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护理管理人员资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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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护理管理人员资质标准
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标准
第一节各级护理管理人员资质标准
一、护理部主任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
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勇于负责,善于管理,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4、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理论知识、组织管理能力、应用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护理科研及教学能力,具有率领全体护理人员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和实现工作目标的能力。
5、具有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护理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护理管理及综合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处事公道正派。
6、达到任职年龄:
按照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规定年龄执行。
二、护理部副主任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勇于负责,善于管理,勤于工作,乐于奉献。
4、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理论知、组织管理能力、应用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护理科研及教学能力;能协助主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具有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护理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护理管理及综合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处事公道正派。
6、任职年龄:
按照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规定年龄执行。
三、护理部干事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
4、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要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扎实的基础护理及专科理论知识、较强的操作技能,有一定的护理科研及教学能力。
6.具有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护师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7.任职年龄≤40岁。
四、护士长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同志,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医院、科室、个人之间的关系。
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医院决议、决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严重差错事故。
5、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素质。
6、具有扎实的基础护理及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操作技能,有护理科研及教学能力。
7、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8、竞聘上岗年龄、资历:
按照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规定执行。
五、副护士长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工作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股权大局,能正确处理医院、科室、个人之间的关系。
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医院决议、决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近两年内未发生严重差错事故。
5、具有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业务素质。
6、具有扎实的基础护理及专业理论知识、较强的操作技能,有护理科研及教学能力。
7,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8,竞聘上岗年龄、资历:
按照医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规定执行。
第二节、各级护理人员资质标准
一、主任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二、副主任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三、主管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管护师任职资格。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4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力,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力后从事护师工作4年以上。
四、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理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
专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年、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年通过全国考试或市级评审取得初级(师级)资格证。
五、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
4、较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各岗位护理人员资质标准
一、病区责任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3年,具备一定临床护理经验的护士担任。
4、具备良好沟通能力,具备责任护士技术能力要求。
二、主班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5年,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师以上职称担任。
4、具备主班护士技术能力要求。
三、早班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具备独立完成早班工作任务能力,具备早班技术能力要求。
四、治疗班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具备治疗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五、中、夜班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具备中、夜班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六、ICU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必须通过3—6个月院外进修或院内岗位培训,且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4、ICU护士长应由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经过ICU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
5、具有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护理经验,护理技术操作熟练。
6、具备ICU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七、手术室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职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热爱护理工作,工作踏实、认真,熟悉手术室基本知识和技能。
4.经过手术室院外进修或院内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具备手术室各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八、消毒供应中心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热爱护理工作,工作踏实、认真,熟悉消毒供应中心基本知识和技能。
4.操作高温灭菌器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十、急诊科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急诊科护士长应由从事急诊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的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担任。
4、院前急救护士经过急诊科科内规范化培训,且在急诊科工作3年以上,考核成绩合格,方可独立承担院前急救工作。
5、急诊抢救班的护士必须具有3—4年急救护理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急救理论知识,急救技术操作熟练。
6、护理人员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7、具备急诊科各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十一、产房护士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护理专业学历证书。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产房工作的助产士必须持有助产执业证书。
4、具备一定的妇产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临床护理经验,护理技术操作熟练。
各级护士岗位技术能力要求
一、病区护士长技术能力要求
1、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和执行力,以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2、分管病区的护理人员三基水平,平均达标≥80分。
3、掌握护理质量控制标准、病区工作流程、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健康教育内容及专科新业务、新技术。
4、掌握常用护理急救技术,熟悉抢救程序、抢救药品和抢救仪器的使用;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