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城建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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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城建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惠来县城建局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十二项)

 

(征求意见稿)

 

县城建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目录

县城建局主要职责-1-

局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责任制-3-

局长岗位责任制-3-

副局长岗位责任制-5-

副局长岗位责任制-7-

副局长岗位责任制-9-

纪检组长岗位责任制-11-

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12-

人秘股工作责任制-14-

规划技术股工作责任制-17-

村镇规划建设股工作责任制-19-

县城建设股工作责任制-21-

市政管理股工作责任制-23-

城镇建设监察队工作责任制-25-

园林管理处工作责任制-27-

市政工程队工作责任制-29-

限时办结制度-31-

办事公开制-34-

持证上岗制度-36-

首问负责制-37-

服务承诺制度-40-

一次性告知制-41-

惠来县城建局一次性告知书-43-

重要岗位A、B角制-44-

否定报备制-46-

惠来县城建局否定报备情况登记表-48-

首受负责制-49-

部门会商制-51-

惠来县城建局会商流转表-53-

失职追究制-54-

县城建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各级有关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主性城镇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规章。

2、对全县城乡(指乡、镇、场及其村庄,下同)的规划和建设实行一管理,对各乡、镇(场)的村镇建设办公室和其他负责村镇建设工作的机构实施有关业务指导。

3、对城乡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和小区规划负责审核,对其实施过程实施指导和监督。

4、负责对城乡规划区的建设办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书两证”。

5、负责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

6、对县城总体规划区的规划和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负责编制、修订和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小区规划及详细规划;负责总体规划区的建设管理(包括民房建设),做好征地建设工程的选点、出示规划红线、审核设计方案,办理建设项目的征地报批和报建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和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区内市政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园林、绿化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区内临时占地、户外广告牌、遮阳遮雨设施设置的审批管理;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区内市政管理协调工作,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市政管理职责任务,及时组织对影响市容环境的违章行为进行清理;负责县城主要街道的市政管理工作,包括清理整顿沿路沿街占地占空乱建、乱搭的违章建筑,及对乱摆、乱设、乱挂、乱堆放基建垃圾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7、负责全县燃油站(库)规划布点。

8、负责燃气、燃油站(库)规划布点。

9、负责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局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责任制

局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职责

1、主持局的全面工作,抓好本局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修编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工作。

4、主持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本局重大工作事项,组织实施本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的各项核准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动态,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6、承办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深入细致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机关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树正气、压邪气、创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廉政勤政的工作氛围和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确保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作用,确保局领导班子做出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行政许可核准工作,能够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并做到程序合法。

3、承办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领导交办其他事项要及时并保证质量。

 

副局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人秘股和园林管理处工作,抓好分管股室(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2、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股室(处)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对分管股室(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参与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本局重大工作事项。

4、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干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按照国家公务员法,切实加强机关的公务员队伍建设。

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和秘书工作。

5、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严格机关财务管理。

6、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和占用城市绿地、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在城市干道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许可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

7、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局人事、财务、党务管理以及城区绿化管理的动态。

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和城区绿化管理水平。

8、负责分管股室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股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7、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密切配合局长工作,分管的工作情况清楚,各项工作符合职责要求。

2、负责审核或决定的工作事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县府的工作要求,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3、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创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廉政勤政的工作气氛和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分管的工作不出现重大问题,行政许可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并程序合法。

4、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完成并保证质量。

 

副局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规划技术股和村镇规划建设股工作,抓好分管股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2、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对分管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参与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本局重大工作事项。

4、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抓好城乡规划工作,以及城乡规划区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确定规划条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批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

5、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

6、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城乡规划管理动态,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7、负责分管股室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股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8、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密切配合局长工作,分管的工作情况清楚,各项工作符合职责要求。

2、负责审核或决定的工作事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县府的工作要求,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3、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创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廉政勤政的工作气氛和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分管的工作不出现重大问题,规划行政许可符合规划要求并程序合法。

4、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完成并保证质量。

 

副局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县城建设股和市政工程队工作,抓好分管股室(队)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2、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股室(队)党风廉政工作的落实,对分管股室(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参与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本局重大工作事项。

4、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抓好县城市政建设工作以及城市排水许可、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县城区市政建设动态,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县城市政建设水平。

6、负责分管股室(队)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股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7、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8、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密切配合局长工作,分管的工作情况清楚,各项工作符合职责要求。

2、负责审核或决定的工作事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县府的工作要求,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3、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创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廉政勤政的工作气氛和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分管的工作不出现重大问题。

行政许可符合要求并程序合法。

4、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完成并保证质量。

 

纪检组长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抓人秘股工作。

2、协助局长抓好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并负责抓局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日常业务工作。

3、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等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全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监督干部职工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情况,查处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

4、参与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本局重大工作事项,参与监督局领导班子决定的工作落实情况。

5、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密切配合局长工作,抓好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负责、协抓的工作情况清楚,工作符合职责要求。

2、查处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照党纪政纪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做到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3、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完成并保证质量。

 

工会主席岗位责任制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市政管理股和城镇建设监察队工作,抓好分管股(队)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2、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股(队)党风廉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对分管股(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参与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本局重大工作事项。

4、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和规划管理以及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负责抓好局工会、县城市政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以及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许可、城市道路临进占用许可、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县城市政管理动态,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方法,不断提高县城市政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处罚的水平。

6、负责分管股(队)公务员的绩效考核和股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7、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密切配合局长工作,分管的工作情况清楚,各项工作符合职责要求。

2、负责审核或决定的工作事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县的工作要求,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3、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创造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廉政勤政的工作气氛和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分管的工作不出现重大问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符法规政策要求并程序合法。

4、承办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要及时完成并保证质量。

 

人秘股工作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股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单位年度计划、总结、文件、有关规章的起草或审核工作;

2、负责人事、工资、福利、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

3、负责会议组织、文书档案、信访、提案拟案办理;

3、负责保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务、计划生育、共青妇工作;

4、负责单位财务、房产管理、接待等后勤管理工作和内部安全保卫、文件报纸杂志收发等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严格按照《公文写作》、《公文行文规范》等要求,做好文件资料的行文工作,确保本局行文质量。

2、贯彻落实《信访条例》、《计划生育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我局的保密、信访、计生等工作。

3、严格依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及法规,及时办理工资变动审批,确保工资发放及时无误,及时办理社保、医保手续,兑现干部职工合法福利。

4、坚决贯彻执行局领导班子决议,办理干部职务任免工作业务要做到资料齐全,及时上报或下发。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事管理政策及有关法律、规章。

6、配合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7、按照基层党务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务各项日常工作。

8、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务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管理依法、依规、按程序运作,确保财产安全。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失职追究制》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质量差,未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或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岗位;对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纪律造成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

本股室岗位责任制将列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规划技术股工作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股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掌握惠城水文、地质、地形、各种测量标志资料、县城土地使用情况;

2、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含详细规划、老区改造规划)的编制、修订;

3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线、征地、报批、报建审批手续的办理以及市政工程测量、设计、预算,协助组织施工、技术质量检查;

4、负责做好测设器材的维护、管理、县城建设档案的归档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作,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一如继往为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坚决落实局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切实把工作做得更好。

5、严格行政许可办事程序,业务工作要符合工作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于有可能涉密的内容确保做到安全保密。

6、按时保质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失职追究制》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质量差,未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或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岗位;对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纪律造成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

本股室岗位责任制将列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村镇规划建设股工作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股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和协助各镇场区及村庄编制、修订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

2、负责办理镇场建设规划的审核、上报手续。

3、负责检查、督促村镇建设正确实施规划,并办理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书两证”。

4、负责协助各(场)镇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办公室(管理机构)的各项制度,抓好各镇(场)城建人员的业务培训。

5、负责做好测量、设计器材的维护、管理和村镇建设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及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作,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一如继往为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坚决落实局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切实把工作做得更好。

5、严格行政许可办事程序,业务工作要符合工作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有可能涉密的内容确保做到安全保密。

6、按时保质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失职追究制》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质量差,未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或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岗位;对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纪律造成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

本股室岗位责任制将列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县城建设股工作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股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工作职责

1、负责掌握县城现状建设资料和县城市政公共设施的分布、质量、结构情况。

2、负责市政工程、老城区改造工程施工前的拆迁调查、组织拆迁,协助编制市政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市政工程的施工。

3、负责做好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和施工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组织验收。

4、负责县城建设统计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作,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一如继往为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坚决落实局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切实把工作做得更好。

5、严格行政许可办事程序,业务工作要符合工作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有可能涉密的内容确保做到安全保密。

6、按时保质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失职追究制》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质量差,未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或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岗位;对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纪律造成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

本股室岗位责任制将列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市政管理股工作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股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县城市政管理协调工作,检查、督促县有关部门落实市政管理职责任务。

2、组织对影响市容环境的违章行为进行清理。

3、负责县城主要街道的市政管理工作,包括清理整顿沿路沿街占地占空乱建、乱搭的违章建筑,及对乱摆、乱设、乱堆乱放基建垃圾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理。

4、负责县城临时占地、户外广告牌遮阳遮雨设施设置的审批管理。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城镇建设监察队开展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作,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一如继往为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坚决落实局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切实把工作做得更好。

5、严格行政许可办事程序,业务工作要符合工作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有可能涉密的内容确保做到安全保密。

6、按时保质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失职追究制》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质量差,未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或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岗位;对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纪律造成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四、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

本股室岗位责任制将列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在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

 

城镇建设监察队工作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队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和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一、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县城各项建设活动的规划选址、征地、报建情况,严格管理监督建设单位对各项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

2、严格按规定查处各项违章占地、损坏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乱摆摊设点和违章建筑等行为。

3、负责搞好市容管理。

4、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拆迁。

5、办理基建材料及建筑垃圾和经营摊点临时占地、道路破土、户外广告牌设置的审批手续,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收费。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标准及要求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等的要求进行工作,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一如继往为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坚决落实局的有关规章制度,包括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切实把工作做得更好。

5、严格行政许可办事程序,业务工作要符合工作规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有可能涉密的内容确保做到安全保密。

6、按时保质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失职追究制》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质量差,未能按时完成岗位工作或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对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岗位;对自身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纪律造成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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