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797320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9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docx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课题申报指南

一、课题背景

全国每年可移动文物修复需求量不断增大,但目前对保护修复项目的管理工作仍以人工管理的方式进行,很难适应越来越艰巨的文物保护修复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因此,通过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复数据进行规划整合,建立可移动文物基础数据库和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的信息系统,对文物修复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各级馆藏单位、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成为一项必要而紧迫的工作。

目前,国家文物局已制定了一系列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管理制度、规章、规范和标准,形成了详细的管理流程,为本课题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课题的实施和综合管理平台系统的建立,实现对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审批、立项、实施和验收的信息化管理,对项目经费的即时管理和有力监督,对保护修复设计和实施单位资质的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和完善全国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信息数据库。

二、课题内容

(一)系统建设基本要求

1.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方案报送审批

实现自下而上的报送审批过程。

保护修复项目的申报由文物收藏单位提出,保护修复方案由具有保护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编制。

由文物收藏单位将方案报送省级文物局初审,通过后报由国家文物局的审批。

系统需要支持对报送方案的记录和管理功能。

报送的项目方案经评审合格后,进入保护修复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批次立项实施。

系统还需支持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并行,支持文件打印输出功能。

2.经费管理

系统应实现对经费规划下拨的管理。

能够支持分批次的经费批复,支持跨年度经费批复。

能够实现对经费的使用情况的管理,并与文物修复项目进度对应,每个阶段的修复经费使用情况能够记录;项目验收报告中,要有经费审计的内容。

3.文物保护修复进度过程管理

系统应实现上报修复的阶段情况,工作内容,经费使用,专家验收情况、修复档案的管理等。

4.设计及修复单位的资质管理

系统应实现各文物保护设计、修复单位的资质申请、资质管理、资质变更等功能。

资质有两种,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资质和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5.标准与法规管理

系统应实现对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中涉及的标准、规范的查询检索。

可以支持对静态的各类规范的录入和查询,也可以按照结构化的数据库表的形式,录入保存各类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数据库)。

6.修复对象管理

系统应实现对可移动修复文物的属性、照片、历史资料、修复档案等的管理。

7.综合查询统计

系统应实现对可移动修复文物的档案、基础信息、业务信息、修复状态、经费使用、修复进度和相关单位资质情况的查询与统计功能。

8.系统管理

系统应实现对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业务配置、日志管理、数据备份、运行配置管理等。

(二)系统服务对象包括:

1.国家文物局管理人员

2.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3.文物收藏单位相关人员

4.方案设计单位相关人员

5.项目实施单位文物修复人员

6.文物保护设计资质单位相关人员

7.文物修复资质单位相关人员

8.系统管理维护人员

(三)系统架构要求

全部采用B/S架构

三、非功能性需求

(一)性能

满足系统内各个应用系统的数据/信息的查询统计需求。

(二)可扩展性

具有系统可扩展性,能够满足未来新的不同节点的交换信息/数据的需要。

(三)可伸缩性

多种手段保证系统的可伸缩性特点,可以适应不同用户的具体需求。

(四)易用性

1.界面风格友好和实用;

2.报表工具和查询工具在用户展示层面可以集成到业务应用中;

(五)可靠性

应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和极端情况下业务逻辑的正确性。

具备良好的系统稳定性,确保基础平台稳定可靠的运行。

(六)可用性

必须避免由于软件故障或系统的升级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可维护性

软件可以方便升级。

软件源代码具有可读性、可修改性、可测试性等。

(八)安全性

必须在设计上实现功能和数据的权限控制,身份信息的安全认证和签名,数据的加密;对于关键业务操作必须提供安全审计功能。

四、技术要求

(一)技术原则

1.先进性

采用目前先进的开发技术和架构(基于组件或面向服务的架构),以保证平台的先进性和可扩展性,延长平台的生命周期。

2.可配置和可管理

可配置,提供方便友好的操作方式及可视化操作界面,易于部署与操作和平台管理。

3.开放性

技术和标准开放,具备跨平台运行支持能力。

4.可扩展

可扩展,产品不仅仅能和现有系统集成,同时还要具有很强的扩展能力,能支持未来的应用集成。

提供清晰的二次开发接口。

5.安全性

必须在设计上实现功能和数据的权限控制,身份信息的安全认证和签名,数据的加密;对于关键业务操作必须提供安全审计功能。

具备良好的系统稳定性,确保基础平台稳定可靠的运行。

6.容灾性

在设计之初全面考虑系统的容灾性设计,其包括系统运行环境及设备的容灾设计、数据容灾设计、应用容灾设计,以及从危机管理、风险管理、业务连续计划制订、灾难演练和灾难恢复管理等方面,提出对容灾管理方面的合理建议。

(二)总体技术要求

1.体系架构

B/S架构,支持百人级用户以上的并行使用。

2.系统建设内容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可移动文物修复数据库建设、统一数据管理平台建设、业务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应用系统建设、及信息展现服务层的建设。

同时,还有系统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

(三)数据库建设要求

1.建设内容

内容包括修复文物基础数据库、修复文物业务数据库、修复文物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数据库据库。

2.基础属性数据库

对修复文物进行静态管理,即对文物的属性、照片、历史资料、维修档案等进行管理活动。

3.业务数据库

对文物修复的业务数据进行动态管理,即对文物的维修计划、维修方案,经费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文物维修过程、维修档案等方面的数据管理。

4.法律法规数据库

对文物修复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类文物修复方案、各类文物修复标准以及相关的资料进行存储管理。

需建设统一数据管理平台:

包括元数据管理、数据检索、数据备份与恢复、日志管理等。

5.部署

要求在国家文物局建设集中式数据库,各省级和地市级文物局和相关单位不再建设独立的数据库,而是通过数据接口不定时对国家级数据库进行访问。

6.选型

采用主流数据库。

(四)环境要求

1.开发技术和环境

主流开发工具。

2.运行环境

x86硬件平台、主流应用服务器、win2000以上操作系统、主流数据库。

3.安全

具有数据缺失、不完整、不匹配的坚固性;完善的权限控制机制。

(五)支撑平台要求

具有工作流平台,统一用户管理平台、门户管理平台等,对应用系统进行支撑,以及提供与用户交互的平台。

五、课题组织管理要求

(一)课题组织要求

为使课题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承担单位对本课题必须有一个完善的管理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在课题申报文本中应提交该组织机构的详细资料,包括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及承担过的项目。

(二)课题实施时间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本课题预计在2009年上半年之内完成系统开发、人员培训和系统运行。

(三)系统建设过程管理要求

承担单位应在本课题的实施管理中使用标准的软件过程管理体系(ISO9000,CMM3体系)。

(四)软件质量保证要求

承担单位必须采取各种可行和有效的系统建设质量保证措施,保证系统集成和开发软件成果的质量。

(五)系统集成和部署要求

承担单位应负责完成的应用平台的集成工作,提供现场安装调试。

(六)课题验收要求

平台系统须满足验收要求,提交成果须满足约定的各项要求和目标。

(七)成果交付要求

集成软件系统说明书。

集成软件系统用户手册(包括管理员手册)。

系统研发的各项成果(需求分析文档、设计文档、软件源代码和可执行程序、各类测试报告等)。

(八)系统版权要求

本系统源程序代码版权(包括所有升级版本的源代码)完全归国家文物局所有。

(九)系统推广要求

可将本软件系统(除集成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外)推广到国家文物局的其他IT系统之中。

六、服务和培训要求

(一)技术支持和响应

1.承担单位应向国家文物局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提供及时、完备的技术响应和后援支持。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承担单位要提供固定技术人员做现场技术支持,24小时内排除故障或到达现场给予技术支持。

3.承担单位应提供三年的维护和升级服务,费用含在课题总经费中。

(二)系统完成后服务要求

1.系统环境的维护,主要防止因操作系统故障或系统配置错误影响用户正常使用。

2.系统应用软件维护,对应用软件设计在质保期内进行更新维护,并迅速恢复因用户误操作或某些错误操作导致系统故障。

3.承担单位应提供长期专门负责该工程售后维护人员的资料,包括职员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4.承担单位应为系统维护做出如下明确承诺:

(1)软件系统质保期均为3年,如果集成第三方软件产品的,应提供三年免费技术服务,自验收之日起计算;

(2)承担单位必须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响应;在2小时内对所提出的要求做出反应,要求区域中心24小时内排除故障或到达现场给予技术支持;如48小时内不能恢复系统正常运行,要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3)承担单位应在质保期内每半年提供一次咨询服务;

(4)承担单位必须将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及数据移植等各项费用单独列出,并计入课题总经费之内。

(三)培训要求

培训是系统建设的重要环节,承担单位应做好对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修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中关联的各个软件项目建设方的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准备。

1.培训内容

承担单位负责对相关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软件的技术培训。

培训包括相关软件的安装、使用、调试和维护诊断。

承担单位应对最终用户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能掌握有关软件的安装、使用、维护、部署和管理,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的目的,以保障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2.培训对象

最终用户的技术人员、运行维护人员以及应急系统有关的软件任务承担者。

3.培训计划

承担单位应从培训资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范围、培训时间等几个方面提交培训计划书,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和培训体系说明。

4.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列入课题总经费。

七、国家文物局配合内容

为配合本课题计划进度所进行的各阶段工作,承担单位应列明需国家文物局配合的工作内容(包括需求提供、业务调研、成果阶段检查软件安装、时间配合、调试配合、软件验收等)和其它具体要求。

八、课题补助经费额度

该课题国家文物局补助经费150万元以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