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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设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

6、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

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

住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年□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股东

(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

证照号码

备注

 

股东

(发起人)

□变更

变更项目

原登记内容

拟变更内容

□备案

增设分公司

名称

注册号

登记机关

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其他

□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

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住所:

(注:

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

(或名称)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余额缴付情况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出资时间

(股东约定时间)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出资时间(股东约定时间)

合计

(注:

股东出资时间应在公司营业期限内,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可删除余额缴付情况栏.)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六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

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3年,(注: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向股东提名经理人选,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九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或者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注: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还可作出其他规定。

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

由公司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

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或者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

由股东自行确定,如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权转让依照《公司法》第三章规定的内容执行。

(注:

公司章程可另有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依照《公司法》第六章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依照《公司法》第八章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和清算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注:

营业期限也可为长期。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申请将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该房屋用途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______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

年月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个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本人承诺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在石家庄新华区内注册登记:

石家庄XXXXX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人(投资人)签字:

 

石家庄XXXX有限公司

2013年9月5日

 

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

企业名称:

党员人数(含预备党员)(无党员填0)

党组织

建制数

 

党组织组建方式

党组织是否为本年度组建

法定代表人是否是党员

法定代表人是否党组织书记

党总支

党支部

单独组建

联合组建

其他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注:

此表在私营企业登记和年检时发放并收回。

 

股东决定参考文本【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供】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决定

(仅供参考)

股东(注: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独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一、股东及出资情况: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

(或名称)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余额缴付情况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出资时间

(股东约定时间)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方式

出资时间(股东约定时间)

合计

(注:

股东出资时间应在公司营业期限内,,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可删除余额缴付情况栏.)

二、公司住所:

(注:

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

三、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为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股东决定事项如下:

(一)委派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首届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任期年,(注: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二)委派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首届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三)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四)聘任为公司经理。

(五)通过公司章程。

(六)会议决定委托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股东签字、盖章(注:

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

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备注:

1、该股东决定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该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

GF—2000—0602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

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月_____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间数_____、建筑面积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提示: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

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

承租人在____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_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_________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惩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局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书记处交付出租房屋__________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赞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交补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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