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886326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 工作应急预案.docx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宁波市道路运输系统“三防”工作应急预案

(2013年6月6日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市、县政府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系统防御工作,建立防台防汛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洪水和潮汛期间带来的各种灾害,提高系统防台防汛工作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车辆、场站等基础设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系统范围内台风、洪水和潮汛等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增强忧患意识,积极预防,常抓不懈,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有效组织、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将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为打造“平安宁波”、“平安交通”,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1.4.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防台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4.4防台防汛工作按照行政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要服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1.5工作重点

1.5.1及时预报预警,增强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防台意识;

1.5.2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停班停运等防台应急措施,防止出现冒险驾驶可能带来的伤亡事故;

1.5.3及时向公众发布客运车辆停班复班信息,妥善做好客运站旅客疏运和解释工作;

1.5.4落实抢险运力安排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及时运送救灾物资;

1.5.5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组织指挥体系

2.1应急指挥机构

设立市运管处“三防”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为全系统“三防”工作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全系统的“三防”及抢险救灾工作。

市处“三防”工作总指挥由市运管处处长担任,分管副处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处行办、安全法规科、客运科、货运科、维修驾培科、稽查科、运政指挥中心、运政大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处安全法规科,为全系统的“三防”日常工作机构。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法规科科长和处办公室主任兼任。

具体工作由各科室、大队、应急抢险分队按职负责。

2.2应急抢险队伍及职责

市处成立若干应急抢险分队,具体承担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及市处内部“三防”应急抢险工作。

2.2.1应急指挥分队

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处领导为指挥长,安全法规科科长为应急指挥分队长,运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分队长,成员由安全法规科、运政指挥中心人员组成。

安全科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指示,做好“三防”的统筹、综合协调、指挥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落实应急抢险突发工作任务。

运政指挥中心负责防汛防台期间96520热线24小时值勤,以及群众投诉、咨询、困难求助受理等工作,保证信息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持信息报送网络的畅通。

2.2.2内保应急抢险分队

由分管办公室的处领导为指挥长,办公室主任为分队长,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运政审批科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市处大楼的应急抢险工作。

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市处机关“三防”工作,督促承租人做好出租房的“三防”工作,同时做好“三防”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2.3客运应急抢险分队

由分管客运行业的处领导为指挥长,客运科科长任分队长,市公运集团负责人为副分队长;成员由客运科、海曙大队一个中队、市公运集团司乘人员20人(不含大客司机)组成,客运科、海曙大队各1辆车为客运应急抢险指挥车,市公运集团10辆大客为客运应急保障运力。

其职责为落实“三防”客运应急运力和相应抢险人员的调配,响应地方政府指令,及时转移受灾群众,疏散旅客。

2.2.4货运应急抢险分队

由分管货运行业的处领导为指挥长,货运科科长任分队长,市汽运集团负责人为副分队长;成员由货运科、江北大队一个中队、市运集团12人(不含司机)组成,货运科、江北大队各1辆车为货运应急抢险指挥车,市汽运集团4辆货车,3辆自卸车为货运应急保障运力。

其职责为落实“三防”货运应急运力和相应抢险人员的调配,响应地方政府指令,运送抢险救灾物资。

2.2.5维修驾培应急抢险分队

由分管维修驾培行业的处领导为指挥长,维修驾培科科长任分队长,成员由维修驾培科、江东大队一个中队组成,维修驾培科、江东大队各1辆车为维修驾培应急抢险指挥车。

其职责为响应地方政府指令,做好维修驾培行业的应急抢险工作,负责落实“三防”车辆及有关受灾车辆的紧急维修工作。

2.2.6应急抢险机动分队

由分管稽查工作的处领导为指挥长,稽查管理科科长任分队长;成员由机动大队各中队组成,稽查管理科2辆车作为应急抢险预备车辆。

其职责为落实市处“三防”工作指挥部及处领导指示,作为应急抢险机动力量随时待命出动,承担应急抢险突发工作任务,组织力量加强“三防”现场安全管理,并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的“三防”工作。

2.2.7海曙、江东、江北应急抢险分队

由各运政大队人员组成,分管领导为指挥长,大队长为分队长。

负责落实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三防”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三防”工作,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相关的“三防”应急抢险工作,并做好本部门办公楼的“三防”工作。

2.2.8信息报送宣传组

由办公室负责宣传的副主任为组长,安全科、客运科、货运科、维修驾培科、大队各指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三防”信息的搜集、汇总、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

2.3县(市)、区运管所(处)防台防汛应急指挥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运管所(处)设立防台防汛工作指挥部,在上级防台防汛指挥机构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本地区的道路运输系统防台防汛救灾工作。

3灾情影响分级

本预案所指灾情主要包括台风、洪水、潮汛造成的灾害和次生灾害,按照有关规定,其影响范围和程度可分为四级:

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具体等级按照市政府相关指令执行。

4应急响应

4.1I、Ⅱ级应急响应

4.1.1市处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会议,指挥部成员参加,紧急部署抗灾抢险工作。

根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分析台风及次生灾害发展趋势,风暴潮和洪水影响等情况,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

向系统部署防台防汛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和可能进入紧急防御状态。

在灾害发生或灾害严重影响期间,市处指挥部及时部署有关抢险工作;灾害发生后,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市处相关部门到抗灾一线参与抢险救灾,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

4.1.2处安全法规科(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收听气象信息,接到风、雨、洪涝灾害通报、通知后,立即报告市处指挥部和有关领导,并告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部门;检查各部门抗灾抢险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帮助纠正;及时掌握汇总抢险救灾有关工作情况信息,并及时将抗灾抢险情况向市处指挥部和省运管局、市交通委汇报。

4.1.3处办公室接到市交通委防汛防旱指挥部或省运管局等通知后,立即报告市处指挥部和有关领导,将有关信息、领导意见和要求告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好机关本部的“三防”及抢险工作,做好防险救灾的宣传动员、信息发布和相关报道工作。

4.1.4处客运管理科负责与各县(市)、区运管所客运部门、市处运政大队等沟通联系,组织、调集抢险救灾车辆和旅客,了解掌握全市客运班线影响、应急运力调度使用、旅客积压疏运等情况,及时向市处指挥部报告。

4.1.5处货运管理科负责与各县(市)、区运管所货运部门、市处运政大队等沟通联系,组织、调集抢险救灾的车辆和起重装卸设备,了解掌握全市危险品运输影响、货运应急运力调度使用、物资运送等情况,及时向市处指挥部报告。

4.1.6处运政大队负责与辖区内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货运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情况,检查督促辖区内运输企业抗灾抢险工作的落实,组织力量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应急抢险突发工作任务,并及时向市处指挥部报告。

4.1.7处维修驾培管理科协助做好维修驾培行业的抗灾抢险落实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市区相应行业的抗灾抢险等情况,及时向市处指挥部报告。

4.1.8处运政指挥中心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信息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保持信息报送网络的畅通,96520热线做好电话受理和解答工作。

4.1.9处稽查管理科根据指挥部要求,组织力量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相关应急抢险突发工作任务。

4.2.0县(市)、区运管所(处)防台防汛应急响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系统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抢险救灾运输保障工作;做好本部门人员、财产的安全工作;迅速了解受灾损失等,积极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将灾情报市处指挥部办公室。

4.2Ⅲ、Ⅳ级应急响应

4.2.1市处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办公室成员部门参加,提出抗灾工作意见。

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部署有关工作,及时将抗灾准备工作情况报告市交通委防汛防旱指挥部并报省运管局。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台防汛准备工作。

4.2.2县(市)、区运管所(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系统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市处指挥部办公室。

4.3应急结束

当灾情消失或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市处应急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5应急保障

5.1组织机构保障。

及时成立并视情充实、调整“三防”指挥领导机构,认真组织落实“三防”及抢险救灾工作。

5.2应急队伍保障。

以客运、货运为重点,组建专业抢险救灾队伍,落实应急运力储备和抢险人员,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保证及时安全地完成运输救援任务。

5.3物资资金保障。

财务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对承担运输救援任务的车辆、人员、物资予以一定经费补助。

办公室落实抢险救灾时的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物资的供应。

6信息报送

6.1信息报送时段

6.1.1市防指启动防台风Ⅳ级响应后,信息报送一日2次,报送时段分别为11:

25、15:

25;

6.1.2市防指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后,信息报送一日4次,报送时段分别为07:

25、11:

25、15:

25、19:

25;

6.1.3市防指启动防台风Ⅱ级、Ⅰ级响应后,加密信息报送频次,为每3小时一报,报送时段分别为07:

25、10:

25、13:

25、16:

25、19:

25、22:

25;

6.1.4如台风影响紧急时段,根据通知随时报送。

6.2信息报送内容:

6.2.1“三防”准备、应急处置情况;

6.2.2客运、危货停运情况;

6.2.3场站应急措施建立情况;

6.2.4告示、提示情况;

6.2.5下步工作。

6.3报送要求及程序:

6.3.1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简明扼要,通过OA网及传真,必要时手机短信形式。

6.3.2各县所、三区大队、相关企业应及时将“三防”工作相关信息分别报送市处相关科室。

6.3.3相关科室负责人应主动搜集分管行业的“三防”工作信息,督促各县所、三区大队、相关企业及时报送信息,经汇总后报送至安全科及相关部门。

6.3.4安全科将各业务科室上报的信息汇总后报送市交通委、省运管局相关部门,并将有关信息报送市处办公室。

6.5.5办公室视情在OA及96520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抗灾救灾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处报请上级部门给予奖励表彰;对在抗灾救灾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2本预案由市运管处安全法规科负责解释。

7.3本预案自修订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远程网络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