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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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管理办法
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管理,规范变更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建设成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省交投公司有关规定、项目合同条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结合隧道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是指隧道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及施工环境发生变化,为使隧道结构设计和施工方法更加符合工程实际,对已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动态设计原则进行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对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活动及其程序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变更依据
第四条变更依据
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
2.《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2014);
3.《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G/TD70-2010);
4.《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
5.《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F60-2009)
6.《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
7.《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8.隧道勘察地质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9.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等资料。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成立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公司、设计单位、总监办、驻地办、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单位、施工单位等组成。
第六条公司负责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的监督、管理;负责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参与变更的确认和处理措施的制定。
第七条设计单位负责对原设计情况的解释工作;参与变更的确认和处理措施的制定,并对合规性、经济性、安全性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召集并主持变更会议;负责会议相关准
备工作和会议纪要的审定;负责督促驻地办下达相关指令、检查施工单位变更处理措施。
第九条驻地办参与变更的确认和处理措施的制定;负责会
议纪要的审查;负责变更的现场管理,督促、检查相关措施的执行情况并下达相关指令。
第十条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单位负责提供监控量测和
超前地质预报资料;参与变更的确认和处理措施的制定。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负责做好隧道安全防护工作;参与变更的确认和处理措施的制定;负责变更会议纪要的起草并报驻地办审查;负责相关措施、要求的落实和整改工作;负责变更申请的及时上报和变更文件的汇总上报工作。
第四章变更申请程序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的任何一方发现现场隧道围岩与原设计有变化时,均可提出变更。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1.施工单位以《工程变更申请表》的形式向驻地办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并提供隧道地质描述(见附件1)、掌子面照片(见附件2)、掌子面视频、岩体基本质量指标(见附件3)、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等资料报驻地办。
2.驻地办收到施工单位变更申请后,3小时内组织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核查,并在《工程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3.如需进行变更,驻地办通知总监办。
同时驻地办将隧道地质描述、掌子面图片和视频、岩体基本质量指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等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公司、设计单位、总监办、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单位。
4.总监办收到变更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参建各方到达施工现场,共同确定变更。
第十四条驻地办提出的变更
将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程序的第1、2条更改为驻地办组织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核查,在《工程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其它各条同施工单位。
第十五条总监办提出的变更
1.总监办组织施工单位一起到现场核查,在《工程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2.总监办将隧道地质描述、掌子面图片和视频、岩体基本质量指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等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公司、设计单位、驻地办、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单位。
3.总监办在24小时内组织参建各方到达施工现场,共同确定变更。
第十六条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
删除施工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程序的第1、2条。
第3条改为设计单位在《工程变更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提供隧道地质描述、掌子面图片和视频、岩体基本质量指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等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各参建单位。
第4条同施工单位。
第十七条公司提出的变更
公司工程技术部通知参建各方到达施工现场,共同确定变更。
第五章变更现场准备和资料要求
第十八条变更评定小组到达现场前,施工单位提前协调好掌子面施工,确保交通顺畅、光线充足、围岩裸露清晰;并准备好地质锤、地质罗盘、钢卷尺、强光电筒等工具。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据实编写隧道地质描述、计算岩体基本质量指标,驻地办、总监办修正。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提出的需变更掌子面或部位影像资料要
全面、清晰;变更资料中照片至少四张,一张无任何遮挡的掌子面或部位整体照片、至少三张局部特写照片,照片必须显示拍摄时间,采用A4纸彩色打印,两幅图片一张,图片下方标注单位工程和里程桩号;每个需变更掌子面或部位至少拍摄一段不小于20秒的视频,视频包含整体和局部特写,内容清晰可辨。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拍摄影像资料时,在需变更掌子面或
部位放置里程标示牌(见附件4),里程标示内容清晰可辨。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在需变更的掌子面或部位收集有代表性的岩样,由监理工程师签字,变更评定工作完成后妥善保存。
第二十三条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单位提供相对应的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资料,其中监控量测为掌子面附近至少一
组的监控量测资料,并对报告成果负责。
第六章变更评定工作方式
第二十四条变更评定小组达到现场后,先查勘现场,了解地质情况和原支护参数、已施工段落支护情况;查看设计图纸,结合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资料等,分析判断需变更段落的地质情况。
第二十五条现场查勘后召开变更会议,会议由总监办主持,各参建单位根据现场地质、施工支护情况、原设计图纸、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等资料进行分析,结合规范规定的隧道围岩分级标准进行定性划分,再结合岩层节理发育、裂隙、破碎情况以及地下水等综判定,分别提出变更意见,汇总后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六条变更制定的处理措施应具有通用性、可操作性,同时具有针对性;一般情况下采用通用图中对应围岩级别的支护参数,特殊情况下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针对性的调整部分支护参
数。
第二十七条每次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延米长度由
评定小组综合判定,延米长度为5m倍数,变更后为Ⅲ级的原则不超过20米,变更后为Ⅳ、Ⅴ级或跨级别变更的不超过10米。
第二十八条单洞每次连续变更折算长度超过100米(折算
长度=Ⅴ级长度+Ⅳ长度/2+Ⅲ级长度/3)时,或单洞每次累计变更折算长度超过200米时,由公司分管技术领导组织各参建单位现场核实,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分析报告,并形成会议纪要。
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变更后确定的围岩级别和
支护参数施工,总监办、驻地办加强监管。
第三十条紧急情况的变更认定
当隧道出现岩溶、塌方、突泥涌水等紧急情况时,施工单位在征得总监办同意后先行紧急处治,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总监办2小时内报告公司工程技术部,由公司分管技术领导或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查认定变更。
第七章其它
第三十一条隧道施工过程中,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施工、驻地办、设计单位应密切关注围岩状况,发现变化应及时报总监办,以便及时调整围岩级别或支护参数,实现动态变更管
理。
第三十二条围岩条件变好时,若经公司、总监办检查
发现施工、驻地办未提出变更申请,将扣除施工单位前次变更增加的费用,并追究驻地办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隧道围岩级别及支护参数变更认定后,按照《湖
北省高速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后续工作。
附件1:
隧道地质描述
地质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日期:
附件2:
掌子面照片
YK113+555掌子面照片(全景)
YK113+555掌子面照片(拱部)
YK113+555掌子面照片(右侧)
YK113+555掌子面照片(左侧)
附件3:
岩体基本质量指标计算
计算:
技术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