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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消除疟疾行动暨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计划

襄州区2011年消除疟疾行动暨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计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篇之年,也是我区到2013年达到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关键一年。

根据《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湖北省2010—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在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的支持下,通过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后三年系统全面的监测,到2015年实现全区消除疟疾的目标,特制定襄州区2011年消除疟疾行动暨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采取以消除疟疾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充分动员各类资源,全面完成今年消除疟疾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二、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区13个镇,执行机构为24个(中心、地名)卫生院、区直医疗卫生单位,449个村(居)委会卫生室和区直9个协作成员单位。

三、任务目标

根据2010年疟疾疫情统计,去年有网报病例的程河、黄集、张湾、朱集、黄龙、伙牌、双沟、古驿、黑龙、东津、张集11个辖区2011年疟疾发病率下降万分之一以下;龙王、肖集、石桥、马集、黄渠、埠口、峪山、方集、王河9个辖区要达到无本地感染病例。

四、内容和方法

(一)消除疟疾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

1.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1.1培训对象:

20个镇(中心、地名)卫生院及区直3个医院镜检站镜检人员。

1.2负责单位:

区疾控中心。

1.3培训内容:

疟原虫镜检理论和操作技能。

1.4培训时间和方法:

4月中旬举办,采用集中培训方式,开展疟原虫镜检理论讲课、实验室示教、实践操作。

1.5考核指标:

培训人数达到95%以上。

2.疟疾诊治技能培训

2.1培训对象:

各区直医院发热门诊、内科、传染科等每个科室临床医生;各卫生院门诊医生;所有村卫生室村医及个体诊所医生。

2.2培训内容:

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疟疾诊断及治疗相关技能

2.3培训时间和方法:

4-9月共举办50个培训班,采用集中培训方式,由区疾控中心对各卫生院和区直医院进行师资培训,经过培训的教员再对本单位其他临床医生或辖区内村医及个体诊所医生开展二次培训。

2.4考核指标:

接受培训人数达应培训人数的95%以上。

3.疟疾防治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

3.1培训对象:

区直医院保健科负责人及各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和疟防专业人员。

3.2负责单位:

区疾控中心。

3.3培训内容:

疟疾防治基本知识、消除疟疾策略、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管理的技能、政策和要求

3.4培训时间及方法:

4月上旬举办,采用集中培训方式。

4.技术方案和要求:

《襄阳市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技能培训实施方案》

(二)加强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

1.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

1.1血检对象:

当地人群中诊断为临床疟疾病例、疑似疟疾病例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例的“三热”病人;流动人员中的所有发热病人。

1.2镜检单位:

各卫生院、区直医院医疗门诊和区疾控中心。

1.3血检方法:

由首诊医生对“三热”病人开具疟原虫镜检单,检验人员采制厚、薄血膜,同时对诊断为临床疟疾病人、疑似疟疾病人采制滤纸血。

厚、薄血膜经吉氏染色后在油镜下检查疟原虫,滤纸血膜常温晾干后,干燥保存于4℃冰箱内。

无镜检设备的卫生院或不会看片的镜检员对诊断为临床疟疾病人、疑似疟疾病人也要开展血检登记、制片和染色,每月低将染色的血片送区疾控中心镜检。

1.4考核指标:

1.4.1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要建立发热病人和境外返乡流动人口管理“两本账”,对就诊发现的“三热”病人(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不明原因发热病例),特别是到过高疟区或有恶性疟流行的国家或地区就诊的流动人口发热病人应及时进行详实登记,并转诊到当地卫生院或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血检,不得随意截留,本地发热病人转诊率达到95%,境外返乡流动人口达到100%。

1.4.2各卫生院和区直医院医疗门诊100%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

对不开展疟原虫血检的乡镇卫生院和区直医疗单位医院院长进行问责。

1.4.3全年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其中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要按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区疾控中心下达的血检任务。

1.4.4各卫生院、区直医院医疗门诊和区疾控中心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接受实验室检测的比例达到75%。

1.4.5各地各有关协作部门对监测到自境外疟疾流行区入境的发热病人及时通知区疾控中心进行疟疾筛查的比例达到100%。

1.5技术方案和要求:

《区卫生局关于对全区医疗门诊血检站开展达标验收的通知(襄区卫办[2010]30号)》、《区卫生局关于规范全区疟原虫镜检站设置及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的通知(襄区卫办[2010]52号)》、《襄州区疟原虫镜检中心和镜检站管理方案(试行)》

2、疫情报告。

2.1报告对象:

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诊断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2.2负责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区疾控中心。

2.3报告方法:

网络直报。

2.4考核指标:

疟疾病例诊断后24小时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

2.5技术方案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襄阳市

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疟疾病人疫情报告与规范治疗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3.病例核实

3.1核实对象:

所有网络直报病例。

3.2负责单位:

区疾控中心。

3.3核实方法:

3.3.1村级有各卫生院采血、镜检初步调查、核实,各卫生院、区直医院对发现的疟疾病人网报前必须通知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接到通知后及时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核实和RDT筛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写出调查小结,准确掌握病例的分类和疫点的性质。

3.3.2区疾控中心定期对各地镜检站血检的所有阳性血片及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核。

3.4考核指标:

3.4.1网络直报病例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3.4.2区疾控中心对镜检阴性的临床诊断疟疾病例和疑似疟疾病例血片复核率达到100%;

3.5技术方案和要求:

《襄阳市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疟疾病人疫情报告与规范治疗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襄州区疟原虫镜检中心和镜检站管理方案(试行)》

4.疟疾病例规范治疗。

4.1治疗对象:

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诊断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4.2负责单位:

各地卫生院。

4.3治疗方法:

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境外输入的恶性疟、疑似恶性疟病例定点到襄阳市疾控中心采用青蒿素类药物进行联合治疗。

对所有间日疟疟疾病例应当由乡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氯/伯喹八天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

4.4药品储备:

建立抗疟药品储备制度,区疾控中心储备不少于20人份、各卫生院储备不少于2人份间日疟治疗药品。

4.5考核指标:

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

4、6技术方案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湖北省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襄阳市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疟疾病人疫情报告与规范治疗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5.疫点处置。

5.1疫点定义:

发现疟疾病例且具备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在我区需要进行疫点处置的疟疾疫点包括:

(1)所有出现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2)在5-10月份出现输入性疟疾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5.2负责单位: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

5.3疫点处置措施和方法:

5.3.1病例搜索:

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访调查,对疟史病人、疑似疟史病人、病人家属和四邻及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检测,对检测阳性者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

5.3.2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

5-10月份,在出现本地感染/输入性间日疟、恶性疟病例的自然村和居民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等灭蚊措施。

5.3.3健康教育:

通过向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等方法,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教。

5.3.4对每个疫点写出处理情况报告。

5.4考核指标:

清除传染源、阻断疟疾传播。

1周内疟疾疫点处

置率达到50%,输入性疟疾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5、5技术方案和要求:

《襄阳市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

施方案》、《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疟疾疫点处理预案》、《襄州区浸泡蚊帐和室内滞留喷洒灭蚊实施方案》

6.休止期根治和人群服药。

6.1服药对象:

上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家属,必要时扩大到四邻。

6.2负责单位:

区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6.3服药方法:

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和家属采用伯氨喹八日疗法。

所有休根或服药对象应由乡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

6.4考核指标:

休治对象全程休治率达到95%。

6.5技术方案和要求:

《襄州区疟疾休止期治疗实施方案》

(三)加强媒介控制

1.范围:

全区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2.负责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

3.内容和方法:

3.1降低蚊虫密度:

3.1.1环境整治:

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清理,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

3.1.2科学灭蚊:

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灭蚊,降低蚊虫密度。

3.2个人防护

3.2.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3.2.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4.考核指标:

居民使用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设施的比例达到80%。

5.技术方案和要求:

《襄州区浸泡蚊帐和室内滞留喷洒灭蚊实施方案》

(四)加强健康教育

1.受教育对象:

公众、中小学生、出入境人员和大型工地建设者等。

2.负责单位:

区疾控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广电、旅游、公安、教育、劳务派出机构等部门。

3.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3.1公众疟防宣传教育:

结合每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采取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3.2出入境人员健康教育:

旅游、公安、劳务派出机构设置公益广告宣传栏或者电子屏幕等设施,摆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旅游部门应当在卫生部门指导下,组织对领队、导游人员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向旅客和游客宣传疟疾防治知识。

3.3中小学生健康教育:

由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机构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

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家庭渗透相关防治知识。

3.4社区宣传教育:

在各区直医院候诊大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4.考核指标:

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75%;

5、技术方案和要求:

《襄阳市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广播电视大众健康教育疟防宣传实施方案》、《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中小学生疟防知识健康教育方案》、

《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疟疾防治社区健康教育实施方案》、《襄州区“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五)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1.对象:

出、入疟疾高流行区和恶性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流动人员。

2.负责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旅游、教育、公安、商务、劳务派出机构等部门。

3.内容和方法:

3.1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3.1.1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由卫生局牵头,建立卫生、教育、公安、商务、旅游等部门流动人员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

3.1.2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区消除疟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公众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旅游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向旅游者发布境内、外疟疾流行状况和相关信息。

公安、商务、旅游及劳务派出机构要建立高疟区或有恶性疟流行的国家或地区流动人口工作台账和工作报表,定期向区消除疟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出、入疟疾高流行区和恶性疟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流动人员信息报表,卫生部门应加强与同级教育、公安、商务、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和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出入本地区的流动人员的动态。

3.2加强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

3.2.1卫生、公安、商务、旅游、劳务派出机构应当对出境人员宣传疟疾防治知识,提供咨询服务。

3.2.2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督促旅行社、劳务派出机构等有关单位为出境人员提供抗疟药品和防蚊设施,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培训。

3.3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

3.3.1公安、商务、旅游、劳务派出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自境外疟疾高流行区(特别是有恶性疟流行的国家和地区)入境返乡的发热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并及时向区疾控中心通报病人信息。

3.3.2区疾控中心在当地卫生院或村卫生室配合下对返回居住地的境外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筛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访和疟防知识宣传。

3.3.3各地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3.4加强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

3.4.1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大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

3.4.2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感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信息,协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4.3公安、卫生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4.指标考核:

4.1有信息通报制度。

4.2输入病例及时诊断和治疗率达100%。

4.3从高疟区回归人员经医学观察率达80%以上。

5、技术方案和要求:

《湖北省输入性疟疾管理技术方案(鄂疾控传发[2011]4号)》、《襄阳市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

《襄州区流动人口疟疾防控实施方案》、《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大型建筑工地疟疾防治实施方案》

(六)完善疟疾监测网络

1、健全疟疾镜检站检测网络。

1.1建立健全以区疾控中心为镜检中心,各区直医疗单位和卫生院医疗门诊为镜检点的疟原虫检测网络。

1.2提高区直医疗单位和各卫生院医疗门诊镜检员疟原虫镜检能力,规范开展发热病人的疟原虫镜检。

1.3加强镜检质量控制

1.3.1区疾控中心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和5%的阴性血片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的所有阳性血片和10%的阴性血片送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

1.3.2区疾控中心定期对各镜检站镜检员进行技能考核与质控,确保镜检站检测网络正常运行。

1、4技术方案和要求:

《襄阳市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襄州区疟原虫镜检中心和镜检站管理方案(试行)》、

2、开展主动病例侦查。

2.1范围:

全区,重点放在农村。

2.2负责单位:

由区疾控中心组织当地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实施,主要目的是搜索发现疟疾病例,掌握本地疟疾发病的实际情况。

2.3内容和方法:

2.3.1主动病例侦查应在每年5-10月,由区疾控中心组织当地卫生院对疟疾高发村、历史疫点村、有疟疾疑似病例的村及周边的自然村开展。

2.3.2每个自然村至少调查200人,不足200人的自然村全部调

查。

对遇到现症发热病人和近1年内有疟史、疑似疟史或近两周的发热史者进行登记,并采血镜检或用RDT检测。

2.3.3在发现的疟疾新发病例、疟原虫带虫者、疟疾漏报病例近1

个月出现2例及以上疟疾病例的自然村,需对全自然村居民进行采血镜检或RDT检测。

2.3.4各村消除疟疾核心小组的村医,要定期到村庄住户访视,对遇到的发热病人以及近期内有发热史者进行登记,并介绍患者到乡镇卫生院开展血检。

在传播季节(5—10月)每月对辖区所有村庄住户访视一遍,并对发热者介绍患者到乡镇卫生院进行血检,从而达到空间的全面覆盖。

2.3.5侦查频率:

各项目乡镇每年至少开展12次主动病例侦。

2.4技术方案和要求:

《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疟疾病例主动病例侦察实施方案(试行)》

3、媒介监测与疟原虫抗性监测。

3、1由省疾控中心按排开展

3、2监测方法:

按国家统一方案进行。

五、政策和保障

(—)组织保障

1.加强政府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1.1区人民政府成立消除疟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消除疟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区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任务,明确职责,分解指标,制定考核细则,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1.2各镇成立消除疟疾工作领导小组或项目办公室,对辖区内疟疾发病率较高的村成立消除疟疾核心小组,以加强对疟疾消除工作的防治和宣传。

1.3各协作部门应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消除疟疾工作。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卫生局协调有关部门每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政策和措施,总结亮点和存在的问题。

1.4保障依据: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襄阳区消除疟疾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襄阳市襄州区2010年-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区卫生局关于成立襄樊市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的通知》《区疾控中心关于成立各镇消除疟疾领导小组、村级消除疟疾协调小组和消除疟疾项目办公室的通知》

2.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技术保障

1.区疾控中心、各镇(中心、地名)卫生院要建立、健全疟疾防治专业队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区卫生局的领导下,成立襄阳区消除疟疾工作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疾控中心),制定全区《消除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负责跟踪指导、评估和培训工作,及时协调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困难;各镇(地名)卫生院也要成立相应的消除疟疾行动计划技术指导小组,完善办公条件并固定至少2名专职人员负责疟疾防治工作;村级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医生落实好疟疾病人的发现,协助做好病人督导治疗、健康宣传和疫点处理工作。

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建立疟疾防治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建立消除疟疾信息数据库,更新、汇总和分析有关资料。

3.各地卫生院和区直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疟原虫镜检站的建设,配备和完善符合疟原虫检测需要的显微镜和试剂,规范开展疟原虫镜工作,提高检测能力。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组织一次镜检技能竞赛,推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

4.技术方案和要求:

《中国全球基金疟疾项目执行指导手册(试行)2010年12月》、《襄阳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管理制度、技术方案及工作流程》

  (三)物资保障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抗疟物质和药品的管理、分发和使用监督。

各卫生院建立抗疟物质和药品的分发、领用、库存、使用登记制度,支持、保障和提高消除疟疾项目工作的有效性和可及性。

六、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一)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的管理

1.严格执行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手册和技术方案。

2.项目报表管理

2.1项目报表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自下而上的原则汇总上报,按村→乡→区→省的程序逐级上报,不得无故延报。

2.2项目报表严格按区项目办下发的统一模版填写,项目报表数据必须有数据来源支撑,符合工作实际,无逻辑错误。

2.3项目报表如出现漏填、空项、无填报日期或填报日期不合要求、无签名、无单位盖章、没有合计,或实际完成数照搬计划数,预算与支出完全一致的,一律视为无效报表,应限期重新上报。

2.4村医完成项目活动至少应留存双份原始资料,一份作为上报数据,报乡级审核,一份本级留存至项目结束。

2.5乡镇乡镇项目办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和计划进度开展项目活动,按时上报项目报表及有关项目活动小结等资料,上报时先传递电子版文档,经区项目办审核后再上报纸质文档,纸质文档一式双份,签字、盖章后,一份上报,另一份本级留存至项目结束。

2.6乡镇项目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报表数据的收集、审核、统计和上报工作。

2.7区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乡镇项目办项目报表数据的收集、审核。

乡镇项目办上报后7天内区项目办对乡镇项目办上报的报表的数据质量,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予以反馈。

2.8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作为项目活动经费报账的主要依据。

2.8一旦发现上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根据全球基金相关管理要求给予通报批评或返回项目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项目资料的管理

3.1各级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确保资料的规范、完整和系统

3.2各级项目办按照项目目标和活动类别建立档案盒,贴上对应的标签,资料管理人员及时对本地项目活动资料进行整理归类。

3.3每年3月底前,各级项目办应按照年度和活动类别将上一年项目资料立卷装订归档。

4.项目报表和项目资料管理要求:

《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资料收集、上报和管理实施方案》

5.乡镇项目经费的报账管理

5.1为加强乡镇项目经费的监管和资金安全,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实施效率,区项目办对乡镇项目活动经费实行报账制。

5.2依照项目工作计划,各项目执行机构按要求完成活动后,依照规定的补助标准分季度发放给直接开展项目活动的工作人员。

5.3各报账单位报账凭证必须真实有效,报账时必须有完整的报账手续,并有相应项目活动痕迹资料、过程材料支撑或相关统计报表和小结。

5.4每个单项活动报账费用不能超过计划数或与计划费用相同,报账单上一律盖本单位行政章。

5.5报账方法和要求:

《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乡镇项目活动经费报账办法》

(二)全球基金疟疾项目的实施

1.严格按照襄州区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计划执行。

2.各项目执行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全球基金疟疾项目执行手册》和相关技术方案,明确各项活动应该做什么,有谁去做,何时做,怎么样做,做到什么程度,达到怎样的产出效果。

3.把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和国家消除疟疾行动计划进行有机的结合起来,不能做成两张皮。

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一)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襄州区2011年消除疟疾行动暨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工作计划》的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逐级签订包保责任书,对没有实现工作目标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1、区政府消除疟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督办检查方案,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抽查、督办等方法,评估年度计划进度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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