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文明施工防止施工扰民措施消防环保交通疏解及保卫方案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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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文明施工防止施工扰民措施消防环保交通疏解及保卫方案说明
5现场文明施工、防止施工扰民措施、消防、环保、交通疏解和保卫方案
5.1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5.1.1文明施工目标
按照建设及业主的要求,对施工场地进行统一规划,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力求场容整洁,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5.1.2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
5.1.2.1文明施工组织机构设置
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现场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材料服务和管理部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各作业队队长为成员的《创建安全文明样板工地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并配合甲方、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的工作,做好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
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各有关人员的分工与职责,将文明施工落实到实处。
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保证本项目工程施工顺利完成。
5.1.2.2文明施工组织机构管理流程(见下图)
创建安全文明样板工地领导小组管理流程图
周围环境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现场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材料服务和管理部经理
施工现场
生活区
全体施工作业人员
各施工作业队(站或组)长
安质环保部部长
工程运输部部长
综合办公室主任
计划财务部部长
工程技术部部长
机电设备部部长
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材料服务和
管理部
5.1.2.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⑴健全以项目经理具体领导、业务部门指导、各作业队及班组班具体落实的管理网络,增强管理力量。
⑵对进场施工的队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实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与责任感。
⑶严格按照业主和北京市文明施工要求,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细则,管理小组对各班组定期检查,随时抽查,逐项打分,综合评比,进行奖罚。
⑷加强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意识,对职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每周召开文明施工例会,并由专职人员举办文明施工讲座,宣传文明施工准则,提高每一位员工文明施工意识,在北京市树立我单位良好的企业形象。
5.1.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5.1.3.1施工围蔽及施工场地管理
⑴铺轨基地、材料存放场及施工现场四周均按业主和北京市市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围蔽,四周设置彩钢板围护。
⑵施工现场按照场地容貌管理规定,设置并悬挂五牌一图,即:
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安全标语牌、安全记录牌、文明施工制度牌和施工平面图,五牌一图悬挂要合理布局、美观整齐。
各施工作业面和堆料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施工铭牌,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佩戴胸卡上岗。
周围居民和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内,未经业主批准同意,外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入工地。
⑶工地道路要碾压夯实,路面采用混凝土面层,与周边道路自然连接,并设专人养护清扫,保持通畅、整洁。
凡在与施工道路的交叉路口,均应按规定设置交通标志(牌),夜间设示警灯及照明灯,便于车辆行人通行。
如遇大风、暴雨季节要派人值班,确保安全。
⑷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各类材料、设备、预制构件等做到有序堆放,不侵占车行道、人行道。
易燃有毒材料应专库存放,并建立保管制度。
⑸施工现场排水系统按市政要求设置,并应确保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禁止泥浆水、水泥浆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下水道。
雷雨汛期要多为周边市政设施及居民着想,落实切实可行的防汛措施,为政府和市民排忧解难。
⑹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城市环境的污染,严格控制噪音,把对市民的影响和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施工车辆经过市政交通道路时,要有专门的洗车台对其进行清洗,防止污染城市环境。
⑺要节约用水,施工现场设沉淀池,沉淀池要定期进行沉淀物清理,沉淀清水经泵循环重复使用。
5.1.3.2工地卫生与医疗
⑴按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布置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工作,并对现场卫生进行定期检查。
⑵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集中,及时运走;建筑垃圾随时清理,当天运走。
工地制定并落实除“四害”措施,严防各种害虫的滋生。
⑶设置水冲式厕所,并作好厕所的保洁工作;不乱倒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⑷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职工食堂符合北京市施工现场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⑸做好职工医疗保健服务,医疗设施、人员、常用药品、急救药品配备齐全,并与当地医疗单位联系,做好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护工作
5.1.3.3现场文明气氛
⑴施工临时用地内必须张贴宣传标语,要设宣传栏,内容经常更换;施工现场人口处应悬挂宣传标语横幅。
⑵施工现场出入口设门卫室,设专业保安人员,所有施工人员都应佩带由施工单位提供的胸卡,胸卡应标明姓名、职务、身份及编号,在现场期间应一直佩带在胸前。
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法纪和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创建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活动,深入开展“塑先锋形象、为党旗增辉”和“青年突击队”、“青年安全监督岗”等专题活动,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⑷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和文明工地共建活动。
定期走访驻地居委会,征求居民对施工单位的意见及要求,为民分忧解难,充分体现“爱民工程”风范。
⑸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配备专职保卫人员,昼夜值班,做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登记手续,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做好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进场,在场内要服从现场人员的调度安排。
5.2防止施工扰民措施
施工队伍进场后及时与当地政府联系,积极与当地居民进行沟通,了解当地居民的生活习俗,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5.2.1施工噪音、振动的控制
5.2.1.1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环保机具,必要时设隔音罩、隔音板、减震底座,将施工期间施工机械的噪音、噪音控制在最低限度,减少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工作的影响。
5.2.1.2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机械过于集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安排噪音、振动较大的工序在中午、夜间和节假日、中考、高考等期间施工。
5.2.1.3施工机械的噪音必须满足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要求,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详见下表:
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限值表等效声级L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结构
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5.2.1.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必须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的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城市各类区域铅垂向Z振级标准值表
适用地带范围
昼间
夜间
特殊住宅区
65
65
居民、文教区
70
67
混合区、商业中心区
75
72
工业集中区
75
72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75
72
铁路干线两侧
80
80
5.2.2交通防护
施工过程中,必然会给周围交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使施工对周围交通影响减至最小,除采取合理的施工组织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4.4.1在施工现场及沿临时交通线路上设置醒目的交通指示牌和夜间照明路灯,保证行人与车辆能够安全方便行走和疏散。
5.4.4.2施工车辆避开交通高峰期,并派专人定期更新交通指示牌,维修路灯线路,配合交通管理人员维持交通秩序,疏散拥塞车辆。
5.2.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控制外出人员数量,并配备专职保卫人员,配合当地政府进行昼夜值班巡逻,做好驻地周围的治安保卫工作。
5.3消防措施
5.3.1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
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火灾易发地区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5.3.2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
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
5.3.3施工对乙炔瓶、氧气瓶的使用、运输和保管必须严格执行气瓶运输、储存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乙炔瓶与易燃易爆品的间距不应小于8米;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或普通电气设备(如配电盘、在用电动工具等)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乙炔瓶、氧气瓶使用时应放在固定气瓶的支架上,并禁止敲击、碰撞。
5.3.4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确保人人会用。
焊轨作业中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每日作业结束后,必须在严格检查确保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5.3.5对油库、氧气、乙炔存放地建立警示牌,严禁烟火制度,严禁吸烟,严禁带入火种。
焊割作业时,应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清理干净后方可作业。
禁止尾气能喷出火星和高温气体的汽车、拖拉机、柴油车、摩托车等运输车进入危险场所。
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的管理。
5.3.6对驻地要严禁乱拉线、乱接灯、乱使用电炉子,防止电路超载引起失火。
同时要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消防要求放置在醒目和易于取用的地方。
5.3.7对于不符合防火安全的要采取强硬措施进行整改,提高全体参建职工的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5.3.8对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必须严格管理,各单位领导、公安人员、安全人员、要定期对以上物品的管理进行全面检查,杜绝漏洞,消除隐患。
5.3.9做好施工现场周边构筑物、建筑物的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5.4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是直接影响人类千秋万代生活、生存的大事。
增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创造一个清洁安静、优美舒适的劳动和生活环境,是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前提。
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我们将把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卫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采取一切措施保护现场及附近的环境,避免因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积极配合北京市环保、市政、环卫等部门,共同有效地保护北京市生态环境、市容环卫及施工区周边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环境。
根据本项目工程环境和工程特点,制定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5.4.1加强施工管理,强化环保意识
5.4.1.1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现场项目经理(副经理)、材料管理和服务部经理任副组长,工程技术部、安质环保部、工程运输部、机电设备部、计划财务部、综合办公室及工地实验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本工程施工中的环保工作。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设置见下页图:
5.4.1.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容易引起环境污染的各种渠道严格控制,明确环保重点。
5.4.1.3切实贯彻环保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规、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报有关环保设计,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框图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
现场经理(副经理)
项目总工程师
各施工作业队
全体参加建设人员
材料管理和服务部经理
工程技术部
安质环保部
机电设备部
工程运输部
计划财务部
综合办公室
工地实验室
材料服务和管理部
5.4.1.4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知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职工的自觉行为。
5.4.1.5强化环保管理,健全企业的环保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
并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5.4.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管理
5.4.2.1分别对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实行封闭和半封闭式管理,以减少粉尘、噪音、振动、弃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5.4.2.2办公区进行园林绿化规划,做到“晚上亮起来,白天绿起来”,办公区内没有黄土暴露。
5.4.2.3在工地汽车进出口设置冲洗槽,用高压水枪对车辆进行冲涮,在确认车辆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后,车辆方可出入工地。
5.4.2.4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废水应经过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防止污染地下水和环境,防止阻塞地下水道。
5.4.2.5用地履行审批手续,不擅自占地、占道,并按期恢复占用的道路与土地。
5.4.2.6禁止露天焚烧产生有害气体,禁止用有害有毒的物质作填料。
5.4.3加强监控量测,确保环境安全
采用先进监测手段对噪音、粉尘、水质量、空气质量、地表沉降等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数据采取对策,确保环境安全。
5.4.4绿化及其保护
5.4.4.1对场地内需要保留的树木用围栏加以保护;开辟场地间隙种花植草,大门及围墙周围设置绿化带,使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4.4.2夜间施工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5.4.4.3对施工场地范围内以及施工可能触及到的地方以内应保护的树木、广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等采取加防护围栏、悬挂标签和标记的方式妥善保管,以免施工机具及人员等对其造成破坏,并由专人经常检查防保,施工完毕后将其完整无损的向业主移交。
5.4.5文物保护措施
5.4.5.1认真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组织职工学习文物保护知识,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5.4.5.2施工中发现文物、化石或其它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应立即保护好现场,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并协助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及时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同时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
5.4.5.3施工过程中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对邻近施工现场的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等进行保护。
5.5交通疏解措施
5.5.1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将对城市道路交通造成较大的影响。
为减轻城市交通的压力和保持正常的运输秩序,主动与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商定运输方案,确定施工车辆运行路线和时间,在相关通道设限速、禁停等交通标志,并安排专人在主要路口疏解交通,协助交管部门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无条件服从北京市及业主关于道路交通和施工区域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扬尘。
5.5.2成立交通配合管理小组,由项目部副经理牵头,工程运输和安质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指定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保证交通配合工作落到实处。
5.5.3制定岗位责任制和交通配合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对施工车辆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做好交通配合工作,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5.5.4针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用轨道材料,特别是25m钢轨、道岔料等长大轨料的运输作为本次工程施工中的难点之一,要提前积极主动的与交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阐明轨料运输的特殊性,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签订必要的书面协议,解决轨料运输公路交通通道问题。
5.5.5对承担轨料及施工机具等运输的司乘人员加强教育,严格遵循交管部门规定的运行路线及时间,遵守北京市交通法规及交管部门对轨料运输的特殊要求,文明驾驶,确保交通安全。
5.5.6跨越道路或需占路施工时,提前向交通管理部门递交施工方案,并办理临时占路证、交通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施工中严格按交管部门规定的路线及时段运行,并按要求留足供其他车辆通行的宽度和人行道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影响正常交通及人车安全。
5.5.7在施工现场设立交通标志牌,安排专人负责交通疏解。
5.5.8在道路状况不能满足行车条件的路段,在交管部门配合下,设立安全交通岗,并设置明显的交通导流标志,安排专人指挥,按拟定的疏解出入口通行。
5.5.9保证交通疏解路段的照明,同时设置示警灯,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过。
5.6保卫方案
5.6.1坚决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对社会治安防范等的有关规定,以经理部公安派出所为主,成立现场保卫机构,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并积极主动地与地方政府、公安机关联系,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路地纠纷、施工干扰及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类事件。
5.6.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强化治安教育和管理,实现“无职工犯罪、无治安事故、无火灾事故、无交通事故”的目标。
防止和杜绝盗窃、斗欧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的发生。
5.6.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专职保卫人员,昼夜值班巡逻,做好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登记手续,防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进出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在场内要服从现场人员的调度安排。
对施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时报告现场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并对案件的侦破和处理予以积极配合。
5.6.4广泛开展“四防”教育,增强全员的消防治安意识,设置保护设施和报警系统,防止哄抢、盗窃和破坏活动的发生,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5.6.5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和文明工地共建活动。
定期走访驻地居委会,征求居民对施工单位的意见及要求,为民分忧解难,充分体现“爱民工程”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