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施工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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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公路施工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Ⅰ级隐患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中标单位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8条

安全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

施工单位要有三类人员证件即:

项目法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有安全证件。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中标施工单位要按合同金额每5000万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兼职安全人员可视安全管理实际情况酌情设置;监理单位按照管辖的施工单位数量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1条

安全体系

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上墙

《安全生产法》第19条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上墙

安全生产责任制

单位主要负责人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第17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14条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各参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17条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要分定期专项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施工生产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56条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

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17条

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责任的归属,惩罚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13条

施工安全监理制度

监理制定,内容包括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重大工程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等层层审查;必要时,还应当请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资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爆破工程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内容包括会议的频率,会议的内容。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与危险告知制度

施工企业制定,内容包括危险内容,如何操作等,工序开始前进行。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0条

施工设备检查验收保养制度

施工企业制定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9条

安全审查

监理工作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持证上岗及配备情况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电气防火措施

审查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审查施工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专项应急预案及监控措施,是否进行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审查

监理工作内容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告知制度的落实情况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审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签订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每年针对不同的工程开展情况,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安全法》第23条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监理计划与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计划(总监办)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驻地办)

安全监理日志与巡视记录

安全监理日志与巡视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内容包括:

培训内容、考核内容、登记簿

安全技术交底与危险告知书

每道工序都要有,内容包括:

该工序可能存在的危险,如何操作,交底人及接受人的签名。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的巡视记录,专项检查记录

《安全法》第38条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内容包括:

会议内容,会议参加人员的签到簿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记录

内容包括报告的时间,报告的部门,事故的性质及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等

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

对奖励和惩罚的从业人员记录在案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劳动人员用工登记档案

应对从业人员建立登记表,内容包括:

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进场及退场时间等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安全法》第40条

人身保险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人身保险费。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31条

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应详细列明安全费用支出项目,后面附相应的发票。

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

内容包括:

隐患名称,隐患性质,发生部位,隐患形成原因,采取的排查治理措施,资金投入,责任人

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

内容包括:

危险源名称,部位,危险源的评价与分级,监控责任人等

《安全法》第33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台账

应将各种特种作业人员记录在案,内容包括:

姓名、工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进场及退场时间等;后面附操作上岗证。

特种设备台账

应将各种特种设备进行登记;特种设备应请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进行试运行,并将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及试运行记录附在登记表后归档。

日常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台账

内容包括:

施工机械名称,维修及保养时间、维修及保养内容、维修及保养人

应急体系

应急预案

监理单位应建立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建立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安全法》第33条

应急演练

从业单位应根据每年的施工内容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要有照片,有记录,并对演练过进行总结和评估。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现场布置和防护

安全标志及防护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4条

作业场所及驻地安全

办公生活区是否存在风险;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

是否按照规定将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合格证;

活动板房净距不小于7米,铁皮房净距不小于5米;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设置消防通道;

施工现场应进行交通渠化。

工程危险源(品)

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且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应符合规定;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油库:

安全警示牌、围栏、防爆、防晒设施、避雷针等,其远离生活区的距离为50米;

炸药库:

安全管理制度标牌、防爆、灭火器、通风口、安全距离、避雷针等。

施工现场

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与爆破、滑坡和高边坡处理应有的安全防护措施。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施工作业人员应配有安全防护服、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9条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临时用电

外电线路

外电防护最小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

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表1)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与架空线路

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表2)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

安全距离(表3)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5.0

6.0

7.0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

的最小安全距离(表4)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JGJ146-

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JGJ1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当达不到(表1)、(表2)、(表3)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当(表4)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未采取措施的严禁施工。

JGJ1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临时用电

220V/380V低压电力系统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

JGJ146-

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TN-S:

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电线为;相线L1(A)\L2(B)\L3(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工作零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保护零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配电箱、开关箱

每台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以上设备;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设,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JGJ146-

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应≤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水平距离应≤3米。

JGJ146-

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配电箱,开关箱距地面高度:

移动式0.8-1.6米,固定式1.4-1.6米,应设在干燥、通风、常温场所并端正、牢固,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空间和通道,不得有杂物、杂草和灌木,箱内应保持整洁并有专人负责。

JGJ146-

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1.2-2.0毫米,开关箱厚度≥1.2毫米,配电箱厚度≥1.5毫米,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应能防雨、防尘。

JGJ146-

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箱内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JGJ1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临时用电

照明供电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36V。

JGJ1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24V。

JGJ1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12V。

JGJ1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3米,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2.5米。

JGJ1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方案。

JGJ1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模板、支架及脚手架

大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大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应符合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大型模板存放应设放倾倒措施。

(钢模、木材应堆放平稳,应设防倾倒措施。

元木垛高≤3米,垛距≥1.5米,成材垛高≤4米,每增加0.5米应加设横木,垛距≤1米。

(模板加工)作业场地应避开高压线路。

支架预压

支架应经预压后投入使用

脚手架按规定设立剪刀撑

脚手架应按规定设立剪刀撑

脚手架固定设置

脚手架10米以上应设置揽风绳。

10-15m时应设置一组(4-6根)揽风绳,每增高10米应再加设一组。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揽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60°,揽风绳的地锚应设围栏,防止碰撞。

(路规)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模板、支架及脚手架

使用材料

钢模不得使用扭曲严重、螺丝孔过多、开裂等材料,木模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和大横节疤等材料。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钢木结合模板要保证结合部位的强度、刚度。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支架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万能杆件和钢管等。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脚手架木杆应以剥皮杉木和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禁止使用。

用木杆做脚手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7厘米,大、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8厘米。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

各个管子的联结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移动。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机具

设备用电

设备用电应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应做接零(接地)保护盒漏电保护器,1类手持电动工具应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时应拉闸断电。

《用电安全导则》第4.1.6条

预应力张拉作业

预应力张拉作业应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张拉作业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张拉设备、工具(如:

千斤顶、油泵、压力表、油管、顶楔器及液控顶压阀等)应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压力表进行周期检定。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施工机具

预应力张拉作业

锚环及锚具应检验合格。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高压油泵与千斤顶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

油泵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张拉前,操作人员要确定联络信号,张拉梁端相距较远时,宜设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高处张拉作业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

张拉时千斤顶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管道尚未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

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在千斤顶的端部及非张拉端部,均不得站人。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机具

设备外露传动部位防护

设备外露传动部位应设有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中乙炔瓶、氧气瓶使用与存放

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与明火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两者距离不小于5米,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10米。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氧气瓶应设有防震胶圈,避免碰撞、剧烈震动和强烈阳光暴晒。

(路规)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

(路规)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施工机具

钢筋机械冷拉作业

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应设防护措施

拌合设备作业与检修

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应符合安全要求

垂直升降设备

垂直升降设备及承载能力

垂直升降设备应有验收合格证书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司机应持证上岗,作业时应有联络工具并保证畅通。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11条

架体附着装置

架体附着装置应稳定牢固

安全防护设施

设备承载严禁超过额定承载重量。

吊笼出入口应设置防护设施

压力容器(锅炉)

特种作业人员

压力容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持有质检总局核发的同意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8条

登记及检验标志

应有使用登记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

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8条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

液压计应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标记,液位应显示清楚并被能作业人员正确监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安全阀应有有效的检验报告和铅封标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压力表应有有效的鉴定或标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压力容器(锅炉)

运行情况

不应存在介质泄露现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9条

设备的本体不应有肉眼可见的变形及损坏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9条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压力容器(锅炉)

水处理

应按规定配备水处理设备或进行锅内水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应有水(介)质化验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7条

起重作业

塔吊基础

塔吊基础应符合要求。

(30#混凝土)

起重设施准用证

起重设施应取得准用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25条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要有联络信号。

轨道式起重机限位或保险装置

轨道式起重机应设有效限位或保险装置,未作业时应使用夹轨钳。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起重机行走前轮(行走方向)至轨道端部的距离不小于5米。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大型构件空中操作

严禁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起重臂下站人。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大型构件空中停留时操作人员严禁离开。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

作业平台脚手板应满铺,不许存在翘头板,应设通道或爬梯,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有牢靠悬挂点。

安全带、安全帽、操作台齐全有效

拌合设备

各种拌合设备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应具备安全措施和操作平台

基坑作业

基坑设置防护

基坑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沿堆物要小于安全距离。

(不小于1.0米)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基坑应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

基坑支护应按规定观测,支护设施不得产生变形

基坑应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

人员作业

作业时严禁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高边坡

高陡边坡作业

高边坡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桥梁

挖孔作业

孔壁应进行防护,孔口应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并不得堆集土渣及沉重机具。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人工挖孔应按规定采用机械通风。

(孔深超过10米时应采用机械送风,人工挖孔深度不宜大于15米)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吊具设备应经常检查,作业人员应设常备的梯子,孔下、孔上人员应有防护措施。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混凝土时,另一孔人员应撤出井孔。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桥梁

挖孔作业

作业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爆破施工按国家《爆破安全操作规程》(GB6722-86)规定办理。

桥梁施工

索塔、立柱施工应按规定设置上下扶梯和作业平台。

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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