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786937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83.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docx

民法笔记重点串讲

 第一章民法概述

  考05.101.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

  答: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⑴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①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②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③受价值规律支配(等价有偿)。

⑵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①主体的地位平等;②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③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预测2.论述民法的性质?

答:

(3.为什么说民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的基本法?

)⑴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因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首要有三个基本要素:

①确认主体;②确认主体的权力;③确认交易规则。

⑵民法为文明法。

⑶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

⑷民法为实体法。

⑸民法为私法

  京4.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效力?

  答:

民法的基本原则 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立法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表现在:

⑴是民事立法须遵循的准则;⑵它是解释民法的基准;⑶它是民事活动中的基本行为准则;⑷它是在没有具体规定时,裁决民事案件的依据

  练考京5.我国的民法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

⑴平等原则;⑵自愿原则;⑶公平原则;⑷等价有偿原则;⑸诚实信用原则;⑹公序良俗原则

  网考京6.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方面?

  答: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首要原则。

⑴民事主体资格平等;⑵民事主体平等的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⑶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⑷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北考7.公平原则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方面?

  答:

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⑴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⑵在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⑶当事人合理的承担民事责任

考8.自愿原则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方面?

  答: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自己的意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⑴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⑵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练串考京9.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及要素?

  (简述民事法律关系?

  答:

⑴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预测(10.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⑵特征:

①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②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③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⑶要素: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公民、法人、国家;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行为、智力成果;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考11.民事权利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答:

⑴自我保护(自力救济):

①自卫行为Ⅰ正当防卫Ⅱ紧急避险;  ②自助行为

  预测(12.实施自助行为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Ⅰ须为保护自己的权利;Ⅱ须情势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保护;Ⅲ须采取法律许可的方式;Ⅳ须事后当即请求国家保护 ⑵国家保护(公力救济)

  京13.区分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是什么?

  答:

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

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⑴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题是不特定的,权利人可以向一切人主张权利;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题是不特定的,权利人一般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主张权利。

⑵绝对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人所负担的义务是消极的不作为,即不妨碍和不干涉权利人形势和实现权利;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积极的行为,如交付货物等。

⑶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力无需义务人的介入;相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一般需义务人的介入。

  练考京14.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答: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⑴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⑵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为目的;⑶民事责任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⑷民事责任是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北练考15.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特征和意义?

  答:

⑴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⑵特征:

①客观性②联系性③法律性。

⑶意义(情形):

①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②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③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

  串北练考16.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和应遵循的哪些原则?

  答:

民事权利 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⑴民事权利行使的方式:

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

⑵民事权利行使应遵循原则:

①自由行使原则;②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考17.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答:

⑴停止侵害;⑵排除妨碍;⑶消除危险;⑷返还财产;⑸恢复原状;⑹修理、重作、更换;⑺赔偿损失;⑻支付违约金;⑼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⑽赔礼道歉

  第三章自然人

  京预测18.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区别是什么?

  答:

⑴民事权利能力仅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的资格,仅是主体享受民事权利的前提条件和可能性;而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参与具体民事法律关系实际享有某种利益的形式,是以利益为内容的。

⑵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决定于主体的意志;而民事权利的享有可由主体的意思决定之。

⑶民事权利能力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既不能放弃,也不能转让;而民事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主体可以放弃和转让。

⑷民事权利能力不仅是享受民事权利的资格,也是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换言之,民事权利能力也包括民事义务能力;而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相互对立的概念,是不能相互包含和相互替代的。

  预测19.未成年人的监护如何设定?

  答:

未成年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⑴祖父母、外祖父母;⑵兄、姐;⑶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⑷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预测20.监护人的职责?

  答:

⑴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⑵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⑶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⑷代理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06.12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答:

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八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⑶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它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北22.监护的概念和特征?

  答:

监护是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

  预测32.合伙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

  答:

⑴合伙的内部关系。

①合伙人有出资的义务和管理使用合伙财产的权利;②合伙人有合伙事务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③合伙受益的分配权和分担合伙亏损全。

⑵合伙人的外部联系(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①合伙人以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对外代表合伙;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练串考03.1033.简述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答:

合伙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

⑴合伙是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

⑵合伙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体。

⑶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⑷合伙是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

  练考35.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答: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

⑴非法人组织为社会组织。

⑵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⑶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的条件

  第六章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练串考预测36.物的概念和特征?

  答:

物,是民事主体能够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资料。

⑴须存在于人身之外。

⑵须能够为人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⑶须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

⑷须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练预测37.区分特定务与种类物的意义?

  答:

根据其在交易中确定方式,可分为:

特定物和种类物 ⑴某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租赁、借用关系)而某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种类物为标的物(借贷关系)。

⑵标的物意外灭失的法律后果不同。

特定物在交付前灭失前灭失的,一般发生债的履行不能;而种类物在交付前灭失的,一般不发生履行不能,只要债务人还有同类种物,就应负履行责任。

 ⑶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一种类物进行交易的,只能在交付后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以特定物为交易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交付前转移所有权。

  练北考38.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答:

⑴物(金钱和有价证券)  ⑵其他财产  ⑶行为  ⑷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技术秘密、发现)  ⑸人身利益  ⑹其他

  练39.区分动产与不动产的意义?

  答:

根据其是否具有可移动性,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区分意义在于:

⑴法律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调整原则不同。

法律对动产一般赋予其流通性,而对不动产一般不赋予自由流通性。

 ⑵权利的公示方式和变动要件不同。

动产上的权利一般以占有为公示方式,权利的变动以交付为要件;而不动产上的权利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权利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

⑶在某些法律关系中,法律的适用不同。

⑷诉讼管辖不同。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动产纠纷则不依动产的所在地确定管辖权。

  第七章民事法律行为

  练北考京预测40.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答: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合法行为。

⑴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⑵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

⑶民事法律行为是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合法行为

  串考41.论述无效民事行为?

  答:

练预测(42.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更本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自始确定的、当然的、完全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⑴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

①无效民事行为始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生效要件的民事行为;②无效民事行为是自始不能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③无效民事行为始确定的当然无限的民事行为

  02.10(43.论述我国民法上的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及其法律后果?

  练⑵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行为;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为的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④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⑤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⑦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考;⑶无效民事行为的后果:

①不得履行;②返还财产;③赔偿损失;④缴财产归国家或者返还财产给集体、第三人

  预测44.受欺诈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

  答:

⑴须有他人的欺诈。

⑵虚表意人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教育 > 幼儿读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