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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监测施工方案

 

xx站站房工程地下结构

监控量测及主体沉降观测

 

方案

 

xx市建筑设计院

试验检测站

2007.03.

1.工程概况

xx站站房工程座落于xx市河北区。

建筑面积约为29000㎡。

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为桩基。

基坑南侧有过渡线通过及原有南站房。

参与建设的相关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2.监测方案制定的依据

本监测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有:

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GJG/T8-97)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3)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3.监测工作的目的

由于xx地区土质松软,地下水位较高,地下水丰富,这样给该工程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的不便。

因此在基坑降水、开挖及地下工程施工期间进行监测极其重要。

1)对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及围护结构的变形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变形以及其它与施工有关的项目或量值进行测量,以及时全面地反映它们的变化情况,是本工程实现信息化施工的主要手段。

是判断基坑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

2)为确保工程质量提供实测数据,是设计和施工的重要补充手段;

3)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4)为理论验证提供对比数据;

5)积累区域性设计、施工、监测的经验。

4.人员组织

项目负责人:

xx监测人员分工情况:

仪器操作员:

xx

立尺员:

x

数据处理员:

x工程师

数据审核:

x工程师

校正:

x工程师

5.监测工作的内容和项目

5.1主要内容

1)基坑及主体结构的安全稳定。

2)环境安全。

5.2监测项目

1)围护结构墙顶的水平位移监测;

2)围护结构墙顶的沉降监测;

3)临近道路地表的水平位移监测;

4)临近道路地表的沉降监测;

5)基坑围护结构沿垂直方向水平位移监测;

6)临近建筑物的沉降监测;

7)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

6.监测的方法、仪器和监测点布置的原则、埋设方法

6.1围护结构墙顶的水平位移监测

6.1.1测点的埋设

为了解基坑降水、开挖对基坑围护结构墙顶的影响,在该工程围护结构墙顶上布设水平位移监测点,使用全站仪定期对各点进行监测。

在围护结构墙顶顶部的测点处埋入(或打入)顶部为光滑的凸球面的钢制测钉。

测钉与混凝土体间不应有松动。

6.1.2监测方法

基准线法:

沿基坑边沿建立基准线,基准线两端点(即基准点)必须牢固稳定,不受施工的影响,并在围护结构的顶部布设水平位移监测点,每次监测时,在基准线的一端安置全站仪,照准基准线的另一端,然后将基准线投射到各监测点的旁边,量取各监测点离开基准线的水平偏距,并从两次监测所得水平偏距之差即可得知这两次期间监测点的水平位移量。

坐标法:

在远离基坑设立三个基准点,构成了一个三角形网,由于离基坑较远,这些基准点可以认为是稳定的,是不受基坑开挖影响。

在对其中的一点的坐标和一条边方位角假定的前提下进行联测,获得了另外两点在同一坐标系下的坐标(如果其中一点在施工中被破坏,可由其中的另外两点来恢复)。

每次监测时,可根据工地通视情况将仪器架设在其中的任一个基准点上,测得各监测点在上述坐标系统中的平面直角坐标,通过两次监测所得各监测点坐标之差即可得知这两次期间监测点的水平位移量。

仪器:

索佳SET210全站型电子速测仪;

精度:

2″(2+2ppm*D)。

6.1.3测点分布

为了及时了解围护结构墙顶的水平位移情况,在围护结构顶部每间隔15-25米布设一个监测点。

在南侧的围护结构墙顶预计布设8个监测点;在北侧的围护结构墙顶预计布设8个监测点;在东侧的围护结构墙顶预计布设3个监测点;该工程围护结构墙顶的水平位移监测点共布设19个。

6.2围护结构墙顶的沉降监测

利用高程监测的方法对围护结构墙顶进行沉降监测。

6.2.1测点的布设

在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旁布设围护结构的沉降监测点。

该工程围护结构墙顶的沉降监测点共布设19个。

监测方法、使用仪器以及监测精度同建筑物主体的沉降监测。

6.3临近道路地表的水平位移监测

6.3.1测点的埋设

在临近道路的地表上布设水平位移监测点。

使用全站仪定期对各点进行监测。

在地表的测点处埋入(或打入)顶部为光滑的凸球面的钢制测钉。

测钉与地表间不应有松动。

6.3.2监测方法

基准线法:

沿基坑边沿建立基准线,基准线两端点(即基准点)必须牢固稳定,不受施工的影响,并在围护结构的顶部布设水平位移监测点,每次监测时,在基准线的一端安置全站仪,照准基准线的另一端,然后将基准线投射到各监测点的旁边,量取各监测点离开基准线的水平偏距,并从两次监测所得水平偏距之差即可得知这两次期间监测点的水平位移量。

仪器:

索佳SET210全站型电子速测仪;

精度:

2″(2+2ppm*D)。

6.3.3测点分布

在临近道路的地表上每间隔15-25米布设一个监测点。

在南北两侧的地表上需各布设9个监测点;在东侧的地表上需布设4个监测点。

该工程临近道路的地表的水平位移监测点共布设22个。

6.4围护结构墙顶的沉降监测

利用高程监测的方法对临近道路的地表进行沉降监测。

6.4.1测点的布设

在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点旁布设围护结构的沉降监测点,共布设22个。

监测方法、使用仪器以及监测精度同建筑物主体的沉降监测。

6.5基坑围护结构沿垂直方向水平位移的监测

用测斜仪由下至上测量预先埋设在墙体内测斜管的变形情况,以了解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基坑支护结构在各个深度上的水平位移情况,用以了解、推算围护体变形。

仪器:

CX-01型测斜仪;

量程:

±53°;

分辨率:

0.001V。

6.5.1测点分布

由于目前围护结构部分已施工完成,因此只在未施工部分的围护结构进行埋设监测孔。

预计需布设10个监测孔。

6.5.2测斜管的安装

测斜管埋设深度约为21.79m。

与所在围护墙的钢筋笼等深。

在围护结构施工时,按设计深度将测斜管埋入其中。

埋设时必须使测斜管的十字导槽垂直于基坑方向,并且使测斜管保持在一条直线上。

在管底和管口处需加盖,以防止泥沙及水流入,每个接头处用套管固定,并涂上密封剂,防止渗水。

测斜管顶部处加钢套管于测斜管外以起保护作用。

投入使用的测斜管管口部要设可靠的保护装置。

6.5.3监测方法

当测斜管埋入后,即可开始测定初始值。

由管底开始,每提升0.5米读数一次。

再将探头旋转1800量测一次,两次量测的深度严格保持一致,两次量测作为一个测回。

6.6临近建筑物沉降监测

利用高程监测的方法来了解原南站房的沉降,从而了解其是否发生会引起不均匀沉降。

6.6.1测点的布设

在基础施工期间,考虑到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南站房的影响,需对该建筑物进行沉降监测。

在原南站房的外墙上布设沉降监测点,监测点布置在轮廓边线角点、中点,测点应安设在建筑物结构主体下部尽量靠近地表处。

预计需布设20个沉降监测点。

6.6.2基准点的布设

在施工现场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布设3个基准点为该工程临近建筑物沉降监测的基准点。

临近建筑物沉降监测的监测方法、使用仪器、监测精度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

6.7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

6.7.1基准点的布设

在施工现场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布设3个基准点为该工程主体建筑物的沉降监测的基准点。

6.7.2测点的布设

按照建质安管[1999]529号文件《xx市加强建筑工程变形观测控制的规定》,框架式、结构多、高层建筑物的沉降监测点应设置在混凝土柱上。

沉降监测点布设的位置、标高应设置在±0.00以上100—150mm处。

该工程预计共需布设个沉降监测点。

6.7.3监测方法

按照规范要求,先用二等水准对布设的3个基准点进行联测。

然后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将基准点和全部监测点组成闭合水准环形路线进行监测。

监测路线为:

基准---依次监测各监测点---基准

6.7.4监测使用的仪器

瑞士徕卡NA2自动安平水准仪

1副2米铟钢尺

6.7.5监测精度

变形测量等级达到二级,

测站高差中误差≤±0.3mm

相邻点高差中误差≤±0.5mm

往返测闭合差或环闭合差≤±mm

6.7.6为保证监测精度,采取如下技术措施

所有监测基准点、监测点均由本检测站安装。

固定监测人员,固定水准仪、标尺,固定引测路线,按规定日期、方法进行监测。

监测在成像清晰、稳定的时候进行。

在该工程监测期间,如发现突然大量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需增加监测次数,并及时通报甲方。

监测时,仪器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之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也不设站。

每次监测均记载施工进度等各种影响沉降变化的原因及异常情况。

甲方需对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安装测点及监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我方负责:

监测点布置(附布点图);

监测点的安装;

实施监测;

提供监测数据。

6.7.7监测成果报告

建筑物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每施工一层,提供一次监测数据。

在工程开始观测至工程主体结构封顶百日后,向甲方提供变形监测阶段性成果报告。

在工程开始观测至建筑物沉降稳定后,向甲方提供变形监测最终报告。

如在观测过程中发生变形异常时,需向甲方及时通报,并密切监测。

7.监测频率

7.1围护结构墙顶的水平位移监测、围护结构墙顶的沉降监测、临近道路地表的水平位移监测、临近道路地表的沉降监测、基坑围护结构沿垂直方向水平位移监测、临近建筑物的沉降监测:

在基坑开挖前首先进行初读。

自基坑开挖至底板完成期间,每1-2天监测一次,底板完成至±0.000期间,每2-7天监测一次。

预计需监测80次。

7.2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

该工程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每施工一层监测一次。

工程主体封顶后,进行百日观测,根据百日平均沉降值确定后继的观测周期,观测至沉降稳定。

其后继观测周期的确定见下表:

百日观测日平均值

后继观测周期

大于0.3mm/d

半个月

0.1-0.3mm/d

1个月

0.05-0.1mm/d

3个月

0.02-0.05mm/d

6个月

0.01-0.02mm/d

12个月

xx市沉降稳定控制值为0.01mm/d,当沉降观测值小于0.01mm/d时沉降趋于稳定,可停止观测。

若遇特殊情况(如发生沉降量突然增大、不均匀沉降等)须立即通报甲方,并增加观测次数。

8.报警值

a.水平位移报警值:

南侧按一级安全等级考虑,最大水平位移≤0.14%H;

东西两侧按二级安全等级考虑,最大水平位移≤0.3%H;

b.地面沉降量报警值:

南侧按一级安全等级考虑,最大沉降量≤0.1%H;

东西两侧按二级安全等级考虑,最大沉降量≤0.2%H;

c.南站房的沉降量≤200mm;

d.建筑物沉降警戒值为δ/L<1/300。

e.以上各项监测数据将及时交付甲方及设计。

9.信息反馈

监测取得的数据经整理后尽快上报委托方;当实测数据达到(或超过)“报警值”时,即刻向委托方口头报警,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施工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我站则以最快方式提交数据表,在数据表上对超限数据会以明显的示警标记提示

10.测点布置示意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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