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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分析探讨

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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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分析探讨

  一、传统合同理论关于合同涉他性的论述

涉他合同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但往往有许多人将其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相混淆。

在探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涉他性之前,有必要先介绍传统的合同理论中关于合同涉他性的阐述。

涉他合同的出现是对传统合同理论中合同的相对性理论的一大挑战。

合同的

  相对性,在大陆法中也称为债的相对性,即债权作为相对权,其效力只及于债的当事人之间,原则上不得及于债的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

债的相对性原则最早起源于罗马法,对大陆法系的债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如《法国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

“依法订立的契约,对双方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

”英美法中,1681年的忒德尔诉阿特金丝案也体现了这个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121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商业的发展,先进的交易更有关联性和连续性,交易往往涉及第三人,如果仍完全遵守合同相对性的原则,会大大增加交易成本,如果涉诉则会增加法司法成本,也可能造成对第三人不公正的待遇。

而加入第三人的相关规则则可一次解决两种合同关系。

于是,合同的相对性开始出现两大突破:

第一,可以在合同中赋予第三人利益,即“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第二,经第三人同意可以在合同中使第三人负一定的义务。

如此,涉他合同开始出现。

由此看来,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涉他合同的一种,而若要为第三人设定义务则必须经第三人同意。

只是无论是利益第三人还是负担第三人,终究都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故原合同的当事人在第三人行为不当时不能要求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从一般意义上说,各国都很关注涉他合同的问题。

大陆法系国家中,《法国民法典》第1121条规定:

“在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契约是为本人订立契约的条件,或者是向他人赠与财产的条件时,亦可以为第三人利益订立契约;如果第三人表明愿意享有该契约之利益,订立契约的人不得撤销之。

”《德国民法典》第328条规定:

“当事人得以契约订立向第三人为给付,并使第三人有直接请求给付的权利。

”《意大利民法典》第1411条规定:

“当对契约人有利的情况下,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的契约有效。

除有相反约定外,第三人就契约的效力获得对抗承诺人的权利。

但是,该契约在第三人作出希望取得契约利益的表示之前,得被缔约人撤销或变更。

”《日本民法典》第537条第1款规定:

“依契约相约,当事人一方应对第三人实行某给付时,该第三人有直接对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

”英美法系国家也有相关规定。

1999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合同法〈第三人保护〉》的议案草案“使缔约人较容易地将要求强制履行合同的权利赋予合同外的第三人成为可能”。

1933年的《美国合同法重述》详细规定了利他合同的保护,1981年的《第三次合同法重述》做了适当的修改。

我国合同法将“向第三人给付”及“由第三人给付”两种情形规定于“合同履行”一章,意在将之视为债务履行的一种特别方式而非合同类型。

《合同法》第64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65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涉他性概述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涉他性指的是在一定条件成就时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

此处“一定条件”指的是(1)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

(2)债权人与第三人间有特殊关系、对第三人负有照顾保护等义务,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知第三人与其债务履行有关联且受债权人的照顾保护。

即原本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托运人和承运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除承托双方以外,任何人不得主张合同项下的权利,也无需承担合同项下的责任。

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往往是为货物买卖合同服务的,也就是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往往伴随着所有权的转移。

由此便必然会涉及第三方。

托运人往往是作为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委托承运人将货物运到另一港交给买卖合同的另一方。

因此有权在目的港提取货物的往往是非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第三人。

收货人虽未参加海上货运合同的订立,但是却享有合同项下的权利。

简而言之,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托运人和承运人,在海上货运合同中赋予了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提单持有人在海上货运合同项下的权利——收货的权利。

(当然,在此时不可能是FOB合同,因为在FOB合同中托运人和提单12全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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