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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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1.1项目中标后及工程开工前期准备工作
1.1.1办理项目《安全施工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堂卫生许可证》、食堂作业人员的《健康证》和《卫生培训证》。
1.1.2项目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计划》。
1.1.3审核分包单位的分包合同、法人资格、安全组织保证体系与管理能力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情况。
1.1.4审核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认可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或《特种作业人员学习证》、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务用工手续(如办理《做工证》和《暂住证》)。
1.1.5建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1.6建立项目义务消防队和现场急救组织。
1.1.7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包含有关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1.1.8编制并审核各项有关的安全措施和方案(如深基础施工、重要防护设施、高大异形架子等)。
1.1.9召开本工程项目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会,签发安全交底书,并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1.1.10组织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年审、换证工作。
1.1.11按规划对现场临时建筑、大型机械、消防器材、环保设施等进行合理布置,并对分包单位划定责任区(表式:
Ⅰ1-001),确定责任人。
1.1.12建立现场周边联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扰民等沟通处理工作(表式:
Ⅰ1-002)。
1.2施工过程管理(控制与检查)
1.2.1督促各级各类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2.2组织验收临时用电工程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机械机具、特殊材料(如保温材料等)和重要劳动保护用品。
1.2.3组织现场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违章,杜绝野蛮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1.2.4组织现场的日常安全教育(包括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季节性施工教育、节假日施工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教育等)。
1.2.5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生产例会,掌握现场安全形式和安全动态,分析和评价各分包单位的安全工作,奖优罚劣。
1.2.6定期组织项目的安全活动,营造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和氛围,通过各分包单位的相互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2.7做好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记录,按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台帐。
1.2.8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检查(包括“全国安全周活动”检查和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检查)和整改指令。
1.2.9项目及时向公司质保部报送有关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报表及相关业务汇报资料等。
1.2.10项目安全主管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安全系统交流会,以提高业务能力和现场管理水平。
1.3工程竣工总结
1.3.1在工程竣工前整理好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有关的技术资料。
1.3.2做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总结,交送公司质保部。
1.4记录
1.4.1施工现场责任区域划分记录表(表式:
Ⅰ1-001)
1.4.2施工扰民接待记录(表式:
Ⅰ1-002)
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2.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图:
2.2企业法人——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其委派一名副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工作。
公司设质保部,配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经理一人,负责日常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及其相关业务工作。
2.3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委派项目副经理(或现场经理)主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项目设安全组,配备安全主管一人,并根据施工任务的规模和特点,配适当安全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工作。
2.4各分包应建立与总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并根据本单位人员数量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各分包的安全员由总包安全主管统一管理,共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5项目安全组受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并接受公司质保部业务指导,与总部互相传输、处理、反馈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项目各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的监督管理,进场前要与总包单位签订《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
2.6总包单位的责任工程师是项目各区域或专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负责人,分包单位的工长(或班组长)是各工种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分包工长(或班组长)要接受总包责任工程师的管理,共同做好区域或专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同时要接受相应安全主管部门(或人员)的业务管理。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公司总经理
3.1.1严格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是公司的第一责任人。
3.1.2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批准安全生产的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和保证措施。
3.1.3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1.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项目经理签订包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的《项目经理部任务书》,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2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3.2.1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确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计划,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直接领导者和责任者。
3.2.2组织建立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2.3结合生产特点和安全形势,安排职工安全教育的技术培训。
3.2.4按规定每二年组织“建筑施工安全资格审核认可证”的申办。
3.2.5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突出对施工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核。
3.2.6定期主持和督促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支持安全部门的工作。
3.2.7组织对因工伤死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2.8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交流会,抓好正反典型事例分析,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3.3公司质保部
3.3.1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3.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3.3.3组织编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组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运行及检测工作。
3.3.4参与分包商选择过程中的安全资质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的条款。
3.3.5监督项目贯彻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3.6协助项目组织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和取证、换证工作。
3.3.7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进行安全抽查,纠正违章,督促整改,制止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3.8加强安全系统的业务管理,指导项目安全主管的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业务系统会议,研究工作,交流经验。
3.3.9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收集有关安全管理信息,拓展安全管理业务渠道。
3.3.10参加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验证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
3.3.1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进行季度考核。
3.4公司物资中心
3.4.1对自有和租赁的起重设备、爬架等大型机具设备的安全使用负管理责任。
3.4.2设备管理专职人员定期检查机具设备的使用及其安全防护设施、技术状况,并督促项目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3.4.3建立公司设备档案,对设备应及时组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报废处理,发现并制止设备带病运转或超期使用。
3.4.4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及爬架零部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各种资料齐全,经过入场检查验收方可交付使用,回收时应进行检修、保养。
3.4.5督促做好机械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制止违章作业。
3.4.6对新设备及革新机具,编制安全操作技术措施,配合项目做好技术交底。
3.4.7经常对职工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要落实仓库的防火、防盗和危险物资储存的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3.4.8参加机械、设备及材料方面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3.5公司技术中心
3.5.1贯彻安全标准和规范,从技术上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负责。
3.5.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时,把安全技术措施做为重要内容之一,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5.3针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的施工方法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5.4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技术措施。
3.6项目经理
3.6.1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北京市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资质证方可上岗。
3.6.2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6.3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3.6.4在生产管理人员中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3.6.5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
确保分包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标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3.6.6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6.7督促或组织项目的有关人员每旬(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
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3.6.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6.9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3.7项目副经理(或现场经理)
3.7.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7.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安全生产指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责任工程师、分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7.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7.4领导、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分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3.7.5每旬(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3.7.6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3.7.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3.7.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3.8项目技术负责人
3.8.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3.8.2编制施工方案或审批施工方案时,要注重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并且主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8.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
3.8.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3.8.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安全管理。
3.8.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
3.8.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3.9项目安全主管(或安全员)
3.9.1贯彻和宣传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9.2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3.9.3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制定或修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9.4监督分包的安全教育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管理。
3.9.5开展危险预知活动。
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日检表(表式:
Ⅱ3-001)。
每旬(周)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组织各分包、各专业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按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表式:
Ⅱ3-002)进行评分,及时整理文明施工的资料。
3.9.6参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参加生产会,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问题。
3.9.7参加暂设、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9.8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处罚或停止工作。
3.9.9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3.9.10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质保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9.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
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3.10项目责任工程师
3.10.1责任工程师是项目内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3.10.2组织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做好口头和书面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
3.10.3组织对现场的脚手架、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的检查、验收,坚持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检查和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10.4督促所辖分包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周一安全活动。
3.10.5经常检查本区域的“三宝”使用和临边洞口防护,发现“三违”行为坚决纠正。
3.10.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监督分包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3.10.7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指令。
3.10.8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配合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3.11项目机电管理人员
3.11.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负责。
3.11.2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监督其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11.3对新购置、租赁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把关,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的完整及准确性,负责组织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3.11.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
3.11.5监督分包或设备租赁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3.11.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机电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3.12项目料具管理人员
3.12.1负责对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交安全部门审查,必要时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3.12.2对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定期进行技术鉴定,以便及时报废更新。
3.12.3按规定管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使其存放和使用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3.12.4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存放机械、材料,及时回收、处理废品垃圾,保证现场整齐清洁。
3.13项目消防保卫管理人员
3.13.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协助项目领导负责消防保卫工作。
3.13.2制订项目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3.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会审,针对消防保卫的内容提出具体建议措施并监督执行。
3.13.4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3.13.5组织项目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3.13.6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对新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13.7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保卫事件的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3.13.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14项目行政卫生管理人员
3.14.1负责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3.14.2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14.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3.14.4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3.14.5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3.14.6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人员的伤势情况。
3.15分包单位负责人
3.15.1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15.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3.15.3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周一安全活动。
3.15.4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3.15.5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3.15.6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领导,杜绝蛮干。
3.15.7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3.16工人
3.16.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3.16.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虚心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3.16.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帮、带的责任。
3.16.4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3.16.5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3.16.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4安全方针与管理目标
4.1安全方针
4.1.1公司安全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营造健康卫生的工作空间。
4.1.2安全方针的意义在于加强预防,消除隐患,杜绝违章,尽可能地降低事故频率,减轻职业病的伤害,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舒适、健康、卫生的作业环境。
4.2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4.2.1公司的安全目标是:
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事故发生频率控制在3‰以内。
4.2.2现场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
4.2.3现场不发生火灾事故、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4.2.4现场不发生重大环保事件和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4.2.5事故隐患整和重大安全问题改率不低于95%。
4.2.6公司的文明施工目标是:
现场文明施工达标率100%,符合公司创建“文明安全工地”要求的项目必须保证创优成功。
5附件一:
中建建筑承包公司
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书
总包方:
中建建筑承包公司项目经理部
分包方:
依照国家有关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结合中建建筑承包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就本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包方的职责
1、总包方负责建立各分包方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明确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布置、检查、评价、总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实施奖罚。
2、总包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的措施,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总交底。
3、总包方指导、监督分包方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4、总包方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工作,并按分包方的作业区域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保证现场文明施工。
5、总包方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发现分包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及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
6、总包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分包方的作业区域进行检查,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严重违章的情况,有权进行罚款处理。
7、由总包方负责与社会相关部门联系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事宜,统一协调对外关系。
8、由总包方协调各项公用安全设施及施工区域管理。
第二条分包方的职责
1、分包方组织施工前必须向总包方安全组出具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北京市施工企业(队)安全资格认可证》,否则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队伍的安全管理机构,自觉遵守总包方及相应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并认真执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认证制度
A、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审考核,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
B、分包方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总包方安全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有北京市发放的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C、分包方需要调整人员时,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2)安全技术管理教育
A、总包方负责编制项目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在总包方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项目(或单项作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方案(或措施)必须经总包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变更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B、依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分包方必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组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总包方或其他分包方的安全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执行验收制度,安全防护设施与设备必须经总包方验收后,办理验收手续方可施工。
3)安全检查制度
A、分包方负责本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接受总包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和相关奖罚。
B、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定期大检查制度,并执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日检、班组自检制度,严格执行隐患整改消项制度。
C、安全检查要从细、从严,确保消除隐患与违章,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要求施工人员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