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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三国演义》
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俺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
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俺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
《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
《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
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
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
“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
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
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
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
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
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
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
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
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
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
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
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
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
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
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
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
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
“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
”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
“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
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
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
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
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
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也给我许多启示。
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
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
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
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
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
名着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着伴人一生成长。
第2篇:
《平凡的世界》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
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
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
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
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
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着:
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
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
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
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
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
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
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第3篇:
《孙子兵法》
《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着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着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
孙子在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所借阅的这本《孙子兵法》,作者便将其中的道理与经济、政治相结合,对其加以变通的理解,令人耳目一新。
商场如战场,很贴切的比喻。
兵法中涵蕴了企业生存发展之道,使我受益非浅。
一、用人之道。
当今企业,都提倡以人为本,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关建的资源。
孙子在兵法十三篇中贯穿了人在战争中的决定’地位。
在《始计篇》中提出“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属时要赏罚分明、恩威并重;“夫将者,国之辅也"这与现代企业视人力资源为企业的珍宝如出一辙。
孙子也提出了“视卒如爱子”的思想,只有士卒听服于将帅,团结一致,才能取得胜利。
企业同时也强调团队合作,关爱员工,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
“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
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
”企业是一个团队,团队合作是企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因素,如果企业内部不能同心协力,必然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二、企业文化。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
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
”(始计篇)战争的决策者一定要在战前做周密的计划,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做出不同的估计和安排,也就是说,要打有准备之仗。
合之以商之五事,就是说,企业在决定销售某种产品时,必须先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谨复索之”选择适当的市场目标,运用合适的人才,以及根据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未雨绸缪,才可以从容应付未来的发展变化。
“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军势篇)其中要点在“势”而不在“人”。
商场虽然不是战场,但其竞争的激烈程度却毫不逊色。
正如将帅看到战争中的“势”一样,企业主管也应把握商场上的“势”,以先进的管理制度,正确的经营策略,完善的售后服务等来创造有利的态势,然后通过准确把握消费需求,紧紧抓住市场机遇等,来保持产品的领先地位。
三、激励机制。
身在高位者要懂得如何激励属下发挥斗志来达到某个目标。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要使军队英勇杀敌,就应该激发士兵同仇敌忾的士气。
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企业良好的绩效管理需要辅之以激励手段,且随着人们对需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在激励员工时,要尽量做到投其所需,实现激励最大化。
同时对员工失职的处罚也必不可少。
“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行军篇),孙子在治军上强调文武兼施,赏罚并重。
在企业管理中,也只有文武兼施,赏罚并用,才能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使人人争先,个个努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
四、经营策略。
孙子在其思想中提出战争胜利的五种“知胜之道”,在企业中也有五项制胜之法,这便是准确把握市场动向,采用正确的战术,激发员工的团队精神,以及经营者好的经营素质。
这些都是取得竞争胜利不可缺少的条件。
进攻要求企业迅速抓住商机,果断出机,在对手猝不及防时,占领市场;防守要求企业修明内政,防范风险,伺机而动。
在产品开发中,必须不断创新,同时避免劳动成果被他人占有,做好保密工作;在营销过程中,要学会运用心理战术,采用积极诱导的方式,吸引他们对商品的注意力;在宣传造势中,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会借由地利之变或巧出奇招。
有时为了更好的达到商业目的,采取“以迂为直,以患为利”的策略,或进行市场的暂时撤退,产品的让利行为,竭诚的服务等,“辞卑而益备”。
等等诸如此类的技巧与手段,都与孙子提出的兵法有着相通之处。
在今天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飞速过度的时代,企业家对兵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直接反映在他的经营运作之中,把兵法巧妙、灵活、准确地应用在商业行为中,对企业的运作是大有好处的。
第4篇:
《狼图腾》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
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刚刚拿到书的我,已被书封面上的那双幽幽的眼睛,深深地震撼住了:
那是一双多么冷的眼睛,绿莹莹的,射出来的目光像锥子一样,让你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你仿佛从其中看到了草原深处的秘密,和它那种天生的深不可测和强者的威力。
封面的黑色仿佛给它盖上了一层迷雾,但那双眼睛却是那么清晰,那么明亮,那么让人感到一种压迫感......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年轻的汉族知青--陈阵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
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这些让陈阵记忆犹新的事情慢慢扳转了长期对狼的不良印象,他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
这灵魂让他着迷,让他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
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
它的智慧无人能比,它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它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
它并非人类所想的那么坏,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
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它能在冥迷之中影响着一个人的信仰,让狼--这个并不凶恶反而能让人痴迷的灵魂铸进人的心。
世上曾有一个未解之谜:
为什么成吉思汗只有区区几万大军,却能够横扫东亚,建立一个强大而神秘的王国?
许多蒙古族人都毋庸置疑地认为:
这是因为成吉思汗是草原人。
一个草原人,是必须与狼打交道到的,而与狼打交道,不知不觉中,狼的智慧就慢慢融入了成吉思汗的思维中。
无论是狼训练的方式,还是狼打仗的计谋,或者是狼的毅力、勇敢、思维方式,都将给成吉思汗带来不可小看的威力。
这就是狼啊!
虽然狼会偷食人类的牲畜,但这丝毫不能掩饰狼的非凡的威力,它捉食草原上的鼠类,使草原的鼠灾得到大大的缓解;它运筹帷幄,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
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狼也是为了生存,并非只有人类以食为天,世上千千万万的生物都是以食为天,这个世界绝不可能为了让一种生物活下去,而让另一个生物失去生存的权利,包括人类。
大自然是由每一种生物环环相扣组成的,如果你剥夺了其中一个生物的身存权利,而你也将受到灭顶之灾。
当一片片树林倒下时,随即而来的泥石流摧毁了人类的房屋,夺取了人类的性命;当人类放出污水,破坏了海洋生物的生活环境时,自己的生命质量因水质量的变坏,而得不到保证......人类是自私的,他不能容忍任何一种生物来掠夺他的财产,而目光短浅的他不知道,在他残忍地残害了一个生灵的同时,大自然都将给他记上一笔永远不能抹去的账,而这笔账,在未来,将放大无数的威力,慢慢的偿还给他。
陈阵懵懵懂懂的领悟了。
是呀。
狼也许只是掠走了一只羊,但如果我们猎杀了一匹狼,就是掠走了一小部分人类未来的生存空间。
每一个生物都该受到保护,它们是维持生态平衡的不可缺少的东西。
像剑齿虎、渡渡鸟,这些曾被我们赶尽杀绝的动物,都不可能再开出绚丽的生命之花了。
难道这些用死亡换来的警钟,难道还不能让人类醒悟吗?
我们该丢掉残害生灵的斧子了。
可人类好像还没有醒悟,仍向在他们心中罪深恶极的生物,一次次举起了屠刀......在这本书的结尾,讲述了一个如噩梦般的悲惨结局:
由于狼遭到了大量的捕杀,曾经美丽的额仑草原已经是一个山不再绿,水不再清,草不再肥,生灵不再丰富,鼠灾严重的地方。
再度来到这里的陈阵,心里充满了无法发泄的悲痛和失望。
而捧书阅读的我,心也很沉重,很沉重......在大自然面前,每个生物都是平等的,而人类却愚蠢的认为自己是这个星球的主宰,即使是主宰,也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即使剥夺了,但总有一天,还是会还的。
人类啊,醒醒吧!
第5篇:
《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霍尔顿,他是一个四门功课都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的15岁少年。
他倒扣鸭舌帽,穿大号风衣,抽烟、醺酒,满嘴他妈的、混帐。
因被开除而又不感回家而开始了他维时几日的流浪生活。
他厌恶这个世界,他认为大人叫他读书就是为了以后能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讨厌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自己却挥霍无度,说自己不是把钱花了就是扔了,是个十足的败家子。
讨厌别人谈论酒和女人,自己却醺酒、恋美色,并且在流浪的几天里糊里糊涂地找来了妓女。
自己想的和做的无法统一使他痛苦万分。
他所唯一敬爱的老师也竟是个异性恋。
就在这重重矛盾中,他无法自拔,最终躺在了精神病院中。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
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备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
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
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外表上霍尔顿是个玩世不恭的坏孩子,但实际上他却有颗污浊、善良的心。
他爱自己的妹妹,见她的那晚,霍尔顿说出了:
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说,他想像着在一xxxx麦田里,几千几万个小孩子在游戏,周围除了他没有一个大人。
他就站在麦田边上的悬崖旁守望着,看哪个孩子朝悬崖奔过来就捉住他,不让他掉下悬崖。
这是他的一个美好幻想,也是他美好心灵的见证,他希望那些快乐的孩子不要跌入悬崖,而是永远快乐的奔跑,而那麦田似乎象征着物质世界,他希望生活在充满物质主义精神世界的孩子不要迷失自我,走向悬崖。
相对于他那两个糊涂的室友,霍尔顿更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而他厌恶这一切,因为厌恶,处于青春期的他就越发的那样做,似乎是一种反抗。
很多时候,我们将自己的不满与叛逆小心地匿藏于心中,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欺骗。
为了追名逐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心,那些真实的想法渐渐被封存于心底,或许是一种自我保护,毕竟将自己完全袒露于这个陌生的世界中是不安全的。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
考尔菲德的老师,那位有异性恋之嫌的安多里尼的经验之谈。
这就是理智与成熟吗,我不敢苟同。
但仔细想想,安多里尼的认识倒也无可非议,在这样一个理想主义早已远去的年代,我们多数情况下不得不带着面具生活,不得不让自己屈服于种种压力,为了生存,我们必须丢掉儿时的纯真和对生活的理想,在忍耐、克制甚至卑贱中生活,这听上去有些残忍,但是却又无奈。
谁的愿望会是去当一个麦田守望者呢?
或许因为霍尔顿身为富家子弟才使他表达出了自己最真实的愿望。
然而现实总是现实,霍尔顿最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外表上是因为妹妹的挽留,但事实上霍尔顿也无法离开自己所处之地,或许他自己也明白。
流浪的结束也预示着青春期的他锐变的结束。
人只是在不断地出逃和回家中艰难地长大,真实的生活就是在这过程中出现了意义。
我们是否也体会到了呢?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的确有些相象。
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
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生活在新时代的人,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
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如果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
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
纵然生活有时也会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理想,不断努力!
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确让人感到了莫名的悲哀,进而象霍尔顿一样,竟对生活充满了绝望的痛苦,就象一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这本小说明显地过于引人伤感,具有一种内在的死的欲念。
当然,我们对生活的过程是充满着热爱的,生活中不仅仅只有痛苦和烦恼,还有许多值得去追求和奋斗的东西,甚至生活本身就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说起来读这本书,读的过程中心情是挺沉重的,这是一本让人不太愉快的作品,有着阴郁、灰暗的格调,但是书中主人公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还是给了人些许慰藉。
第6篇:
《史记》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
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
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
《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
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
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
《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
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
《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在阅读《史记》之时,有如穿越时空,遥望古老中国的风雨。
而能够有这样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主要凭借着司马迁在《史记》里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也有对封建帝王的批判,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
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
然而读着《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
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
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
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
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领悟社会,领悟的越深刻,越能通过《史记》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
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那些人,那些事,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曾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但他们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们将化为炎黄子孙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皆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在历史的长河留下自己的影子,也许这也是一种荣耀吧。
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
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
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
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