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808156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70 大小:76.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0页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0页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0页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0页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7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docx

水利开工资料管理制度汇编

山东弘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戴庙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年10月27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戴庙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的控制、管理,确保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戴庙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的控制管理。

第三条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和督促检查工作。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批准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总目标

(一)不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责任交通事故;

(三)不发生火灾事故;

(四)不发生责任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六)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率100%;

(七)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100%;

(八)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九)定期复培率100%;

(十)不发生对企业形象和稳定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

(十一)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第六条项目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

项目部成立安全科,专门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逐级分解。

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科室、施工队及岗位,并与各责任机构及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目标的实现。

(三)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项目部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设备设施、资金等。

随着工程建设的推进,管理重点和特点也将发生变化,项目部应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其具有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意识。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新员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加强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五)严格过程控制,规范现场管理。

项目部应建立危险性作业和关键工序审批制度,加强对作业过程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控作业过程风险。

加强工程建设危险源的辨识、控制,从人员、设备设施、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高现场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目标的分解及实施。

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总目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科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逐级分解到各科室。

各科室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并将科室的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到各班组及员工个人,以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第七条目标实施结果考核。

项目部应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调整实施计划。

安全生产目标监督检查工作应将目标的实施情况和评估结果记录下来。

第八条项目部应至少每年对各科室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考核奖惩,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的依据。

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及考核奖惩情况应形成记录。

第九条通过考核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考虑项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安全生产目标及时进行修订。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戴庙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承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规范、制度、及时传达落实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当前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生产过程具体情况、组织制定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确定生产过程因素控制对策,并监督实施。

3、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管理体制和人员。

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应把业务职责与岗位安全责任制结合为一体,并明确相应的考核指标、奖罚处理范围、作为聘用的重要条件。

4、主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支持、指导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对项目安全防护费用投入进行决策。

6、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坚持不安全因素定期或不定期鉴定,并组织制定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措施,指定责任人,限定时间及时、彻底消除。

定期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与分析当前项目安全生产动态、特点,并对存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7、依据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施工安全实际需要,适时组织安全教育。

坚持安全教育制度、计划、内容、人员、时间五落实,达到安全教育实质目的。

8、健全、完善用工制度,严格审查与管理。

使用外分包施工队伍必先审查劳务的合法性,坚持先进行上岗安全教育后安排上岗,对外分包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

9、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急救,及时上报。

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条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承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规范、制度。

正确处理生产,安全的关系,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坚持生产、安全工作同步。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安全技术措施与生产安排同步,在未征得编制、审批人同意时,为擅自修改其中任一环节和内容负责。

4、组织检查项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落实。

5、组织、主持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鉴定不安全因素,按“三定”原则检查整改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6、适时组织并主持安全教育,妥善解决安全教育与生产安排的时间矛盾,处理安全教育实施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7、按有关规定进行用工安排,制止不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和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妥善处理。

无法解决时应提出处理意见,向经理报告。

8、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急救,立即报告。

事故后的现场危险状况尚未缓解,应视危及范围,组织适当的停工并妥善安排。

第四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标准、规范、制度。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方案时,制定或审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在(施组)、(方案)实施中坚持跟踪检查,确保实施的正确与全面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或季节施工方案,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措施计划全面落实。

5、应用新技术,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及拟用控制性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实施。

实施前,组织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与操作技能培训。

详细交待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方法,预防火灾、中毒、能量冲击而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检查,对鉴定出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监督整改的实施,及时、彻底消除不安全因素。

7、主持安全防护设施与设备的验收。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防止盲目投入使用。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技术原因,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和意见。

第五条外分包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规定及操作规程,合理安排劳务,服从总包单位的监督,尊章守纪,不违章指挥。

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负责。

2、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控制用工的合理流动,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不违法用工。

劳务人员初上岗或变更时,须先申报,批准后立即按规定办理手续,经入场或上岗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

3、经常组织本队人员岗位安全培训,学习安排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

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并认真处理。

4、针对承包任务,编制具体操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合理安排操作岗位,对本队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检查交底执行情况。

5、坚持工前布置、工中检查、工后评定、随时检查、控制劳务人员安全操作状况、随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6、组织本队作业现场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隐患、出现重大隐患而无力消除时,立即报告总包单位以求尽快解决。

7、按安全生产法设置专职安全员、支持工作使之发挥作用。

教育本队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对毁坏、拆除者进行罚款处理。

8、组织、监督、检查班组坚持班前讲话活动情况、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

9、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应组织急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严禁私自处理。

10、进行工程分包的外包施工队长,必须接受总包方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按安全生产协议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分包合同内容的全部条款划分,承担安全生产全面责任。

第六条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范、标准及制度、监督检查贯彻与执行情况。

2、协助经理部制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操作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执行中的偏差。

3、协助经理部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组织贯彻实施。

4、协助单位领导组织安全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动态,摸索安全生产规律,定期发布安全生产动态信息。

5、参加(施组)、方案的会审,提出具体意见并督促执行。

6、参加设备、防护设施,临电安装投用前的验收。

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不允许投入使用。

7、组织定期安全教育与考核。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制止无证上岗行为,并严肃处理。

8、对违章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存在,视其影响程度,有权先行停止作业,强制整改,整改不彻底,未经复查合格,不准恢复作业。

9、鉴定专控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有检查、监督、指导责任。

10、对安全生产状态评价,根据状态优劣,向经理部提出奖励与处理的意见。

11、参加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对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项目安全生产的决策机构,统管项目的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项目任何人需接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领导。

2、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传达布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通知和文件精神,总结项目安全生产的成绩与不足,解决项目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项目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工程施工部门将安全隐患按"三定"原则整改。

4、正确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将安全与经济挂钩,调动全员创安全的正确性。

5、支持专职安全员的工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本职工作。

6、坚持领导安全值班制度,随时解决现场存在的一切安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遏制事故苗头,消除现场隐患,并做好值班记录,备查。

第八条设备材料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为购置、供应机、料具、防护用品的质量运输、存放、使用安全负责。

2、购置料具或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及推销方质资。

严格鉴别真假,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现场使用,造成隐患。

3、采购防护用品、用具、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市、企业标准、规定和要求。

向安全部门或安全员提供采购信息、资质、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并接受监督检查。

4、以(基本标准)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为依据,建立物料堆放、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正确组织物料堆放、储存、运输与管理。

5、严格遵守、执行上级规章制度,在购置“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漏电保护器、电缆、电焊机二次节电器、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必须到指定地点购置。

第九条工程技术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发挥保障作用。

2、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时,应针对施工过程可能出现的危害因素,制定消除与避免伤害的技术措施。

方案实施后,应随施工条件、环境的变化,及时修订并按规定程序重新审批。

3、经常检查(施组),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保证随机控制到位。

在检查中遇到新的问题或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或向工地领导提出解决办法。

4、采用新技术、推广新工艺、使用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必须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组织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再逐步实施。

5、在新建、改建、扩建临时设施的同时,安排治理尘毒、消除噪音、防止毒害等方面的措施,保证施工、投产有序衔接。

6、严格控制特殊施工过程的审批程序。

组织重大安全设施的用前验收。

参加安全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检查,保证控制到位。

7、参加伤亡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第十条施工管理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规定和制度,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的具体问题。

对施工队反映的有关危及安全的问题,负责组织及时处理。

2、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防洪度汛管理。

3、负责组织实施文明施工整治,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4、合理组织安全生产,做好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组织生产,纠正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行为。

5、参加安全大检查,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督促责任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以及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纠正措施。

6、参与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以及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的交底工作,坚持无技术交底书不施工。

7、负责组织落实施工部位安全防护设施、措施,督促检查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并及时纠正整改。

8、组织施工生产时,应严格按照安全环保规章制度执行,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解决安全问题,使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9、各施工部位开工前,应先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到层层交底、层层落实,对于危险性较大,不能立即解决,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有权一方面责令停止工作,一方面向领导汇报,并及时协助施工单位解决。

10、负责预防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等组织指挥工作,当发生人身、设备及其他事故时,应根据报告的情况,负责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11、保证施工道路畅通,风、水、电铺设合理,各种施工设备、机具及物资摆放有序,保持现场整洁。

12、负责审查生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未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认证)的单位,不得进场开展生产建设工作。

13、鉴定分部、分项工程承包或劳务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鉴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奖罚办法与标准。

第十一条办公室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生活后勤、食堂、社会治安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群众性事件的处理。

2、负责项目部小车(含大客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含各施工队)

3、制定各级各类文件档案管理、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控制计划、措施、制度,并督促执行,送安全科备案。

4、负责项目部的保卫、消防,根据需要合理配置生活营地的消防器材,负责生活营地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项目部职工防暑降温和保暖工作。

6、负责食堂卫生工作,加强对职工食堂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7、负责对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开展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其车况良好及行驶安全。

建立机动车驾驶员档案,送安全科备案。

8、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和生活小区文明生产环境的创建规划和考核办法,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

9、负责火灾、交通事故和社会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及其善后处理工作,提供火灾、交通事故档案送安全科备案。

第十二条财务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要列入年度财务计划,建立专用帐户、专款专用。

3、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确保其不被挪作他用。

4、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并将其纳入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劳动保护用品、防护药品和防暑降温物品的开支费用。

7、妥善保管好各类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财务资料;

8、做好各种银行结算凭证、财务印章的保管工作,严禁开出空白支票;

第十三条安全科的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和推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2、组织进行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针对确定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编制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控制措施,并监督实施。

3、协助项目经理制定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管理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安全生产的实施,负责施工安全、消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行使安全、环保监察职责。

4、负责监督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标的贯彻执行。

5、负责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运行状况。

6、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组织开展定期安全大检查和日常性安全监督检查,协同施工管理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7、负责组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制定,监督费用提取和计划的落实。

8、开展安全目标管理,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指标,协助项目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和进场职工的安全教育,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0、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和复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11、对施工现场交通安全及爆破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2、对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3、参加对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履行对分包单位选用的否决权。

14、负责对项目各类车辆驾驶人员驾驶证的登记、组织安全、管理体系专业人员和部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管理工作。

(含各施工队)

15、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的各项安全活动。

16、参加或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归口管理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作到及时、准确、完整,协助分管领导组织或参加环境事件、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戴庙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工作,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维护项目及员工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费用(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项目经理职责

(一)批准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二)全面协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

第四条安全科职责

(一)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

(二)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三)负责专项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

(四)负责对本公司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财务科职责

(一)负责常规安全生产投入的统计。

(二)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三)负责对本项目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财务人员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第六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按基本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

枢纽工程:

建筑及安装工程%;

引水工程:

建筑及安全工程%%;

河道工程:

建筑及安全工程%。

引水工程:

一般取下限标准,隧洞、渡槽等大型建筑物较多的引水工程、施工条件复杂的引水工程取上限标准。

第七条工程技术科在编制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将安环健技术措施列入。

第八条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以合同标段为主线,结合施工强度和现场实际情况,自下而上,汇总编制。

第九条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后,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与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常规投入按月度计划根据月生产计划安排和安全需要编制,专项投入根据业主相关管理规定立项申报,由项目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安全科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预算、实施方案、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

第十一条相关科室、施工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如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第十二条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分包商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数量,安全环保部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保证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投入落实。

第十三条安全投入费用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通风、除尘、防火、灭火、防爆、防暑降温、防毒、防汛防洪、防潮、防雷、防静电;

2、各类安全平台、安全围栏、安全隔离操作、设施;

3、各类孔洞盖板、临时防护栏杆、悬空通道、钢扶梯、爬梯、排架、井架;

4、安全自锁装置、速差自控器;

5、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各类开关、保险装置、安全低压照明设施;

6、隔音值班室、水冲式或干式厕所、排水及废弃物处置设施、洒水车;

7、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储存专用设施、设备;

8、指示信号灯、安全警告、警示标牌、安全墩等安全标识;

9、地质监控、监测设备、设施;

10、各类运输车辆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附属安全设施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应急物资、设备、装置、材料;

2、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保护用品;

3、作业场所的安全用品、用具等。

(三)安全检查与评价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各类安全检查、考核工作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评价支出。

(四)重要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危险源辩识、评价、重要危险因素监控;

2、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费用;

3、专项安全措施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预案演练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宣传;

2、教育、培训;

3、各类安全活动;

4、安全生产会议;

5、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演练、总结等。

(六)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项目部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直接列入成本费用。

第十五条项目部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十六条安全科、办公室负责对本项目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部工会对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对未按照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科会同办公室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将上报公司,由安全环保部依据相关制度进行违约处理。

不能保证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造成事故和损失的,依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戴庙引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部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建立其获取的渠道,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生物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