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民政助理贪污受贿具体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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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民政助理贪污受贿具体实施办法

乡镇街道民政助理贪污受贿具体实施办法

民政助理职责

乡、镇、街道都属于县级直属单位,一般编制为正科级。

乡镇街道政府下设民政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主要领导叫民政助理。

助理,协助帮助某个主题办事。

民政助理,就是协助帮助民政局办事的人员。

民政助理的人事管辖权在乡镇政府,而从事的业务是需要民政局指导。

民政助理职权

主要负责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益相关的优抚安置、救灾救济、五保供养、乡镇低保、扶贫帮困、婚丧嫁娶,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权益保障等各项工作。

民政助理贪污受贿方式——优抚金、伤残军人补助等

优抚金,是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财政直接拨款,照顾退役军人的资金。

方法一、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瞒报,然后用假签名、假印章代领的方法,虚报假名或继续上报已故退伍复员军人名单骗取退伍复员军人补助费进行贪污。

方法二、同已故退伍复员军人的亲属合伙骗取优抚金。

案例一、武义县王宅镇政府民政助理员雷玉标利用负责发放复员退伍军人、烈属优抚资金的职务之便,采取伪造优抚对象签名、多列少发、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优抚资金予以贪污。

民政助理贪污受贿方式——救灾款

救灾款形式比较多,如春荒救灾款,地震救灾款等等

方法一、虚报,如救灾户本为30户,实际上报50户。

方法二、重报,如救灾户A户已经领取救灾款,还是重复申报。

案例一,原潞西市法帕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员杨春勇利用担任民政助理员的职务之便,先后于2003年至2005年间5次使用虚报重报的手段贪污救灾救济款。

民政助理贪污受贿方式——五保人员生活救济补助款

五保户救济款式政府为解决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生活困难的救济款。

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方法一、虚报、重报。

方法二、侵吞、少发。

案例一、象州县某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助理利用其发放农村五保户、困难户救济款之便,采取私刻农村五保户、困难户印章和少发给农村五保户、困难户救济款的手段,侵占救济款共2.78万元。

民政助理贪污受贿方式——安居工程款

安居工程款是政府为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难,而补助的款项。

方法基本同上面一样,虚报、重报、侵吞、少发等等手段贪污。

案例.湖南省攸县菜花坪镇原民政助理蔡海燕在发放高和乡民政办安居工程款时,核查到该乡居民夏某不符合安居工程补助条件,县民政局拨款到位后,蔡海燕冒领了这笔4000元的安居工程款。

2006年至2007年,县民政局对五保户的救济拨款余地比较大,蔡海燕在担任攸县高和乡、菜花坪镇民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又先后5次虚造不符合条件的、死亡的五保户的救济拨款名单,冒领安居工程款、五保对象救济款等民政资金1万多元。

民政助理贪污受贿方式——最低生活保障金

案例一,虚列低保户冒领56万被抓后牵出一窝硕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下称低保金),在老百姓中被俗称为“活命钱”。

就是这样的钱,在现实生活中,仍被一些贪婪的人据为己有。

合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及贪污低保金的案件中,将虚列32户低保户、冒领低保金56万多元的一名股长揪出。

更让办案人员震惊的是,数个社区居委会,也陷进骗取低保金案的“漩涡”里。

  低保金悬于一人手

  去年1月7日,合山市检察院收到一封合山市领导转批的举报材料,举报有人涉嫌贪污低保金。

  其实对于这份举报材料,合山市民政局在内部已调查了一个月。

材料中显示,合山市在发放的低保金中,仅多发与实领之间的“误差”就高达8万多元。

低保金的流失,只有8万多元吗?

攀永福检察长要求反贪局迅速介入调查后,侦查人员首先锁定合山市民政局低保股股长谭柳明。

因为他一人,就掌握了合山全市发放、审批低保金的权力。

  在决定立案的第3天,办案人员直奔低保股长谭柳明的办公室。

在调取合山市城镇低保户的相关材料时,办案人员发现,从2003年到2008年的低保户档案材料残缺不全,不是少月份就是少季度、不是缺公章就是少当事人签字,有的甚至连低保金申请书、户主的身份证等资料都没有。

  合山市低保户的数量,远比谭柳明这里档案资料的户数多。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谭柳明推托是“工作疏忽”。

对于此前民政局深入社区调查却找不见低保金户主的情况,他解释说是老工人已下岗回老家居住或外出打工等。

对银行发放清单显示,发放低保金多于领取的问题,他也一口咬定是工作“疏忽”所致。

  进社区挖出大线索

  从谭柳明那里没有挖出有价值的证据,办案人员决定提取银行发放清单,根据花名册和身份证的资料到辖区派出所核查低保户身份。

  去年1月11日中午,派出去的两组侦查员相继回来。

  进社区的调查组反馈,各社区大部分的低保户档案,在2007年底已被谭柳明以统一保管为名收回民政局。

据分管低保的社区工作人员反映,谭柳明称若不能送回民政局的,要及时作烧毁处理。

幸运的是,在合山市的城中社区、北泗村委,因另有原因未移送,尚有一些材料。

  前往各个派出所的调查组则反馈,有很多发放低保金清单上的名字,在当地根本没有这些人。

所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有过时的、有位数不够的。

  经过对收集回来的外围资料分析,办案人员将银行发放清单和各个社区的台账核对,发现有5人在银行发放清单上有名字,而在城中社区的报销花名册上却没有名字。

  这表明,社区没有这些人的档案,或根本没有这些人。

银行发放清单有名字,只能说明是填制发放清单的人所为,而负责这一操作的人,正是谭柳明。

  在大量环环相扣的证据面前,谭柳明承认在2004年、2006年期间,虚列了13户低保户,共骗取低保金17万多元。

他骗领低保金后,小部分是他亲自到银行领取,大部分是把存折交给一个叫“韦仕芳”的人领款抵债。

  为使低保金流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检察机关向代发低保金的合山市农村信用联社,发出了冻结通知书,成功截住了谭柳明还没有来得及领走的16万多元。

  虚假户数不断上升

  办案人员发现谭柳明自称共虚列13户的说法仍然不尽详实。

在“挤牙膏”一样的较量中,谭柳明又供认出自己还虚列了9户,贪污低保款共计37万余元。

  2008年农历大年初三,办案人员辗转到柳州、南宁,调取信用社取款凭证和查询是否有“韦仕芳”这个人。

  从银行提供的取款信息表明,谭柳明所承认的这22户低保户,大部分是在柳州市信用总社下属的十几个网点取款。

  从谭柳明的家庭情况,办案人员发现,他的兄弟姐妹都在柳州,且小弟和二姐都已下岗多年。

他的亲属会不会在柳州冒领低保金呢?

检察官迅速前往柳州各信用社网点,提取取款凭证。

经过笔迹比对,谭柳明不得不承认他让姐弟帮领赃款的事实。

  到侦查后期,任凭如何审问,谭柳明最后咬定共虚列有23户。

办案人员逐一核查了谭柳明制作的3000多份低保审批表,最后确认有39份审批表及名字是虚列的。

除了谭供认的23户,尚有新查出的16户。

  谭柳明称,新排查出的这16户,是社区独自造假的,他并不知情。

办案人员再次拿出取款凭证笔迹对质,谭柳明只好承认后面虚列的16户中,有9户也是他所为,“韦仕芳”也是他编造出来的。

  “牙膏”被挤尽了,谭柳明为逃责任,忽然翻供了。

他称在虚列的低保户中,有一个叫“石天芬”的,取款额约5万多元“不是事实”。

  经核对,“石天芬”这一户均在柳州信用社白鹅分社领取低保金。

办案人员立即赶往柳州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证实“石天芬”这一户的取款人正是谭柳明。

银行人员说,倘若晚来一天,录像就不保存了。

  至此,检察机关查实,从2004年9月至2007年12月期间,谭柳明共虚列32户低保户,骗领低保金存折32本,内有存款共计56万多元。

  侵吞低保金还有“黑手”

  谭柳明一案已水落石出,办案人员却没有感到轻松。

他们发现低保金大量流失的背后,还有另一只“黑手”。

  从收集的证据来看,涉嫌贪污低保金的,不仅仅是谭柳明一人,各个社区均有贪污城镇低保金的嫌疑。

谭柳明也隐约提到过。

  谭柳明曾让城中社区、城北社区、北泗村委帮助造假的低保户资料,户数及名单有很大的出入。

其中城中社区共15份,北泗村民委18份,城北社区6份;其它社区身份证和名字对不上号,银行发放清单虽有名字但社区没有此人,不符合领取城镇居民低保金条件的人,共计有107人,当中便有谭柳明的女儿。

  办案人员紧追不舍,结果发现合山市北泗乡北泗村支书卢某、合山市总工会生产部谭某、岭南镇城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江某、城北社区居委副主任覃某等人,利用分管低保工作的便利,通过虚列、造假材料等手段,骗取低保金占为己有。

去年6月30日,谭柳明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同年12月3日,合山市人民法院认定谭柳明犯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谭柳明没有上诉。

覃某、卢某分别于同年10月26日、11月20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因为谭某有自首的情节,合山市检察院对他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例二,民政助理一家岳母舅子9人享受低保

低保户林春东家的楼房。

林春东在村里开有理发店,他的弟弟林春雄是红光村村干部。

国家给予重病、重残及“三无”,即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人员的生活救济,村干部却把它当作“唐僧肉”,个个随意“咬”,除自己享受之外,还用来“照顾”自家亲友。

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万宁市万城镇红光村委会。

记者在实地查访发现,这些村干部住在楼房里享受着国家的最低生活保障,而村里那些住在破窝棚里的困难户却难挨“低保”的边。

  记者21日从万宁市民政局得知,民政局对村民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已向市纪委汇报他们的处理意见:

取消红光村委会主任的妻子陈亚燕等5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该村干部班子进行批评教育。

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皆是“低保户”

低保对象都是村干部家的人?

近日,一份来自万宁市万城镇红光村的投诉信寄到南国都市报。

该村十几名村民举报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利,在落实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时大做手脚,把身体健康的人以“重病”、“重残”等名义搞成低保户,这些人都是村干部或者他们的家人及亲戚,而村里真正符合低保标准的人却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记者在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中看到,村委会主任吴亚有是低保户,其妻以“重残”为理由安排为低保对象;村委会副主任刘育东也是低保户,其母亲、妻子都是低保对象;村干部林春雄的妻子以“重病”办了低保,其胞兄林春东也以“重残”办了低保;村干部温花英为其家婆黄月英以“三无”为由办理了低保。

村民还特别提出,副主任刘育东的母亲刘益梅跟儿子分炊独自生活,而她的丈夫已死,刘益梅却一人办了二人的低保,另一份是给谁呢?

家有儿子媳妇女儿女婿

民政助理的岳母也是“三无户”

在村民反映的材料中,万城镇民政助理黄某一大家子很显眼。

黄某的岳母邢运香以“三无户”的理由办了3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黄某的大舅子陈才雄以“重病”为由办了3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三舅子陈家月也以重病为由办了3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

群众的反映是,邢运香有三个儿子,冠以“三无户”没有道理;其长子陈才雄、长媳妇黄亚霞身体健康,夫妻俩长期在海口做小生意,收入不差,却以“重病”的理由办了三人的低保;三儿陈家月、三媳妇苏和珠身体健康,男的在外务工,女的在家务农,家庭生活一般,却也以“重病”为由办低保。

对于村民反映的上述情况,民政助理黄某这样给记者解释:

没有规定干部的家人生活困难就不能办低保,他的这些亲属是低保户没错,他们本来就是困难人家,村干部报上来有什么错呢!

他审批了也是份内的事,谁要不服可以去告,他就是到法庭上去都说得清,这些亲戚“有病”,他是能够拿出证据的。

岳母一人享有三个人的低保

民政助理说另两份低保是她未成年的孙子的

21日上午10点钟左右,记者来到邢运香的家。

邢运香就是万城镇民政助理黄某的岳母,有3个儿子却以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无劳动能力人员为由办有3个人的最低生活保障。

记者问起老人的生活情况,她说她一人在家生活,儿子儿媳在外打工。

记者问她每个月3个人的低保金怎么花,老人说她从来就不知道自己有低保金,也从来没有领过一次低保金。

记者说她女婿就在管这件事,是否给她提起过?

老人回答说女婿从来没有向她提起过,没有给她讲她有什么低保金。

邢运香的女婿、民政助理黄某对记者说,给岳母办三个人的低保,是因为两个未成年的孙子跟岳母一起生活,两个孙子读书都没钱,加在一起就是3个人了。

有健在的儿子儿媳,却成了“三无户”享受低保待遇,那么低保户是怎么界定的,有没有标准?

当记者向黄某提出这个问题时,他回答说是有标准的,低保要求是“重病”、“重残”和“三无户”,而“三无户”就是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无劳动能力的人家。

村民唐学宏住在可以见顶的棚房里,靠捡猪粪过日子,但他一家人没有享有低保政策。

吴懿斌摄

靠捡猪粪过日子

窝棚户无“低保”

红光村委会田尾村村民唐学宏,一家七口人老少智能低下,窝居于三间小棚屋里,大儿媳妇谭秀珍是精神病患者,小儿子腿脚有残疾,一家人生活极为困难,老人靠捡猪粪过日子,然而唐学宏一家不在低保户之列。

村民陈世景,今年56岁,3个孩子还小,一家人挤在三间约40平方米的低矮棚房,大儿子因家里住不下,长时间借宿邻居家。

陈世景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因长期患病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这样一家人也不在低保户之列。

对此,万城镇民政助理黄某说,报批低保户的事不是固定不变的,去年没报上的今年可以补,去年报上的低保户今年状况好了,取消就是了。

村干部接受民政部门调查时说

不懂政策造成的

红光村委会报批低保户工作到底有没有问题?

记者从万宁市民政局获悉,该局接到市纪委批转来的村民举报材料后,立即安排人员到红光村委会核查,发现确有一批被审批为低保户的人员不符合条件,并于近日向市纪委报告,做出如下建议:

对红光村委会主任陈亚有的妻子陈亚燕、村委会副主任刘育东的妻子黄亚荣和母亲刘益梅,村干部温花英的家婆黄月英、村干部林春雄的妻子蔡祝汝等5人取消低保户资格,对该村委会干部班子进行批评教育。

万宁市民政局救灾救济股唐股长对记者说,他们在调查中,村干部说是因不了解国家这项政策的具体要求和上报标准,就把不符合的人选报了上来。

民政部门贪污受贿一般数额不大,但这些钱都是老百姓救命钱,影响极其广泛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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