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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环保体系及措施

目录

第一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2

第二节环境保护保证体系2

一、指导思想2

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3

三、施工环境保护措施6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环境保护体系。

6

(二)、落实环保责任制。

7

(三)、加强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9

(四)、抓好薄弱环节,保证环保重点工作。

10

1、控制薄弱环节,消除环保死角。

10

2、抓住环保重点,采取对症措施。

11

(1)、减小生态破坏11

(2)、防止大气污染措施12

(3)、防止水污染措施。

12

(4)、降低噪音,减少扰民的主要措施。

13

(5)、减少粉尘污染措施。

14

(6)、火工品及化工品的运输措施。

15

(7)、固体废物处置措施15

(8)、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处置措施15

(五)、水土保持措施15

1、建立完整的水土保持体系15

2、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16

3、水土保持技术组织措施16

 

第一节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

员工环保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废水、废气、废渣、噪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

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杜绝重大爆炸、火灾及泄露事件的发生;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施工污染和扰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第二节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一、指导思想

在该铁路专线施工中,将认真执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办法》和国家水土保持的的相关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所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和水土保持的的法律和法规,主动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施工环保水保协议,积极努力协调各方工作,保障本工程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对将来高度负责的精神,担负起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的伟大责任。

在完成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针对本标段的自然环境特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施工中的取土、弃土、排污等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要求进行处理,减少或避免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

组织认真学习和宣传《环境保护法》,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二、铁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规

生态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决定人类社会,经济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环境的概念: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现代科技和经济迅猛发展给人类物质生活带来了空前繁荣,然而也给人类带来前所未有的灾害,它不仅破坏整个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甚至还危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条规定: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二十六条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79年9月13日颁布试行,1989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并生效,计6章47条。

强调条款如下:

(1)明确环境保护,加强环境管理。

(2)界定环境的概念,确定环境保护的范围。

(3)规定我国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行政管理。

(4)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使环境保护有法可依。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5)建立了统一的环境监测制度。

(6)对保护自然环境与资源作出了法律规定。

(7)对违法环保法,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责任做了响应的规定。

3、环境保护单行法

概念:

针对特定的保护对象,如某种环境要素或特定的环境社会关系而专门调整的立法,它以宪法和基本法为依据,又是宪法和基本法的具体化。

污染防治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环境资源方面:

《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

4、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目前制定的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环境保护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30多件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及有关环境保护的行政规章。

5、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

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为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法律,结合本地区具体情况,制定和颁布了600多项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特定区域)。

6、环境标准

环境标准是环境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基础标准,样品标准和方法标准。

其中前两个分为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均属于强制性标准,违反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其他部门法规中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其他部门法中也包含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如《节约能源法》,《文物保护法》,《卫生防疫法》等。

8、国际环境保护公约

我国政府为保护全球环境而签订的国际公约,是我国承担全球环境保护义务的承诺,如《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等30多项国际公约。

国际公约的效力高于国内法律(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9、铁路建设项目常遇到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中华任命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9)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三、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为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将采取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环保责任制,加强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抓好薄弱环节保证环保重点工作的措施,把施工中的环保水保工作做好,把铁路工程建设成环保水保的绿色风景线。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环境保护体系。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本工程环保水保的要求,为保障落实施工环保水保工作,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一名项目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室及工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项目部环保水保制度,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领导工作。

各架子队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一名副队长和技术主管为副组长,各工班长,专职环保工程师,专职质检员,安质工程师等的环保领导基层组织,负责落实和督促检查具体的环保水保工作,两级组织各负其责,协调开展各方面的工作,形成强有力的环保水保组织管理体系,从组织,制度,经济和技术四个方面,保证环保目标的实现。

图12。

2-1保证体系管理机构框图

(二)、落实环保责任制。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方针以及上级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环保责任制,使我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做到“有机构,有人管,任务明确,职责分明”。

使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项目管理轨道,并纳入施工生产、设备管理和各建设规划与有关计划中。

项目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有关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的各项制度和办法,以确保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的贯彻与落实。

2、负责项目部环保管理工作。

督促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3、负责处理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立即向政府环保部门上报,并协助处理。

4、对在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对不执行制度的、因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执行“三同时”规定的,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罚决定。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

1、负责指导项目内各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监测工作。

2、负责项目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的信息收集、鉴别、上报和处理。

并统计建立项目环境档案。

3、负责本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建立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台帐(清单),制定环境因素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4、参加上级和地方组织的环境保护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

5、负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全项目内各施工生产场所的通风、防尘、防爆、防毒的管理与监测工作。

6、做好环保总结工作。

对在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向领导小组建议给予奖励;对不执行制度的、因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执行“三同时”规定的向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工程管理部职责:

1、参加审查项目内各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的设计工作;

2、督促各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并及时分析研究项目内环境保护监测资料,提出改善环境保护建议。

3、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保科研与技术改进工作。

综合部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培训项目内环境保护工作人员。

各分部(工区)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指导本单位环境监测。

确保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规定、指示的贯彻、落实。

2、负责本单位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资料、数据的收集统计,并按项目部的要求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3、负责本单位环保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处理本单位施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的具体事项。

5、负责和当地环境监测站进行工作联系。

6、负责完成本单位领导交办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并负责向本单位领导反映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工作方面的问题,提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改善意见和解决办法,提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奖惩建议。

(三)、加强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依据国家保护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项目部环境保护目标,对全体参建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通过专人讲座辅导,收看环保新闻,读书,读报,办版报和图片展览等形式,广泛宣传环保工作的伟大意义,从思想上提高人员对热爱祖国,爱护环境的认识,增强环保意识。

(四)、抓好薄弱环节,保证环保重点工作。

1、控制薄弱环节,消除环保死角。

环保工作同其它任何工作一样,重点易抓,死角难灭。

对此,将着重以下方面:

施工中开挖的弃土,弃碴运到指定弃土场堆放,对确定的弃土场及时做好环保设计,弃土堆放整齐,边坡稳定平整,及时平整绿化,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水土流失及泥水冲刷淤积周围农田和施工场地,随主体施工同时完成环保施工。

行驶在既有公路上的运送散料(砂石料等)必须装载适量,严禁沿途漏洒和污染路面。

运送易被风吹落的粉状料时进行必要的覆盖;雨季必须保持车辆轮胎卫生,以免污染既有道路。

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生活垃圾堆放在指定地点,按规定及时清理或处理。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生产,生活设施尽量少占农田,施工尽量不破坏原有植被,不损坏用地范围外的耕地,树木,果林,堰塘,水渠及其它设施,保护自然环境。

靠近居民区的工点为了防止噪音,选择低噪音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为防止烟尘污染,各种运输车辆使用装有符合中国国家卫生标准的净化装置。

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公共设施,如埋入地下的管线电缆等,制定可靠的防止损坏或位移的实施措施,并向施工人员交底。

施工营地,场地,便道在使用完毕后立即恢复。

2、抓住环保重点,采取对症措施。

施工中,将以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扰民,粉尘污染,火工品及化工品的运输,固体废物处置,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处置为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实现环保工作目标。

(1)、减小生态破坏

本合同段工程两侧不任意取土、弃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随意砍伐或改变工程沿线附近区域的植被与绿化;

工程临时占地不擅自占用或征用林地、保护沿线古树、不开挖采石取土,材料、废弃物不得于林下堆放,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的,项目施工结束后做好抚育与恢复工作;

临时施工场地的选择与布置,尽量少占用绿地面积,保护好周围环境,减少对植被生态的破坏。

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绿化或整理复耕,重视临时施工用地的复垦;

工程取土、挖方符合所在地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生态环境和矿产资源的破坏;取弃土时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遍地开花式的无序作业,进行有序开挖取土,减少对生态的破坏。

并结合工程的实施,及时进行绿化,美化环境;

取土区选在高地、荒地上,尽量不占耕地,当必须从耕地取土时,将表面种植土铲除,集中成堆保存,并在工程交工前做好还地工作。

对于深而宽的取土坑,可根据当地需要,用作蓄水池或鱼塘;妥善处理废方,山坡弃土尽量避免破坏或掩埋场坪旁边的林木、农田及其它工程设施。

弃土避免堵塞河道、改变水流方向和抬高水位而淹没或冲毁农田、房屋。

(2)、防止大气污染措施

弃土必须运至弃土场,严禁随意抛撒。

施工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施工期间做好既有道路养护工作,不得随意占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

对现场临时道路经常洒水并栽树种草进行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污染空气。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和会产生有害有毒气体,烟尘,臭气的物品。

施工中若产生有害气体,则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治理,尽量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对大气的污染。

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排烟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烟尘排放黑度达到林格曼Ⅰ级以下。

(3)、防止水污染措施。

施工营地及料场尽量避开环境敏感地段,选址离开河岸及水源井一定的缓冲距离,防止对水体的污染,防护距离约20~30m。

施工营地产生的污水集中处理,其中粪便污水设化粪池并定期清掏,工程结束后化粪池用土填埋并恢复地表植被。

凡需进行砼,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必须设置沉淀池。

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线,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凡进行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必须控制污水流向,防止其直接流入河流和灌溉渠中,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线。

现场存放沥青,油料,漆料等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于河流,鱼塘,湖泊及饮用水井附近,须备有遮盖的帆布,进行防渗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超过100人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淘油,防止污染。

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渠,水道。

所有机械废油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泼倒。

本工程桥梁墩台基础一般为钻孔灌注桩,施工中将产生大量的泥浆,泥碴严禁弃入河道,泥浆严禁弃入河中,现场设沉淀池,沉淀后自然干化,施工结束后用土填平沉淀池,恢复地表植被。

注意保护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施工隐患,不阻塞河道;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水污染。

(4)、降低噪音,减少扰民的主要措施。

施工现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的相应制度和措施。

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区敏感点,施工场界内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根据场地的布置情况实测或估算场界噪声,特别是有敏感点一侧的噪声,如果超标可采取加防振垫,包覆和隔声罩等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在居民生活区的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在村庄,居民区附近施工时注意避开午休,夜间施工,减少扰民。

一般情况下把作业时间限定在7:

00~22:

00时,避免夜间作业,或按监理工程师限定的作业时间施工,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现场,采取降噪措施,做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有关环保单位备案。

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载重车辆走行时间,尽量远离村庄,减小运输噪声对村民的影响。

同时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污染。

施工选择性能优良,噪音小的施工机械,对本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详细的建筑噪音影响评估,并采取消音,隔音材料,护板等设施降低噪音。

对各种车辆和机械进行强制性的定期保养维护,以减少因机械故障产生的附加噪声与振动。

(5)、减少粉尘污染措施。

施工区域运输道路每天专人清扫,晴天洒水,防止车辆行驶时扬起尘土。

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采取室内存放,运至工点后用棚布遮盖,卸运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扬尘。

现场临时道路其面层采用泥结碎石结构,并注意及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6)、火工品及化工品的运输措施。

火工品及有害的化工品的运输先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复后,按照公安部门指火工品存放满足"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远离生活区,存放于公安部门批准的仓库,专人看管;有害的化工品(如双液注浆用的水玻璃化学液体)用专门的容器单独存放。

(7)、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设临时堆放场,对纸质,木质,金属和玻璃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回收再利用或送废品收购站;对于废油纱,物料包装垃圾等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单独封装,运至市政垃圾场处理。

(8)、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处置措施

施工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要妥善处理,防止影响环境。

建筑垃圾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碴土场;在驻地设垃圾池,分类收集,进行集中处理,可降解的实行降解措施,不可降解的集中掩埋,防止污染环境;对钻孔抽出的泥浆,设沉淀池,经沉淀后掩埋处理。

(五)、水土保持措施

1、建立完整的水土保持体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条例的规定,本着"谁施工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水土保持原则,项目经理部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并指定由安质环保部设专人负责水土保持方面的具体协调和管理。

基层队由队级环境保护基层小组负责本队施工范围的水土保持具体工作,坚持按国家水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施工。

从组织,制度,经济和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建立完整的水土保持管理体系。

2、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制定项目部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制度,同时,结合采取经济手段,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建立奖惩激励机制,从严要求,从制度上保证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

3、水土保持技术组织措施

严格组织施工管理,开展文明施工,创标准化施工现场。

施工前做到全员教育,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针对工程特点,开工前与当地水保部门签定水土保持施工协议,保持与当地有关部门经常联系,对下属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要求,定期检查,监督各工点的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

建立健全水土保持体系,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的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施工前邀请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对沿线水文,地质,植被情况进行调查,共同研究制定出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以及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

按照设计要求,并与当地水保部门共同协商,确定施工弃碴放位置,避免将弃碴弃于河道,沟谷之内,杜绝随意倾倒,及时做好挡护和绿化。

临时用地事先将表层耕植土集中堆放,完工后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所占临时用地及河流,水道或排灌系统的堤坡底岸的土壤受到冲刷,并保证在任何河渠水道排灌系统中不产生淤积。

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渠或水道,并保护原有的防护设施。

做好临时用地复耕和永久用地水土保持。

对永久用地范围内暴露地表用植被覆盖,临时用地要进行复耕,裸露部分要植草或种树,对管内的树木,农田,果林注意保护。

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注重日常保养,防止油品存放和机械在使用,维修,停放时油料泄漏,渗漏,流入江中污染水体。

水中桥墩施工,承台,墩身和主塔钢模板拼接严密,确保混凝土不渗漏到水域,灌桩剩余混凝土严禁倒入水域中,施工废水一律采取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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