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信息工程学校安全工作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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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信息工程学校安全工作条例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安全工作条例

安全工作总则

1.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条例。

2.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主动与社会各有关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3.学校领导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并对学校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

4.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5.学校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熟练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积极防范事故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6.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申报制度、处理突发事故的方法,以及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的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工开展教育。

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消防安全教育

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4.用电安全教育

5.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

6.体育运动安全教育

7.网络安全教育

8.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9.珍爱生命、增强责任感的生命安全教育

10.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安全教育要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法制观念和公德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和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危险判断能力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每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集中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

将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水陆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必要时可组织消防演习等。

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三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和市“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

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制度和检查

建立安全工作层层负责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在每月第一个星期对校舍(含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及学校卫生保健品、化学药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等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在开学前、雨(雪)季前、台风及汛期前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应定期与不定期对所辖区域进行安全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各处室、专业部、教研组应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每学期的工作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

学校将安全工作列入部门管理、评优的重要内容。

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个人及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校内设施安全

后勤处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按规定在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有关管理人员能熟悉使用消防设施。

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开展夜间活动(晚自习)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等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

实验室依据〈〈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校外活动安全

加强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

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案和应急措施。

实行大型活动批准制度。

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学生外出活动,须经校长室批准。

其他活动应向教育局报批。

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生安全的原则,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安全操作规程、劳动安全、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

不组织学生参加扑救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校领导有义务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健康与卫生安全

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检修。

加强对课间操、体育课教学等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及安全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军训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与家长联系予以劝阻。

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校园秩序安全

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

学校保安人员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校园,,防止破坏行为的发生。

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

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与公安、工商、文化、交通、卫生、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成立校园学生护卫队,加强课余时间的校园巡视,提高学生自主管理能力。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主管领导。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有关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按照规定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1.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

2.未按规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3.未按规定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4.未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5.未按规定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6.未按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7.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8.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9.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准则

学生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是学校心理辅导工作中一项责任性大、专业性强的工作,是心理咨询中一项具有特殊性质和意义的工作。

心理咨询室的工作人员既是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又是教育工作者,要在学校教育工作情境中从心理卫生和心理教育角度出发为本校学生服务,帮助他们积极认识和处理在学习、适应、发展以及择业等方面所产生的问题,维护和增进他们的心理健康,促进他们的人格发展。

为保证这项工作的质量,根据目前中职生心理咨询工作的现状,特制定以下工作准则。

每位咨询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

一、咨询人员应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本校实际相结合,有效的开展工作。

三、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并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四、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把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

五、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模式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帮助、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立自强,健康成长。

六、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咨询人员要重视和本校教职工的人际交往,以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七、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职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推荐其他有关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相关部门咨询、治疗。

八、咨询人员必须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者及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及教育关系之外的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家长的任何额外物质报酬及馈赠。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住校学生管理条例

一、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二、认真执行值日生轮流制度,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注意个人卫生,用具安放整齐。

三、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物品,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放在寝室内,离开寝室必须关门上锁。

四、节约用电用水。

严禁私自接插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小家电。

严禁用蜡烛照明,如遇停电应及时与生活指导老师联系。

五、双休日回家,应办理好请假手续。

六、爱护学校提供的所有设施,如属使用不当而损坏,必须照价赔偿;如属有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七、为确保安全,各寝室间一律不得串门。

八、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影响、妨碍他人学习、休息。

晚自习结束立即回寝室,严禁在校内外游逛。

熄灯后即就寝。

九、严禁抽烟、喝酒、打牌等。

一十、不得私自留宿他人。

不得与其他同学拼铺。

十一、发现夜不归宿或夜间溜爬出寝室的,将按校纪校规处置。

以上条例望全体住校生自觉遵守执行,凡有违反规定的,却又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学校将取消其住校资格。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创建省级“平安校园”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省委建设“平安浙江”和市委创建“平安湖州”的决策部署,深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湖州市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创建工作总体目标

1.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与综治工作领导机构,加强领导机构的组织与管理功能,制定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布置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对各部门开展安全工作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各项安全与综治工作管理制度建设,做到制度完善,责任落实,以制度保证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对全校师生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们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4.加强对学校治安、消防、卫生、交通等各项常规安全工作的管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

5.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强化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确保一方平安。

6.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的预警机制,完善学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二、创建工作具体内容:

(一)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与综治工作领导体系

1.成立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领会《湖州市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制定和落实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健全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照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继续做好学校与各处室、各处室与所管理部门签定安全责任制的工作,并做好各部门与员工的安全责任制的签定。

使安全工作落实到个人,形成学校安全领导重视,重点突出,层层落实,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全校教职工对安全工作的危机感和责任感。

3.充分发挥学校安全管理机构的管理功能,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每学期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两次以上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检查创建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布置后阶段工作,通过对安全工作的过程监督,提高实效性。

4.进一步健全学校保卫职能部门的工作制度,完善学校保卫干部的工作职责,提高保卫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中的作用。

5.加强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各处室、专业部、年级组和班主任、生活指导老师、心理辅导老师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中的作用。

(二)完善学校的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学校安全设施的管理

1.完善门卫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和夜间巡逻,提高警惕,堵塞漏洞;加强对实验室、学生宿舍、机房、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加强对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学校组织的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等都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应急预案,做到组织工作到位,应急措施得当及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3.加强对学校消防管理制度的建设,在现有的《消防管理制度》和《突发火灾事件应急预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学区、寝室、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管理工作细则,提高师生防火意识。

4.加强卫生制度建设,完善《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等,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意识。

5.加强对校园内车辆通行和停放的管理。

6.建立健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处置校园内各种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快速反应组织。

(三)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利用晨会和班会等时机,每学期向全校师生作两次安全知识的专题宣传教育,聘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公安局宣传处同志作法制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的辅导报告。

2.在学校校园网、宣传栏中设立安全和法制宣传专栏,通过“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浙江省中小学安全教育周”、“爱国卫生月”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普法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

3.加强爱护消防设施的教育,与消防支队联合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演练。

(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常规化管理,防患于未燃。

1.治安管理工作

(1)依照学校门卫制度和巡逻制度,在做好校门和学校重点部位的值班、巡逻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有及时的、明确的分析和处理意见。

(2)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学校聘请的编外人员须做好基本情况调查并备案。

(3)认真做好校园治安情况的巡查工作,保安巡查时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反馈。

对校园内治安事件做到有记录有分析,并能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配合做好调查和取证工作。

2.消防管理工作

(1)认真细致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

(2)根据季节特点,每年定期开展校园内的消防设施、用电用火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3.卫生管理与心理卫生工作

(1)配备专职清洁工,推行德育实践周,做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日常保结工作。

(2)建立健全疾病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

(3)发挥心理辅导室作用,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心理状况,对学生中出现的心理问题能及时予以正确的疏导。

4.交通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有关校内车辆停放和通行的规定,禁止机动车辆在教学区通行。

门卫加强对进出校门车辆的管理,对机动车辆的停放进行引导。

(2)校门口设置明显的下车线,进校车辆推行警示牌,并有专人负责学生停放车辆的管理,杜绝乱停车辆的现象。

(3)通过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对放学后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情况的检查,提高学生校外遵章守法意识。

(五)健全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1.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学生安全信息员队伍,建立“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档案,开展“寻找身边不安全隐患”等活动,及时收集有关安全信息。

对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对照校园技术防范设施要求,逐步完善技防设施,加强对已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建立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做到遇突发事件报告及时、反应快速、处理得当。

 

2006年2月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学校安定,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接临时线,违章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诱发原因。

二、预防措施

1、校长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物。

制定本预案。

三、 适用范围。

凡发生在校内各部位的火灾、火险。

需要进行紧急处置的均按本预案执行。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处置火灾(险)指挥部。

由校长担任总指挥,分管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如上述领导外出不在时,由在校校级领导代任总指挥,学校保卫干部、派出所驻校民警配合,负责处置火灾(险)工作的全权指挥。

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校办。

3.在紧急情况下,学校保卫干部、值班领导可以直接向有关科室下达前期处置的指令,调遣有关人员灭火,被调遣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指挥。

4.现场的组织指挥,由指挥部现场指派负责实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及时抢救贵重物品。

五、力量的部署、程序和措施

处置力量分为灭火、通信、疏散和救护组。

(一)灭火组:

人员组成:

学校保安、校卫队成员,学校保卫干部担任组长。

任务:

扑救初起火。

程序及措施:

1、接到任务后,正在值班人员就近携带灭火器材迅速到达火场。

2、查明起火原因,迅速灭火。

如系电器起火则应先切断电源。

3、灭火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尽量减少损失。

4、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可组织学校教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

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根据不同的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灭火后要等待下达撤离命令后方能离开火灾现场。

(二)通讯组:

人员组成:

校办工作人员,校办主任担任组长。

任务:

1、负责保持和上级领导的通讯联络。

2、负责将消防应急器材运送到火灾现场。

程序与措施:

1、接到任务后,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迅速向校卫队员下达行动指令。

2、迅速将灭火器材运送到火灾现场。

3、要等待撤离命令后方能离开火场,将灭火器带回办公室并做好记录。

(三)疏散组:

人员组成:

门卫人员及火灾现场工作人员,学生处长、后勤处长任组长,各处室、各专业部配合。

任务:

 维护秩序,疏散人员、财物。

程序与措施:

 

1、接受任务后,迅速到达火灾现场,维护秩序。

疏散人员、财物。

先救人,后抢救贵重物品。

、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

救人是第一原则,应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A.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B.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

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困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

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D.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

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

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

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阴的物资。

B.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

例如高级仪器、档案资料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2、设立警戒线,封锁现场,以防坏人破坏。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处理现场发生的治安案件及各种事件,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4、接到撤离命令后方能撤离现场。

(四)救护组:

人员组成:

校医务室人员,由医务室负责人担任组长,后勤处、学生处相关人员配合。

任务:

 抢救受伤人员。

程序与措施:

1、接受任务后,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备好止血药、硼带等必备药品,抢救受伤人员。

2、根据需要将伤员送至附近医院。

3、接到撤离命令后方能撤离火灾现场。

4、保险介入。

六、纪律要求:

1、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准擅自行动。

2、坚持岗位,尽职尽责,英勇备战,不得中途退却。

3、严守政策法令,做到遵纪守法,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4、对外宣传报道必须经校长室审阅,做到实事求是。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有计划组织必要的演习。

 

200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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