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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施工方案

 

成品保护施工方案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二○一六年五月六日

 

目录

1.编制依据1

1.1编制依据1

1.2编制范围1

1.3编制原则1

2.工程概况2

3.基本原则4

4.成品保护制度6

4.1责任制6

4.2奖惩制度6

5.现场管理措施与规定8

6.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具体措施10

6.1成品保护措施分类10

6.2测量定位工程11

6.3土方和护坡工程11

6.4临水、临电、临建工程11

6.5防水工程12

6.6钢筋工程12

6.7模板工程14

6.8混凝土工程15

6.9楼、地面工程18

6.9.1地面垫层混凝土以及室内水泥沙浆地面18

6.9.2细石混凝土地面、水泥地面、地砖地面18

6.9.3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18

6.10砌体工程成品保护19

6.11装修工程19

6.12机电工程23

1.编制依据

1.1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

(2)有关施工规范、质量技术标准。

(3)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

(4)本公司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管理等规定制度。

(5)设计院施工图纸。

(6)我国现行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操作规程。

(7)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8)《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1.2编制范围

用于**工程成品保护施工。

1.3编制原则

(1)满足现场成品保护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2)满足现场成品保护施工作业的质量要求。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m2,地上建筑面积**m2。

整个工程由5栋高层住宅及地下室组成,共分8个单元,地下层数2层,地上层数**层~**层不等,最大檐高**m,高层住宅部分基础形式为CFG桩及筏板基础,地下室部分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

具体信息详见“表2.1-1项目信息表”。

表2.1-1项目信息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工程名称

**

2

建设单位

**

3

设计单位

**

4

监理单位

**

5

建设地点

**

6

总承包单位

**

7

占地面积

**

8

结构形式

剪力墙框架结构

9

总建筑面积

**

10

地下层数

2层

11

地上层数

**

12

檐高

**

13

基坑深

**

14

基础形式

CFG桩及筏板基础(高层住宅部分)

筏板基础(地下室部分)

15

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

由于现场工序多、分包多、穿插作业多,为降低成本、节约材料、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成品保护包括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遮挡、包扎与封闭。

在保证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好工序,减少工种之间的交叉作业,避免集中抢工,其次周密安排工序之间的衔接,不颠倒工序,尽量考虑湿作业在前,干作业在后,先室外后室内,以达到成品保护的目的。

3.基本原则

1.本工程所有的分项工程(包括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均实行“谁施工,谁保护;谁保护,谁负责”的原则,即该分项工程由谁施工,谁就负责该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成品或半成品一经破坏,在没有追查到破坏人的情况下,有保护人对原物按价进行赔偿。

2.本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成品保护工作的最终负责人为该工程的施工队伍。

甲方直接分包或中铁分包的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由分包单位按照项目部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在现场进行有效的落实。

各分包队伍在所施分项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序联检交接单》交我司施工队伍负责。

3.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实行栋号长负责制,由栋号长负责

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以及各施工队之间的交接验收以及协调工作。

4.各分包,施工队必须严格按项目规定工序安排进行施工。

5.每项工作的交接必须填写《工序联检交接单》,各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对于没有填报交接单,项目部视为此道工序没有交接,一旦出现成品破坏问题,将追究原保护人的责任。

6.成品保护工作一旦出现纠纷,处理结果将以项目部最后的裁决结果为准,各施工队务必无条件服从。

7.卫生间、厨房内装施工工序多,分包多,故施工时各施工队所施的分项工程应按进度计划及时完成,以便统一管理,利于成品保护。

8.本方案中所有成品或半成品的价格指生产出此成品或半成品所有的工、料、机的费用。

4.成品保护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成品保护,项目部将要求施工队伍逐步制定相应的制度,加上项目部的成品保护制度,形成完善的成品保护体系。

4.1责任制

1.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应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交接检查由栋号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工班长参加,如未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

2.如有一方班组长参加交接检查,则发生的成品损坏由该班组长负责。

3.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责任应尽量落实到人,如落实不到个人就落实到班组。

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辩明时则由平时使用、负责该工作面的施工、成品保护的班组负责。

4.如双方争执不下或情节严重,应由工长或施工队负责仲裁。

4.2奖惩制度

建立必要的赔偿奖罚制度是对成品保护责任制的必要补充,目的是推动责任制的贯彻,提高施工人员成品保护的责任心。

1.污染成品:

由责任者负责处理干净,恢复原样。

不处理或无法处理的,按实际发生的工料费赔偿。

2.损坏成品:

要视其损坏程度确定赔偿办法。

轻者(指修补后能恢复原样并不降级使用),赔偿部分工料费;重者(指修补后不能恢复原状或降低施工功能,或要经过补强处理甚至返修才能使用的),赔偿一定数量的工料费;完全损坏造成返工的,则应赔偿全部工料费。

3.对在成品保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及时表彰或予以物质奖励。

4.经查实属有意破坏成品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行政处分。

5.现场管理措施与规定

1.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或半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交接后损坏的由下一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交接检查由楼座工程负责人组织,上下两道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参加。

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楼座工程负责人负责;如有一方施工负责人不参加,出现成品损坏由不参加检查交接的施工队伍负责。

2.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若查出造成成品损坏者,一律由损坏者负全部责任;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辩明时,则由平时施工、管理的人或班组负责。

3.各施工队在必要时设成品保护员,竣工收尾阶段必须增设专职的成品保护员,对已全部完成施工任务的某一房间、某一户或某一层进行临时封闭,该保护区的成品保护的直接责任人为专职的成品保护员,若要在已经封闭的保护区进行施工,必须到项目工程负责人处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将其清理出施工现场。

当天工作结束后成品保护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成品破坏的应马上查出责任人并报项目部,查不出责任人的由在此处施工的施工队共同负责。

4.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定点、定位、定岗挂牌施工。

5.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都有保护成品的义务,有义务制止盗窃、故意损坏成品以及现场内材料机具的行为,并对其进行检举、揭发,项目部将根据成品损坏的情况对检举人进行奖励。

6.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具体措施

以下成品保护具体措施既包括参施人员对其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保护措施,又包括在进行此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经施工完毕的分项工程的保护措施。

6.1成品保护措施分类

本工程成品保护措施分类详见“表6.1-1成品保护措施分类表”。

表6.1-1成品保护措施分类表

序号

名称

措施内容

1

保护

提前保护,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和污染。

对于进出口台阶可用砖或方木搭设方法来保护台阶。

对于门口易发生碰撞部位,可以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

门扇安装后可加楔固定等措施。

2

包裹

成品包裹:

防止成品被损伤或污染。

如楼梯扶手易污染变色,油漆前用纸包裹;门窗用塑料布包扎;电气开关、插座、灯具等设备也要包裹,防止施工过程中被污染。

采购物资的包装:

防止物资在搬运、贮存至交付的过程中受影响而导致质量下降。

采购单位在订货时向供应商明确物资包装要求。

包装及标志材料不能影响物资质量。

对装箱包装的物资,保持物资在箱内相对稳定,有装箱单和相应的技术文件,包装外部必须有明显的产品标识及防护(如防雨、易碎、倾倒、放置方向等)标志。

3

覆盖

对于地漏、落水口排水管等安装后可加以覆盖,以防止异物落入而被堵塞。

其它需要防晒、保温养护的项目,也要采取适当的措施覆盖。

特别是所有穿过地板及墙身的贯穿物均应盖好,以防止水渗入下一层,所有管道等也应受到同样保护。

4

封闭

对于楼梯地面工程,施工后可在楼梯口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

室内墙面、天棚、地面等房间内的装饰工程完成后,应立即锁门以进行保护。

所有孔洞等设置栅栏板围好,以防止物品掉入下一层。

5

巡逻看护

设置成品保护专员对已完产品实行全天候巡逻看护,并实行胸卡管理,规定进入各个施工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由总包商颁发的胸卡。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点、危险区域和不法分子偷盗、破坏行为了确保工程产品的安全。

胸卡佩带的检查,证件检查。

产品的巡逻。

工作期间对关键节点的成品进行看护,重要成品的24小时专人看护。

6

搬运

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应对其搬运的物资进行保护,保证物资在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并保护产品的标识。

搬运考虑道路情况、搬运工具、搬运能力与天气情况等。

对容易损坏、易燃、易爆、易变质的物资,以及业主有特殊要求的物资,物资的采购/使用单位负责人指派人员制订专门的搬运措施,并明确搬运人员的职责。

7

贮存

贮存物资要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相符。

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

必要时(如安全、承压、搬运方便等)应规定堆放高度等。

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规定。

6.2测量定位工程

本工程测量定位工程保护措施详见“表6.2-1测量定位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2-1测量定位工程保护措施表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测量

移动

定位桩采取周围浇筑混凝土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结构定位线等尽量引测到不受本工程施工影响的永久建筑物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工程

遮挡

6.3土方和护坡工程

本工程土方和护坡工程保护措施详见“表6.3-1土方和护坡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3-1土方和护坡工程保护措施表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地基

承载力

在人工清土过程中,在基坑底部应保持中间余土高于两端余土,以保证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内不积水,尤其是土方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应保证基底土壤不受浸泡,以免影响地基的承载力。

边坡

破坏

基坑边坡施工成型后,在基坑周遍距离基坑边缘1.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在施工现场内形式的车辆,不得在基坑边缘行驶,防止边坡被破坏。

6.4临水、临电、临建工程

本工程临水、临电、临建工程保护措施详见“表6.4-1临水、临电、临建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4-1临水、临电、临建工程保护措施表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材料

堆放

作为临水、临电等使用,运进施工现场的成品,例如:

电箱、消火栓等应码放在平整、无积水、宽敞的场地,不与其它材料设备等混放在一起,并有防雨雪设施。

电箱

损坏

临电电箱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在电箱上设防护棚,避免电箱和消火栓被碰撞坏,同时应注意消火栓和电箱上的油漆不被损坏。

管道

踩踏

临水地下水管安装完毕,未进行回填土之前严禁进行踩踏。

6.5防水工程

本工程防水工程保护措施详见“表6.5-1防水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5-1防水工程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防水层

破坏

底板防水施工时,严禁穿硬底带钉的鞋在上面行走,底板防水施工完毕后,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做防水保护层。

保护墙两侧设计无保护层时,在绑扎钢筋时,为保护防水层,在保护墙内侧放置多层板,当钢筋绑扎完毕后把多层板移至他处周转使用,周边防水保护墙都需要保护。

严禁在防水层上堆放材料或进行其它作业施工。

外墙防水层应及时做好保护层后,方可回填。

防水保护层施工时,注意对器具和手推车的使用,防止在操作中,划破防水层。

屋面卷材施工时,划分好施工区域,卷材上人行走,不得穿鞋底带钉的鞋,若必须有人行走时,必须在卷材上面做好铺垫。

6.6钢筋工程

本工程钢筋工程保护措施详见“表6.6-1钢筋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6-1钢筋工程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板底钢筋

踩踏

在板面钢筋绑扎后隐蔽验收前再加设保护层塑料垫块。

间距

每块板底部钢筋采用交叉绑扎,提高其牢固性。

2

板面

踩踏

将板面钢筋的支撑高度加高到超过板面混凝土以上10CM并在支撑脚上加焊短筋作为板面筋的支撑点,同时在预设的人行通道部位将该支撑铁间距加密到500MM,再在其上铺放模板作为施工的临时通道。

钢筋

交叉作业导致变形

尽可能在模板全部完成后再绑扎板面钢筋,如无法避免,临时在作业范围铺设模板。

冲击

泵管接、拆时,泵管要轻拿轻放,布料机需多人辅助就位,震动器顺铺设的临时通道放置,以避免钢筋遭受冲击变形。

变形

面筋绑扎前以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及时清除材料和设备,避免挤压变形。

3

柱墙钢筋

移位

钢筋骨架绑扎完成后随即在其与板梁模板接触处且距离板梁模上口5CM处设置一排成品保护层塑料垫块,使其与模板顶紧;

用铁丝和铁钉配合柱墙骨架周边将骨架与其周边的梁板模板拉结牢固;

避免泵管、料斗以及材料和吊钩直接碰撞和接触钢筋骨架。

污染

柱墙封模前应将骨架上的锯末和灰尘等冲洗干净。

混凝土浇注前用塑料将墙柱下部钢筋进行包裹或遮挡保护,避免混凝土直接冲击、飞溅到钢筋表面,如下图:

4

预留插筋

间距

将其与交叉的钢筋十字交叉绑扎牢固,必要时点焊定位。

加设预先制作的钢筋定位设备定位。

垂直度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以及浇筑完成后及时逐根调校垂直度。

5

原材料

锈蚀

成型钢筋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规格、品种及使用顺序,按指定地点分类挂牌有序堆放,防止压弯变形。

变形

存放的环境应干燥。

6

半成品

变形

搬运钢筋半成品时应小心装卸,不应随意抛掷,以免钢筋变形。

焊接半成品应待自然冷却后方能移动,并不能随意抛掷,以免钢筋变形。

6.7模板工程

本工程模板工程保护措施详见“表6.7-1模板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7-1模板工程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梁板模板

标高及平整度起火变形

严禁松动和拆除模板支撑体系的所有构配件及其地基。

避免钢筋、架料以及混凝土的集中堆放,就位要多人辅助轻放,避免产生冲击影响。

应避免遭受长期暴晒和雨水浸泡的反复作用。

在钢筋吊运前须按方案的要求加固完成。

在支好顶板模上焊接钢筋(固定线盒)要垫起,并在模板上加垫铁皮或其它阻燃材料;

在支好顶板模上进行预埋管打弯走线时不得直接以模板为支点,须用木方作垫进行。

2

柱墙模板

垂直度平整度

严禁松动或拆除包括支撑体系、对拉螺杆在内的所有相关构配件。

避免料斗、材料以及塔吊吊钩的直接撞击。

避免作为上下通道攀爬。

墙柱脚模

板定位

避免松动或拆除定位支撑和木楔

胀模

混凝土振捣应适度,避免多根集中在一点振捣。

混凝土浇筑期间配置专人观察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浇注混凝土时,不得用振动棒或其他物件撬动模板预埋件,以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移位。

3

吊模、楼梯踏步

模板

变形

避免作业人员直接踩踏。

避免材料、料斗等的直接撞击。

避免振动棒紧贴模板振捣。

4

原材料

潮湿

变形

成品模板存放于专门制作的架子上,且模板必须用面对面的插板式存放,上面覆盖塑料布,存放区作好排水措施,注意防潮。

模板拆卸应与安装顺序相反,拆模时用脱模剂将模板分离墙体,然后整体拆离墙体,严禁直接用撬杠挤压,拆下的模板轻轻吊离墙体。

5

其他

污染

变形

模板拆后及时清理,木模板面板破损处用腻子修复,并在修复腻子处刮两遍清漆,以免在混凝土表面留下痕迹。

穿墙螺栓、螺母等相关零件也应清理、保养。

6.8混凝土工程

本工程混凝土工程保护措施详见“表6.8-1混凝土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8-1混凝土工程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梁板混凝土

结构

在混凝土初凝时进行洒水并覆盖塑料薄膜进行养护。

混凝土浇筑后24小时内,严禁钢筋、架料、砖等材料集中堆放。

降板节点在收面后立即用木方配合模板予以遮盖保护,如下图:

2

柱子混凝土

柱角

模板拆除时避免撬棍直接接触阳角,避免模板、钢管等材料碰撞阳角;

模板拆除后,立即用木条将阳角两侧包裹,详下图:

加强养护,提高混凝土表面强度;

混凝土柱拆模后的保护

加强宣传教育,避免硬物甚至人为划伤混凝土表面。

3

楼梯踏步

踏步阳角

加强混凝土养护,提高其早期以及表面强度。

楼梯踏步模板应尽可能延后拆除,楼梯踏步棱角用胶合板或PVC板做护角保护。

踏步模板拆除后立即用木板遮盖保护,详下图:

4

墙体混凝土

阳角

模板拆除时避免撬棍直接接触阳角,避免模板、钢管等材料碰撞阳角。

模板拆除后立即用木条沿阳角两侧包裹,详下图:

 

5

其他

剪力墙门洞保护

墙角保护

混凝土浇筑完成应将散落在模板上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覆盖保护。

雨天浇注混凝土时,应按雨季施工要求遮盖,使混凝土免遭雨水冲刷。

不得在混凝土成品上随意开槽打洞,不得用重锤锤击砼。

6.9楼、地面工程

6.9.1地面垫层混凝土以及室内水泥沙浆地面

本工程地面垫层混凝土以及室内水泥沙浆地面保护措施详见“表6.9-1地面垫层混凝土以及室内水泥沙浆地面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9-1地面垫层混凝土以及室内水泥沙浆地面工程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结构面

破坏

在已经浇筑的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始准在其上走动人员和上部施工。

2

设备暗管

损坏

在施工中,应保护好暖卫、电气等设备暗管,以及所立的门框,不得碰撞。

在进行此项工作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或责任人填报工程工序交接联检记录,并有质检、工长、相关施工队伍班组长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3

防水层

破坏

在有防水层的基层上施工时,必须认真保护好防水层,严禁小车腿和铁锹等硬物砸碰防水层。

发现有碰坏处,一定要修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否则施工队无条件进行返工。

4

涂料

污染

油漆、浆活施工时地面加以遮盖,以防污染。

6.9.2细石混凝土地面、水泥地面、地砖地面

本工程细石混凝土地面、水泥地面、地砖地面保护措施详见“表6.9-2细石混凝土地面、水泥地面、地砖地面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9-2细石混凝土地面、水泥地面、地砖地面工程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门框

边角

施工操作时应保护已作完的工程项目,门框要加防护,用废旧竹胶合板钉木盒将门框护住,避免推车损坏门框及墙面口角。

2

线管、设备

损坏

施工时应保护管线、设备等位置。

填报联检交接单。

3

结构层

剔凿孔洞

施工后的楼、地面不准再上人剔凿孔洞,如不可避免的要产生剔凿,项目部将追究责任,并由责任人担负所产生的工日,项目部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4

地漏、出水口

堵塞

施工时保护好地漏、出水口等部位的临时堵口,以免灌入砂浆等造成堵塞。

6.9.3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

本工程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保护措施详见“表6.9-3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9-3防静电架空活动地板工程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测量

定位

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标高的标准杆、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移位。

2

面层

漏水、堵塞

对所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因铺设地板面层造成漏水、堵塞、破坏或降低等级。

3

地漏、出水口

堵塞

施工时保护好地漏、出水口等部位的临时堵口,以免灌入砂浆等造成堵塞。

6.10砌体工程成品保护

本工程砌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详见“表6.10-1砌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表”。

表6.10-1砌体工程成品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结构

坍塌破坏

每天砌筑高度控制在1.8M以内。

未砌筑顶砖的墙体在台风期间须予以加固处理。

过梁、构造柱、圈梁施工时避免过度敲击,支撑不能过紧,防止砖块松动和墙体变形。

用于门洞上方的临时模板及支撑,应在砌体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才能拆除。

防止重物直接撞击,砂浆等材料运输手推车应行驶平稳,防止碰撞墙体。

墙面管线预埋槽必须先切割、再剔凿,严禁直接打槽;

抹灰前在门框根部以上1200mm范围内,钉铁皮或木板加以保护,防止小车运料时碰坏。

2

表面

污染

砌筑期间的砂浆要妥善存放。

砂浆稠度适宜,砌墙时应防止砂浆溅脏墙面。

楼层清理时避免积水污染墙面。

过梁、构造柱、圈梁混凝土浇筑时用塑料布临时遮挡保护。

3

现场

垃圾

墙体砌筑完,应及时将墙清扫干净,落地砂浆及碎砖等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6.11装修工程

本工程装修工程保护措施详见“表6.11-1装修工程保护措施表”。

表6.11-1装修工程保护措施表

序号

保护项目

保护目标

保护措施

1

抹灰工程

污染损坏

门窗套及护角做完后,及时将门窗框上的水泥砂浆用水洗刷干净,铝合金、塑料门窗必须妥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门窗的保护膜不得撕裂,与墙体之间的缝隙不得用水泥砂浆嵌塞,应按规定填塞弹性保温材料。

严禁在地面上拌制砂浆及直接在地面上堆放砂浆

变形

搭铺平桥板不得直接压在门窗框上,应在适当位置垫放木方(板)将平桥板架离门窗框。

破坏

抹灰层凝结硬化前,防止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

变形

搬运物料和拆除脚手架要轻抬轻放,及时清除杂物,搬移及拆除的物料要码放整齐,禁止撞坏门窗、墙面和护角;

堵塞

不许在已完地面上拌灰,不要把抹灰用的大杠和铁锹把靠放在墙上,防止损坏其墙面和口角。

要注意保护墙上的预埋件、窗帘钩、通风篦子等,墙上的电器盒、水暖设备所预留的孔洞不要随意抹死。

地面施工时,应避免运料小车碰坏门框、墙面。

保护好水暖立管、电线盒等,注意对其它专业设备的保护。

施工时保护好地漏、出水口等部位的临时堵口,以免灌入砂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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