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777305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60.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docx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指引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一、范围

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

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

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二、工业管道安装监检流程

 

三、说明:

注1: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通过网上告知压力管道安装项目,经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下简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受理后,我院将在告知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下达监检任务单,指派监检员。

监检员接到任务单后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受检单位。

无损检测单位不隶属于安装单位,并且不是由安装单位直接委托的,承担该项目无损检测的单位应在项目无损检测工作开展前,通过网上或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并且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验。

对于首次在宁波开展压力管道安装业务的安装单位,应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手续,经同意受理后到我院办理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手续。

注2:

对于成套石油、化工装置中的工业管道,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交底,设计单位、安装单位、无损检测单位、监理单位、监检单位、安全监察机构(必要时)参加。

设计单位应针对工程特点,明确设计文件所采用设计标准、设计规定、设计文件组成以及材料、焊接、热处理、检验及试验等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压力管道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同时介绍主要工艺流程、工艺介质的特性,工程中有采用特殊材料、特殊工艺以及质量检验要求的,应加以说明。

注3:

对于成套石油、化工装置及总长度大于1Km的GC1级工业管道,其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监检工作,监检员应具有压力管道检验师资格,监检前编制“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方案(大纲)”,并按院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注4:

监检工作开展前,建设单位召集安装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监察机构(必要时),由监检单位进行“压力管道安装监检方案(大纲)”交底,明确压力管道安装监检的性质、程序、内容及要求。

注5:

监检实施过程中,监检员一般采取①查阅有关文件、记录或证据,②观察安装或施工活动过程,③抽样进行检测,④进行有关的验证试验,⑤会议或交谈等方式,重点对设计文件、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压力试验、安全保护装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情况及有关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验。

压力管道安装前受检单位须提交相关资料给监检员进行审查,具体详见附件。

注6:

对于监检过程中发现的影响压力管道安全的质量问题或质量行为,监检员将通过口头交流、出具检验联络单、检验意见书等方式告知受检单位及建设单位,受检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进行整改并回复整改结果(对于检验联络单、检验意见书应书面回复),整改结果经监检员确认后方可验收。

注7:

中间验收是对压力管道安装工程前期质量的评价,一般在该项目首次试压前进行,对施工单位较典型的试压包或系统进行全面的核查。

基本要求是设计、材料、焊接、检测、热处理等质量记录齐全真实、单线图与施工现场一致、试压安全措施到位。

中间验收由建设单位配合监检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安装单位、无损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均应派代表参加。

该项目的监检负责人和监检组成员、院检验责任工程师及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中间验收。

注8:

强度试验应在压力管道安装完成、无损检测、热处理合格后进行,受检单位应提供压力试验前各阶段的质量记录,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注9:

一般下列管道应进行单体、整体试运行:

1)成套石油、化工装置(有完整的工艺流程如:

加热、换热、反应、分离、储存等);

2)氨制冷装置;

3)高压、次高压燃气管道;

4)动力管道。

注10:

竣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压力管道书面安装告知

地址:

宁波市王隘路28号,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楼

联系人:

陆先生,联系电话:

0574-87876477。

工业管道安装监检

部门:

承压四部地址:

宁波市王隘路28号,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3楼

地址:

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A座912室

联系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

135********

附件

压力管道(工业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要求

一、压力管道安装前监检员须审查的资料

1、压力管道安装告知书。

2、压力管道安装相关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安装单位(无损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及资格证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损检测人员应提供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焊工应有单位法人签章的聘用手续、无损检测人员应提供执业注册证书;

3、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压力管道安装项目质保体系人员任命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4、完整有效的压力管道设计文件(图纸目录、管道平面图应加盖设计单位的“压力管道设计资格印章”),管道数据表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5、施工方案;

6、安装施工工艺文件(含焊接工艺评定报告一览表及相应报告、焊接作业指导书、无损检测工艺卡、无损检测工艺验证报告、热处理工艺卡等文件);

7、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一览表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8、进口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一览表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型式试验报告。

二、现场监检实施的方式、内容及要求

监检内容是对压力管道安装过程中,涉及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的项目进行验证性检验,同时对各受检单位的安装安全质量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并做出评价。

现场监检的实施重点是材料、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等环节的质量监督以及压力管道安装、检测单位的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方面。

1、安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

安装单位应建立现场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转,项目质量保证工程师、材料、工艺、焊接、检验、无损检测、热处理等责任人员应按体系文件规定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监检员在监检过程中发现质量体系不能有效运转,质量体系主要责任人员不能到岗到位履行职责,某一系统或环节出现系统性失控现象,监检员应出具“监检意见书”,同时抄送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建设单位(下同)。

2、材料

安装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材料标准的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填写压力管道元件和焊接材料验收记录,整理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埋弧焊钢管、PE管应提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检证书),并通知监检员到场检验。

监检员将通过审核质量证明文件,核对管道元件实物标记、标识,按产品标准或设计要求抽查管道元件质量等方式进行抽查,管道元件标识应能追溯至质量证明文件。

在管道元件防腐前,监检员将抽查核对质量证明文件与管件标识内容的一致性,管道元件标识应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TS标识。

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

产品合格证一般包括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

质量证明书除包括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外,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材料化学成分;

2)材料以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

3)热处理状态;

4)无损检测结果;

5)耐压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或者合同有规定的);

6)型式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

7)产品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8)外协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的质量证明。

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应当有制造单位质量检验人员和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

管道组成件应当逐件采用标志进行标记。

标志内容一般包括制造单位代号或者商标、许可标志、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产品编号等,并且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

产品规格较小,无法标记全部内容时,可以采用标签或者按照相应要求省略部分内容。

从产品标志应当能够追溯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对于标记、标识不全,无可追溯性以及没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TS标识的管道元件不得用于压力管道安装。

管道元件在安装前应当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材质复验、阀门试验、无损检测或者设计规定的其他产品性能复验,不合格者不得安装使用。

监检员将通过资料审核和实物抽查的方式进行以下检查:

1)质量证明书是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需有供货单位的印章和经办人签字);

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

3)质量证明书内容、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4)现场抽查元件外观质量和外形尺寸,确认实物与质量证明文件的一致性,压力管道元件标记应齐全,应有安全许可TS标志;

5)进口压力管道元件应提供首次进口时的型式试验证书,并在其覆盖范围内;

6)埋弧焊钢管、PE管应具有监检证书;

7)管道元件、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8)现场材料存放场地应划分待检、合格、不合格区,并有明显标识。

9)现场材料色标标识应符合规定,管段切割后应按规定进行了标识移植。

10)安装单位应按规定进行了材料验收,材料验收记录应符合要求。

11)各类管道元件领用、发放、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应满足材料可追溯性要求,杜绝材料用错。

监检员在监检过程中发现压力管道元件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埋弧焊钢管无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管道元件无型式试验证书,以及现场材料管理会乱造成材料用错等现象时,应出具“监检意见书”

3、焊接和热处理

从事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的焊接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必须取得焊工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在有效期内承担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安装单位应当为焊工办理聘用手续。

安装单位应对焊接作业人员资格证的真实性负责,资格证应能通过网上查询核实。

所有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以及受压元件与非受压元件之间的焊接,必须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工艺评定应当符合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

焊接材料应当有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应标志,安装单位应当建立焊接材料的保管、烘干、清洗、发放和回收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施工现场的焊接环境应当符合规范要求。

焊件表面潮湿,或者在下雨、下雪、下雾、刮风期间,无有效防护措施时,不得进行焊接。

要求焊后热处理的管道,必须在热处理前进行焊接返修,如果在热处理后进行焊接返修,返修后需要重新进行热处理,焊接工艺评定应能覆盖重复热处理。

热处理单位在热处理前应编制热处理工艺,热处理设备应当配有自动记录曲线的测温仪表,并且经计量检定合格。

热电偶布置应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监检员将根据设计文件、施工验收标准、GB/T20801的规定对焊接接头的位置、坡口的加工、清理与检验、焊件组对、焊接预后热、焊接工艺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跟踪抽查,焊接接头的设置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强行组对焊口,要求全焊透的焊接接头必须采用氩弧焊进行根部焊道焊接(氩弧焊打底)。

监检员在监检过程中,发现安装单位使用未经按现行标准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焊工无证或超范围焊接、焊接材料用错、焊工不按规定焊接工艺施焊、焊接一次合格率较低(按焊口计小于70%)、焊口错边严重、热处理弄虚作假等现象时,应出具“监检意见书”

4、无损检测及理化检验

所有管道的焊接接头应当先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无损检测。

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当在焊接完成后24h后进行无损检测。

有再热裂纹倾向的焊接接头,当规定需要进行表面无损检测时,应当在焊后和热处理后各进行1次。

被检焊接接头的选择应当包括每个焊工所焊的焊接接头,并且固定焊的焊接接头不得少于检测数量的40%。

无损检测发现的超标缺陷,必须进行返修,返修后应当仍然按照原规定的无损检测方法进行检测。

对规定进行抽样或者局部无损检测的焊接接头,当发现不允许的缺陷时,应当按标准规定进行累进检查。

实施无损检测的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