签,写明病人姓名和病床号,须查对无误。

7、发放血液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共同进行查封,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袋签无污损不清,血液无溶血、凝块或污染情况,并与受血者的血液作配合试验无配合禁忌。

8、在病人输血前,负责输血的医师或护士必须再认真查对无误后才能进行输血,并保留部分袋内血液,以备必要时(输血反应)检查。

9、血液出库后原则上不可退还。

如出库时间甚短(半小时以内),血液未经开动或做其他处理(如加温、摇动),经输血科医师鉴定同意,方可考虑重新储存。

10、主治医治、护士应随时观察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反应须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与输血科、血库取得联系,查明致反应原因。

 

检验科生化室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二次。

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用500mg/L有效氯浸泡后,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

2、每天收验标本时要核对科别、姓名、性别、标本号、标本数量、质量。

3、每天有专人负责生化分析仪的开机、调试、检测、保养、维护、关机等工作,发现仪器有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4、准备好仪器所用的试剂,及时更换,确保检验质量。

5、审核检验结果,对有疑问的结果要复查,同时及时检查仪器、试剂、标准、质控、标本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每天记录仪器的使用情况。

7、做好室内、室间生化质控,每天记录室内质控结果,画好室内质控图,并定期分析质控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时记录处理意见。

 

医院检验科免疫室工作制度

1、保持免疫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

每天开窗通风二次。

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

1、保持免疫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

每天开窗通风二次。

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用500mg/L有效氯液浸泡后,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

2、免疫实验标本放置超过三天的要及时分离,冰冻保存。

3、审核检验结果,对有疑问的结果要复查,同时及时检查仪器、试剂、标准、质控、标本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做好室内、室间免疫质控,定期分析质控结果。

5、做好乙肝、丙肝、梅毒试剂的使用登记,记录试剂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文号、批号、失效期。

6、化验单消毒后发出。

登记检验结果,统计工作量。

 

医院检验科细菌室工作制度

1、保持细菌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二次。

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

1、保持细菌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二次。

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后,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

2、每天工作前将用过的物品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一次,擦净备用。

并准备好当天所用的物品。

3、每天工作前后对无菌间先用100mg/L有效氯空气消毒一次,再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进出无菌间要更换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所换衣服、口罩、帽子要高压灭菌。

4、负责细菌培养、鉴定、药敏、院感、涂片检菌及各种培养基制备及无菌管制备等工作。

5、每天检查工作所用的试剂、培养基、无菌管等物品,防止缺少影响工作。

6、细菌培养、药敏实验要及时,特别是血培养要当日进行。

7、审核检验结果,对有疑问的结果要复查,同时及时维护仪器,检查试剂、标准、质控、标本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8、按照要求做好室内、室间细菌质控,定期分析质控结果。

患者抽血前注意事项

患者状态是影响检验结果的内在的生物因素,包括固定的和可变的因素两个方面。

固定的因素 如年龄、性别、民族等等。

可变的因素 如患者的情绪、运动、生理节律变化等为内在因素;饮食、药物的影响等为外源性的因素。

其他甚至如采取血标本时体位、止血带绑扎时间等都可能影响检验结果。

情绪:

有研究指出,患者处于激动、兴奋、恐惧状态时,可使血红蛋白、白细胞升高

运动:

可使谷丙转氨酶(ALT)、谷草转氨酶(AST)、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等一时升高;还可引起血中钾、钠、钙、白蛋白、血糖等成分的变化。

劳累或受冷、热空气刺激,往往可见白细胞的增高。

昼夜生理变化:

血钾日均值的变化范围5-10%;血红蛋白8-15%.

体位:

体位从立位到卧位时Hb下降4%;Hct下降6%;K+下降1%;ALT下降7%;AST下降9%;ALP下降9%;TG下降6%;T4下降11%.

饮食(含饮料、抽烟):

一顿标准餐后,可使血中TG增高50%、血糖(GLU)增高15%;进食高碳水化合物食物,可引起GLU增高;进食高蛋白或高核酸食物,可引起BUN及UA的增高;进食高脂肪食物,可引起TG的大幅度增高。

餐后采集的血液样本,其血清常出现乳糜状,可影响到许多检验测定的正确性。

饮料如咖啡可使AMY、AST、ALT、ALP、TSH(促甲状腺激素)、GLU等升高

酒可使GLU降低,使TG、GGT、HDL-CHO升高

抽烟可使血小板压积、癌胚抗原升高

由于人们饮食的多样化,消化、吸收及代谢等的生理功能又各不相同,因此控制这一因素的唯一办法是空腹采集标本,特别是血标本。

通常是早晨空腹采血,但空腹并非时间越长越好,空腹一般指进食后12小时,空腹时间越长,患者处于饥饿时间过久,可使血糖、蛋白质降低,胆红素升高。

药物的影响:

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药物众多,每种药物对每项检验结果影响的研究还不可能完全做到,中药方面知道的更少。

有些药物可引起一时性的WBC、PLT的减少、ALT的增高或其他检验结果的异常。

停药后一段时间,一般可恢复正常。

 

抽血化验注意事项

抽血化验是看病时常常遇到的一项检查,医生要求病人抽血做各种血液指标的化验以明确诊断或鉴别诊断,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和合理用药。

那么,抽血化验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要向医生问清所开的化验申请单抽血时要注意些什么。

不同的化验项目有着不同的要求,少数急诊化验项目如血常规、电介质、心肌酶谱、肌钙蛋白、淀粉酶等因病情急需可随时进行静脉抽血化验。

而大多数的生化、免疫、放射免疫化验项目如肝功能、肾功能、两对半、抗“O”、类风湿因子、肿瘤系列抗原、激素类测定、艾滋病抗体等原则上要求早晨空腹抽血或禁食6小时以上抽血。

血脂分析、血糖、血沉、血液粘滞度等化验项目由于易受饮食影响,一定要空腹抽血,特别是血脂分析,由于进食后可出现乳糜微粒血症,严重影响测定结果,故要求禁食12小时以上抽血。

许多药物可以影响血液指标的测定结果,所以每天要服药的病人更要问清抽血前是否可以停药化验。

 

抽血前的晚上应睡眠充足,早晨不宜做剧烈运动,因为剧烈运动同样可使各种血液指标浓度发生改变,影响测定结果。

空腹时有胃部不适者可少量地喝些白开水,但切勿饮用牛奶。

做葡萄糖耐量试验和胰岛素兴奋试验的要带好葡萄糖粉。

早晨可提前10分钟到医院抽血中心或门诊化验室,使自己身心调整到平稳状态再抽血为好。

抽血时应将化验申请单全部交给医生,以免漏检。

秋冬季衣服穿着较多,必须脱去外衣和厚毛衣,以免衣袖过紧造成抽血后难止血。

抽血时要与医生配合,特别是儿童抽血时家长要协助医生固定好儿童的手臂。

抽血握拳的同时,身体要放松,为消除紧张可与旁人说说话以分散注意力。

抽血后,要用消毒棉球紧压穿刺部位3—5分钟止血,同时放松上捋的衣袖。

切勿揉搓穿刺部位,以免造成局部淤血出现“青紫”。

止血后也不要触摸穿刺点,以免感染。

偶尔有人因空腹、休息不好、精神紧张等因素抽血后山现“晕针”现象:

头昏、脸色苍白、全身乏力、呼吸困难。

此时要立即向医生求助,同时自己可平躺在候诊椅上,松开腰带,进行深呼吸,在医生的帮助下几分钟后便可得到缓解。

有“晕针”史的人下次抽血时可带些糖果、巧克力等,抽完血后立即含服可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最后要向医生问清取化验报告单的时间和地点,以便得到及时诊治。

 

医院检验科临检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采血窗口,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

2、采血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一巾一带一消毒,采血针必须使用一次性的。

3、工作中要态度和蔼,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做到急病人所急,想病人所想,尽可能为病人提供方便。

4、工作要认真负责,树立严格的科学态度,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保证检验结果及时准确。

5、检验要及时,结果要准确,尽量缩短病人的等待时间。

6、搞好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做到地面清、桌面清、标本清。

7、各种废物处理,严格按消毒隔离制度要求进行。

施秉县人民医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的管理,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特殊病门诊医疗需求,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对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扩大特殊病门诊病种范围:

在原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精神病、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术后等八种病的基础上,根据我县参保人员的患病情况,将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三种疾病纳入特殊病门诊范围。

二、调整特殊病鉴定办法。

参保人员患有上述十一个病种之一需门诊治疗的,由本人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和医学检查报告,报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符合条件发放《特殊病门诊医疗卡》,申请人取得《特殊病门诊医疗卡》后的次月开始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

三、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的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只可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

因特殊病的病情恶化需住院治疗的,住院当月或次月不享受特殊病门诊待遇。

四、享受门诊特殊病医疗的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用药目录及诊疗项目》的费用纳入特殊病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施秉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出院后,各科质控组必须对病历进行质控检查,并由检查者签名以示负责,然后在病人出院2天内上交到质控科。

二、质控科收到各科病历后应有接收手续,并在收到病历后5天内提出质控意见并签名以示负责,如不符合质控要求的应在2天内返还科室修改完善。

三、经质控科检查认为可归档的病历,质控科应在每月5号前交到病历案室归档统一保管。

四、病案室收到质控科交来病历后应有接收手续,归档后按“病案管理细则”进行管理。

医保科工作职责

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对全院住院医保病人管理。

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医保中心医疗保险管理政策、文件和规定。

3、负责对住院医保病人费用、大型检查、治疗、药品、材料的审批使用。

4、负责办理医保病人入出院手续及医保业务,负责对住院医保病人的转院、转科审查。

5、及时将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结算相关资料送医保中心审核,拨付医保病人医疗款。

6、协助人事科、财务科做好本院职工医保参保征缴工作。

7、完成医院交给的指令性任务。

施秉县人民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1、执业医师、助理医师处方权由科主任提出,由医务科批准,将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备查。

2、药剂科无权修改处方,处方有错或不合规定,应通知医师自己修改。

凡处方不合规定的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

3、有关毒、麻、限制药品的处方,应遵照毒、麻、限制药品的规定和管理办理。

4、一般处方以7日量为限,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5、处方要用钢笔或毛笔书写,项目齐全,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处方上数量、剂量单位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或国际通用单位书写。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布的药品标准为准,不准用缩写或其它代号。

如治疗确需超过剂量,医师必须在剂量旁重签名方可调配。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到期登记后由主管副院长批准销毁。

9、医师不准为自己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如有违者,药剂科拒绝调配。

10、医师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出现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严重者应报告院长和有关部门查处。

11、门诊医师不开住院病员的住院处方,若属会诊,应记入医嘱和作会诊记录。

12、药师、医师均需签全名。

施秉县人民医院职工医疗保险补充规定

根据施卫发(2010)28号《关于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凡因公受伤、打工受伤、交通肇事、医疗事故、违反操作规程所致意外、打架斗殴、犯罪行为、酗酒闹事、他杀、他伤、吸毒、服毒、自杀、自残、犯罪、性病等患者,不得按职工医疗保险病人办理相关手续,违者承担患者的所有住院费用,并扣发当月劳务费,视情节再作相应的处理。

二、暂不能确定受伤原因的意外伤害的职工医疗保险患者,必须认真填写《意外伤害调查表》,对发现有伪造证件、冒名就医的,必须在患者住院24小时内向县医保局报告,协助县医保局进行调查核实,违者扣发当月的劳务费。

三、对意外伤害住院的患者,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历,必须写明致伤(病)的详细原因,对书写不明或故意隐瞒事实不作书写的,导致患者弄虚作假报销医药费用的,由住院医师负责承担报销费用,并扣发当月劳务费。

四、对接诊受伤原因不明的、伤情较重的外伤医疗保险患者,不按规定的时间向医保局报告或未填报《意外伤害调查表》,影响及时调查伤情原因,造成不符合“职工医疗保险补偿政策”规定的医药费用已经垫付,其费用由住院医师承担。

五、不得提供虚假医疗文书和报销凭证,一经查实所产生的虚报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同时视情节轻重,由县医保局责令暂停责任人员三个月至全年的相关处方权。

财务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的财务工作,教育本科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保证医疗任务完成。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经纪律。

3、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组织收入,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预算资金正确支用。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的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期报和年报。

5、按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6、保证现金等国家财产的安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并经常清查库存,克服浪费和物资积压,以防不良现象的发生。

7、负责医院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责,奉公守法。

二、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即:

1、敬业爱岗;2、熟悉法规;3、依法办事;4、客观公正;5、搞好服务;6、保守秘密。

三、依法建账,不弄虚作假,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定期作好会计核算工作。

四、正确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并做好全年资料归档等。

五、凡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须由经手人、主管负责人、领导签字后方能以据实报销。

因公出差借款,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出差返回后,不超过一周时间内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制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部门应配合有关科室,定期对财产物资、药品等进行经常性核查、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支付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核定限额。

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必须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

出纳人员应于每日业务终了前结清账目,核对账目,核对账面库存和实际库存相符后,按记账凭证顺序当日交审核人员。

二、支付现金,可以从现金库存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支付(即坐支)。

三、根据每天的需要从银行支取现金。

外出人员办事应尽量支票结算,少带现金,以保证安全。

每日业务终了前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定额。

法定节假日放假期间尽量少留或不留现金。

四、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不准用“白条”顶替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不准私人借支公款;不准利用账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如有违犯,按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现金出纳人员要认真负责,扎实细致,防止差错。

库存现金如有多余或短少,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单位领导人,按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不得隐而不报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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