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790350 上传时间:2023-01-26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54.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4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docx

交通民警专业基本法律知识题库

交通民警专业根本法律知识题库

一、判断题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N  〕

2、驾驶人在不影响平安行驶情况下,可以驾驶平安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平安隐患的机动车。

〔N  〕

3、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档案中必须收存发动机号拓印膜。

〔N  〕

4、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Y  〕

5、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只能在户籍地提申请。

〔N  〕

6、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N  〕

7、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被改变的,需要办理变更业务时,档案中不需要收存更换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复印件。

〔Y  〕

8、申请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身高应在145厘米以上。

〔N  〕

9、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

〔Y  〕

10、交通警察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Y  〕

1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通行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都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Y  〕

12、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撤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N  〕

13、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N  〕

14、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满二年后,可以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N  〕

15、申请驾驶证的人员应符合上肢双手必须有四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的身体条件。

〔N  〕

1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Y  〕

1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Y  〕

18、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Y  〕

19、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Y  〕

20、在道路上通行的行人、乘车人,可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N  〕

21、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须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Y  〕

2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机构可以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N  〕

23、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Y  〕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的立法目的是加强机动车管理。

〔N  〕

25、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N  〕

26、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和其它营运车辆需要解体时,要对客车车身或者货车车架进行切割解体。

监督人员应拍摄车辆解体后的照片,并存入机动车档案。

〔N  〕

27、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品牌、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平安技术检验。

〔N  〕

28、申请注册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的拓印膜。

〔N  〕

29、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后,应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和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留存档案,并保存一年。

〔N  〕

30、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Y  〕

31、机动车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内有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撤消的,不得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Y  〕

32、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

权益转让证明书?

〔Y  〕

33、车身装饰线、装饰条为其它不同颜色的,登记时按照多颜色车辆录入车身颜色。

〔N  〕

34、在办理机动车变更车身颜色、更换车身〔车架〕和更换发动机的流程中,都必须开具?

机动车准予变更通知单?

〔N  〕

35、机动车档案从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保存一年后销毁。

〔N  〕

36、办理转移登记的业务时,档案中需要收存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其中?

协助执行通知书?

可以是复印件。

〔N  〕

37、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Y  〕

38、办理注销抵押的业务时,机动车档案中不需要收存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Y  〕

39、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Y  〕

40、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

调解书?

、?

裁定书?

或者?

判决书?

〔N  〕

41、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可以符合机动车国家平安技术标准。

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必须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平安技术检验。

〔N  〕

42、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N  〕

4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民警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

〔N〕

44、取得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1年以上可以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

〔N  〕

45、已破产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Y  〕

46、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完毕机动车档案转出但尚未办理机动车转入前将机动车档案损毁或者丧失的,不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建机动车档案。

〔N  〕

47、初次申领机动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城市公交车驾驶证。

〔Y  〕

48、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不得有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承当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记录。

〔Y  〕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中所称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Y  〕

50、对道路交通平安违法行为的处分种类包括:

警告、罚款、暂扣或者撤消驾驶证、拘留。

〔Y  〕

51、小型机动车可以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

〔N  〕

52、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中所称的“道路〞。

〔N  〕

5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消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Y  〕

54、机动车不得在隧道中倒车。

〔Y  〕

55、机动车可以选择交叉路口进行倒车。

〔  N〕

56、自行车、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的,可以收缴非法装置〔Y〕

57、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Y  〕

58、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其他车辆不用让行。

〔N  〕

59、机动车通过窄路、窄桥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  Y〕

60、机动车通过急弯路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Y  〕

61、驾驶人可以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

〔  N〕

62、机动车在有禁止左转弯标志的地点不得掉头。

〔  Y〕

63、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分款。

〔Y  〕

64、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统一标准规定。

〔  N〕

65、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Y  〕

66、初次申领机动驾驶证的,可以申请中型客车驾驶证。

〔N  〕

67、境外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  N〕

68、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应当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总分值记录。

〔Y  〕

69、年龄虽然在60周岁以上,只要身体条件许可,仍可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N  〕

70、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  Y〕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

中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Y  〕

72、机动车驾驶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许可的,应该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

〔Y  〕

73、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总分值记录。

〔Y  〕

74、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身体条件听力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两耳分别距音叉20厘米能区分声源方向。

〔N  〕

7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应在155厘米以上。

〔  Y〕

76、一辆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发生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当该车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车辆管理所需审查该车的原始发票。

〔N  〕

77、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N  〕

78、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Y  〕

79、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完毕机动车档案转出但尚未办理机动车转入前将机动车档案损毁或者丧失的,不可以向转出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建机动车档案。

〔N  〕

8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平安距离。

〔  Y〕

81、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

〔N  〕

82、成心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N  〕

8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Y  〕

84、现役军人〔含武警〕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Y  〕

85、申请注册登记时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的拓印膜。

〔  N〕

8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终止。

〔Y  〕

8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及时告知当事人停车地点。

〔Y  〕

8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公布举报,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核实和反应查处结果。

〔Y  〕

89、高速公路最低时速每小时不低于60公里、最高限速每小时不得超过120公里(  Y  )

90、越野车可以进入高速公路〔Y〕

9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给予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分。

〔N  〕

9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和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N  〕    

93、询问未成年的证人、受害人,应当到其住所、学校、单位或者其他适当地点进行。

必要时,也可以在公安机关进行。

询问时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

〔  N  〕  

94、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  Y〕  

95、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N〕    

96、适用简易程序时,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不适用调解。

〔Y〕  

9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其所载货物和机动车行驶证,但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N〕    

98、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举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Y〕    

99、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必须由法医出具死亡证明。

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  N〕    

100、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自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N  〕    

101、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两次为限。

〔N〕    

10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  Y  〕    

103、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处分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  N  〕    

10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  N  〕    

105、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法定情形的,可以按交通肇事罪追究〔  Y  〕    

106、对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可直接提取,也可采取照相、制模等方法间接提取。

〔  Y  〕    

107、交通事故物证必须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  N  〕    

108、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在七日内制作?

要求复议意见书?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  Y  〕    

109、交通事故月度统计起止日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  N  〕    

110、所有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N〕    

111、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当事故的全部责任。

〔  N  〕  

112、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  N  〕    

113、交通警察在现场勘查完毕后,应当对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进行复核,发现错误应及时更正。

〔  Y  〕    

114、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法定情节的,可以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分。

〔  N  〕    115、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事故发生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Y  〕    116、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所有现场笔录,均应当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  N  〕    

117、讯问违法嫌疑人时,要做好文字记录,不能录音、录像。

〔  N  〕    

118、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不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N  〕    

119、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都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

〔  N  〕    

120、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分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日期不予计算。

〔  N  〕    

121、对于暂时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可以中止交通事故认定。

(  N  )

12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鉴定、评估结论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要求重新检验、鉴定、评估,或者不予采信。

(  N  )

123、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未达成协议,在现场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不赶赴现场处理。

(  N  )

124、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遇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视情况可以对肇事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  N  )

125、车辆行驶记录仪、GPS、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资料不能作为调查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

(  N  )

126、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N  )

127、对六个月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且单位或者车辆驾驶人对交通事故承当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事故发生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消除平安隐患通知书〞送达该单位,责令其消除平安隐患。

(  N  )

128、对当事人拒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可以调动清障车辆将事故车辆强制拖离现场。

(  Y  )

129、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交通事故案件,需要调用案件材料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将交通事故案卷全部移交给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  N  )

130、对因条件限制或案情复杂,现场勘查有困难的事故现场,必须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才能保存局部或全部现场。

(  N  )

131、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  Y  〕

132、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分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日期不予计算。

〔  N  〕

133、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处分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  N  〕

134、对于扣留的交通事故车辆,一律不得使用;并且在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后,应当及时发还车辆。

〔  N  〕

135、现场勘验照相应配备彩色胶片照相机或数码照相机,数码照相机的技术要求,照片分辨率应到达500W万像素。

(  Y  )

136、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阻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  Y  〕

137、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

〔  Y  〕

13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  Y  〕

139、在交通事故认定中,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N  〕

140、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平安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  Y  〕

141、涉及公安机关人员、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  Y  〕

142、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报警。

〔  N  〕

143、适用简易程序时,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不能强制撤离。

〔  N  〕

144、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时,必须当场调解。

〔  N  〕

145、利用交通工具成心伤害他人或者伤害自身的事件不属于交通事故统计范围〔  Y  〕

14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必须报警等候处理。

〔  Y  〕

147、对当事人给予拘留处分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  Y  〕

14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七日前通知当事人。

〔  N  〕

149、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参加调解。

〔  Y  〕

150、交通事故现场是指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和留有与交通事故有关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

〔  Y  〕

15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外,记分实行累积制度。

〔  Y  〕

15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根本领实清楚的,当事人应领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Y  〕  

153、对于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应当强制撤除,予以收缴〔  Y  〕

154、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定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  N  〕

155、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或者有重大影响的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Y  〕

156、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  Y  〕

157、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  Y  〕

158、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  Y  〕

159、因垫付医疗费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

〔  N  〕

160、对交通事故中的未知名尸体,经核查无法确认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

登报后十日仍无人认领的,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  N  〕

161、犯罪分子已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的,人民警察就应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  Y  〕

162、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受法律保护,但人民警察使用非警用器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  N  〕

163、人民警察只有当犯罪行为造成了严重紧迫的危险状态,不使用武器将导致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时,可以使用武器。

〔  Y  〕

164、对违法犯罪分子逃跑的,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

〔  N  〕

165、人民警察对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犯罪分子,可以使用武器。

〔  Y  〕

166、人民警察的任务包括保护公民的人身平安、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

〔  N  〕

167、不同建制的公安民警在共同执行任务时,应当服从各自的负责人的领导和指挥。

〔  N  〕

168、受奖励的人民警察,应当优先晋升职务。

〔  N  〕

16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随时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实行现场管制。

〔  N  〕170、人民警察的任何职务行为均受法律保护。

〔  Y  〕

171、公安民警对当场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口头传唤,但须补办传唤证。

〔  N  〕

172、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分。

〔  N  〕

173、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分。

〔  Y  〕

174、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拒绝作证的证人可以传唤。

〔  N  〕

175、按照?

治安管理处分法?

的规定,行政拘留处分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Y  〕

176、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Y  〕

177、任何人为防止本人危险而实施的紧急避险行为,都可以适用刑法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

〔  N  〕

178、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睡、无知觉或者不能对抗的状态,而当场将财物劫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工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