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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创建浙江教育基本现代化

青田县创建浙江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

自查自评报告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

青田县地处中国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中下游。

建县已有1300多年,县域面积2493平方公里,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

现辖3街道9镇20乡,总人口55.8万人。

2017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22.9亿元,增长7.2%;财政总收入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亿元,分别增长7.6%、7.1%;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0214元、20713元,增长8.7%、10%。

青田是石雕之乡。

青田石雕距今已有6000多年历史,2006年入选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0年青田被授予“中国石文化之都”称号,2015年山口石雕小镇入选浙江省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目前全县石雕从业人员逾3万人。

青田是华侨之乡。

青田人侨居海外已有300多年历史,现有华侨33万,旅居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大多集中于欧洲,主要从事餐饮、百货、国际贸易等行业。

青田是名人之乡。

宋有三朝宰相汤思退,明有开国元勋刘伯温,近现代有救国会“七君子”之一的章乃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慕华、国民党“副总裁”陈诚等。

同时,青田还是田鱼之乡、杨梅之乡、油茶之乡。

“稻鱼共生系统”是全球首批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乒乓杨梅”远近闻名,远销欧洲;良种油茶种植面积29.4万亩,号称“浙南油库”。

一、教育基本情况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创建教育现代化是事关百姓福祉的民生工程。

2015年以来,青田县先后两次被列为浙江省基础教育重点县,县委、县政府坚持以基础教育重点县建设为契机,把加快推进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全县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发展,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教育活力,全力突破城镇教育资源紧缺、师资队伍力量薄弱和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等三大短板,县域教育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良好教育”的目标。

目前,全县共有中小学53所,在校生52319人,其中小学34所、初中13所、高中5所、特殊学校1所;全县共有幼儿园80所,其中教育部门办34所,社会力量办46所,共计在园幼儿12130人。

全县现有中小学教职工3799人、幼儿园专任教师832人。

二、指标完成情况

对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2015修改版)》,结合我县实际,逐项自查自评,41项三级指标中,达标36项,基本达标5项,自评分为920分,达到“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标准要求(具体自评得分及自评说明情况请阅《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申报表》)。

基本达标指标说明:

1.三级指标3,各类教育经费进预算。

近三年,我县普通高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有未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以上。

该指标为基本达标。

2.三级指标8,标准化学校比例高。

2018年,全县共有义务教育学校47所,已创建标准化学校40所,标准化学校比例为85.11%,低于指标上限90%的要求。

该指标为基本达标。

3.三级指标23,班额控制合理。

2018学年,全县所有小学一、二年级班额均控制在45人及以下,初中七年级、八年级班额均控制在50人及以下。

该指标为基本达标。

4.三级指标25,学前教育资源满足社会需求。

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832人,其中733人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持证比例88.10%,低于上限90%的评估标准。

该指标为基本达标。

5.三级指标37,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

2016年10月参加省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12所小学五年级360位学生、8所初中学校九年级480位学生参加,学业水平累计合格率为93.97%。

2018年监测未公布。

该指标为基本达标。

三、主要工作举措

青田县委县政府把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摆在全县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夯实发展基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坚持育人为本,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着力提高质量,促进教育优质发展,全县教育现代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强化职责,促进教育优先发展

1.出台政策措施。

青田县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创建教育现代化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是“一把手”工程,是建设“两美”青田的“战略工程”,是建设幸福侨乡的“民生工程”,是打造“世界青田”的“提升工程”。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校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并先后出台了《青田县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青田县教育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两轮青田县基础教育提升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乡镇(街道)和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职责,实行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为教育现代化创建提供坚强的政策和组织保障。

2.加大教育投入。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

2015-2017年全县对教育的财政投入达23.86亿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增长比例分别为12.22%、8.36%、3.24%,均高于县财政经常性收入6.18%、6.98%、1.83%的增长比例,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21.43%、19.0%、18.22%;中小学幼儿园生均教育财政预算拨款和生均公用经费保持逐步增长。

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全部由县财政统一发放。

按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与公务员津补贴同幅度、同标准增长的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县公务员。

2017年起,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享受的农村任教津贴延伸至同区位高中和幼儿园,有力地促进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的稳步健康发展。

3.完善督导机制。

坚持把考核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在县级层面,将教育现代化县创建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乡镇(街道)年度重点工作考核体系,压实创建工作责任;在学校层面,把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内容,按照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

同时,建立政府领导兼任教育特邀督学制度,县政府9位领导兼任教育特邀督学,积极深入中小学和幼儿园就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尤其是项目建设、平安校园、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帮困助学、留守儿童等内容进行调研指导,形成了政府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的局面。

(二)夯实基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办学条件均衡化。

“十三五”时期以来,全县通过政府投入、向上争取、社会融资等各种途径筹措资金,加大项目建设投入,实施包括县职业技术学校二期扩建、伯温学校新建、油竹小学新建、船寮中小学扩建、机关幼儿园迁建在内的项目32个,全面改善中小学、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已经完成建设项目19个,新增建筑面积6.53万平方米,完成项目投资5.6亿元。

大力开展标准化学校建设,实施食堂和消防楼梯改造项目、图书阅览室建设、美丽学校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等提升工程,2016年以来,创建市县级文明校园27所,创建标准化学校4所,全县标准化学校累计达到40所,占比达85.11%。

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2016-2018年全县共投入仪器装备经费4500万元,每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经费投入均达到全省上年投入平均值以上,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环境得以全面改善。

2.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促进教育发展协调化。

聚焦各级各类教育薄弱环节,力补学前教育发展短板,实施《青田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青田县幼儿园扩容工程和薄弱幼儿园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得以大幅提升。

“十三五”时期以来,全县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1所,完工7个,正在施工1个、前期项目3个,完成投资1.12万元,新增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新增幼儿园学位1530个。

出台《青田县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2017年和2018年县财政奖补民办园经费分别为1038万元和1151.67万元。

目前,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8.1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9.28%,等级幼儿园比例达90%,专任教师持证率达88.10%。

同时,持续推进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常态发展,全县建有社区学院(电大)1所,区域性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社区学校)6所,下辖分校(社区学校)26所,各行政村为教学点,形成了以社区学院为龙头,区域性中心成技校为骨干,向各分校及教学点辐射的教育网络。

3.加强扶弱体系建设,保障接受教育公平化。

特殊教育加快发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全县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培智学校)1所,入学、康复和送教共422人,入学率为96.57%,积极构建起以培智学校为龙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为两翼的特殊教育发展体系。

制订实施《青田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着力提升送教上门工作规范化水平;制订实施《青田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有省示范性资源教室6间、合格性资源教室1间,着力提升随班就读工作水平。

帮困助学力度持续加大,留守儿童档案更加健全。

每年组织各中小学全面开展留守儿童情况排查摸底工作,分门别类归档,建立电子档案,实现全县留守儿童信息的共建、共享、共用,确保及时掌握全县留守儿童实时状况及动态趋势。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实施教育“精准扶贫”,2016-2018年全县受资助学生60723万人次,累计发放资助金额4590.6万元。

(三)育人为本,促进教育内涵发展

1.构建德育体系。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德育工作体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认真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出台《青田县中小学德育工作操作手册》,制定《青田县2016-2018年德育工作实施意见》和《青田县中小学德育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形成了以校园文化育人、家校携手育人、“养成”育人、心育育人、活动育人和队伍育人为抓手的德育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

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快中小学心理辅导机构标准化建设,创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3个、标准心理咨询52个;不断壮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采用“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方式提高教师专业水平,目前全县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持证率达80.59%。

2.强化特色教育。

立足青田侨乡实际,积极开展特色教育活动。

坚持以“核心价值观我践行”红色传承行动、“幸福侨乡我参与”绿色守护行动、“侨乡好少年我争做”特色育人行动为抓手,着力打造“三色”(红色、绿色、特色)育人品牌,引导全县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做法在人民网、新华网得以宣传报道。

坚持以“崇尚英雄精忠报国”为内容,着力提升主题班会质量,伯温中学、石帆分校的主题班会课获由教育部新闻办官方微信发布。

积极开展绿色生态教育活动,全县命名社会实践基地13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4个、红色教育基地2个。

高度重视华侨子女培根教育,积极开展“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活动,华侨中学获评浙江省首批华文教育基地,已成功举办夏令营11届,接收来自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德国、法国、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等国家华侨青少年600人次。

3.落实“减负”工作。

开足开齐课程,积极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全县所有中小学积极开展创建“体艺2+1”特色项目学校,并开展“体艺2+1项目”达标活动。

每年举办全县中小学篮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等各类体育比赛和“三辰杯”中小学生素质运动会,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2016年以来,全县共获丽水市绿谷系列奖项523个,江南实验学校的戏曲《陆文龙归宋》获省中小学艺术节现场赛一等奖。

认真落实各项“减负”规定,出台《青田县教育局关于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等“减负”规定的通知》,明确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禁止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及节假日补课,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将督查结果与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绩效工资等级评定及其正副校长等次考评等直接挂钩,确保“减负”规定的真正落实。

(四)改革创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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