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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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节选)

第一章总则

第五章吊顶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

第三节龙骨安装

第四节石膏板安装

第五节其它罩面板安装

第六节工程验收

第六章隔断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

第三节龙骨安装

第四节罩面板安装

第五节石膏板安装

第六节工程验收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注:

有防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

第1.0.2条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

第1.0.4条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

第1.0.5条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1.0.6条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

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

第1.0.8条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

第1.0.9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

所损坏和站污的条件下进行。

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

第1.0.11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术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

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钵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

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

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模糊工程完工后进行;

五、被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0.12条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

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

三、被糊工程不应低于10℃;

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

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

注:

①环境温度是措施工现场最低温度.

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

第1.0.13条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第1.0.14条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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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吊顶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5.1.1条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矿棉装饰吸声板、胶合板、纤维板、钙塑装饰板、塑料板、纤维水泥加压板、金属装饰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及验收。

第5.1.2条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5.1.3条吊顶龙骨在运输安装时,不得扔摔、碰撞。

龙骨应平放,防止变形s罩面板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

运输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5.1.4条吊顶龙骨宜存放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龙骨变形、生

锈;罩面板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于地面平整、干燥、通风处,并根据不同罩面板的性质,分别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第5.1.5条罩面板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现浇板或预制板缝中,按设计要求设置预埋件或吊杆;

二、吊顶内的通风、水电管道及上人吊顶内的人行或安装通道,应安装完毕。

消防管道安装并试压完毕;

三、吊顶内的灯槽、斜撑、剪刀撑等,应根据工程情况适当布置。

轻型灯具应吊在主龙骨或附加龙骨上,重型灯具或电扇不得与吊顶龙骨联结,应另设吊钩;

四、罩面板应按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

第5.1.6条罩面板安装前,应根据构造需要分块弹线。

带装饰图案罩面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若设计元要求,宜由顶棚中间向两边对称排列安装。

墙面与顶棚的接缝应交圈一致。

第5.1.7条罩面板与墙面、窗帘盒、灯具等交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漏缝现象。

第5.1.8条搁罩式的轻质罩面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压卡装置。

第5.1.9条罩面板不得有悬臂现象,应增设附加龙骨固定。

第5.1.10条施工用的临时马道应架设或吊挂在结构受力构件上,严禁以吊顶龙骨作为支撑点。

第5.1.11条吊顶施工过程中,土建与电气设备等安装作业应密切配合,特别是预留孔洞、吊灯等处的补强应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安全。

第5.1.12条罩面板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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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

第5.2.1条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

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暗装的吸声材料应有防散落措施。

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各类罩面板的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5.2.2条吊顶工程所用的术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及其配件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

第5.2.3条安装罩面板的紧固件,宜采用镀钵制品,预埋的木砖应作防腐处理。

第5.2.4条胶粘剂的类型应按所用罩面板的品种配套选用,现场配制的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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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龙骨安装

第5.3.1条安装吊顶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5.3.2条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

弹线应清楚,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偏差土5mm。

第5.3.3条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计推荐系列选择,中间部分应起拱,金属龙骨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和标高。

第5.3.4条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超过300mm,否则应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第5.3.5条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当预埋的吊杆需接长时,必须搭接焊牢,焊缝均匀饱满。

第5.3.6条次龙骨(中或小龙骨,下同)应紧贴主龙骨安装。

当用自攻螺钉安装板材时,板材的接缝处,必须安装在宽度不小于40mm的次龙骨上。

第5.3.7条根据板材布置的需要,应事先准备尺寸合格的横撑龙骨,用连接件将其两端连接在通长次龙骨上。

明龙骨系列的横撑龙骨与通长次龙骨的间隙不得大于1mm。

第5.3.8条边龙骨应按设计要求弹线,固定在四周墙上。

第5.3.9条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

连接件应错位安装。

明龙骨应目测元明显弯曲。

通长次龙骨连接处的对接错位偏差不得超过2mm。

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拧夹紧。

第5.3.10条检查安装好吊顶骨加,应牢固可靠。

第5.3.11条吊顶木龙骨的安装,应按现行《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2按国家标准GBl1981一89《建筑用轻钢龙骨》规定,主龙骨称为承载龙骨,次龙骨称为覆面龙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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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石膏板安装

第5.4.1条石膏板的安装(包括各种石膏平板、穿孔石膏板以及半穿孔吸声石膏板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钉固法安装,螺钉与板边距离应不小于l5mm,螺钉间距以150~170mm为宜,均匀布置,并与板面垂直。

钉头嵌入石膏板深度以0.5~1mm为宜,钉帽应涂刷防锈涂料,并用石膏腻子抹平;二、粘结法安装,胶粘剂应涂抹均匀,不得漏涂,粘实粘牢。

第5.4.2条深浮雕嵌装式装饰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与龙骨应系列配套;

二、板材安装应确保企口的相互咬接及图案花纹的吻合;·

三、板与龙骨嵌装时,应防止相互挤压过紧或脱挂。

第5.4.3条纸面石膏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板材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固定,防止出现弯棱、凸鼓现象;

二、纸面石膏板的长边(即包封边)应沿纵向次龙骨铺设;

三、自攻螺钉与纸面石膏板边距离:

面纸包封的板边以10~15mm为宜,切割的板边以l5~20mm为宜;

四、固定石膏板的次龙骨间距一般不应大于600mm,在南方潮湿地区,间距应适当减小,以300mm为宜;

五、钉距以150~170mm为宜,螺钉应与板面垂直。

弯曲、变形的螺钉应剔除,并在相隔50mm的部位另安螺钉;

六、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七、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八、纸面石膏板与龙骨固定,应从一块板的中间向板的四边固定,不得多点同时作业;九、螺钉头宜略埋入板面,并不使纸面破损。

钉眼应作除锈处理并用石膏腻子抹平;十、拌制石膏腻子,必须用清洁水和清洁容器。

第五节其它罩面板安装

5.5.1条矿棉装饰吸声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湿度大时不宜安装;

二、安装时,吸声板上不得放置其它材料,防止板材受压变形;

三、安装时,应使吸声板背面的箭头方向和自线方向一致,以保证花样、图案的整体性;

四、采用复合粘贴法安装,胶粘剂未完全固化前,板材不得有强烈震动,并应保持房间内的通风;五、采用搁置法安装,应留有板材安装缝,每边缝隙不宜大于lmm。

第5.5.2条胶合板、纤维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胶合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mm,钉长为25~35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板面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二、纤维板可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长为20~30mm,钉帽进入板面0.5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自然阴干后安装;

三、胶合板、纤维板用木条固定时,钉距不应大于200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术压条0.5~1.0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四、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五、带纸面的穿孔装饰板用螺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20mm,钉帽应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相同颜色的涂料涂饰。

第5.5.3条钙塑装饰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钙塑装饰板用胶粘剂粘贴时,涂胶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胎、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用钉固定时,钉距不宜大于150mm,钉帽应与板面齐平,排列整齐,并用与板面颜色相同的涂料涂饰;

二、钙塑装饰板的交角处,用塑料装饰小花固定时,应使用木螺钉,并在小花之间沿

板边按等距离加钉固定;用压条固定时,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不得翘曲。

第5.5.4条塑料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粘贴板材的水泥砂浆基层,必须坚硬平整、洁净,含水率不得大于8%。

基层表面如有麻面,宜采用乳胶腻子修平整,再用乳胶水溶液涂刷一遍,以增加粘结力;

二、塑料板粘贴前,基层表面应按分块尺寸弹线预排。

粘贴时,每次涂刷胶粘剂的面积不宜过大,厚度应均匀,粘贴后,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并及时擦去挤出的胶液;

三、安装塑料贴面复合板时,应先钻孔,后用术螺钉和垫圈或金属压条固定;用木螺钉时,钉距一般为400~500mm,钉帽应排列整齐;用金属压条时,先用钉将塑料贴面复合板临时固定,然后加盖金属压条,压条应平直、接口严密。

第5.5.5条纤维水泥加压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龙骨间距、螺钉与板边距离及螺钉间距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产品的要求;

二、纤维水泥加压板与龙骨固定时,所用手电钻钻头直径应比选用螺钉直径小0.5~1.0mm,固定后,钉帽作防锈处理,并用油性腻子嵌平;

三、用密封膏、石膏腻子或掺聚乙烯醇缩甲醒(107)胶的水泥砂浆嵌涂板缝并刮平,硬化后用砂纸磨光,板缝宽度应小于5mm;

四、板材的开孔和切割,应按产品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5.5.6条金属装饰板的安装(包括各种金属条板、金属方板和金属格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条板式吊顶龙骨一般可直接吊挂,也可增加主龙骨,主龙骨间距不大于1.2mm,条板式吊顶龙骨形式应与条板配套;方板吊顶次龙骨分明装T型的暗装卡口两种,根据金属方板式样选定次龙骨,次龙骨与主龙骨间用固定件连接;金属格栅的龙骨可明装也可暗装,龙骨间距由格栅做法确定;

二、金属板吊顶与四周墙面所留空隙,用露明的金属压缝条或补边吊顶找齐,金属压缝条材质应与金属面板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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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工程验收

第5.6.1条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l0%,过道按10延长米,礼堂、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1间,但不少于3间。

第5.6.2条检查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5.6.3条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

第5.6.4条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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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隔断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1.1条本章适用于以木龙骨、轻钢龙骨为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以下简称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等为罩面板的隔断及石膏增强空心条板(以下简称石膏条板)隔断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6.1.2条隔断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隔断的构造、固定药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1.3条隔断龙骨在运输和安装时,不得扔摔、碰撞。

龙骨应平放,防止变形;罩面板及石膏条板在运输和安装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损坏板材的表面和边角,运输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第6.1.4条隔断龙骨宜存放在地面平整的室内,并应采取措施,防止龙骨变形、生

锈;

石膏板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于地面平整、干燥、通风处,并根据不同罩面板的性质分别采取措施,防止受潮变形;

石膏条板堆放场地应平整、清洁、干燥,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石膏条板浸水损坏,受潮变形。

第6.1.5条民用电器等的底座,应装嵌牢固,其表面应与罩面的底面齐平。

第6.1.6条门窗框或筒子板与隔断相接处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1.7条隔断的下端如用术踢脚板覆盖,罩面板应离地面20~30mm,用大理石、水磨石踢脚板时,罩面板下端应与踢脚板上口齐平,接缝严密。

第6.1.8条罩面板安装前,应按其品种、规格、颜色等进行分类选配;安装后,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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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材料质量要求

第6.2.1条罩面板应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不应有污垢、裂纹、缺角、翘角、起皮、色差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

胶合板、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各类罩面板的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6.2.2条隔断工程所用术龙骨、轻钢龙骨及其配件应符合有关的现行国家和行业

标准。

第6.2.3条石膏条板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

第6.2.4条安装罩面板宜使用镀镑的螺钉、钉子。

接触砖石、混凝土的木龙骨和预埋的木砖应作防腐处理。

第6.2.5条胶粘剂应按罩面板的品种选用,现场配制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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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龙骨安装

第6.3.1条安装隔断龙骨的基体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6.3.2条在隔断与上、下及两边基体的相接处,应按龙骨的宽度弹线。

弹线清楚,位置准确。

第6.3.3条沿弹线位置固定沿顶、沿地龙骨,各自交接后的龙骨,应保持平直。

第6.3.4条沿弹线位置固定边框龙骨,龙骨的边线应与弹线重合。

龙骨的端部应固定,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1m,固定应牢固。

边框龙骨与基体之间,应按设计要求安装密封条。

·

第6.3.5条选用支撑卡系列龙骨时,应先将支撑卡安装在竖向龙骨的开口上,卡距为400~600mm,距龙骨两端的距离为20~25mm。

第6.3.6条安装竖向龙骨应垂直,龙骨间距应按设计要求布置。

第6.3.7条选用通贯系列龙骨时,低于3m的隔断安装一道;3~5m隔断安装两道;5m以上安装三道。

第6.3.8条罩面板横向接缝处,如不在沿顶沿地龙骨上,应加横撑龙骨固定板缝。

第6.3.9条门窗或特殊节点处,使用附加龙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3.10条对于特殊结构的隔断龙骨安装(如曲面、斜面隔断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3.11条安装罩面板前,应检查隔断骨架的牢固程度,如有不牢固处应进行加固。

根龙骨上;第6.3.12条隔断木龙骨的安装,应按现行《术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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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罩面板安装

第6.4.1条石膏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石膏板前,应对预埋隔断中的管道和有关附墙设备采取局部加强措施;

二、石膏板宜竖向铺设,长边(即包封边)接缝宜落在竖龙骨上。

但隔断为防火墙时,石膏板应竖向铺设;曲面墙所用石膏板宜横向铺设;

三、龙骨两侧的石膏板及龙骨一侧的内外两层石膏板应错缝排列,接缝不得落在同一

四、石膏板用自攻螺钉固定。

沿石膏板周边螺钉间距不应大于200mm,中间部分螺钉间距不应大于300mm,螺钉与板边缘的距离应为10~l6mm;五、安装石膏板时,应从板的中部向板的四边固定。

钉头略埋人板内,但不得损坏纸面。

钉眼应用石膏腻子抹平;

六、石膏板宜使用整板。

如需对接时,应靠紧,但不得强压就位;

七、石膏板的接缝,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板缝处理;

八、隔断端部的石膏板与周围的墙或柱应留有3mm的槽口。

施工时,先在槽口处加注嵌缝膏,然后铺板,挤压嵌缝膏使其和邻近表层紧紧接触;

九、石膏板隔断以丁字或十字形相接时,阴角处应用腻子嵌满,贴上接缝带;阳角处应做护角;

十、安装防火墙石膏板时,石膏板不得固定在沿顶、沿地龙骨上,应另设横撑龙骨加以固定。

第6.4.2条胶合板和纤维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安装胶合板的基体表面,用油毡、油纸防潮时,应铺设平整,搭接严密,不得有皱折、裂缝和透孔等;

二、胶合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50mm,钉帽打扁并进入板面0.5~1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三、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术纹和颜色应近似;

四、纤维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长为20~30mm,钉帽宜进入板面0.5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硬质纤维板应用水浸透,自然阴干后安装;

五、墙面用胶合板、纤维板装饰,在阳角处宜做护角;

六、胶合板、纤维板用木压条固定时,钉距不应大于200mm,钉帽应打扁,并进入木压条0.5~1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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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石膏条板安装

第6.5.1条石膏条板安装前,应进行合理选配,将厚度误差大或因受潮变形的石膏条板挑出,以保证隔断(墙)的质量。

第6.5.2条墙位放线应弹线清楚、位置准确。

隔墙下端光滑的楼(地)面表面应先凿毛,在填细石混凝土前应把杂物清扫干净。

第6.5.3条安装石膏条板时,宜使用简易支架。

第6.5.4条使用下模法立板时,应使板垂直向上挤压严实。

第六节工程验收

第6.6.1条检查数量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过道按10延长米,礼堂、厂房等大间按两轴线为一间,但不少于3间。

第6.6.2条检查隔断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式样以及隔断的构造、固定方法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第6.6.3条隔断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隔断骨架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二、粘贴和用钉子或螺钉固定罩面板,表面应平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

三、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

四、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安装牢固,接缝密实、光滑,表面平整;

五、胶合板不得有刨透处;

六、石膏条板板与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粘结密实、牢固、接缝平整;

七、粘贴的踢脚板不得有大面积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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