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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的

参与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将工程造价的控制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之中,涉及项目发承包阶段、实施以及工程竣工等各个阶段。

把工程造价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及事中控制,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

对项目实施的各阶段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价,及时提出咨询意见供业主决策参考。

同时在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项目各参与方的工程造价行为进行监控、指导、规范,规避项目造价风险、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建设投资等目的。

(二)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6号令)、《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标准》(CECA/GC7-2012)、《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

4、《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5、遵循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6、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定。

(三)总体目标

现场跟踪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基础工作,我方审计人员从控制工程造价的角度,在施工合同履行的整个时期对现场进行跟踪核查、记录。

我方将适时地派驻有关建筑(土建和安装)等各专业的造价师,对各专业所用的材料规格、数量与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工程实物进行对照核查,通过现场测量、取证、拍照等方式,做好备查记录,作为变更签证计价和结算审计的真实造价依据。

特别对隐蔽工程部分或有可能索赔或反索赔等方面,通过跟踪审计对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并为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咨询意见,达到规范投资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目的。

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安全、有效的使用,确保投资效果的真实体现,确保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

最终达到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实施,力争项目总造价控制在批准的工程总概算内。

对建设项目概算范围外内容进行从严控制及重点审查。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目标一览表

序号

控制过程

控制阶段

造价控制的可执行目标

内部质量控制目标(总工办对部门复核成果质量检查)

1

事前控制

招标阶段

分解概算造价,设置招标限额控制线,进行事前控制。

招标控制价不得超前置审计标准

2

预算阶段

当项目具备预算条件时,在概算的基础上,及时编制工程预算,根据预算及时修正设计图纸,设置各工程的预算控制线

合同预算价成果不得超过前置标准

3

事中控制

中间计量支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规定时效内处理进度款支付审计、索赔受理,做到不超付、不超时受理。

汇总变更造价,调整抗风险资金,及时动态控制,真正做到过程控制。

进度款按合同号办理,不得出现超付、该扣除未扣除备料款的现象,变更价款计算误差不得超过±3%误差率

4

事后控制

最终结算

在规定时效内,全面审计最终结算、审计的深度符合要求,确保高水平有审计质量。

结算审计不得超过竣工结算质量控制标准

5

咨询总结

服务结束时,对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过程进行全面整理总结,对咨询效果全面评估,进行数理分析,统计造假核减率,量化咨询效果。

内容齐全、数据可靠,数据指标分析误差不得超过±3%误差率

(四)项目管理组织

1、组织构架

针对工程的特点。

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公司挑选年富力强、技术出众、经验丰富的工程师组成本项目的审计工作组。

为本项目建立公司和审计组两层组织机构并从全国注册造价师、全国注册造价员二个层面来保证本项目的审计工作开展。

(1)公司级(片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由公司级领导专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团队总体工作,参加重要会议,负责重要问题沟通协调。

对审计成果的质量进行控制。

公司各层专业人员将全力提供有关支持,按项目要求提供下列支持:

①会计及财务;②行政人事及后勤;③质量控制;④技术;⑤法律支持。

(2)项目组(项目经理)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专业及工作量和委托方要求合理组建项目部。

项目部组建:

项目经理由公司委派具有丰富现场管理经验的注册造价师担任。

项目经理(包括但不限于),主持项目团队具体工作,组织团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负责沟通协调,对审计成果进行复核。

组建专业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组,负责对工程项目日常工作组织管理及与业主、设计、监理、施工等的日常交流及协调,负责对各专业工程师造价的复核汇总和质量监控。

并负责各专业主审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及指导监督。

(3)操作层(各专业主审造价师)

各专业主审工程师,负责对本工程范围内各分包、各专业、各单项(合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关工作。

2、组织机构(略)

(五)人员配置(略)

(六)技术方案

1、跟踪审计审核程序及重点审核内容

(1)现场跟踪的准备阶段

1)熟悉本项目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及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有关计价的其它文件。

2)协助业主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沟通协调,对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相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有效性提供咨询。

3)参加业主、监理组织的图纸会审工作,对其中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部分进行咨询准备。

4)提供非承包商原因所致设备或材料未及时送达引起的误工费用、工期延误等索赔的咨询。

5)提供应业主要求承包商采取非常规施工措施而增加费用的评估咨询。

(2)审核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

1)工程建设承发包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依据,也是工程计量、工程费用计算及支付的主要依据。

2)招投标审查:

重点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审核进行控制,重点检查清单描述、土石方等隐蔽工程清单量是否准确等,确定招标控制价应满足项目概算的要求;对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信息发布方式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投标报价要求和结算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查;分析工程造价构成,重点对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变更引起造价变动部分的造价控制,关注投标清单中可能产生严重不平衡报价问题的防范。

3)审查结算文件中的内容与合同条款、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书的报价内容是否相符。

如:

①合同中规定套用土建定额收费的,则不能套用修缮定额或装修定额收费;②合同或投标书写明某些工程项目是包干项目的,则以包干价进行结算,不得再调整;③合同中规定的收费类别、包干系数、包干费用、总包管理费、配合费、下浮数、工期和质量方面的奖罚规定等应与结算内容相对应。

4)审查合同条款中工程项目的承发包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结算方式、风险分摊、结算中哪些费用项目可以计入或调整以及如何计算等内容。

5)原则上应严格依据施工合同的规定执行,但对合同的个别条款由于特定条件的变化,出现不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或与工程实际情况出入太大,应该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国家、省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合同的某些不合理条款进行调整,使合同更合理公平。

6)通过审查给委托方合同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议

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委托方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对合同管理不严格,合同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合同流于形式,合同条款不全、不规范、不严密的情况时有出现,这些都会给审核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如招标工程中,招标时规定标价下浮5%,而对设计变更、签证增加的造价是否按原投标时规定条件下浮5%没有规定,这部分造价是否下浮就出现扯皮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的造价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的造价管理,就是对施工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安排和有效配置的一种咨询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是正确处理人与物、时间与空间、质量与数量、工艺与设备、供应与消耗、生产与管理的各种矛盾。

科学合理、计划有序、周密均衡地组织施工生产的一种技术组织措施。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1.1编制依据

1.2工程概况

1.3施工部署

1.4施工准备

1.5施工总平面布置

1.6施工总进度计划

1.7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1.8主要资源需用计划

1.9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1.10技术资料管理及保证措施

1.11工期保证措施

1.1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保证措施

1.13环保、环卫管理及保证措施

1.14安全管理及保证措施

1.15消防保卫管理及保证措施

1.16季节性施工措施

1.17成本管理及降成本措施

1.18新技术推广应用

2)施工组织设计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2.1施工部署

审查施工部署是否能按业主的总体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各主要施工节点是否衔接,工序的交叉是否合理。

施工组织中劳动力组织和施工机械的配置是否能够满足施工的要求。

2.2施工准备

施工准备中是否分项分部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针对重点关键工序是否组织专项计划攻关措施。

施工机械准备是否已经完成,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时间上能否满足施工计划要求,是否有易损件配置。

劳动力准备,劳动力后背资源是否充分,各工种能否满足施工技术要求。

物资准备,物资部分是否编制材料需用量计划,对各种材料是否进行供应商考察。

2.3新技术推广应用

新技术推广应用是否采用建筑业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已往项目作业中对缩短工期、降低成本、节能、环保、创造优质工程方面应用效果如何。

(4)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管理

1)内容

跟踪审核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影响。

2)工作程序

2.1施工单位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提交当月(或节点)完成形象进度,监理公司、业主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实已完工程量。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和变更的工程量分别洽商认可。

2.2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检验认可的证明、编制当月的工程量完成统计报表(按合同要求)及工程价款结算书,报项目管理公司初审后送我公司复审。

2.3我公司对工程价款进度结算书进行审核,首先对工程量核定确认,然后审核洽商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工程子目综合单价是否与清单报价一致;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施工用料发生变化必须获取必要的洽商,审核时据实调整。

2.4审核的结果由我公司在7天内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工程项目进度付款建议表。

(5)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工程实施阶段,业主的工作重点在于过程的有效控制,使设计变更、签证等得到有效的掌控;我公司作为中介方,工作重点在于协助业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变更、签证、索赔进行有效的审核。

对工程签证等管理实行量价分离的二级约束机制,规定现场监理工程师仅对签证事件的真实性和工程量数据的准确性确认,对其可能引起的费用变化或工期变化要求承包商另行填写费用洽商申请表或工期临时延期申请表,由业主经营部和委派的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工程师独立审核,形成了二层次管理,相互制约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工程签证可能带来的工程造价失控风险。

1)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程序

1.1设计变更的审核程序

1.1.1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审核:

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签证,应从专业技术需要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供业主选择。

A、工程设计变更按其影响造价的程度,可分为a、b、c三类。

a类变更:

这类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

b类变更:

这类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包干费用范围内。

c类变更:

这类变更涉及变更设计原则,变更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和布置,修正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且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可追加或减少费用的范围内。

B、各类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a类变更:

由监理工程师签认,但需向造价工程师备案。

b类变更:

必要时(合同结算规则要求按分项、分部工程计算费用);或业主要求提供考核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造价工程师要对工程变更申请表的估算费用进行核查,并记入《核查记录》,同时按分项、分部工程进行统计。

否则,与a类变更的处理方法相同。

c类工程变更:

属c类变更的,由施工方提出申请估价和提交变更价款预算单,有业主经营部门委托造价公司进行核查并与承包商协商后确定价款,填写《核查记录》,同事按分项工程进行统计。

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要看是否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对变更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必要的论证与综合评价后再决定进行变更。

1.1.2设计变更的合规性审核

审核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事前约定。

根据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数额实行分级审批制,明确审批权限,加速变更工作的进展。

同一原因引起的,数额较大的变更项目不能肢解为多个变更项目申报而逃避审批。

A、必要的变更应先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经业主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

B、对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便条变更的工程量不予认可。

C、监理公司发现设计图中的问题,需要进行变更时,必须征求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意见。

对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擅自更改设计图的,不予认可。

1.1.3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审核

A、审核设计变更是否真实存在。

为分析变更的原因,明确责任,应对变更进行分类管理,一般可以分为施工类、设计类、业主管理类,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a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变更,监理工程师应注明原因,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付,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b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按c类变更处理后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部门协商是否对设计部门索赔。

c由于监理部门责任造成损失的,该部分费用按c类变更处理后应扣减监理费用。

B、审核变更中涉及的数量及计价的真实性。

a审核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正确,是否得到了如实反映。

b审核变更部位的定额套用是否合理。

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

材料的供应及自购范围也应同原合同内容相一致。

c审核设计变更计算过程是否规范

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算,有无高估冒算。

(2)洽商签证的审核与管理

2.1洽商签证的必要性

2.1.1签证对造价的影响程度,洽商签证于设计变更相同,按其对造价的影响程度,亦分为a、b、c三类。

a类签证:

这类签证不涉及设计原则的变化,不影响质量和安全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

b类签证:

这类签证涉及工程内容,造价有增减,但变更价款在合同规定的包干费用范围之内。

c类变更:

这类变更涉及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变化,或属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外的工程内容,且变更价款在合同约定的追加或减少费用范围之内。

2.1.2各类签证的处理方法

以上a、b、c各类签证的处理方面同各类工程变更的处理方法,不在此重复。

2.2审核签证的真实性

2.2.1审查洽商签证的程序是否规范。

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签证程序。

审查洽商签证手续是否齐全。

洽商签证必须分别由监理公司、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或缺少某一方签字,说明洽商签证的手续不全,也必然影响洽商签证的真实性。

2.2.2审核材料签证的市场调查。

涉及材料价格的签证应在业主组织下,造价咨询公司会同承包方赴市场,确定本工程所监控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单价。

2.2.3审查洽商签证内容与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完工项目的内容是否一致。

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必须纠正。

2.3审查洽商签证的有效性

2.3.1审查开始后,必须封存施工单位移交的所有资料,包括洽商签证,不允许施工单位补办任何洽商签证,特别是隐蔽工程项目的洽商签证,凡是审查开始后补办的洽商签证一律无效。

2.3.2审查施工日记、监理日记、值班日记与洽商签证的时间是否一致。

如果不一致,说明洽商签证的时效性存在问题,必须进一步查清。

2.3.3审查洽商签证的内容有无重复,尤其要注意工程项目整体办理洽商签证后,是否又以单项办理签上签证。

预算中包含的项目不得进行签证,已签证的工程量,应予扣除;

2.4审核洽商签证的正确性

2.4.1审查洽商签证的数量,包括个数、面积、梯级、重量的计算是否正确。

2.4.2审查洽商签证的单价、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2.4.3结合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内容,特别是洽商签证的一些优惠条款,查洽商签证是否可以列入工程结算。

工程变更与工程现场签证审核的依据应充分,设计变更手续、签证程序应齐全,内容与实际情况应相符,所选用的计价方式应合理并符合施工合同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价格的审核与确定应由相关的专业造价工程师签发。

3)工程量签证的造价审核程序与内容

签证审核的步骤分三步:

真实性审核、合理性审核、实质性审核。

3.1真实性审核

3.1.1一般签证书面材料中应有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

3.1.3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真实性审核的重要内容。

3.1.4签证是甲方与乙方之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订合同的一种弥补或动态调整,与主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而在形式上应该是双方签章齐全真实。

3.1.5审核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签证的印章应与投标书中印章相对比,以保证签证形式合法、内容翔实合理。

以防止签证上虚增材料数量、工程量、费用等。

签证真实性的审核要重点审查签证单所附的原始材料。

3.1.6对签证中的数量一定要现场核实。

现场核实工作量要求甲方、乙方、中介方三方同时到场,咨询单位审核人员一般安排二人以上参加,认真测量并做好勘测记录。

勘测记录由甲、乙方和审核人员签字认可,作为调整结算的依据,并与结算等一并归档备查。

3.2合理性审核:

一些乙方为了中标,在招标时采取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以各种理由,采取洽商签证的方法想尽办法补回经济损失。

所以对乙方签证的合理性必须认真审核。

3.3实质性审核:

对于工程量的签证,审核时必须到现场逐项丈量、计算,逐笔核实。

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核的重点。

因为这两部分往往没有图纸或者图纸不很明确,而事后勘察又比较困难。

在必要的情况下,审核人员在征得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破坏性检查,以核准工程量。

4)材料价格签证的审核程序与内容

一般来说,设计图纸对一些主材、装饰材料只能指定规格与品种,而不能制定生产厂家。

目前市场上伪劣产品较多,即使是正规厂家,不同的厂家和品牌,价格差异比较大,特别是一些高级装饰材料,施工方以劣充优,以国产品牌冒充进口品牌,若业主签字确认之后会给结算审核造成麻烦。

材料签证的造价跟踪审计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4.1注意签证的时间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信息是时时刻刻变化的,掌握价格变动规律,审核中关注签证材料的购买时间,是一个很重要又容易忽视的问题。

4.2材料价格签证确认的方法

相对于其他签证来说,材料价格签证的确认是比较难的。

客观上,各地区《价格信息》对普及性材料有明确指导价,而对装饰材料的价格没有明确指导,由于其品种、质量、产地的不同,导致了价格的千差万别,甲方也不能清晰、具体地提供材料的详细资料。

比较可行的办法是:

组织双方人员,走向市场,寻求最接近实际情况的价格,以有力的事实证据取得双方的一致认可。

4.2.1调查材料价格信息的方法

A、市场调查

B、电话调查

C、上网调查

D、当事人调查

4.2.2取定材料价格的方法。

调查取得价格信息资料后,就要对这些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平衡、过滤,从而取定最接近客观实际并符合审价要求的价格。

A、应考虑调查价格与实际购买价格的差异。

B、参考其他价格信息。

取定材料价格时还应综合考虑下面几种价格资料:

a参考信息价;

b参考发票价。

参考乙方的购货发票,虽然可能存在假、虚、控等问题,但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可作为参考的依据之一。

c参考口头价。

这里的水分可能更大一些,更应慎重取舍。

d参考定额价。

定额价格是加权平均价,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一般来说土建材料与市场差异不大,但许多装饰材料则可能出入较大,应分别对待。

e其他工程中同类建材价格。

在同期建设的工程中,已审定工程中所取定的材料价格,可作为在审工程材料价格取定参照,甚至可以直接采用。

5)综合单价签证的管理与审核

5.1清单计价方法下,单价的使用原则。

一般在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外项目确定后7天内,设计变更、签证涉及工程价款增加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涉及工程价款减少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经对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5.1.1当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按投标报价中已有的单价确定。

5.1.2当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可参照该单价确定。

5.1.3当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和类似于调整的工程量的单价时,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与甲方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单价;协商不成,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确定。

5.2清单计价方式下,单价的报审程序。

换算项目。

在工程实施中,难免出现材料调整,如面砖的规格调整,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只要进行子目变更或换算即可,但在清单模式下,特别是固定单价合同,单价的换算必须经过报批。

(6)索赔费用的审核与管理

1)索赔费用的管理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的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

1.1我公司协助业主及时、快速地处理索赔纠纷,通过手机的记录、照片、录像等证据,帮助业主把索赔损失减少到最小。

1.2阶段性地、及时地收集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质量违约的证据,协助业主进行反索赔,以维护业主利益,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2)索赔的内容

2.1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图纸数量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等,造成工程拖延和损失。

2.2工程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设计文件不一致。

2.3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变更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扰乱了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使工程数量和施工困难有较大的增加。

2.4业主指令提高设计、施工、材料的质量标准。

2.5由于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指令,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窝工等损失。

2.6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额外工程或指令工程加速。

2.7业主未能及时交付工程款。

2.8物价上涨、汇率浮动,造成材料价格、人工工资上涨,承包商蒙受较大损失。

2.9国家政策、法令修改。

2.10不可抗力因素等。

3)索赔的分类

序号

分类标准

索赔类别

说明

1

按索赔的目的分

工期延长索赔

由于非承包商方面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时,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推迟竣工日期的索赔

费用损失索赔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补偿因索赔事件发生而引起的额外开支和费用损失的索赔

2

按索赔的原因分

延期索赔

由于业主原因不能按原计划的时间进行施工所引起的索赔主要有: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或设计图纸的错误和遗漏等原因引起停工、窝工

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对合同中规定施工工作范围的变化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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