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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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办法
2017年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办法
为切实做好2017年我县学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的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全部符合报考条件,现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一)国家专项计划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具有我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县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农村范围学生的界定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从我县镇村综合改革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实际出发,结合农村土地确权等情况合理确定城镇、农村考生身份。
(一)户籍地在城北办事处辖区内的9个社区居委会(名单见附件1)辖区的考生界定为城镇范围学生。
个别家庭确属农村性质且在承包的土地、山林从事农业生产,能提供宅基地、土地、山林确权证件之一的,或镇村两级出具证明该家庭在承包的土地、山林从事农业生产的,可认定为“农村”。
(二)户籍地在城南办事处东渡社区居委会等21个镇中心区、2个镇乡结合区(名单见附件2)辖区,考生户籍随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职人员或城镇居民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界定为城镇范围学生;考生户籍随同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职人员或非城镇居民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界定为农村范围学生。
(三)户籍地在
(一)、
(二)项所列的本县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之外的村庄(城乡划分代码220)辖区的考生界定为农村范围学生。
(四)往届考生沿用2016年高考专项计划的界定结论。
三、报考资格审核程序
(一)2017年5月2日前,高中学校完成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在审查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时,要根据《西乡县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中考生信息,查验考生提交的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房屋)、土地(林地)确权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结合县教体局、公安局对学籍、户籍审查结论,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在《西乡县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签署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结论。
(二)2017年5月2日起,高中学校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班级、学校公示。
2017年5月4日,各校书面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花名册(附件3)、《西乡县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县招生办。
(三)2017年5月8日前,县教体局、公安局、招生办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后在《西乡县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栏签署审查结论。
(四)2017年5月10日前,县招生办将通过复核的考生名单反馈高中学校,由高中学校组织考生签字确认后上报省市招生办,并在高考报名系统中进行标记。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县招委会负责。
县招委会成立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旭、县考试管理中心主任高永林担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公安局、农村土地确权办分管领导及高中学校校长为成员,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负责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二)加大信息公开公示力度。
县招生办、高中学校要认真认真做好公开公示,严防资格造假,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户籍所在地镇(办)进行公示。
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三)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要严格执行报考条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审核;要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
(四)高中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为考生解疑释惑,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学生的关心;知晓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知晓在专项计划资格审查中造假,经查实违规的,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的严重后果。
(五)各部门、学校要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还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六)专项计划资格审查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资格。
附件:
1.西乡县城北办事处镇中心区名单
2.西乡县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名单
3.西乡县2017年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考生花名册
附件1:
西乡县城北办事处镇中心区名单
城北办事处进站路社区居委会
城北办事处莲花社区居委会
城北办事处结友社区居委会
城北办事处西关社区居委会
城北办事处南关社区居委会
城北办事处东关社区居委会
城北办事处城内街社区居委会
城北办事处鹿龄社区居委会
城北办事处前锋社区居委会
附件2:
西乡县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名单
镇中心区:
城南办事处东渡社区居委会
杨河镇拱桥社区居委会
柳树镇柳树社区居委会
沙河镇沙河社区居委会
私渡镇红安社区居委会
桑园镇桑园社区居委会
白龙镇白龙社区居委会
峡口镇峡口社区居委会
堰口镇堰口社区居委会
堰口镇司上社区
茶镇老渔坝社区居委会
茶镇渔丰村
高川镇五星社区居委会
高川镇五里坝社区居委会
两河口镇两河口社区居委会
大河镇大河社区居委会
骆家坝镇骆镇社区居委会
子午镇三花石社区居委会
子午镇段家营村委会
白勉峡镇白勉峡社区
白勉峡镇马家湾村委会
镇乡结合区:
桑园镇八一村委会
峡口镇井坝村委会
西乡县2017年专项计划资格审查考生花名册
序号
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父亲或母亲信息
城镇
/
农村
国家
专项
计划
高校
地方
专项
考生
确认签名
备注
报名号
姓名
学籍所
在学校
是否本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实际就读
户籍所在地
(镇村组)
是否连续3年
姓名
户籍所在地
(镇村组)
抄送:
市考试管理中心。
县委办、政府办、各镇(办事处)。
西乡县招生委员会2017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