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782925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docx

最新合同协议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0l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吉林省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JL—2018—0l)

发包人:

____________

  承包人:

____________

  吉林省建设厅监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6年6月     

  说明

  1.此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

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资质或行业协会的相应资格。

签订合同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上述承包资格证明。

  3.发包、承包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当地各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发包、承包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4.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并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当恪守诚实信用,负有对合同条款正确说明的义务。

  5.住宅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指隐蔽在装饰表面内的电气回路、上下水、煤气、地热等管线工程)结束时需进行验收,并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后方能使用。

如某项工程不能达标,乙方应予整改,直到达标为止。

  6.本合同施行之日起,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各专业市场自制的家装合同同时废止。

  7.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 民族:

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

________

   承包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规范服务达标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户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

(见报价单和图纸)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方式:

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二)。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一、二)o

   (3)承包人包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一)。

   1.6工程期限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1.7工程造价和报价单

   

(1)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金额大写)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3)工程报价(见附件三)。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

   3.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3.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质量指标予以确认。

   3.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承包人人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应书面告知乙方施工人员有关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承包人施工人员与邻居之间的关系。

   4.6负责垃圾外运输及处理。

   4.7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的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其它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适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9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发包人则应负责配合承包人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内容: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

  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民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7)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并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5.3发包人为少数民族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材料供应

   6.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1)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发包、承包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影响装饰设计效果,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发包人。

   6.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通知发包人到现场验收,双方就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发包人确认备案o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装饰材料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所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文件。

   7.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8.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竣工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验收单。

   8.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不得人住,如发包人擅自人住视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8.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可视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辩护词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