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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人社局工作总结

芦溪县人社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大胆开拓,稳健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一、2010年工作成效

(一)民生工程完成情况

1、多管齐下,促进就业再就业

①劳动就业及其他就业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46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65%;城镇净增就业251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9.5%;城镇就业率98.5%;困难群体(4050人员)就业62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222%;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995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249%,其中:

省内新增转移374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87%;职业技能培训5132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3%;其中创业培训59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47.5%。

②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及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情况。

1-12月,全县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722万元,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214.63%,其中个人贷款2722万元,占发放额的58%,企业贷款2000万元。

全县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570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并带动2000余名各类人员就业。

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参保人数为720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0%,征缴失业保险金247.05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60.54%。

③深入摸底,建立台帐,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

我县工业园区已投产企业30家,其中电瓷制造企业15家,化工、电子、纺织、陶瓷、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等企业15家。

我县采取发放调查表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园区各企业调查了解当前企业用工、招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以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并为恒磁电子、东方医药包装、华科机械、广宣鞋业等用工量较大的12家企业建立了专门的用工需求档案。

2010年初,通过对辖区内企业用工需求进行了全面摸底,同时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园区劳保所制定出了年度员工招募计划,及时发布最新最全的招聘信息,成为园区企业对外招聘的功能性窗口。

④举行招聘会,送岗位下乡,助返乡农民工就业。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帮助返乡农民工和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稳定就业形势,切实解决我县企业的用工需要,我县于2月22日举办了“芦溪县春季就业再就业招聘大会”,6月17日民营企业专场招聘会,7月16日“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9月3日、15日、16日“送岗位送项目”赶场活动,9月21日“共创未来”民营企业招聘会,据悉,4次招聘大会共有541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提供了16000多个就业岗位,招聘大会进场10000余人;报名登记应聘人数9800多人,其中返乡务工人员3400多人;达成意向6800多人,其中返乡务工人员2440多人;现场录用1400多人,其中返乡务工人员330多人。

12月5日举办了冬季创业项目进社区推介会,其中有87个创业项目,11个专家现场回答有创业愿望的群众的提问,最后65人选定了项目。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①养老保险。

2010年,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305家,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8619人,完成市下达任务22777人的126%。

截止到2010年11月,新型农村社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收入2011万元,省财政补贴收入258万元,县财政补贴收入63.3万元,全县征缴基金1116万元,应参保人数148098人,已参保人数135326人,参保率达91%,完成省农保处下达参保任务8万人的169%。

征缴基本养老保险金598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49%。

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1935人,完成市下达任务121%。

第一、抓征缴,成效显著。

把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作为“两个确保”的关键环节,抓住不放。

一是落实责任促征缴。

二是清理旧欠促征缴。

今年我们深入到华兴公司等17家欠费单位开展旧欠清查工作,清查出欠交养老保险费953万元,共有15家单位清缴了养老保险费678万元。

三是做好续保、转移工作促征缴。

今年共为1209人办理养老保险续保缴费,为225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四是加强稽核促征缴。

在专项稽核行动中共稽核参保单位92户,参保人员10860人。

通过这次稽核行动,新增参保人员680人,查出并纠正应保未保或参保不规范的单位6户,涉及人员398人。

全年共征收养老保险费5980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49%,清收企业欠费76万元。

第二、抓待遇发放,巩固社会化发放成果。

继续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确保当期养老金支付率和发放率两个100%。

今年,共为全县3905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总额4564万元,为330名参保职工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265万元。

一是认真做好2010年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全县参加养老金调整人数1590人,人均月增加140.94元。

二是调整2001-2009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差额。

按照赣人社发[2009]16号文件精神,对2001-2009缴费年度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已办理退休的企事业退休人员及按照赣劳社养[2003]55号文件参保的在2004-2009缴费年度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已办理退休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补差,共为全县505人进行养老金补差,人均月增资87.65元。

三是完善养老金资格认证,加大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稽核。

元月份、7月份我局与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一起对全县辖区内市县两级5100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领取养老金资格年审工作,年审率达100%。

年审工作严格实行由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证方能办理年检制度,并做到每半年年检验证一次,同时对年老、重病的离退休人员,我们主动上门提供年检服务,及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并对离退休人员的申报工作在死亡当月就能及时办理减员手续。

通过电话查询、上户调查等方式对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稽核。

从而有效防止养老金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

第三、抓返城知青参保工作,扎实有效。

按照赣府厅发[2010]29号文件政策,目前已为125名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办理了参保手续。

并为78名知青退休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

第四、抓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成效突出。

按照赣轻字[2010]13号文件政策,全市手工业联社退休人员1680人,我县有740人享受了养老生活补助,特别是芦溪镇边炮、焰花厂的职工纳入了手工业联社未参保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享受范围,促进了民生改善。

②医疗保险。

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

截止11月底,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40067人,完成市县下达目标任务的14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征缴2526万元,完成市县下达到任务的108.9%;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218元,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资金使用率达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在基金结余方面,截止11月底,城镇职工统筹基金累计结余1949万元,离休干部基金、残废军人基金、公务员补助基金预计今年略有结余。

二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

截止到2010年11月底,城镇居民的参保人数达到37147人,完成市县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城镇居民参保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镇居民中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以及十四类退役士兵的参保率达到100%,并解决了城镇居民60岁以上困难家庭的医保问题。

截止到11月底,共收缴医保金613.6万元,争取省财政300.1万元。

到目前为止,医药费支付361万元,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了城镇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三是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方面。

到目前为止我县共有11000多参保职工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共计征缴医保金78万元,已累计赔付医药费70多万元,基本做到了收支平衡。

四是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扩覆、基金征缴两项中心任务方面。

通过电台、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各种形式,讲解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对象、缴费办法、医疗待遇、困难群体以国企城镇职工企业职工参保的优惠政策,并下到全县各个社会居委会,直接指导和解决社会同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年初,我局下发了《2010年度芦溪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通知》,并对全县230多家单位的职工的工资进行了审核,并预算了各单位的医保金,对参保人员的性质进行了审核。

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开展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并出台了《芦溪县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芦溪县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认真做好了这两项工作。

到目前为止,市属、县属国有企业的职工已全部参保,农林水、农垦、城镇困难大集体企业职工的参保工作大部分已完成,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了相关的手续,对手续不全的职工正在调查处理中。

强化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共计签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房服务协议32份。

随着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保险政策的有些条款已不符合目前医保的要求,结合当前医疗保险的实施情况,我局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1、医药费发生总额最高由2009年32000元调整为40000元,同时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相关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1、医药费报销补偿比例总的提高了5%;2、慢性病种年度内最高支付费用由1000元调整为5000元(实报金额);3年度内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实际报销额)调整为成年人30000元,未成年人60000元。

通过以上政策的调整,医药费报销总比例将近提高了6%,有效地提高了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

对离休干部和残废军人的医药费问题,我局和医疗机构签定了《离休干部医疗服务协议》,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大大方便了离休干部和残废军人看病的程序,并建立了离休干部和残废军人的个人档案。

③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1家,参保人数39151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23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00%。

城镇职工参保缴费人数21719人,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25.5%,征缴工伤保险费185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17%,征缴生育保险基金10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的83%。

(二)主题性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服务活动年工作,打造芦溪创业创新新局面。

在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中,我局作为牵头部门,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创业创新服务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行动起来,投入活动之中,充分调动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能动性,为创业创新服务作贡献。

对照职责分工,完成了以下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情况:

建立和完善了指导中心一个;在各个乡镇都已经建立了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健全了创业基地综合性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了由工商、税务等部门专业人员及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11人组成的创业家指导团;结合我县产业特点,收集、开发了符合我县创业人员特点的创业项目共87个;到目前为止,各乡镇已经完善了创业服务窗口;建立了一个创业工业园和一条创业示范街;完成一个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芦溪县(电瓷工业城)小企业创业基地),小企业基地入驻中小企业数和从业人员数已超出50户和1000人;在银河镇已建立一个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银河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立了宣风生物产业园;已给175名新创业人员提供了849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为20位创业者提供了将近5万元社保补贴;为48位青年见习者提供了70560元补贴;给65名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60400元补贴;按照统一的SIYB培训技术标准,培训500余人;对2155人进行了免费职业介绍;给175名新创业人员提供了849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在芦溪县金鹰广场成功开展了芦溪县“百企千岗”帮促就业百日服务活动;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722万元,支持个人创业贷款占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的70%以上;已经扶持了超过40家新办企业;全年净增私营企业100户,全年净增私营农民专业合作社32户;认定了日江水泥制造有限公司、芦溪县供水公司、萍乡市广宣鞋业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为2010年延长享受“五缓四降三补贴”困难企业,萍乡市芦溪县华亚焦化有限公司、国营萍乡市大安营林林场等两家企业为2010年新增享受“五缓四降三补贴”困难企业。

2、全面推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格局。

我局按照上级部门对创建工作的整体布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全面启动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和收集了五大体系的资料;落实了相关创业就业的政策;完成了创建宣传画册和创建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建立了一条创业示范街和一个创业工作园;建立了创业项目库并发布了以甲鱼养殖、育儿早教、五谷食坊等为参考的创业项目87个;树立了以芦溪县张佳坊乡杂溪村返乡务工青年刘雨林夫妻为代表的创业典型50个;开展了创业政策和创业培训“三进”活动。

这些工作的完成激发了广大城乡劳动者的创业热情,使更多的劳动者积极投入到自主创业的行列,逐步形成了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新格局。

(三)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以考核奖惩为导向,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

做好全县427名政府系列公务员和45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考核工作,确定优秀等次公务员83名,称职34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秀等次653名,合格等次3936名,不合格等次2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规定,对全县83名当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授予嘉奖并发放一次性奖金。

二是坚持凡进必考,严把人员入口关。

年初,我局对有关单位编制和公务员的需求情况组织了一次调查摸底,拟定和上报了2010年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计划7名。

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经过简章发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和程序,我们积极协助配合,圆满完成了招录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了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我县共有270名公务员参加了培训测试,达标率在90%以上。

  

2、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面广、人员情况复杂,为了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与教育局、卫生局一起,对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并派员参加了市人事局组织的江西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软件培训班,同时县也举办了一期卫生系统岗位设置培训班。

                        

3、强化综合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评审委员会管理,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职称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评审。

全年,组织开展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先后完成27人的经济专业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工作,18人的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工作。

完成初中级职称申报332名。

二是做好专技资格确认工作,及时转发省、市关于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文件,完成了2009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和2010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了2010年“三支一扶”公开招募工作,今年分配我县“三支一扶”人员共有19名,所有人员已全部安排在各服务岗位。

四是认真组织了农民工大赛和数控职业技能大赛,我县林洪智取得了数控车工职工组的第三名,并获得“萍乡市技术能手”称号、“萍乡市创新能手”称号,我局获得了数控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奖”并取得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团体二等奖的好名次。

4、积极引进智力,大力实施一村一品产业示范作用。

今年我县申报了银河镇陇田村、宣风镇吐霞村和宣风镇排楼村等3个“一村一品”产业项目示范村,省、市外国专家局多次赴3个村考察调研产业项目发展情况,目前省外专局已批复宣风镇吐霞村为“一村一品”示范村,并下拨专项资金5万元。

5、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工作。

根据赣人字[2010]151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了我县6名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的测算工作,并报市军转办审批,于5月初解困补助已全部发放至退休军转干部手中。

6、认真做好工资晋升、退休和福利待遇审批工作。

全面完成2010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升工作。

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98人,晋升级别档次工资882人,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薪级工资4481人,认真做好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变动、退休审批和福利待遇审批日常工作,全年共办理晋升职务、新聘用人员、调动人员重新确定工资506人,审批退休143人,办理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16人。

积极配合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单位绩效工资各项工作。

7、规范劳动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新年伊始,我局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

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严格按照上级布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

在县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2009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

年检企业233家,涉及职工14327人,通过年检鉴定劳动合同书6533份。

劳动监察与仲裁工作稳步开展。

全年受理并立案劳动监察案共33件,结案30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1个,已调解案15个,仲裁结案34个,涉案人数108人,涉案金额数280余万元。

8、全力消除不稳定隐患,劳动关系呈现新局面。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讲解、诚心处理。

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限,不符合政策的细致的做好解释,尽力使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去。

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重要案件,我们集中精力办妥办好。

如5月14日发生的芦溪县金钻鞋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由于老板逃遁,员工集中上访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监察大队接报后,在县政府的指挥下,立即进厂处置,先是耐心的做好全厂员工的安抚劝导工作,确保该厂固定资产的安全,然后配合政府其它部门,设法筹措员工工资,在短短20天时间内兑现承诺,全部偿清员工工资和该厂其它外债213035元。

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7月份,上埠镇财源陶瓷厂欠薪案,监察大队联合上埠镇政府、人民法院共同调查处理,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欠薪欠债人员多,层面复杂,但因封厂、清查迅速及时,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9、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一是扎实围绕人力资源工作的难点问题,做好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信访工作。

在热情做好政策解释的同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信访回复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

二是按照科学统计,为决策提供服务的原则,组织完成了2009年度全县人事统计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配合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和推行人事代理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接管学生档案100余份,累计共接管档案700余份。

五是加强人才中心档案管理,对中心托管的档案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归类,为科学合理管理、利用档案打好了基础。

二、亮点工作突出地方特色。

1、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申报成功,提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试点项目建设,是致力改善和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推进芦溪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重点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力争在一年内初见成效,使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最佳统一,为芦溪县劳动保障事业创建良好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环境打下基础。

我局于2010年4月6日向县发改委提出请求《关于芦溪县社会保障和就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申报立项的请示》(芦人劳字【2010】15号),11月12日收到批复《关于芦溪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萍发改投资字【2010】631号)。

根据批复,项目总投资为490.39万元,用于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改建2969.36平方米、宣风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改建335.9平方米、上埠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改建295.66平方米、银河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新建300.3平方米、南坑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新建298.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截止11月底,已到位投资459.5万元,完成投资62万元。

县级综合服务中心已开工建设;银河镇服务中心旧房已经全部拆除,正在垫基;南坑镇服务中心已完成探测工程,设计图纸也已出来,准备动工建设;宣风和上埠镇服务中心已于8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只差添置办公设备。

2、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效果显著。

根据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提高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推动全县普通话的普及,更好地迎接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工作,决定在全县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和测试工作。

我县共有270余名公务员报名参加了此次的普通话培训测试,针对普通话在我县普及率低的情况,我局专门邀请培训经验丰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进行集中授课,重点培训学习了普通话单节字词、多音节词语、短文朗读、命题说话和考试程序等。

随后又组织参加了市普通话测试站的测试,测试达标率达90%以上。

3、不遗不漏,高效完成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为保证顺利完成义务学校绩效工资兑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局及时与县教育、财政等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人数和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核定,结合我县实际,经过认真研究、精密测算,制订了《芦溪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确保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同时,通过召开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相关工作会,对义务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政策规定、要求等方面加强了说明,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此次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中的职能职责。

在整个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政策,不超范围,不超标准,不变通政策,做到了无差错、无遗漏。

2009年实施绩效工资以来,无举报、赴省、市上访等不稳定现象。

4、全力推进新农保工作,成绩显著。

今年实施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制度试点是我县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难度大、任务重。

截止到2010年11月,中央财政补贴收入2011万元,省财政补贴收入258万元,县财政补贴收入63.3万元,全县征缴基金1116万元,应参保人数148098人,已参保人数135326人,参保率达91%,完成省农保处下达参保任务8万人的169%。

全县60岁以上符合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老人共计29483人,现委托信用社办理个人存折实行社会化发放,共发放基础养老金2125万元,发放率100%。

我县新农保待遇发放率在全省11个试点县(区)中排名第二,参保率排名第三。

各项基础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

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何义萍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坤勇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同时,成立了副科级建制的芦溪县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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