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办发3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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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办办发31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

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

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

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

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此件发至县、团级)

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

精神,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国

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现就加强和改

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

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1.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

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力军。

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重要作用,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发展先进生产力,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党对中央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对于大力推进中央企业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做强做大中央企业,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切实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中央企业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探索推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使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但也要看到,中央企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还存在着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些同志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着淡化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倾向,一些企业党组织不能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有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适应市场经济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不强,有的党员丧失先进性,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腐败堕落,部分企业的党务干部队伍存在素质不高、后继乏人的问题,等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将党的工作与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机制相结合、从严治党与依法治企相结合、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与维护企业领导人员依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相结合;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关键,以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机制为重点,把维护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统一起来,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3.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是:

努力把企业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

主要任务是:

(1)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国有企业建功立业,得到职工群众衷心拥护的企业领导班子。

(2)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3)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相关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职工队伍。

(4)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5)形成一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和机制

4.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中央企业的贯彻执行。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中央企业党组织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推动企业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制定实施企业改革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坚决落实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承担党和国家赋予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重大问题上和突发事件中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

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努力把职工群众改革发展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

5.探索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式。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

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是:

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重要人事安排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各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把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具体化。

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

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

凡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

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实行党委书记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的交叉任职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厂长)也可由一人担任。

已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党委会和法人治理结构要通过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工作机制。

党组织对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通过多种方式分别反映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主张在企业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实现决策的科学民主。

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的作用。

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采取联席会议方式,由党委成员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企业党组织要积极推动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贯彻落实。

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作出后,党委要发动全体党员,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推动决策的实施。

党委发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脱离实际时,应及时提出意见。

如得不到

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三、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6.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企业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实成效。

重点抓好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质量。

建立和落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考核机制,促进他们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坚定搞好中央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7.推动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

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坚持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班子整体合力。

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要加强沟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民主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不能独断专行。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尊重和支持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能自行其是。

坚持和完善企业领导人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都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措施,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有关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便接受监督。

8.加强企业领导班子作风建设。

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企业,坚决反对和摒弃弄虚作假、急功近利、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

建立健全激励企业领导班子求真务实的机制。

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情况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既要看企业当年生产经营业绩,也要看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既要看企业的改革力度和发展速度,也要看企业的稳定程度;既要看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要看企业的文明状况和职工队伍的精神面貌;既要看企业领导班子经营管理能力,也要看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9.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业务素质。

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部署,着眼于全面提高企业负责人的业务素质,研究制定培训规划,认真做好培训工作。

加强现代企业管理、国际经济以及各类专业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西部大开发等专题培训。

在充分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的同时,积极拓宽到国际知名院校、跨国公司培训的渠道。

坚持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并重,推进企业之间、企业与党政机关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的人才交流。

选派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到知名企业、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国家重点工程、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革命老区挂职锻炼,努力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企业家。

四、不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10.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党组织参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是党管干部原则在企业的具体体现。

选拔任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按照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负责人任免管理制度和办法。

列入中央管理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重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企业党委成员、纪委负责人以及工会负责人的任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积极探索通过内部竞争上岗、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央企业所属的二级、三级企业,具备条件的都可推行竞争上岗,逐步使竞争上岗成为选拔经营管理者的重要方式。

11.坚持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

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

制定并实施企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抓好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努力造就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人才。

积极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逐步建立企业人才库,努力使中央企业成为各类优秀人才的聚集地。

12.营造各类人才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企业党组织要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气,积极宣传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各类人才的先进事迹,激发各类人才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营造选拔使用人才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人人都能成才的氛围。

企业党组织要建立与骨干人才的联系制度,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条件。

建立健全以考核评价为基础,岗位责任、风险与工作业绩挂钩,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物质激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关键岗位、优秀人才的薪酬激励力度。

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包括企业负责人薪酬在内的企业薪酬制度的监督。

五、积极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3.做好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

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

企业党组织要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认真抓好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完善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制度和规定,规范企业负责人从业行为。

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特别要查办在企业资产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结合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要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调度等开展效能监察,及时发现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

14.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企业党组织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企业党风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

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充分运用监事会监督、职工民主监督,以及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企业法律顾问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的监督。

加强对骨干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资产量大、问题较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建立健全企业党风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5.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

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教育和引导企业负责人自觉服从出资人监督、内部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制度以及任前公示、任职和公务回避制度。

建立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企业负责人用权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企业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企业决策、财务管理、产品销售和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和在建项目管理、企业改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与交易、选人用人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力、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规范企业负责人的用权行为。

保护企业负责人改革创新、严格管理的积极性。

六、着力提高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16.认真做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企业党组织要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努力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把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加强对企业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精神,引导职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

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和改进职工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7.扎实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把企业文化建设融入企业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制定并实施企业文化建设战略,以爱国奉献为追求,以人本管理为核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学习创新为动力,建立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着眼于增强企业竞争力,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总结提炼为广大职工所认同的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经营宗旨、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

建设学习型企业,培养学习型职工,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形成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行为规范、道德高尚的企业精神。

在企业文化建设实践中,积极打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信誉,树立报效祖国、服务社会、回报股东、关爱职工的企业形象。

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邪教思想的侵蚀。

18.努力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科学把握企业改革力度和发展速度,充分考虑职工群众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使改革在稳定的环境中有序推进。

改革方案的制定要集思广益、周密设计,改革措施的出台要选择时机,改革政策的执行要连续规范。

企业党组织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企业改革进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解决职工面临的实际困难,使广大职工群众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稳定工作负全责。

充分发挥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制定处置突发事件预案,防止和妥善处置群体性聚集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企业党组织要加强与企业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建立维护稳定工作机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向失业保险并轨、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七、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维

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19.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企业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企业重大决策必须及时向职工代表通报,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其中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企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加强职工代表培训,提高职工民主管理素质和水平。

正确处理职工民主管理与企业负责人依法管理的关系,既要尊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作用,也要尊重维护出资人权益,支持企业负责人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力,发挥企业负责人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关键性作用。

20.深入开展厂务公开工作。

进一步健全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厂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提高厂务公开的实效。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秘密外,企业重大事项都应向职工公开。

从企业实际出发,从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入手,重点抓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公开。

21.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工会组织要积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从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出发,协调出资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各种矛盾与纠纷。

企业党组织要监督劳动合同制度的执行,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预警协调机制。

探索完善维权和帮困救助工作机制,注意倾听职工呼声,落实帮困救助各项措施,帮助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

八、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

22.建立健全党的组织。

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包括国有参股企业,都要设立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的必要条件,并按时进行换届改选。

要做到新建经济组织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的同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配备经营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股份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要在企业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活动方式和经费保障等条款。

驻国(境)外企业要根据党员人数,从当地环境和企业实际出发,按照灵活、简便、安全、保密的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23.合理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工作人员。

要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企业党组织内部机构。

大型企业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党委办公室和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

中小型企业党的工作部门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职能相近的企业行政工作部门合署办公。

根据党章规定设立纪委及工作机构。

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梯次合理、善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复合型党务工作队伍。

企业党委工作机构和人员必须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党组织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得到保证。

逐步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并纳入企业管理人员责任考核体系,其待遇和奖惩原则上与同一层次经营管理人员一视同仁。

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

24.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注重加强党支部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工作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党内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定期评比表彰机制。

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切实做好党员管理工作,针对不同岗位党员的情况,探索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

在企业改制重组和实施关闭破产过程中,党组织要注意做好下岗职工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中党员的管理工作,在新的接收单位未落实前,要继续管理好这部分党员。

注意吸收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营一线优秀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职工入党。

努力把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使党员成为企业的优秀人力资源。

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使中央企业绝大多数班组有党员。

25.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

企业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统战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问题。

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充分发挥群众组织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认真做好统战工作。

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九、进一步加强对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26.理顺中央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中央组织部负责对中央企业和全国其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发[2003]6号)精神,理顺中央企业党组织领导关系。

领导机构在京的中央企业,其党组织由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领导。

领导机构在京外的中央企业,其党组织由所在地的市(地)以上党委领导,党建工作以地方党委领导为主,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协助。

中央企业集团领导机构与其所属企业党的关系在不同省(区、市)的,下属企业党组织由地方党委和企业集团党组织双重领导,以地方党委为主。

中央企业集团领导机构与其所属企业党的关系在同一省(区、市),因情况特殊确需由企业集团党组织垂直领导的,由企业集团党组织与下属企业所在地的地方党委协商确定。

中央企业之间出资组成的合资企业,其党组织由控股企业党组织领导;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合资组建的企业,其党组织隶属关系由合资双方协商确定。

27·建立健全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落实中央企业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企业的上级党组织负有领导责任,企业党组织负有直接责任。

企业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划、目标、措施,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所管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督促检查所管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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