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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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释放市场潜能,努力营造开放共赢的投资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34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X政发〔X〕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加快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
强化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的理念,将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构建国际化企业生态环境,增强区域发展竞争力。
(二)遵循市场规律,强化法制保障。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对接国际理念和通行规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体系,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环境,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三)围绕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通行做法,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力争在企业开办和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企业获得信贷、纳税服务、跨境投资贸易、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取得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开放共赢的投资环境
1.开展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行动。
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全面履行"双告知"责任,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全面开放县级企业名称库。
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着力解决"入市容易退市难"问题。
大力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强化创业就业政策扶持,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税政策,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建立"双创"示范基地,构建"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打造创业基地、创业大街和创业园区,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2.开展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行动。
严格按照《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
转变审批方式,通过提前介入、多评合审、多图联审、并联审批,整合办理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强化协同监管。
审批和服务事项均可按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审批时间。
建立重点项目领导包抓责任制,形成"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住建局牵头)
3.开展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行动。
建立企业办理水电气暖事项协调机制,开展全方位流程再造,简化环节、优化流程,精简资料、一次告知,压缩时限、全程管控,强化服务、提升效率。
大幅精简企业在办理水电气暖过程中关联度不高的前置审批事项,下大力气解决办理水电气暖过程中存在的重复审批问题,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优化水电气暖供给企业内部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县发改局牵头)
4.开展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行动。
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示范窗口"活动,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不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创新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体制机制,坚决纠正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中梗阻""推绕拖""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提高登记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快更好的服务环境。
(县国土资源局牵头)
5.开展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行动。
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加向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资,扩大在我县担保规模。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
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率原则上不得高于1.5%,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原则上不得高于1%。
加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为经营稳定、前景良好的借款人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全面清理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和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
通过多点发力,加快改善我县融资环境。
(县金融办牵头)
6.开展优化企业纳税服务行动。
聚焦纳税人需求,进一步改进办税模式,下大力气压缩办税时间,推进电子税务升级改造,整合线上、网上、掌上办税平台,通过电子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办税环境。
简化发票业务,深化国地税合作,提高政策透明度,简化纳税人优惠备案和合同备案,简化涉税资料报送,推行新办纳税人"零门槛"办税,切实提高办税效率。
(县国税局牵头)
7.开展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行动。
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
凡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
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
各镇、各部门要带头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非禁即入"原则,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
(县商务工信局牵头)
8.开展降低企业运行成本行动。
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建筑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规范涉企收费管理,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
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严禁供电、供热、供气等垄断企业违法向市场主体收取配套费。
按照"土地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由县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
配套搞好各园区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加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
加大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解决企业员工住房问题。
(县发改局牵头)
9.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行动。
执行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评价行动,及时总结梳理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采取有力措施倒逼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为10+3行动落地生根提供保障。
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协调对接,及时掌握省市改革进程,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反馈我县改革短板,增强追赶超越的紧迫性和针对性。
(县统计局牵头)
10.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行动。
紧紧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创新督查方式,实施全程督查、长效督查和节点督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通过实地督查、常态检查、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挖掘典型经验,推广成熟做法,找准问题差距,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按计划有序推进。
(县政府督查室牵头)
(二)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11.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行动。
严格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学习借鉴浙江等地的经验做法,强力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
严格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政务服务标准化指引,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加快实现部门内部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股室集中、业务受理向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到位、对窗口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全面推行"一站式集成"服务,健全"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监督、限时办结、统一送达"的工作机制,落实首办负责、一次告知、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审批服务质量。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争取X年底实现县、镇网上审批和"一网通"办结。
加快"掌上办事大厅"建设步伐,利用手机客户端,开通全流程"微信服务",实现"网上办事"向"掌上办事"过渡,以多元化"微服务",实现"点对点"政民互动体验,逐步建立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政务服务。
(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各镇分工负责)
12.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
坚决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借鉴国内先进做法,按照"全面梳理、分类要求、分步快走"的原则,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县、镇二级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力争在X年底前"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全县部门审批和服务事项的80%以上,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慢、办事繁、办事难"等问题。
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通"信息孤岛",为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网络支撑。
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探索审批监管分离、协调一致的改革路径,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公章管审批",为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全覆盖提供体制支撑。
(县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各镇分工负责)
13.开展简政便民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着力解决政府管得过多过细以及职能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动态完善"七单一图",及时向社会公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政府职能调整,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减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优化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
落实全市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凡未纳入清单范围的,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县编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镇分工负责)
(三)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14.构建亲商便商的法治体系。
深化法治岐山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营商环境。
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适时废止、修改不利于市场竞争、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行政补偿和赔偿制度,依法履行补偿、赔偿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各相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
1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清理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执法证件、执法程序等。
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等问题。
厘清县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管职责,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执法全程记录等制度。
加快形成完备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县编办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6.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
建立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公开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裁量权的行使。
对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对企业开展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等活动,均须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建立登记制度。
不同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可合并完成的,由县政府组织有关行政单位实施联合检查。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应合并进行,减少检查次数。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以及县政府临时部署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进行。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执法检查结果要及时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17.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障。
依法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阻挠项目进场建设、欺行霸市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市场监管部门不得作出影响市场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市场监管部门参与民事活动,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案情通报机制,完善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降低诉讼成本。
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健全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仲裁、调解等便捷方式解决商事纠纷。
(县公安局牵头,县司法局、政府法制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18.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更严更全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推动日常监管与"双随机"监管的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实现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网络核查多法并举,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加强对市场主体的风险评估分析,建立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要商品以及生产资料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和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
经常性研判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开展跟踪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
19.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统一征集平台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研项目、银行信贷、高档消费、申请政府资金等领域,优先运用信用信息。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招商引资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作出无法落实或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承诺的投资条件要以规范的法律文书体现,严格履行各项政策承诺和兑现已签订的各类合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依托"信用X"网站和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实时传递与对接,及时将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提供服务支撑。
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县发改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信息中心、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20.强化行政执法监管。
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范围,严格按权责清单规定的内容行使执法权,从制度上预防"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
建立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使执法行为全程留痕。
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
实施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利用行政执法监督网络系统,建立行政执法公示、群众投诉举报、执法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信息查询系统,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无缝衔接。
(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五)营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
21.构建安全有序的治安环境。
下大力气整治各类企业周边以及重大项目、工业园区的治安秩序,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
严厉查处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阻碍重点项目建设、阻挠征地拆迁等违法乱纪行为,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和知识产权、制售名优企业假冒伪劣商品、中小企业合同诈骗和电信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行为,对影响恶劣、社会反应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期破案。
建立警企联防、联建、联治工作机制,摸排消除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隐患,积极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县公安局牵头,各相关工作部门分工负责)
22.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环境。
大力实施"青山、碧水、蓝天"工程,打造绿静美安的宜居宜业环境。
加快生态绿地建设,推动城市综合公园和街旁绿地扩容增量,巩固"国家园林县城"成果。
狠抓大气污染防治,推进节能减排,在"减量"上下功夫、在"控源"上求实效、在"禁烧"上下硬茬,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查处违章乱搭乱建行为,引导合法经营商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经营,保持市场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多种媒体,依托校园、工厂、社区,开展文明共建共治共享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文明行为。
(县文明办牵头,县环保局、住建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3.构建便捷高效的交通环境。
加快国省干线公路繁忙路段、瓶颈路段和城区过境段升级改造,完成省道314虢枣段、西陈路、凤周路改建工程,加快国道342蒲马段建设,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构建四通八达、辐射城乡的交通体系。
开工建设关环高速,启动城际轻轨前期工作,全面改善县域内交通运输条件,使公众出行更加便捷,货物流通更加顺畅,为营商环境改善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24.构建优质普惠的教育环境。
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教育的普惠服务优势,合理布局中小学和幼儿园,加快建设力度,完善就近入学政策,下大力气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难问题。
以开放教育、开放办学、开放视野为突破口,以先进教学理念为引领,解放思想,鼓励中小学与省市教育机构交流合作,共同研发教学科研成果、共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互通教学管理经验,积极构建现代化教育模式。
(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5.构建方便优质的医养环境。
进一步扩大公共医疗服务供给水平,围绕企业集聚地、工业集中区,合理布局医疗服务机构,打造高端医疗服务品牌,加快推行"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养老"模式,实现县域医疗联合体、远程医疗、分级诊疗等医疗服务,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加快养老机构建设步伐,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拓展养老服务模式,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与优势互补。
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有效衔接,为老年人提高专业诊疗服务。
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努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县卫计局牵头,县民政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承担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
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狠抓工作落实。
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和10+3行动方案的指标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围绕减事项、减资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研究制订开展行动的"施工图"、时间表、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县统计局有效开展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衡量,掌握各项指标省市排名情况,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为全县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强化督导考评。
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采取专项巡查、随机暗访等方式,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加大对重点区域、主要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日常督查,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反映问题集中突出的部门和"窗口"进行问责。
同时,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工作任务,夯实目标责任,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促进工作落实。
(四)加大宣传引导。
各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积极构建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借助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深入发动群众参与战略谋划、项目建设、效果评价,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提高全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支持率。
要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专家访谈等形式,及时宣传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