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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相关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

二、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三、预约血办法:

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输血科(急症例外)。

四、输血科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库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五、输血科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六、凡输血科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摄氏度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七、输血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八、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

九、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输血科说明情况,并上报市中心血站,一并查明原因。

十、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账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临床输血前告知制度

1、输血是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挽救生命的医疗手段,但鉴于目前血液采集与检测技术限制,仍不能完全避免输血所存在的风险。

如输血不良反应有荨麻疹、寒颤及发热等;输血传播的疾病主要有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2、临床医师实施输血治疗前,须向家属或者病人说明输血目的及可能会产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征得家属或病人同意并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

3、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节假日、夜班报总值班)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输血治疗同意书》随病历保存。

4、每次输血前均应实施输血前告知。

 

输血治疗同意书制度

1.输血治疗前,经治医生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谈话。

告知:

(1)患者病况需要输血治疗;

(2)输血可能发生不良反应;

(3)存在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2.凡异体血液输注需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并签订输血同意书后方能实施输血。

3.输血治疗同意书必须与病历同时存档。

4、实行自体血回输时,经管医师需与患者或家属沟通,签署并同意后方可进行。

 

输血申请制度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上报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术前自身贮血由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6、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7、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8、大于2000毫升,须经血库会诊,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急救输血大于600毫升必须经主治医生签字,1000毫升以上须经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

 

临床用血申请程序

1.申请用血应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检验科)备血,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2.申请用血必须抽取受血者血液3mL,连同申请单送检验科备用进行交叉配合试验。

如果用血量超过800mL以上,标本须酌量增加。

3.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的,逾时需重新抽血;一次输入3个献血者血液的受血者,如仍须输血,必须重新抽血做交叉配合试验。

4.血液均有不长的保质期,所有用血量尽量按照病情需要申请,避免浪费。

5.申请单上要写明用血时间,非急救病人用血请提前一天备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检验科(急诊除外),并提前一周与血站联系备血。

6.备用血以两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7.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必须提前一天与血库预约,以便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新鲜血、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签名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检验科与血站联系;临床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及时记帐,避免浪费。

8.临床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不能退还。

 

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制度

1.输血过程中,受血者如果发生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找原因,并立即通知输血科(血库),报分管院长。

2.输血科(血库)接到通知后作如下处理:

(1)立即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试验记录是否出错;

(2)立即鉴定受血者与供血者保留血样的ABO、Rh血型,与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结果比较是否一致;

(3)重新作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验证配血结果是否准确;

(4)抽取受血者抗凝血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用显微镜观察红细胞有无凝集现象,判断有无急性溶血反应发生;

(5)有条件的作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排除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

(6)用无菌瓶抽取受血者抗凝血2份,1份作细菌培养;1份先轻离心分离血浆,然后,再取血浆重离心,取血浆离心后的沉渣涂片,革兰氏染色查细菌,排除急性细菌污染反应;

(7)有条件的可作白细胞抗体试验或过敏原试验,判断是否是过敏反应或非溶血性发热反应引起。

3.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应详细记录,并随病历长期保存。

4.如遇重大反应,应及时通知市中心血站,会同查明原因。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输血原则1.临床输血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输血科必须优先、重点保证每次输血量在600ml以上的大型手术用血或急救治用血。

3、对一般性输血,可输可不输的一般不输,非输不可的要通过患者自体输血或动员家属、亲友互助献血或输血液代用品.4、对血红蛋白在9克以上或手术用量在400ml以下者,除家属亲友互助献血外,原则上不得申请用血。

5、晚期肿瘤、脑死亡患者和慢性消耗性疾病、濒临死亡的患者,如家属要求输血,原则上由家属或亲友供血。

6、治疗性用血,80%以上应输成血。

 

2、用血申请、审批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无家属的无主无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主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用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把关并签字,登记后连同授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备血。

移植手术须在实施手术前一周报用血计划,交血库备血。

3、急诊急救输血,临床医师可先申请400ml以下的用血,由上级医师签字(或补签字)后直接交输血科供血;500ml—1600ml的急救用血,要经科主任审批签字,大于2000ml经医务部批准;大于4000ml时,报医院领导审核签字再报血管备案。

4、对择期手术者,应大力推行自体输血,如自体输血有困难者,可动员家属或亲友献血,不论是自体或家属亲友供血,同样要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科主任签字,医务部审批后施行。

5、治疗用血,对慢性病人血红蛋白在9克以下,应采用成份输血,缺什么补什么,由临床医师申请,科主任签字,医务部审批方可供血。

三、输血反馈

临床输血要填写《用血申请单》,输血后要对输血(包括成份输血)后的有关情况认真填写《输血反应纪录》送输血科,输血科每月将反馈意见、分析结果上报医务部、主管医疗院长。

 

 

新技术及项目准入审批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新技术及项目临床应用的管理,促进我院医疗技术水平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后勤服务及管理部门新技术及项目的管理

二、新技术及项目是指在本院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以及其他应用于医疗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审批范围包括下列方面:

(一)国内已成功开展而本院首次应用的技术项目;

(二)侵入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使用新设备、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三、准入原则:

医疗新技术及项目应当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实用、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的原则;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新技术及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医务科。

五、申请开展新技术及项目的科室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资质。

(四)涉及医疗器械、药品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六、新技术及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原则上每年度末进行一次,需报新技术及项目的科室在每年十月底前将申报材料交医务科。

七、新技术及项目的审批程序:

(一)医务科初步审核该项目的科学性、合法性,必要时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有关规定。

(二)组织召开院内“学术委员会”会议,对新技术及项目的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实用性及合法性进行进一步审核,并审核该项目是否具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写出审核报告。

新技术的书面评审意见应当对下列内容作出评估:

1)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适用性;

2)科室的学科建设、人员等资质条件以及其他支撑条件;

3)该项技术临床推广的实用性。

(三)院长办公会对该新技术及项目的科学性、安全性、先进性、实用性、合法性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进一步审核,确保项目投资少、见效快、安全、合法。

(四)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的新技术及项目纳入下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引入该新技术及项目。

(五)年中临时引入新技术及项目的计划,仍需按本程序执行;

(六)、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规定需上报的新技术及项目,应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实施新技术及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新项目、新技术的收费标准报财务科。

2)开展新技术及项目所需的设备、器械、药品准备到位、充分,并经设备科、药剂科验收合格。

并签署验收报告。

八、医务科根据以上审批程序获得的各项意见,签署开展实施新技术及项目的同意书,并经业务副院长签字生效(对较大型、侵入性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及项目,需院长签字生效)。

相关科室在接到同意书后方可实施。

九、开展新技术及项目的初期,相关科室要选择好合适病例,待技术成熟,并已成为科室常规诊疗项目后,由科主任审核批准。

十、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临床应(试)用并上报医务科及院领导:

(一)医疗行政管理部门明文规定停止开展的项目;

(二)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

(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四)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十一、实施新技术及项目,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科内应做好“传帮带”工作,培养新人。

科室应当对开展新技术及项目的两个效益进行小结,并将小结报告递交医务科;一年后,科室应对该项目写出经验总结报告,上报科教科进行推广;达到院内科技新项目的,应进行成果鉴定的申报工作。

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医疗风险系指使患方或医方遭受伤害的可能性,是一种可以有效防范,将其降低到最小程度,但绝对不能消除的。

“预则立,不预则废”就需要医院管理部门从管理体制、医疗流程、规章制度等查寻缺陷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

结合开展的各项新技术、新项目及引进的高新设备、医疗质量管理、医务人员的技术、责任感等诸多方面因素,特制定本预警机制。

一、建立预警机制的目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质量及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但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和医学本身的许多未知性,就造成了医疗诊治效果的不确定,医疗意外的不可预见性,使的医疗风险无处不在。

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目的就是降低医疗风险,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减少给患者及其亲属带来的伤害,减轻医院负担。

二、医疗风险存在方面:

1、医疗管理方面:

医疗质量管理运行中全程管理、环节管理及终末管理有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难以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及反馈机制。

2、医务人员个人因素:

缺乏法律意识及医疗风险意识;

医疗技术水平有限;

责任心不强或不遵守规章制度;

3、设备因素:

抢救设备的完好,能否正常运转;

检验科等各项实验设备的完好,给临床医生以重要参考标准。

三、医疗风险预警程序:

医疗风险预警的实施进程可以归纳为风险识别、风险估测和风险评价三个大的阶段。

风险识别是对潜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系统的归纳和全面地分析以掌握其性质和特征,便于确定哪些风险应予以考虑,同时分析引发这些风险的主要因素和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这个阶段是对风险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工作;风险估测是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资料的研究,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等工具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这个阶段工作是对风险分析的定量化,使整个风险管理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风险评价是根据专家判断的安全指标,来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的程度。

四、针对我院医疗风险的对策:

1、成立专职专家的督导组,由院内专家委员会成员担任。

制定院内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标准及核心制度,参与院内的医疗质量及目标管理检查,工作形式以现场检查,评分计入月度考核。

2、设立医疗风险预警管理人员,针对已经出现的医疗事件,进行调查,设计管理程序,监测管理过程、收集信息资料、改进医疗质量,杜绝此类医疗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各项制度,提出针对性的修改意见,并给予完善。

3、医疗管理部门要关注管理体制、医疗流程、操作规范、质量评价等方面内容。

查看管理制度等方面有无缺陷,流程是否复杂易致操作失误,统一医护操作标准,使医疗操作科学化、合理化。

对环节和全程管理过程中的问题给予及时反馈,加强医疗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改进系统及制度的缺陷,不强调个人处罚,从根本上降低医疗风险。

4、严格手术准入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管理办法。

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严格专业准入制度,提高专科救治水平,严禁跨科别收治病人,因短期经济利益延误病人治疗时机。

严格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安全评估制度。

严格执行入院告知制度。

5、加强全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员技术操作水平,培养医疗风险意识,培训医患沟通技巧、技术操作常规、各种法律法规、医学新进展等各种知识,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

6、严格按照执行制度,按照制度办事,认真落实各项规范和制度。

加大由于责任心不强或不按制度办事所引起纠纷的处罚力度。

7、保障各种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给予维护和保养。

减少因机器原因导致的医疗纠纷。

五、目标:

通过建立医疗风险预警机制,使医疗质量控制能够达到四个目标:

(1)安全:

避免在诊疗过程中带来的医源性损害;避免诊疗不及时而贻误最佳诊疗时机;避免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非医疗性损伤;

(2)实用:

提供的服务必须有明确的科学理论依据,不能为医院或个人利益在治疗、检查、用药、护理过程中随意增减项目,使服务所需费用合理;

(3)及时:

尽量减少患者在候诊、取药、缴费、检查等过程的时间,尽量缩短术前等候时间和住院日,提供便捷服务。

(4)平等:

以病人为中心,尊重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选择、需要、价值,对所有患者一视同仁,提供同样服务。

营造一个友善、谅解、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

各项措施和制度的制定,最终是为了提高医院医疗风险防范,做到“未病先防”。

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树立全员风险意识,强化全员参与意识,为医院业务正常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为使一旦发生的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

严重后果发生,制定本预案。

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联系上级医院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三、尽快报告上级领导。

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都必须立即如实报告。

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科、分管院领导或者总值班,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

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

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现场高年资医师主持);对于情节严重的技术损害,应当根据需要邀请院内相关专科会诊,共同抢救(科主任主持)。

五、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手术切除组织器官、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

六、妥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

七、如患者已经死亡,必要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并送达书面尸检建议,并力争得到患方书面答复。

八、全面检查、总结教训,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

九、如属医疗过失,应当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责任者做出合理处理。

十、相应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或应诉准备。

十一、因技术损害构成医疗事故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患方以不正当手段过度维权、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时,在耐心劝导和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报警的同时,组织力量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院设施。

十二、当发现技术损害与技术或药品器材本身缺陷有关,或同类损害重复出现或反复出现时,暂停使用该项技术或有关药品器材,并对其认真地进行研讨和重新评估,必要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病房诊治问题:

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

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

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

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

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

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科,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院办。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院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4、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医患关系协调办备案。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三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三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

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为医务科质控办,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各省《医疗文书规范》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新入院患者,首次病程记录应在8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应在24小时内完成,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1-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3、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4、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

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

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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