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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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贵州*******控股有限公司
******煤矿
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编制:
编制日期:
2014年10月10日
方案会审意见
会审内容
会审时间
主持人
会审地点
会审参加
人员
会审意见:
安全矿长:
年月日
生产矿长:
年月日
机电矿长:
年月日
总工程师:
年月日
矿长:
年月日
贯彻签字表
方案名称
贯彻人
贯彻地点
贯彻时间
被贯彻人签字
姓名
职务
姓名
职务
目录
前言-3-
一、成立“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3-
二、总体要求-3-
三、检查整治范围及时间安排-4-
四、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线整治工作检查内容:
-4-
(一)一通三防机构、人员配置、制度-4-
(二)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采系统-4-
(三)通风设施-5-
(四)监控系统及设施-6-
(五)防突管理-6-
(六)石门揭煤管理及预测预报-7-
(七)防灭火管理-7-
(八)人员定位系统-7-
(九)图纸、资料、报表-8-
(十)火工品及爆破管理-8-
(十一)制度、措施、文件执行-9-
五、相关要求-9-
***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前言
为深刻吸取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措施制度执行,结合《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的通知》、(六盘水市水安办通﹝2014﹞73)、水安办通﹝2014﹞61号文件要求,***煤矿决定立即开展煤矿“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及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工程师)、***(安全矿长)、***(办公室主任)。
成员:
张荣(采煤矿长)、***(通风矿长)、
***(掘进矿长)、***(调度主任)、
***防突队长)、***(通防科长)、
***(安全科长)***(采煤工程师)、
***(机电工程师)、***(机电队长)、
***(掘进队长)、***(采煤队长)、
***(采煤队长)
二、总体要求
1、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加强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必须做到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作业地点,每一个专业。
保证专项检查工作无死角、不间断进行。
3、重点检查一通三防设计、系统、设施、设备,防突、防治水、防灭火、顶板管理、人员机构配置,制度制定及落实,通风系统、采掘系统、抽放系统、六大系统(详细检查内容附后)。
4、针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必须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
三、检查整治范围及时间安排
整治范围:
***煤矿全矿范围内井上下生产作业地点,措施、制度、作业规程、防突专项设计、消突评价报告等资料软件。
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4年10月7日至10月31日。
四、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及防突专线整治工作检查内容:
(一)一通三防机构、人员配置、制度
(检查人员:
***、***、***)
检查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员、瓦检员、防突工、抽采工、监控员、监测监控维护工、主扇司机等人员配备,制度是否完善等。
(二)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采系统
(检查人员:
***、***、***、***、***)
1、检查主要通风系统是否合理,11802采面、11201备采面、11803回风巷、11801里段运输巷、11801瓦斯抽放进、回风巷、11803瓦斯抽放进风巷、避难硐室、机电硐室等地点风量是否满足生产需要,各掘进作业地点是否形成独立回风,是否存在串联通风、微风、循环风、无风等现象。
2、检查地面瓦斯抽放泵能力是否满足抽放需求,管路连接是否可靠,计量、检测装置时候可靠有效
3、检查井下各地点瓦斯抽放管是否到位,抽放支管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抽放负压是否达标,低洼处是否安装放水器,是否按要求进行单孔检测,挂牌管理是否到位,记录是否齐全完善。
4、检查瓦斯抽采是否达标,
5、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是否存在局部瓦斯集聚现象,瓦斯超限时是否立即撤出人员,停风、停电是否立即撤人,瓦斯超限是否进行分析处理。
6、检查瓦斯探头、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风速传感器等设置、吊挂是否符合规定,报警值设定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避难硐室设置是否符合规定,避难硐室内是否有压风自救装置、通讯联络系统、供水施救系统、检测监控等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三)通风设施
(检查人员:
***、***、***、***、***)
1、检查主要通风机安装是否符合规定及要求,相关配件、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到位,局部通风机是否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三专两闭锁”装置,局部通风机管理检测牌板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2、检查局部通风管理,风筒吊挂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漏风严重、转急弯、死弯等现象,风筒距离迎头是否满足规定(岩巷不超过3m,煤巷不)
3、检查防突风门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掏槽,建筑厚度、建筑材料、风门、抹边,是否挂牌管理,是够进行连锁,是否安装语音报警装置,是否安装防逆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及规定(必须根据现有的巷道列出详细的检查列表)
(四)监控系统及设施
(检查人员:
***、***、***、***)
1、检查监测监控系统是否稳定可靠,参数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各个作业地点探头数据是否及时上传,监控系统动态图是否与实际采掘布置地点匹配,
(四)、局部通风管理(***、***、***、***)
1、检查全矿井下作业地点、机电硐室、避难硐室、水仓等是否存在瓦斯超限或瓦斯偏高现象,检查瓦斯超限是否第一时间撤出所有作业人员,检查停风停电是否立即撤人,查瓦斯超限是否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制定预防措施,检查瓦检员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瓦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五)防突管理
(检查人员:
***、***、***、***、***)
1、检查防突专项设计(11802回采工作面、11201备采工作面、11803回风巷、11803运输巷)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编制,钻场、钻孔设计布置是否满足抽放需求,是严格按照两个四位一体进行编制设计。
2、检查消突评价报告真实性,现场是否按照要求施工抽放钻孔、校检钻孔,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取样观测,检查抽放效果是否达到消突,编制内容否完善等。
(六)石门揭煤管理及预测预报
(检查人员:
***、***、***、***、***、***)
1、检查石门揭煤是否按照要求编制揭煤安全技术措施及设计,是否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总工程师、矿长、防突队长是否到现场指挥作业。
2、检查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地址预测预报、是否按照要求施工地质钻孔,绘制瓦斯地质预想剖面图,有无防止误揭煤措施。
3、检查各作业地点是否按照要求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检验孔施工是否达到要求。
(七)防灭火管理
(检查人员:
***、***、***)
1、检查是否按照设计采取防灭火措施,是否建立防灭火观测系统,采面是否按照要求安装束管监测,是否建立观测台帐,2、各个作业地点、机电设备安装地点、消防材料库、避难硐室等是否按照要求配齐防灭火设施设备(灭火器、沙箱、消防管路等)
3、检查一氧化碳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4、检查地面工业广场、材料库房、设备库房、木料加工场、油脂库等是否配备防灭火器材,悬挂禁烟火标识牌。
(八)人员定位系统
(检查人员:
***、***、***、***、***、***)
1、检查人员定位系统是否稳定可靠,检查人员定位系统识别站安装是否到位,检查所有入井人员是否发放佩戴识别卡。
2、检查入井检身房是否按照要求对所有出入井人员进行检身登记。
3、检查矿灯房是否按照三号三统一要求发放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并做好发放记录。
(九)图纸、资料、报表
(检查人员:
***、***、***、***、***)
1、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填绘反映实际采掘现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以及避灾路线图、瓦斯地质图、等煤矿必须图件。
2、检查探放水钻孔设计、成果图纸,地质钻孔施工设计、成果图纸,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成果图纸、瓦斯抽放钻场、钻孔设计、成果图纸。
3、检查瓦斯监控日报表、抽放日报表等是否经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审阅,防突设备、仪器仪表等是否建立台账等
(十)火工品及爆破管理
(检查人员:
***、***、***、***、***、***、***、***)
1、检查炸药库火工品管理,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登记、发放、退库。
2、检查火工品运输是否有专人押运,检查各个作业地点是否配备炸药箱、雷管箱、放炮器箱,是否按照要求上锁管理。
3、检查作业地点是否悬挂爆破说明书、爆破警戒撤人示意图,是否向作业人员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告之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一)制度、措施、文件执行
(检查人员:
***、***、***、***)
1、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及规定执行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并如实填写带班记录。
2、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执行和落实,各个部门、各工种岗位职责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是否按期召开“一通三防”、防突等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检查各类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446号令、双七条规定、《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工作意见》(黔安监煤矿﹝2014﹞16号)、《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先探后掘”工作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4﹞17号)、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八个100%和“1077”措施等相关文件规定的执行情况。
五、相关要求
1、检查人员必须根据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对照进行排查,查出的隐患及问题交工作组汇总,统一编制整改方案。
2、对于查出的存在较大危害或急需处理的隐患及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防止造成严重后果。
3、各检查人员、部门必须严格对照以下法规、文件、标准等逐一进行检查。
(1)、煤矿安全规程2013
(2)防治水规定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5)《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7)《保护层开采技术规范》(AQ1050-2008);
(8)《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011]163号;
(9)《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047—2007);
(10)《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AQ1066—2008);
(11)《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检验方法》(MT/T1037-2007);
(12)《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AQ1018—2006);
(13)《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防治技术规范》(AQ1020—2006);
(1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6);
(15)《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
(16)***煤矿安全设施设计
(17)***煤矿开采设计方案
(18)关门山有关制度、措施、设计、作业规程等
4、各检查人员必须将查出的隐患的及问题交专项检查小组汇总,与2014年11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贵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监察中心。
******煤矿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