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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妇女联合会

 

滦县妇女联合会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6月16日

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滦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1、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滦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滦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三、国有资产信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滦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妇联是县委领导下的全县各界妇女的社会群众团体,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对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草案的拟定,从源头上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6、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滦县妇联由以下部室构成:

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城乡工作部、妇女儿童权益部(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属办公)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办公室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拨款

组织宣传部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拨款

城乡工作部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拨款

妇女儿童权益部

行政

正股级

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见附表)

 

第三部分滦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认真按照《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方法制度,严格评价标准,准确把握绩效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确保评价质量。

在财政的具体指导下,按方案规定的步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助力文明城创建:

一是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不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

立足全县城乡社区以及各个领域的“妇女之家”,以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新风为主要内容,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全县共评选出36户文明家庭。

并召开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进行了表彰和宣传。

二是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依托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积极开办网络课堂15场,邀请市家教讲师团来滦授课八场,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问题,为家长提供科学的指导服务。

三是开展“清洁庭院美化家园”集中整治行动。

以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开展“清洁庭院美化家园”集中整治行动,经过两个星期的集中整治行动,全县庭院卫生都有了一个很大的改观。

四是开展了“文明城市、健康生活”巧手厨艺大赛。

开通微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共有50多名妇女进行了报名,通过初赛、复赛,共有8名选手进入决赛,通过切、蒸、炒等环节,最后决胜出一等二三等奖。

(2)、充分发挥“联”字优势,构筑爱心堡垒,开展公益活动:

一是春蕾女童救助活动。

在春节期间、六一期间,寒暑假期间,我们携手爱心单位开展春蕾女童救助献爱心活动,通过表彰会、座谈会、趣味运动会等形式,让资助者和孩子们有一个更好的互动,增强彼此间的了解和感情,让孩子们感受到真正的温暖。

资助女童120人,救助款7.2万元。

二是妇女儿童健康服务活动。

开展女性健康关爱行动,为2000多名城乡妇女进行了健康普查。

对全县残疾儿童进行摸底调查,邀请唐山妇幼专家在县医院儿童康复中心,为65名患儿进行了健康义诊。

联合县医院,到深入到古马镇、油榨镇等开展“母亲健康快车”义诊活动,为300多名妇女、50多名儿童进行了健康义诊,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欢迎。

三是贫困母亲救助活动。

春节前后、母亲节期间,深入到村、户、敬老院等开展各种慰问关爱活动。

母亲节前夕,滦县百信花生种植协会董事长郭秀芸对滦州镇花果庄村70岁以上的12位老人进行了慰问,为她们送上了节目和慰问品,给老人们度过了一个愉快的节日。

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为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县妇联开展了爱老敬老走访慰问活动。

对古马镇、茨榆坨镇、滦城街道办对12位贫困老人、空巢老人、百岁老人等老年妇女开展了走访慰问,每到一处详细地询问老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查看她们的居住环境,为她们送去慰问品,更为她们送去党和政府的问候和关怀。

 

(3)、以服务妇女群众为导向,推动妇女维权工作新发展:

强化宣传,凝聚妇女维权的整体合力。

在三八”维权周、法制宣传日开展送法宣传活动,在古马镇开展了集市法律知识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艾滋病防治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500多份,提升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为来访妇女提供最大帮助。

邀请市级优秀律师来滦开展妇女维权讲座,提高各级妇联干部的维权能力。

(4)、以妇联改革创新为引领,实施“固本强基”工程:

完成14个镇(街)妇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农村会改联和社区会改联工作。

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区域化建设,并确定滦城街道为妇联基层组织区域化建设示范镇,花果庄和范庄为示范村,按照高标准进行打造,注意体现特色;大力提升省级示范妇女之家建设(范庄和田疃),创建新的示范妇女之家(港北),成功创建了省级“三有两突出”基层妇联示范组织4个,市级7个;建成全国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家(军英牧场),省级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家(百信),市级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家(百信合作社磊鑫淼绿禾园食用菌基地);成功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一个(欧阳春英);河北省最美家庭一户(王店子镇董翠兰家庭)

2、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县委、县政府赋予的部门职责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基础,经梳理2017年我单位的绩效评价包括以下4部分内容:

(1)、团结动员妇女参加经济社会建设,引导全县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妇女积极参与妇联组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各项活动,精神面貌有较大改观,创业就业能力逐步增强,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2)、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关注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强化维权工作,帮扶困境群体。

积极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等各类教育培训。

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妇女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有较大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进一步深入人心。

(3)、教育培训与事业发展,开展对妇女的科技文化、生产劳动技能和家庭、家教、家风教育。

有效提高了妇女科技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家庭教育水平。

(4)、妇联综合业务管理,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党建,做好机关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做好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提升妇联干部服务妇女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妇女维权、妇女发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开展”三有两突出“基层组织示范创建,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指导各类女性协会和群体工作;妇联基层组织的组织、阵地、队伍建设等得到加强,妇联干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4、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7年收入预算金额为34.61万元,2017年总收入为39.33万元,基本收入为22.33万元,占总收入的56.78%,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基本收入增加4.72万元;项目收入为17万元,占总收入的43.22%。

2、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单位:

万元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

17.61

22.33

22.33

人员经费

15.11

19.81

19.81

日常公用经费

2.5

2.52

2.52

二、项目支出

17

17

17

基本建设类项目

0

0

0

行政事业类项目

17

17

17

三、上缴上级支出

0

0

0

四、经营支出

0

0

0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0

0

2017年总支出为39.33万元,基本支出为22.33万元,占总支出的56.78%,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增加;项目支出为17万元,占总支出的43.22%,与2017年初预算一致;上缴上级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初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初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7年初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3、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减

一、年度收支情况(单位:

万元)

1.本年收入

39.33

0

39.33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9.33

0

39.3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0

0

*事业收入

0

0

0

经营收入

0

0

0

*其他收入

0

0

0

2.本年支出

39.33

0

39.33

其中:

基本支出

22.33

0

22.33

(1)人员经费

19.81

0

19.81

(2)日常公用经费

2.52

0

2.52

项目支出

17

0

17

(1)基本建设类项目

0

0

0

(2)行政事业类项目

17

0

17

经营支出

0

0

0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

0

0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0

0

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0

0

2017年收入为39.33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增加39.33万元,主要原因是妇联无2016年决算数据,2017年首次进行决算;2017年决算支出3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3万元,占总支出的56.78%,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22.33万元,主要原因是妇联无2016年决算数据,2017年首次进行决算;项目支出17万元,占总支出的43.22%,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妇联无2016年决算数据,2017年首次进行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基本支出2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71%,日常公用经费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9%。

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其中:

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0.15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2.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0元,比2017预算无变化,比2016年决算无变化,空表列示。

2017年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为0,公务接待费0元,比2017年预算无变化;比2016年决算无变化,空表列示。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2017年预算无变化;比2016年决算无变化,空表列示。

2017年公车购置费0元,比2017年预算无变化;比2016年决算无变化,空表列示。

2017年因公出国团组数及人数为0,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2017年预算无变化;比2016年决算无变化,空表列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2017年支出数

2016年支出数

2017与2016年决算增减变化

三公支出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因公出国团组数及人数为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0

公车购置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为0

公务接待费

0

0

0

0

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为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中央或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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